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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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去, 一起去。知青嫁人,我這個知青辦的幹事也要去賀喜的。”

他說完又咳嗽了一聲,瞟了一眼燕蒼梧, 對白玲說道:“白玲同志。你過來一下。我有點事要跟你說。”

白玲眉心微皺。

燕蒼梧主動將手臂從白玲的臂彎中抽了出來, 他低眸看著白玲,動了動嘴唇,但還是什麽都沒說出口。

王建華,“我以知青辦的名義向你保證是很重要的事情!”

對方把知青辦的名頭都搬出來了,白玲到底不好拒絕, 只能半信半疑的跟著他往外走了一點。

兩個人走到了比較僻靜的巷角,王建華看著在另一邊等待白玲的燕蒼梧,一臉鄭重的說道:“白玲同志啊。你受到了欺騙。你被騙了。”

白玲,“什麽?”

王建華的表情嚴肅, “這個叫燕蒼梧的人不是什麽好人。你一定是受到了他的蒙騙, 他的父親是一個出生於大地主家庭的反動知識分子,標準的剝削階級, 吃著窮苦百姓血肉長大的地主崽子, 還曾經到過美帝國主義學習。這個燕蒼梧是反動知識分子和外國特務的兒子。

他的祖祖輩輩不是大地主就是資本家,聽說還有親屬外逃到了港城和海外。你住在他家十分危險,我建議你趁早搬出來。”

他在調來知青辦之前, 就在團部的機關工作, 底下幾個勞改隊的情況並不算太熟悉。

但燕蒼梧的例子實在是太典型了, 他的祖父和家族在建國前就是經常見諸於報端的名流,至於他的父親在建國初期回國,還曾擔任過一定的職務。

正是因為他擔任過一定職位甚至入了黨, 後來成為了‘潛伏在我黨的現行反|黨反|革命,不折不扣的大□□, 心懷叵測’的證據。

燕蒼梧剛被送來的那兩年是運動的高峰期,團部大大小小開了不知道多少次會,基本上只要一到‘運動’的時候燕蒼梧必須被拉來游街戴高帽子念檢查。

誰叫他地富反壞右全占了呢,打地主的時候,他得算上,打美帝的時候,他得算上,打右|派的時候,他也少不了。

燕蒼梧用一雙粗糙的大手牽著馬的韁繩站在人群中,那雙蔚藍的眼眸隔著湧動的人頭平靜的註視著她。

初冬的寒風吹得他那頭自來卷的短發像是雞窩一樣東倒西歪,打著補丁的破襖子包裹著高大的身軀,衣服雖然洗得很幹凈,但顏色已經泛舊,早已失去新衣的鮮亮。

白玲甚至知道他的袖口磨得起了毛邊,就這樣一個始終貧窮而落魄的男人居然是大地主和資本家的後代。

僅僅只從外表,他身上已經找不出一點祖輩曾經的贈予,只剩那雙與這片土地格格不入的藍眼睛印證著他的過往。

誰也無法預測明天,預測未來會發生多麽巨大的變化,現在組織上倡導知青紮根農村,而兩年後整個國家的政策都會發生巨大變化。

恢覆高考,知青可以回城,放松對於知青回城的限制。

很快,這場浩浩蕩蕩的運動會落下帷幕,走向結束,遠離家鄉的游子可以回到家鄉,回到家人的身邊,沒有人會在計較成分問題。

至於離開這片土地後燕蒼梧所展現出的能力,幾十年獲得的成就,恐怕更是沒幾個人能夠想得到。

而這個沈寂已久的古老國家將會在未來短短幾十年煥發出蓬勃的生機,僅僅1980到2020四十年的時間,平地起高樓,經濟騰飛,從吃不飽飯頓頓玉米磣子粥到精細糧都不愛吃,置身於時代浪潮中的每一個人都將目睹命運的奇跡。

白玲目光溫和的看著王建華,直至他說完,她才笑了笑,“王幹事,你說的這些,我都知道。”

王建華本以為只要揭發燕蒼梧身上可怕的歷史問題,就能夠讓白玲識破這個地主崽子的可怕面目,趕快想辦法跟他劃開界限,保持距離。

可白玲居然知道?

既然她知道為什麽還能在燕蒼梧家住得下去呢?她怎麽還敢離燕蒼梧那麽近?

難道她不怕被按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帽子,在下一次運動到來的時候被波及被牽連嗎?

“小白同志,我看過你的檔案。你的父母都是軍人,你是革命戰士的孩子,你不能這樣毀了自己啊。”

白玲目光沈靜的望著他,“我知道他的出身存在很大問題,但現在他已經在改造思想了,改造了這麽長時間的思想。如果他身上還存在問題,更得有個人來看著他,阻止他。我就近住在他家裏能夠更好的幫助他糾正自己的問題,改造思想。我們不能畏懼困難。王幹事,你覺得我說的對嗎?”

王建華讓白玲說的有些汗顏,他萬萬沒想到白玲的思想覺悟居然這麽高,她明知道燕蒼梧是個危險分子,主動住進燕蒼梧家是為了更好的去幫助他改造思想。

“對啊。小白同志你說得對。我們兵團戰士不能畏苦畏難。你說的對!”

