凡煙小說

第108章 玫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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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在不遠處,披了身白毛雪,雙眸是兩汪湖水映透碎光。鹿角如蔓延的枝幹,卻有著不同於樹木的強盛生命力。它的四肢細長有力,腳底踩上灰靴子,姿態靈動。正站在不遠處左顧右盼,輕盈跳躍。

這片山林從沒有出現過白鹿,它並不屬於這裏。

按照每年慣例,這樣被抓起來放入山中的動物不會少於十五只,也就是說,現在這片被刻意圍起的山林間,至少有十五只以上的白鹿被追殺中。

裴涯絮立刻收起匕首,心情覆雜。

若是放在從前,她才不會在乎這是白鹿還是白熊,可現在不同。

允姨所講述的那個故事,她到現在還印象深刻,雖沒親眼見過這種動物,卻似乎能與那只倔強的白鹿感同身受,在那之後甚至還夢見了許多次。

如果未來有機會,她本打算去允姨家那邊弄一只來養養,可沒想到會以這種方式相遇。

白鹿似乎也註意到她,警惕的繃緊身體,裴涯絮立刻站立不動,想著慢慢靠近,然而那動物感官何其靈敏,翻幾下耳朵便撒開四蹄跳遠。

裴涯絮趕緊跟上,一路上山早在腳上磨了泡,現在又是不看路的追逐,膝蓋發麻打顫,兩只腳都如同廢了一般,可她眼中只有那一點白色,片刻不敢停歇。

跑了不知多久,一條小溪蜿蜒穿過林間,看來山泉也渴的厲害,只流下這細細一縷。溪水下鋪著石塊,被蹄子踏上噠噠的響。

白鹿停下歇息,低頭喝水,黑眼珠沿著眼眶緩慢打轉,警惕四周。

裴涯絮遠遠看著,抱著樹幹忍不住抓了抓。

腳上的泡估計爛了,跑是不能再跑,她有心想弄一只活的回去,可根本追不上這小家夥,只能幹捉急。

這邊正想著怎麽把它無傷帶回去,那白鹿忽然擡頭,揚起身子就要跑開,卻被對面一支飛速射來的木箭命中頭部,極短促的叫聲過後摔在地上,蹬了兩下腿,不動了。

裴涯絮目瞪口呆,剛想上去看看,對面林中已跳出個少年,摸著白鹿皮毛興奮道:“又來一只,運氣不錯!”

裴涯絮看清是誰,頓時氣上心頭,叫道:“趙千帆!!這只鹿是我先看到的!”

趙千帆也嚇一跳,還以為什麽猛虎,發現是她,雖然也沒什麽差別,但還是松了口氣道:“這種事情哪管先來後到,誰有本事誰就能得到嘍。”

在她身上看了圈,發現她兩手空空,又笑道:“怪不得這麽生氣,你到現在還沒抓到一只?”

裴涯絮道:“你要不是跟著東方在將箭局學了箭術,現下哪裏能抓到這白鹿?況且,你那裏不是也只有一只嗎?”

趙千帆自信滿滿道:“誰說的。”

撩開衣袍,解下一個布袋,敞開給她看:“我已經抓到過一只了,但體型有點大,帶著它就沒法趕路,所以我把它眼珠和耳朵挖出來嘍,這樣的話計數方便,也不會被當做是用別的動物來頂替了。”

裴涯絮不敢置信的走上前,低頭看去,那布袋裏赫然是一對完整的眼珠和毛耳朵,正在往下滴血,暈透了布袋底部。

“你...”

“怎麽樣,我是不是很聰明?”

裴涯絮沒吭聲,趙千帆將布袋擱在一邊,檢查著新鮮的鹿屍,先是讚嘆了一下漂亮的皮毛,而後才拔出腰間匕首比劃著入刀位置。

“我剛剛跟著的那只鹿啊,跑的可快了,我跟了好久才抓到,你拿那把小彈弓,肯定是追不上的,就算追上了也殺不了,還是早點下山吧。”

趙千帆一邊嘴裏說著一邊動作,一手虎口按在鹿角上,另一手利索挖出眼珠,割去鹿耳,丟進布袋,紮好口收回腰間,沒再看那鹿屍一眼。

“挖第二只,手感都熟悉了。”

裴涯絮看著他,忽然覺得陌生:“你之前,可不會這麽利索的殺生。”

趙千帆道:“將箭局的老師說,想讓箭術短時間內提升,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打獵,打活物,所以東方這段時間沒少拉我一起去,就...習慣了,其實東方現在殺的應該更多。”

裴涯絮忽然間沒了力氣,聲音弱下來,揮揮手:“算了,也確實是這樣,你別管我,你自己先下去吧。”

趙千帆系好袋子,又道:“你帶的食物吃完了嗎?我這裏還有,要不要。”

“不要,你趕緊走吧。”

趙千帆撓撓頭,在溪水裏洗匕首:“明月俠,你生氣了?要不然我把眼珠分你一對,反正我後面還會抓。”

裴涯絮不忍再看那面目空洞的鹿屍,嗡聲道:“還要殺嗎?”

