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42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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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新鮮的蔬果及肉類後才走回家。但一踏進家門,因與沈凜確認兩情相悅的興奮心情又低沈下來。

唉……試問誰人在看到這個家的狀況,還能維持剛才那開心得像飛天一樣的心情?未明了沈凜的心情前,我已經為此心痛不已,在明了的現在,不禁更為自己當初的所作所為感到愧疚。

當天的離開,除了因為我太自私、太自我外,亦因為我不相信沈凜。不相信他對我的關心,不相信他對我有感情的付出,只執著於話語的表達。其實所謂的愛,又那是片言只語可以道出來?『我愛你』三個字說了出口,就真的是代表愛?

有時,一個擁抱、一個親吻,已經能把感情表現得淋漓盡致,這是我剛剛才理解到的、亦是我從此次事件中所學習到的。除此以外,我亦學會,信任亦是愛的一環。

從今天開始,我要信任我最愛的人。

避過地上的玻璃碎片,踢開混亂不已的垃圾,我打算先烹調沈凜的晚餐才收拾整理。但……廚房的狀況,也讓我頭痛得差點哭了出來。先不論碗碟是否全摔破,亦不理會烹調用具是否完好無缺,只是看著翻倒一旁的煮食爐,我真要問問上天:我怎樣煮食啊?

拜托……破壞也不要到這裏啦……肚子可是最重要的……

可幸煮食爐只是被推倒,並沒受到嚴重破壞,更可幸煤氣總掣被拴好,並沒有漏出煤氣,否則,後果我真不敢想像。在把爐子安置回原位,並把煤氣管子接好,我找出可以勉強使用的煮食器皿,熬起蔬菜肉片粥來。

這刻,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聰明才智。若果我以前沒有預先買進一些調味品,並把它們妥善收好,我想,今天的粥,一定會難吃得要命!

調較至合適的火勢,我再次回到客廳,開始思蟆_應怎樣整理。先把家俱搬好?還是先掃地清理垃圾?這實在發人深省。最後,我決定不考慮那麽多,先完成比較易於處理的家務。體力勞動,留待探訪後才開始吧!

花了差不多三小時,我終於把所有不能再留起的『垃圾』全收拾掉。看看精心烹調的食物,亦在此刻完成。把清粥倒進新買的保暖壺中,我再次趕到醫院,會我心愛的大貓。

「即是說,沈先生是為了搶回錢包,才會被犯人刺傷?」

想扭開門把進去,我聽到一把低沈的男聲從房內傳出,立即佇立原地。憑著已開敞的一點點空隙,一名身穿墨綠制服的男子,手執鋼筆,皺起眉頭的抄寫著。

「是的,加上當時有點醉,比較沖動,不忿自己的東西就這樣被搶走……」

什麽?沈凜是為了搶回錢包,才會被刺傷?

刺傷我可愛大貓的人,我當然不會原諒,恨不得警方能夠找到他,然後讓我踹他幾腳。但更讓我思疑的,是沈凜竟然不惜以身犯險的搶回錢包?想來,這個錢包應該有著不凡的意義,才能讓沈凜如此珍惜。

「那犯人的面貌呢?現在讓你見到犯人,你能認得出嗎?」

「應該不行了。」

「是嗎?那……謝謝你的協助,麻煩請在口供紙上簽字。若有什麽消息,我會通知你的。」

兩名警員從病房走出來時,我看到他們臉上明顯流露出失望的神色。那又是……一心以為能從受害者中得到破案關鍵,但最後還是空手而回,拖延了辦案進度,也難怪他們會如此失望。

走進病房,自然地坐到沈凜身邊,我把還是溫熱的粥子從保暖瓶倒到碗內,一匙一匙的餵到沈凜口中。有點靦腆,但沈凜還是溫順地讓我餵著,並沒有說什麽或有任何的不滿。

餵飽這可愛的大貓後,我們有的沒的閑聊著。只是剛剛才清醒的沈凜,開始出現疲態,身體漸往下滑。我指一指自己的肩膀,示意沈凜靠上來,但他卻拒絕我的善意,還說寧願靠枕頭或床邊,也不靠到我身上!

嗚!我比枕頭還差嗎?自問我身材適中,不胖也不瘦,肩膀的軟柔度算是適中,怎麽會差得過醫院中那些硬梆梆的枕頭?嗚!我的弱小心靈方舟,就這樣被沈凜一擊即沈了!

