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020【幸福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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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林慕楓早早的站在樓下,等著我一起上學,我們倆邊說邊笑著散步直到學校。

陽光依舊是那麽燦爛,沒有了烏雲的遮蓋,天藍的就像是純凈的海洋,暖暖的微風吹在身上,很舒服。

中午,林慕楓還是會帶著我一起回家。

做飯的時候,我還是會把廚房弄的亂七八糟,做好飯之後,還要看著林慕楓剛剛沐浴後的“芳容”。

我做錯事的時候,他還是會揉著我的頭發叫我“傻女人”,我們兩個常常在家裏打成一片,還因為偶爾遲到遭人非議。

只是現在的我們很快樂,誰也沒有提起之前的不愉快。

……

林慕楓也不知道在搞什麽東西,趴在桌子上寫寫畫畫的,平時最活躍的一位這一天都沒怎麽說話。

晚上,他塞給我一個本子,本皮上有五個大字:

——《幸福是什麽》

天哪,搞什麽呢,瘋了吧,不會是交作文吧,我疑惑的回頭看了他一眼,林慕楓輕輕對著我笑了笑。

我迫不及待的翻到第二頁。

“——此文獻給我最喜歡的女孩子

她的名字叫薔薇,這不是她的本名,可她就是我心裏的薔薇,開在墻角,為什麽說她是薔薇呢?

薔薇——落葉或常綠灌木,莖直立、攀緣或蔓延,枝上有刺,夏初開花,有紅、黃、白等色。(這可是字典上說的)

薔薇是一種很渺小的植物,它並沒有很出眾的外表,她也是一樣;它的莖直立著,這說明了它具有堅韌不拔的精神,她也一樣;薔薇枝上有刺,我知道她也是一個很有個性的女孩子,這點也符合。

所以,此項證明題成功!

我——林慕楓,是一個放蕩不羈的男人。

也許是因為我長的比較帥,又比較有女生緣吧,所以我身邊總是女士居多,她們都說很喜歡我。

可我也不知道她們到底喜歡我哪一點,如果只是因為我外表俊朗的話,那我覺得她們都是很庸俗的女人。

一個人的外表代表不了一切。

我卻被她們捧上了天,這種受人追捧的日子從小就是,連我自己都覺得厭煩,卻也習慣成自然了。

至於女朋友嘛,我自認為能配得上我自己的,除了美女,只能是美女,可薔薇並不能歸於此類當中。

開始,我只知道她是班裏的語文科代表,每天早上到每個桌子上收作業,兢兢業業的盡自己本份,安安靜靜的坐在座位上學習。

我林慕楓一向對這種乖巧的女生不感興趣,所以那個時候,我連她叫什麽名字都沒有興趣知道。

認識她,是一個很美妙的機遇。

每次中午打球經過音樂教室,我在外面總是能聽到非常動聽的鋼琴旋律,裏面的人彈的很好聽,以至於我每次經過那裏都會停下腳步,為這樣美妙的旋律停留一會兒。我想,能彈奏出這麽動聽旋律的女孩子,一定是這個世界上心地最純潔的人。

——心靈美的女孩子才是最美的。

校慶會上,我終於看到了她的廬山真面目,她穿了一身粉色的公主裙,頭發上系著淡粉色的蝴蝶結,她彈奏著那首幾乎我每天都能聽見的好聽的曲子。

在朋友的口中,我知道原來她的名字叫薔薇。

舞臺上的她光彩照人,就像是童話故事中的灰姑娘,那一刻,我多希望自己化身為她心愛的王子。

就這一刻,我不小心把我的整顆心沒有餘地的獻給她。

薔薇屬於那種學習型的女孩子,每天都把自己埋在書堆裏,唉,也不怕把自己活埋了。

據我觀察,她目前沒有男朋友,可我卻驚奇的發現她根本就沒把我這個君華高中的校草放在眼裏。

因為在她的眼中,我和其他的男生沒什麽區別……都是公的……

讓我和她表白吧,我林慕楓還從來沒向任何女孩子表白過呢,要是對別的女生,我一定胸有成竹。

對她……?我絲毫沒有把握。

就這樣,我陷入了對她痛苦的暗戀生活。

暗戀,其實是一種幸福,雖然這種幸福很折磨人。暗戀一旦說出口而被接受是戀愛,而被拒絕就是單相思,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所以我要好好的保留這種權利,至少是那時候,也許是永遠。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不是生與死的距離,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我站在在你面前,

而是,

愛到癡迷,

卻不能說我愛你。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不是,

我不能說我愛你,

而是,想你痛徹心脾,

卻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

不是,

我不能說我想你,

而是,

彼此相愛,

卻不能夠在一起。

千百句話都不如泰戈爾的這一首詩講的透徹。

我想吸引她對我的註意,於是我交了很多的女朋友,我故意在她的面前和她們親熱。

而她呢……?視而不見。

我真懷疑她前世是不是少林寺的尼姑,不然,像我這麽瀟灑帥氣的男生,她怎麽會看不見?

