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思思番外:從前有個傻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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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見到宋宋的時候就知道,我這輩子是逃不掉了。
都說現在的女孩子都是花癡,初見喜歡上他我否認是因為宋宋長得好看。從沒有見過那樣清冽溫潤的男孩子,真個人都散發著一陣陣初夏的蓮花般的清冽之氣。而他的清冷卻又有別於舒裏的清冷,顯得更加溫和更加愜意,就像冬日的暖陽。
因為阿裏的關系我們很快就熟悉起來,越是了解才發現自己陷得越深,從此三人行,一走就是十幾年。
我的愛情所有人都知道,只有他不知道,最初的我是這樣認為的。我覺得我的愛情已經快要滿溢到藏不起來了,每次見到宋宋的時候,心臟跳個不停,臉頰發燙眼神發亮,我覺得整個世界都知道我愛他,可是他不知道。
後來我才知道,宋宋什麽都知道,從一開始就知道,這份心情。他懂,只是因為無法給我任何回應,所以他假裝不知道。
宋宋對我很好,就像是對待阿裏那樣好。我很開心,因為我在他心中能夠和青梅竹馬並駕齊驅,真的很開心。
只是他不愛我。
再好,他也不愛我。
十幾年的相伴,我卑微的只是想要他的感情,努力了十幾年,還是比不過那樣的命中註定。
看著宋宋受傷,看著宋宋生病,看著宋宋難過,什麽都不能做,只能哭。不能抱著他給他他想要的溫暖,不能親吻他給他他想要的寵愛,除了哭什麽都不能做。
其實恨過很多人,也曾經埋怨過為什麽宋宋不能愛上女孩子,也為此不堪惱怒,卻也無可奈何。
阿裏說,宋宋不是不愛女子,只是能走進他心裏的那個人,恰是男子,這是劫。
我信了。
宋宋是我的劫。
那種侵入骨髓的愛戀我無法拋棄,就算痛到心像被刀子一刀刀割開,也還是沒有辦法不愛他。這大概就是所謂劫數。
阿裏一直說我傻,她說我是傻姑娘,怎麽不是?傻都可以為了宋宋做任何事,傻的就算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心情卻還是不敢告訴他,傻的可以放棄他只為了他的幸福。
只要宋宋幸福,做什麽都可以。
不求他愛我,不求他屬於我,甚至不求他回應我,只求他能好好的生活在我視線所及的地方,然後幸福。
看著他幸福,就算給他幸福的那個人不是我,除了難過能多得是滿足。做的一切事,只不過求個他平安喜樂。
我理解宋宋的所有決定,並且無條件的支持他。除了唯一一次任性的要求他娶自己,就連他的死,我也能夠理解。
宋宋是個不能沒有愛情的人,他的一生渴望被愛包裹著,就像海裏的魚,海水是它們的生命之源,離了水的魚還怎麽活下去。離了愛的宋宋,也沒有辦法活下去。
他那麽善良,善良到可以傷害自己也不願意傷害愛的人。
他的痛苦,被病魔折磨的痛苦,明明深愛的人就在身邊卻不能靠在他懷裏的痛苦,我都懂。
放棄了一切,放棄了作為女人的尊嚴和美麗,只想要呆在他身邊。就算不愛,虛榮的占據著一席之位,也很好。
舒裏說我傻,我又何嘗不知道,只是傻了這麽多年,早就習慣了。
那場婚禮,宋宋成全了我的癡戀,也成全了自己的未來。明明知道我和宋宋手裏的戒指不是一對,明明知道宋宋說出口的海誓山盟不是對我,明明知道的,只是自私的為了自己囚禁了他,也順道囚禁了自己。
感謝上天,讓我認識宋吟,認識舒裏,就算愛的遍體鱗傷,我也甘之如飴。
感謝宋宋給了我一個孩子。雖沒有夫妻之實,看在夫妻之名,給了我一個念頭,一個能夠活下去的念頭。
宋宋的孩子,叫懷宋。
懷念宋吟。這是我們三個終其一生都會做的事。
永遠不會忘記,那個初春,站在萬年青下被風吹起發絲的男孩,側臉像是被精雕細琢,渾身散發著絲絲溫暖的男孩,給了我一段永遠無法遺忘的青春和愛情。
作者有話要說:
