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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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今日此門中,桃花人面相映紅,
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我還在這裏,多想知道,你在哪裏?
你是否知道我在想你,
知道我為你落淚,你是否會心疼?
街上的男女成雙,熙熙攘攘,
你是走在誰的身旁,
還是如我般一人寂寥?
其實,這些都不重要,
我只是想知道
你好麽?
——————————————XX年12月24日
有人說,同一件事情,連著做三周,就能成為習慣。
習慣是個可怕的東西,它會讓人上癮,讓人戒不掉。就如我,為了讓一個人分享自己的心情,而習慣了寫日志,習慣了某人每天熄燈後的短信,而當半夜有短信到來時,我定會以為是那人。
那麽現在呢,我其實是已經習慣了狼每天晚上陪我聊天,每天睡前的那個晚安吧。
那天之後,狼沒再上過線,我給他留了言,他也沒回我,這讓我心裏非常失落的。我想,他大概還是在為感情的事鬧心吧,等他緩過來了,一定會告訴我那畫中不足的地方吧。
今天是平安夜,白天的時候,群裏就發著蘋果圖案和祝福,顧銘也特意打來了電話。只是到了晚上,卻一下子安靜了。群裏的夥伴們大都出去嗨皮了,黃暮尤和他的小女友也出去浪漫了。我把他倆給我的蘋果洗幹凈切好,盛在透明的玻璃的碗裏,再澆上濃濃酸奶,然後一勺一勺地吃幹凈。
我想起了前年的平安夜,那天下著雨,我撐著傘,傘下喬秀蘋滿臉笑容,一手挽著我,一手拿著支玫瑰,抱著我送他的布偶。我們並肩走在校園裏,迎面而來的,是撐著傘的雷裕,和他挽手走在一起的,是抱著一大束藍色妖姬的蔡方燕。
我們沒有打招呼,沒有問候,甚至連相視一笑也沒有,只是淡漠地擦身而過,就如互不相識般。
打開那個舊QQ,那個許久未亮起的頭像,今晚竟是彩色的,它孤伶伶地亮在那個單獨的分組裏,頭像的後邊,還有一顆閃爍的星星,我驚訝的同時,迫不及待地用鼠標點了下去。
“很久沒寫日志了,以前寫日志,總是喜歡把真實的心情寫出來,感覺在網絡裏,心才沒有設防,才是真實的自己,也許人本就有多面,也許人本性善偽裝。
今天本想好好的寫一篇日志,說一大堆心裏話,可是一遍遍寫好,又一遍遍刪掉,原來,文字詞藻是如此的淺陋,無法表達自己的心情。
有朋友把空間加了密,說不喜歡大家看到自己的心情。這也是我長久不寫日志的原因,QQ裏好友越來越多,不怕陌生人看,怕朋友看,工作學習生活,一天二十四小時,每天心情要變幾次,發生那多事,寫出來看得多的是朋友,是同事,相信誰都不願自己j□j裸的展現出來。
記得幾年前就開了空間,常常在激奮時寫些心情進去,一段時間過去,再回頭看看,卻深覺每個字都那麽愚蠢。
時光一去不返,剩餘的那些記憶,似乎充斥著美好,似乎還有人與我一同在憶。
曾也年少輕狂,曾也執著不畏,只是驀然回首,燈火闌珊處並非只有一人影。“
——————————————XX年12月24日雷裕
他似乎有許多煩惱,可我卻沒有留言安慰,我想,也許他也不太希望有人去看吧。
關了空間,往嘴裏塞了一個大白兔,慢慢的嚼了起來。糖在齒間漸漸融化,帶著奶香的甜味在嘴裏漫延,刺激著味蕾。
淩視著那個彩色的頭像,等口中的糖完全融化消失後,我終於做了個決定。
我戳開他的對話框,發了個蘋果過去,並對他說聖誕快樂。
他很快回覆了,只有兩個字,同樂。
我問他,很久沒見了呢,過得怎麽樣?
他語氣淡淡地回了句,還好,就那樣。
我想了一會,又問他,你知道我是誰麽?他說,知道。
我把兩只手握成拳頭,深呼吸了一下後,又松開,接著鼓起勇氣敲下鍵盤:有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說。
沒等他回答,我又快速地發出一條,生怕自己會退怯:我喜歡你,喜歡很久了,喜歡了整整四年。
發完後,我覺得自己松了口氣,心跳似乎還沒平覆。我看了看窗口,並沒有對方輸入的提示,我想,他大概是被嚇到了吧。
其實,不論他是覺得厭惡也好,還是惡心也罷,我都不後悔。喜歡一個人,難道不該讓他知道麽?即便那會讓他從此對我的印象改觀,會讓他後悔認識我。
我想,也許這輩子我們都不會再見了吧,也許今天過後,他再不會去回憶那段往事,也再不會和我說話了吧。
退出那個QQ,我的眼淚掉了下來,這個QQ,從此以後也再不會上線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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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我還在這裏,多想知道,你在哪裏?
你是否知道我在想你,
知道我為你落淚,你是否會心疼?
街上的男女成雙,熙熙攘攘,
你是走在誰的身旁,
還是如我般一人寂寥?
其實,這些都不重要,
我只是想知道
你好麽?
——————————————XX年12月24日
有人說,同一件事情,連著做三周,就能成為習慣。
習慣是個可怕的東西,它會讓人上癮,讓人戒不掉。就如我,為了讓一個人分享自己的心情,而習慣了寫日志,習慣了某人每天熄燈後的短信,而當半夜有短信到來時,我定會以為是那人。
那麽現在呢,我其實是已經習慣了狼每天晚上陪我聊天,每天睡前的那個晚安吧。
那天之後,狼沒再上過線,我給他留了言,他也沒回我,這讓我心裏非常失落的。我想,他大概還是在為感情的事鬧心吧,等他緩過來了,一定會告訴我那畫中不足的地方吧。
今天是平安夜,白天的時候,群裏就發著蘋果圖案和祝福,顧銘也特意打來了電話。只是到了晚上,卻一下子安靜了。群裏的夥伴們大都出去嗨皮了,黃暮尤和他的小女友也出去浪漫了。我把他倆給我的蘋果洗幹凈切好,盛在透明的玻璃的碗裏,再澆上濃濃酸奶,然後一勺一勺地吃幹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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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戳開他的對話框,發了個蘋果過去,並對他說聖誕快樂。
他很快回覆了,只有兩個字,同樂。
我問他,很久沒見了呢,過得怎麽樣?
他語氣淡淡地回了句,還好,就那樣。
我想了一會,又問他,你知道我是誰麽?他說,知道。
我把兩只手握成拳頭,深呼吸了一下後,又松開,接著鼓起勇氣敲下鍵盤:有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說。
沒等他回答,我又快速地發出一條,生怕自己會退怯:我喜歡你,喜歡很久了,喜歡了整整四年。
發完後,我覺得自己松了口氣,心跳似乎還沒平覆。我看了看窗口,並沒有對方輸入的提示,我想,他大概是被嚇到了吧。
其實,不論他是覺得厭惡也好,還是惡心也罷,我都不後悔。喜歡一個人,難道不該讓他知道麽?即便那會讓他從此對我的印象改觀,會讓他後悔認識我。
我想,也許這輩子我們都不會再見了吧,也許今天過後,他再不會去回憶那段往事,也再不會和我說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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