我不知道我到底要怎麽樣做,她才能夠註意到我的存在,那一段時間,我真的很痛苦。

很多次,我都想忘了她,我以為喜歡上了別的女孩子,就會慢慢的淡忘我對她的感情,可事實上我根本做不到。

越是想忘記,她在我的記憶裏就越清楚,當那些女生對我投懷送抱的時候,我心裏真是覺得她們惡心極了。

……

我和她的距離很近,而事實上的距離卻很遙遠,到底有多遠我也不知道,也許是星星和太陽的距離吧!

每一次悄悄的看著她走過我家樓下,那種可望而不可即的距離感都把我的心刺的好痛好痛!

——近在咫尺,卻遠在天涯。

我和她說過,每天她什麽時候經過我家樓下,我都記得很清楚。

她的動作,以至於她穿什麽樣的衣服,我全都知道,她的所有事情,就像是一個故事一樣的在我的腦海中形成了一種概念,只要是她的事情,我都會深深的刻在腦海裏,有次序的,毫不紊亂。

我喜歡看她安安靜靜的樣子,不用太多的語言就可以。

……

接著,我去當兵了,我很想借著當兵的機會忘了她。

軍旅生活真的很苦,每天都很累,累的全身都沒有任何知覺了。白天,對她的思念稍微減輕一點,可當晚上所有的燈都關閉之後,我的腦海裏還是映著她的臉,如此清晰的。

我這才知道,我對她的感情已經很深了,深的任何外力都無法影響我對她這樣的喜歡。

三個月以後,我回去了。

而且要求坐在了她的後面,我要接近她,就算不能和她在一起,我也要守護在她的身邊。

不久之後,我和薔薇就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她說我愛過夏彤、秦夢,乃至於更多人,可是我沒愛過任何人,唯一喜歡過的人,就是她。

我不是她想象當中欺騙女生感情的大騙子,我沒有欺騙過任何人,在我的字典裏,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

我也可以選擇和我不愛的人在一起,可是我不想再那樣下去了。

喜歡一個人卻不能說,只有默默和時間在一起淡化這份感情,很遺憾。

接觸中,我發現她並不像我想象中的那麽柔弱,其實她是屬於那種外柔內剛型的女孩子,內秀,不愛表露自己的優點。

她只想做平凡星際中的一顆小星星,用不著那麽轟轟烈烈。

薔薇有一種不服輸的精神,只要是她自己給自己設定的目標,就絕不會做不到。

能得到全學年的數學最高分就足以說明這一點了,我很佩服她,善良和勇敢才是一個美麗女孩子應當具備的條件。

沒有任何女孩兒在我的心中比薔薇更迷人。

其實我要的幸福很簡單,就是默默的陪在她身邊,看著她的喜怒哀樂,陪她一起走過風風雨雨。

只是這樣就足夠了。

假如在我對她的感情上加一個期限的話,我希望是——

永遠。

永遠的守護一個人,也是幸福的。

當她遇到危險的時候,我可以不要命的為她擋刀子,這是一種幸福,因為可以保護自己喜歡的人,所以才覺得幸福。

我喜歡把她彈奏過的樂譜全都收集起來,在家裏彈她彈過的曲子,這樣,我就能感覺她的存在。

我可以為了她,傻傻的拿著玫瑰花,在全校老師同學的面前對她表白,我甚至可以忍受自己被老師和校領導輪番上陣訓斥一星期。

我也可以為了她在深夜的時候放煙花,那是我的一個夢想——

我希望當煙花點燃的那一刻,她靠在我的懷裏面,陪我一起看煙花起起落落,最後讓她累的睡在我的懷裏面。

為的,只是看她的一個笑容而已,別無它求。

我可以為了她做一切事情,也許她會不相信這樣的一個承諾,但我會用事實和行動證明這一切,請她相信我。

林慕楓

6月10日”

原來林慕楓心裏面的幸福,就是永遠的守護在我身邊,好傻的一個想法啊。

小說的末頁,是一張用鉛筆畫的畫兒——

畫上面是一架鋼琴,有一個穿著公主裙的女孩子正坐在琴凳上,表情很優美的在彈鋼琴,很好看,我知道那就是我。

畫兒的底下寫了一排字:

“送給你,傻女人!你看我把你畫的多漂亮,好好保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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