好了,這下是真完了。完結~~《是的老宮,好的老公》正在瘋狂存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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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現在的女孩子都是花癡,初見喜歡上他我否認是因為宋宋長得好看。從沒有見過那樣清冽溫潤的男孩子,真個人都散發著一陣陣初夏的蓮花般的清冽之氣。而他的清冷卻又有別於舒裏的清冷,顯得更加溫和更加愜意,就像冬日的暖陽。
因為阿裏的關系我們很快就熟悉起來,越是了解才發現自己陷得越深,從此三人行,一走就是十幾年。
我的愛情所有人都知道,只有他不知道,最初的我是這樣認為的。我覺得我的愛情已經快要滿溢到藏不起來了,每次見到宋宋的時候,心臟跳個不停,臉頰發燙眼神發亮,我覺得整個世界都知道我愛他,可是他不知道。
後來我才知道,宋宋什麽都知道,從一開始就知道,這份心情。他懂,只是因為無法給我任何回應,所以他假裝不知道。
宋宋對我很好,就像是對待阿裏那樣好。我很開心,因為我在他心中能夠和青梅竹馬並駕齊驅,真的很開心。
只是他不愛我。
再好,他也不愛我。
十幾年的相伴,我卑微的只是想要他的感情,努力了十幾年,還是比不過那樣的命中註定。
看著宋宋受傷,看著宋宋生病,看著宋宋難過,什麽都不能做,只能哭。不能抱著他給他他想要的溫暖,不能親吻他給他他想要的寵愛,除了哭什麽都不能做。
其實恨過很多人,也曾經埋怨過為什麽宋宋不能愛上女孩子,也為此不堪惱怒,卻也無可奈何。
阿裏說,宋宋不是不愛女子,只是能走進他心裏的那個人,恰是男子,這是劫。
我信了。
宋宋是我的劫。
那種侵入骨髓的愛戀我無法拋棄,就算痛到心像被刀子一刀刀割開,也還是沒有辦法不愛他。這大概就是所謂劫數。
阿裏一直說我傻,她說我是傻姑娘,怎麽不是?傻都可以為了宋宋做任何事,傻的就算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心情卻還是不敢告訴他,傻的可以放棄他只為了他的幸福。
只要宋宋幸福,做什麽都可以。
不求他愛我,不求他屬於我,甚至不求他回應我,只求他能好好的生活在我視線所及的地方,然後幸福。
看著他幸福,就算給他幸福的那個人不是我,除了難過能多得是滿足。做的一切事,只不過求個他平安喜樂。
我理解宋宋的所有決定,並且無條件的支持他。除了唯一一次任性的要求他娶自己,就連他的死,我也能夠理解。
宋宋是個不能沒有愛情的人,他的一生渴望被愛包裹著,就像海裏的魚,海水是它們的生命之源,離了水的魚還怎麽活下去。離了愛的宋宋,也沒有辦法活下去。
他那麽善良,善良到可以傷害自己也不願意傷害愛的人。
他的痛苦,被病魔折磨的痛苦,明明深愛的人就在身邊卻不能靠在他懷裏的痛苦,我都懂。
放棄了一切,放棄了作為女人的尊嚴和美麗,只想要呆在他身邊。就算不愛,虛榮的占據著一席之位,也很好。
舒裏說我傻,我又何嘗不知道,只是傻了這麽多年,早就習慣了。
那場婚禮,宋宋成全了我的癡戀,也成全了自己的未來。明明知道我和宋宋手裏的戒指不是一對,明明知道宋宋說出口的海誓山盟不是對我,明明知道的,只是自私的為了自己囚禁了他,也順道囚禁了自己。
感謝上天,讓我認識宋吟,認識舒裏,就算愛的遍體鱗傷,我也甘之如飴。
感謝宋宋給了我一個孩子。雖沒有夫妻之實,看在夫妻之名,給了我一個念頭,一個能夠活下去的念頭。
宋宋的孩子,叫懷宋。
懷念宋吟。這是我們三個終其一生都會做的事。
永遠不會忘記,那個初春,站在萬年青下被風吹起發絲的男孩,側臉像是被精雕細琢,渾身散發著絲絲溫暖的男孩,給了我一段永遠無法遺忘的青春和愛情。
作者有話要說:
好了,這下是真完了。完結~~《是的老宮,好的老公》正在瘋狂存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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