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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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槿為了說服李晟, 再接再厲,“四哥,你不了解歡哥兒, 所以才會對他帶著偏見。他不是一個普通的哥兒, 他的見識不凡,很多事情對我啟發很大。不僅他第一個發現栽種出紅薯, 當時華陽之地幹旱,也是他提出來拿華陽之地栽種紅薯, 先進行實驗的。”

李晟眉心微凝, “你所說的是真的?”他是看到李槿信中的安排才會在朝廷上按照李槿說得去做。不過事情結果已經表明了,這樣的安排確實是最好不過的。

“我又何必騙四哥?”李槿信誓旦旦的說道。“其實還有一件事,我還沒有來得及跟四哥你說。”

李晟自然知道李槿不會騙他, 聽他這麽一說,對林歡的印象也改善了不少。或許自己真的以偏概全了, 這次趁這個機會正好可以接觸接觸老十四認定的這人,看看是否真的有十四說得這麽好。

打定了主意, 李晟便放下此事,詢問道:“什麽事?很重要?”

李槿點點頭, 躊躇道:“很重要,不過此事我卻不知該如何跟四哥你開口。”

李晟還從未見過李槿這般, 笑道,“你我難道還有什麽不能說的?”

“可能我說出來,四哥不會信,這件事的確有些匪夷所思。我也只能選擇跟四哥你說說了。”李槿說道。

李晟疑惑,匪夷所思之事?聽李槿這麽一說, 他反而感興趣了些, “你盡管說就是了。”

“你知道歡哥兒之前在山裏發現並找到了紅薯之事吧?”

李晟點頭, 老十四的確是這樣稟報給朝廷的。就聽李槿繼續說道:“其實除了紅薯,還有一樣東西,是我們大順朝不曾見過的。卻跟紅薯一樣,易種,高產,是一種新的糧食。”

李晟豁然站起來,“你說什麽?”紅薯這個東西已經讓他見到了其作用。不僅能讓人們耐饑寒,填溫飽,甚至可以改變大順朝人口結構。人們能吃飽,人口戶數自然就能增長,而且災年也不用擔心百姓餓死。

大順朝這樣的泱泱大國,有了人力才能得到很好的發展。當李槿提及到紅薯的特點時,李晟就已經想到了這一點,後來華陽之地的實驗就已經證實了紅薯確實如此。

現在聽李槿說還有一種跟紅薯一樣的農作物,李晟呼吸都有些急促起來。“這是怎麽回事,你好好說說。”

李槿看了四哥一眼,歡哥兒的特別之處人越少知道越好。所以他也不能跟四哥說明白,只能將與歡哥兒商量的方案拿一個出來。

“其實紅薯並不是歡哥兒在山裏發現的,而是我之前說的給了歡哥兒醫方的那位游方大夫給他的。”

歡哥兒說在山裏發現的紅薯,這個瞞著村民還行,只要有心之人,稍微去查探,就能露出馬腳。當初他也調查過,心中雖然生疑卻沒有點破,不過有心之人可不會輕易相信。所以,為了避免麻煩,他跟歡哥兒商量著彌補這點。

李晟聞言皺眉,“可是,你上報朝廷如何不實說?如果被人知道,欺君之罪跑不了。”

“之前歡哥兒為了避免麻煩,牽扯出救命恩人,所以才隨意說出在山上發現的。他也不知道事關重大,就想著這種能填飽肚子的東西,給村人們種來吃,讓村人的日子能好過一點。四哥不用擔心,我已經去信跟父皇解釋清楚了。雖然種子是別人給的,不過確實是歡哥兒親自種出來的,所以歡哥兒照樣功不可沒。”李槿解釋道。

李晟這才放了心,點點頭,似乎接受了這樣的解釋。

李槿繼續道:“游方大夫說跟他有緣,不僅給他醫方,還給了他幾樣種子。而這幾樣種子卻是他給一個跑船的夥計看病,那夥計送與他的。那夥計跟著船隊出海,聽說到達過不少海外其他的地方,而這些種子就是從海外帶回來的。至於這些種子的功用,那夥計也只是略知一二,只說海外的人都吃這些東西。他得到這麽點種子帶回來,一來自己也不會種,二來又怕浪費了,索性那大夫救了他,索性便做人情送給了大夫。”

“那位游方大夫,想著海外來的,也是個稀罕物,也沒拒絕,便帶在身上了。只是他是個大夫,對這個種子也是一竅不通。正好後面遇上歡哥兒,便交給了他,讓他試著種出來看看是什麽樣的。”

“原來如此。”李晟恍然,沒想到這其中竟然有這麽多曲折。

“後面的事,四哥也知道了,歡哥兒種出來紅薯的作用,大家也都有目共睹的。”

李晟點點頭,紅薯已然如此,那其他的呢?跟紅薯一樣?那不是也能讓百姓種出來,大順朝又能多一種吃食?