「別這樣吧……我最怕看到你難過的樣子……」

一邊說,沈凜一邊靠到我的肩膀,我亦順勢的伸手輕摟他的腰際,使二人身體更是接近。

是我離開的樣子太可憐嗎?還是之後我面對沈凜的樣子真的那麽難看?沈凜不是第一個這樣說的人。不論是Bruce、Ken還是老板,他們都異口同聲的說不想看到我傷心的樣子,並小心奕奕的,盡量不讓我感到難過。

呀……我何時變成這麽一個要人處處呵護的小孩子啦?

感覺氣氛有點凝重,我連忙打開其他話題,而那珍貴的錢包,正好成為轉移目標的好藉口。「剛剛聽警察說,你是為了搶回錢包才被刺傷的……」溫柔地撫上沈凜那沒甚血色的臉龐,我痛惜地凝望著他:「錢包被搶去就算了,身體最重要。」

「我就是不想他們搶銀包。」

堅定的語氣,讓我更確信此銀包為一重要的珍貴紀念品的看法。是一個重要的人送給他的吧?到底是誰能讓沈凜如此重視?只是一件身外物,也如此珍惜?

「不是……只是……內裏的東西……我想留著……」

「裏面有利賓納的相片啊……利賓納是我唯一的朋友呢……」

我吐血!原來只是為了一幀照片嗎?而且是利賓納的?天啊!貓果然是難以理解的生物呢!我相信,沈凜大貓是忘記了,我有一大堆利賓納的可愛照片,而且底片在我手上,他想要多少,我可以給他多少啊!

「我……敢問你嗎?」

那個……對啊……那時我們好像在冷戰中……沈凜以為我討厭他,所以寧願受傷,也不要失去寶貴的照片,避免要在之後找我。他真傻……我沒討厭他啊!就算是在那種冷戰狀態,只要是沈凜所要求的,我還是拒絕不了……

互相道歉,為當初的過失向對方道歉。但我知道,一切已雨過天青。過去的事,當是過眼雲煙好了,未來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

再次羅嗦了沈凜一會,要他珍惜自己的身體,更告訴他再選幾幀利賓納的照片時,只見他的嘴角揚起優美的弧度,並甜絲絲的說只要手上的一幀便已經足夠時,我又思疑起來了。到底……是那副利賓納的照片,讓沈凜那樣珍惜不已?就我擁有的照片來看,我並不覺得有那幀會這樣特別啊!

我肯定,沈凜擁有的那幀,是我沒看過的!可惡啊!竟然私藏起『特別版』照片?他覺得我會與他搶嗎?哼哼!這未免把我程慕南看得太小氣了吧?

在好奇和不忿的狀態下,我從抽屜中拿出錢包,誓要看到那幀珍貴照片。沈凜見狀當然想阻止我,但有傷在身的他,又怎能阻止得了?最後我奸計得逞,一副賊相的打開錢包,嘿嘿……就讓我看看珍藏版利賓納照片吧!

照片中,那個抱著利賓納的人……是我?這照片……是何時拍的?我完全……不知道。只見照片中的自己,一臉溫柔地抱起利賓納,在它臉上輕輕親吻。那種感覺,很柔和,予人一種恬靜的幸福感。

撫心自問,自己對這照片也愛不釋手,也難怪沈凜會據為己有。但……真的只因為利賓納嗎?其實,是因為有我,沈凜才會這麽珍惜這照片?心裏……開始不期然的湧起這個想法。

沈凜篇——29

我真的越來越覺得,小南真是只單細胞的狗狗,覺得他是狗狗,是因為他很忠心,而且每次都能從不同的地方找到我,而且又把我照顧得妥妥當當的,說他是單細胞,則是因為我發現小南其實有點……單蠢……

容易樂極忘形、得意洋洋,又不太懂見好就收,明知對方不願回答,卻任性的追問,直到得到回答為止。

他媽的,其實我真的超討厭這種人,尤其是這種得到答案後還要沾沾自喜,態度囂張起來的人,我是討厭得幾乎想見一次,便打一次。但現下囂張的人是小南……對著小南,我只會覺得他單蠢,或可愛,接著不忍心生氣。

算了吧,我不是不明白小南的心情,在失去媽媽後一直沒有人愛,在愛上我之後,又慘被我欺負,還有一連串的侮辱,現在突然知道我的想法了,自然想不停地確定,直到自己不再懷疑或不安為止。我明白小南的想法,所以也盡量放任著他寵著他,然而……他不用一直地問我,我們到底是否Lover,還有現在的不斷地追問,問到底是什麽令我不要命也要搶回錢包吧?

小南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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