趙千帆道:“是啊,我這次發現是白鹿的時候可激動了,你是不是忘記我為什麽要叫清風俠了?有這種機會,我可不能放過。”

在趙千帆所看過的所有故事話本裏,英雄無數,但清風俠一定是他最不能割舍的心頭好。

清風俠來自一本叫做《劍尖清風如憾酒》的武俠小說,書中有一位青衣少年自幼跛腳,還瞎著一只眼,天生體弱,連大夫都說他絕對活不久,但爹娘十分疼愛他,總是告訴他,長大了會成為了不起的大英雄,所以一定要長大。

於是少年真的認為自己是英雄,雖先天不足,卻擁有超凡的意志。他愛喝酒,除此之外就是舞劍,所以每日練劍,雞鳴而起,日落而息,勤懇琢磨,一招一式爛熟於胸。

少年走路一瘸一拐,所以總是被嘲笑,卻從不在乎,人人都認為他只是爛醉在酒攤上的年輕酒鬼,卻沒想到他會在某一次圍獵活動中大放異彩,憑一人一劍獵取數十只白鹿,被叫了一聲“白鹿酒客”。

後來某一日,盜匪入村,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所有人都不敢反抗,唯有他,從酒攤上躍起,一劍劈下那盜匪頭頭的首級,趕走了匪徒,此乃正義俠士之舉,又因為揮劍如清風般自在輕盈,便被稱為“清風俠”。

他最終保護了自己的爹娘,村莊,也成了人人稱道的大英雄,而這恰是趙千帆最向往的。

裴涯絮沒再說什麽,趙千帆眼尖,似乎又捕捉到白影,簡單打聲招呼便立刻離開了。

熱氣騰騰的鹿屍還躺在溪邊,眼窩向外淌血。裴涯絮蹲下.身,想要摸一摸,最終還是收回手,搖頭輕道:“我真是著了魔,看見你們就想起那個故事。一會出去之後,還是不要告訴允姨這裏的動物好了。”

她站起身,漫無目的的向前走,頭頂幹枯枝幹交織成網,她看了半晌,摸出彈弓,在地上挑了幾顆圓潤石子,瞄著細細的樹枝尾端,拉緊軟線又放開,石子飛出,準確的擊中,砸下幾截斷枝。

腳踩上,又分為幾段,裴涯絮嘆了口氣:“這些東西,實在沒有帶出去的必要,就沒有其他什麽新鮮的嗎?”

她又往前走了許久,直到天色漸漸暗了下來,才猛然意識到時間已經不早了。

實在是不甘心就這樣空手回去,只得硬著頭皮加速巡看,然而冬日山林裏實在沒什麽繽紛色彩,也自然無法讓人眼前一亮。裴涯絮走到天徹底黑下來,也沒能找到什麽能帶出去的新鮮玩意兒。

在心中嘆了口氣,這一下午估計是白跑了。

摸出水袋喝了口水,裴涯絮便準備回去,然而就在擡腳的剎那,似乎有一抹紅色在餘光裏閃動。

她以為自己看錯了,瞇起眼睛,調轉方向,仔細在夜色中辨別不同尋常之處,沒用多長時間,就在不遠處的一顆樹下發現了一朵紅花。

這真是奇了怪了,一路上山,到現在也跑了大片山林,可沒見著哪裏還有這般鮮艷的花朵。

裴涯絮睜大了眼,一時間喜上心頭,兩步跳過去,蹲在花前。只見那細風中微微搖曳的花朵新鮮飽滿,花枝纖弱,生長著細密的刺,花瓣層疊,是繁覆的深紅。

它靜靜待在樹根下,是山林間唯一不同的顏色。

裴涯絮認出來了,這是一朵玫瑰。

雖說對這方面不算了解,她也知道玫瑰的花期絕對不在冬日,況且現在山上到處光禿禿的,這玫瑰到底是怎麽開放的?

既然開放了,想必也非常不容易,如果就被她輕率的摘走,豈不是可惜了。

裴涯絮皺起眉,陷入糾結,在是否輕易結束這堅強的生命,和想要帶回去給允姨看兩邊來回搖擺。正拿不定主意間,腦海裏閃過一雙溫和的眼眸,這糾結瞬間被打破,她決定,無論如何都要把這朵花帶回去。

裴涯絮拍了拍前胸,忍住激動,而後立刻拔出小刀插進泥土,沿著玫瑰割了一圈圓形後往下挖,感覺差不多了將刀放回去,十指沿著縫隙陷入泥土,摸索了幾下後用力,終於捧出根系完整的整朵玫瑰。

她捧著玫瑰,雖說土壤冰涼,卻讓她心腔一陣陣泛熱,簡直快要燒起來。

林間晚風帶著削骨的涼,此刻卻不在幹燥,而是糅雜著花香的濕氣,極淡,卻沁人心脾。裴涯絮輕輕嗅了嗅,迅速起身,已經迫不及待要將它帶出去了。

天色在方才就已經徹底黑下來,但因為上山下山都有前人走出的路轍,所以她並不擔心找不著路,然而此刻不知怎的,樹林密密叢叢間,居然全是凍硬板結的土地,而沒有那一道清晰路面了。

裴涯絮呆了片刻,下意識前走兩步,又停下來。

四周無比安靜,連風聲都細弱,此時她才感覺有些悚然,其他人都回去了?

裴涯絮捧著玫瑰,擡頭看天幕,星星繁多,一閃一閃,雖漂亮,卻不能給她指引方向,於是又低下頭,深吸口氣,朝著一個似乎熟悉的方向走去。

然而沒走多久,她就意識到這並不是正確的路,因為沒幾步路就變成了上坡,並且坡度不小,她於是反向走去,可這一次也一樣,朝下的感覺沒有多久,便又變回了向上。

如此換了幾個方向都是相同的情況,裴涯絮仔細回憶著,自己似乎沒有走進過凹陷的地方,按理說不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的,難不成是遇到鬼打墻了?

裴涯絮身上出了汗,捧著玫瑰的掌心也一片潮濕,正躊躇間,忽然想起什麽,將玫瑰放下,又撕下一塊布將底部泥土包裹,而後從懷中摸出一個小布包。

允姨這也是料到了自己會在山中亂跑,有可能迷路才準備的吧,摸起來好像是空的,實在讓人猜不出,又在耳邊晃了晃,也沒什麽聲音,會是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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