白玲,“那我們趕緊去參加婚禮吧。要不然趕不上了。”

燕蒼梧看著白玲走回來,她臉上掛著淡淡的笑容,而王建華的表情也沒了那種對他毫不遮掩的鄙夷和嫌惡。

他有些出乎意料,不禁開始思索起來這位王幹事剛剛到底對白玲說了什麽。

帶上這麽個知青辦的幹事倒也不是一點好處沒有,至少有了王建華這個知青辦幹事的帶路,白玲很快找到了孫紅英的住處。

隔著老遠就聽到一群年輕人的笑聲,走到近前果然是熱鬧非凡。

這周圍都是剛建成的新房子,大門敞著飯菜的香氣迎面飄出來,彌散在空氣中,房門前擺了一張桌子,一對新人站在門口迎客。

進進出出的賓客不少,人人臉上都喜氣洋洋的。

這年月不流行白婚紗,結婚就得穿紅,也就是新嫁娘才能穿那麽紅。

孫紅英穿著一件嶄新的襖子,一頭烏黑的長發精心編成兩條長辮子,臉上洗得幹幹凈凈,端端站在那裏倒是也頗為俏麗。

旁邊的年輕人比她稍微高些,皮膚曬成古銅色,笑得牙不見眼,穿一套灰綠色的軍裝,身板瞧著頗為挺拔。

兩個人站在一起,倒也算得上登對。

只是遠遠看著新娘臉上沒點笑意,怎麽看都好像不太高興。

新郎左右看了看周圍的賓客,輕輕伸手想去握孫紅英的手。

孫紅英甩開新郎的手,她不悅的皺起眉頭,“別碰我。”

新郎臉上掛著笑容,眼裏卻有了些微不耐,小聲說道:“紅英。今天是咱們的婚禮,你別鬧了。”

“我怎麽就鬧了?”孫紅英憤憤的瞪了他一眼,壓低了聲音,“你憑什麽不經過我的同意就去請那個文雅來?”

“你們都是同一批來的知青,人家文雅在宣傳隊幹的挺好的,上一次見到她還主動跟我打招呼問你呢。人家說是你的好朋友,我才請的。”

孫紅英,“好朋友?哪個好朋友會在別人婚禮上穿一件大紅毛衣來?不知道的還以為她才是新娘呢,她這不是誠心給我找不痛快嗎?我可沒有這種好朋友。”

“人家毛衣又不是穿在外面的,外面不是一件灰色外套嗎?裏面的毛衣可能都沒註意,而且這毛衣都是早都織好的,又不是故意趕出來一件紅毛衣。一個小疏忽。你就不能大度一點,鬧什麽?”

孫紅英撇了一下嘴。

她本來在知青點住著的時候就看文雅不順眼,結婚都不想請她。沒想到她自己來了。

文雅像是生怕別人不知道她長得漂亮,一件灰襖子還要加個腰帶,厚襖子本來不顯腰身,但讓那個腰帶一勒,一把小腰走在人群裏別提多顯眼了。

孫紅英光是大喜的日子看見文雅那張漂亮臉蛋都覺得晦氣。

文雅倒好,跟沒事人一樣,自來熟的好像從前沒嫌棄過她山溝裏來的一樣,挽著她的手臂,話說得別提多親切漂亮了。

就那個親親密密的勁頭光說是孫紅英是她失散多年異父異母的同胞妹妹都有人信,更別提文雅長得漂亮,笑起來也好看,只有孫紅英實在是笑不出來。

兩個人站在一處,新娘子還沒客人漂亮。

孫紅英都快讓文雅這個變臉的功夫給惡心吐了,結果倒顯得她不識好歹小肚雞腸,不識好歹。

文雅一進屋就裏裏外外的視察,說了幾句話開始誇他們家爐火燒得旺,外套一脫露出一件大紅的毛衣。

見她那件紅毛衣比自己的紅襖子顏色還要正,孫紅英差點沒給氣死,連最後一點客套都要維持不住了。

別人要是穿來一件紅毛衣,孫紅英也就信了是疏忽不小心。可她文雅平時跟個人精一樣。

說什麽疏忽不小心,那不是騙傻子呢?

文雅絕對是故意的,就挑她結婚這天來給她找不痛快。

一輩子就結一次婚,誰結婚的時候看到客人穿件大紅的能高興?

偏偏她的對象還一個勁的為文雅辯解,這讓孫紅英更火大了。

新郎不滿的壓低聲音,“結婚,你應該笑。不要板著臉,讓客人看見影響不好。”

孫紅英看著來來往往的陌生客人,突然心底湧上來一股委屈又失望的感覺。

她低下頭,怎麽也笑不出來。

客人們一個個熟稔的跟新郎寒暄。

來喝喜酒的大多數都是新郎的戰友和朋友,而她才來這裏沒多久,人生地不熟,親戚只有姑媽一家。

在老家的父母兄弟姐妹都無法到場,更別提同學朋友。

孫紅英就這麽一直低著頭,直到聽到一道熟悉的聲音。

白玲,“恭喜恭喜。紅英,你今天真漂亮。”

新郎,“你們是?”

孫紅英擡頭撞上白玲的目光,楞了一下,“哎呀。白玲你來了!”

她條件反射看了一眼白玲的領口,白玲外面一件藍襖子,扣子扣得嚴嚴實實,小立領裹了半個脖子。

衣服又大又厚,一點不嫌腰身,樣式還有幾分老氣。

就算衣服老氣,但白玲還是漂亮的,她笑盈盈的望過來,便讓人感覺喝了口山泉水一樣甜。

孫紅英眸光微動,不禁也露出了個笑臉,主動伸手挽住了白玲,親親熱熱的將她往屋裏拽,“快請進,快請進。我可算把你等來了。來,看看我家的房子怎麽樣?”

新郎,“誒,紅英。你還沒介紹一下這是誰啊。”

來了個漂亮姑娘,屋子裏賓客都伸出腦袋來看,往屋子裏進的人也不走了。

幾個年輕的戰士也跟著起哄道:“就是。嫂子。快給我們介紹介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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