“你說還有一樣東西,跟紅薯一樣,是新的農作物?也能量產嗎?可否讓我看看?”李晟忍不住問道。

“沒錯,聽歡哥兒說,是叫玉米。只不過四哥此時卻無法看了,因為這玉米種子,歡哥兒才種下去剛出芽沒多久。具體還得等長大收獲之後才知道。”那粒玉米種子種下去七八天而已,不過好在已經出芽,看樣子成活是沒問題了。

他選擇提前跟四哥說,也是想讓他有個心理準備,以後等到玉米種出來後,能早做準備進獻上去。在父皇面前展現出來關註民生,處處為民著想辦實事,而不是在朝堂之上勾劃利益圈子,滲入黨爭,這才是父皇願意看到的。

這也是他與四哥早就商議出來的,夫唯不爭,天下莫能與之爭。他是沒機會也不想去覬覦那個位置,不過四哥卻可以。四哥韜光養晦這麽多年,私底下已經做足了準備,自己只需要從旁協助就行了。

還有就是有了紅薯與玉米的功勞,這些都是改善民生的創舉,到時候四哥能得百姓口碑,這才是最為重要的。

李晟聽說才出芽,不知老十四怎麽就篤定了這個叫玉米的東西會跟紅薯一樣高產。不過寧可錯過不可放過,“既然如此可得小心護著了,你的人手可夠用?如果不夠,我這裏跟來的人手可以留下給你調動。”

這個李槿倒是不擔心,“四哥不必了,我這邊有人手,如果人手太多,引起別人的註意反而不美。”

李晟想想也是這個理,便依從了李槿的意思,“此事你還需要把好關,畢竟這個東西才剛剛種出來,什麽習性,什麽特點都不是很清楚。如果有什麽差錯,只怕有心之人會抓住把柄在父皇面前攻訐於我等。”

李槿點點頭,這點他自然明白,“四哥放心,這點我知道,我也不是粗心大意之人,自會有所把握。”

他是相信歡哥兒的,既然林歡都說了玉米的特性,將它誇得天上有地下無,那就絕對不會錯的。

既然老十四有把握,李晟也放心了些。略過此事,才問起他,“你的病已經痊愈,準備什麽時候回京?”

“如今兩個孩子還小,不宜長途跋涉,而且玉米之事我也要經管。我想再怎麽樣也等上一年才能回京了吧。”

李槿將自己的打算說了,李晟也覺得可行,現在李槿病痊愈的消息還沒有傳出去,多呆上一段時日也無所謂。況且等孩子大一點,風險也沒那麽大,到時候老十四回京,他跟林小哥的事情,有那兩個孩子從中轉圜,應該會簡單一點吧。

“既然你已經打算好了,我也就不多說什麽了。晚點你讓林小哥也過來陪四哥一起用膳。”老十四都認定了,他這個做四哥的也不能小氣。正好他也想看看這人到底有什麽不一樣的地方,能吸引住老十四這麽為他說好話。

李槿自然答應下來,不過他頓了頓,有些為難的道:“四哥,如今歡哥兒還不知道我真正的身份。如果可以,還請四哥幫弟弟一把,暫時不要說破。”

李晟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問道:“什麽,他竟然不知道你的身份?”他原本還以為林小哥正是因為老十四的身份,這才誘惑老十四,並且扒著不放。可現在看來,自己似乎是誤會了啊?“你隱瞞身份,回京之時也總能知道,到時候你怎麽跟林小哥交代?”

李槿有些為難,“等回京再說吧,我也不是故意要隱瞞的。現在我就想找個合適的時機再跟他開誠布公。”

主要歡哥兒也沒有強行迫他追問他的根底,他也確實不好突兀的提及。一開始他沒有機會說自己的身份,想著其實這也無所謂,等以後再說吧。

到後來他怕自己的身份會影響到歡哥兒,出於對歡哥兒的保護,不想讓他擔心。他便想等回京後說服父皇,承認歡哥兒正妃的地位,到時候該知道的不該知道的歡哥兒自然也就知道了。

現在他跟歡哥兒都到了這一步了,只差回京跟父皇交代了。要是這個時候歡哥兒知道他的身份,打退堂鼓怎麽辦?他還是將事情搞定了,再給歡哥兒一個驚喜吧。

至於這消息對歡哥兒來說,到底是驚喜還是驚嚇,這就不得而知了。

李晟胳膊肘不可能往外拐,當然是要幫著弟弟的。這種事情,是他們夫夫倆的事,還是他們倆自己做主吧,自己可別摻合進去了。不過他絕不承認,自己也抱著看好戲的心態,這個弟弟摔個跟頭也好。

到了晚上,李槿算是專門給四哥辦了一場接風宴,林歡當然也在場。其實說是接風宴也不太準確,只能算是三個人的家宴罷了。

李晟坐在上首,李槿與林歡作陪。

酒席算不上豐盛,卻每一樣都精致無比。這樣的飯菜自然不是林歡布置出來的,不過他卻特意做了一份蛋糕款待。

李槿特意送了一塊蛋糕到李晟碗中,笑著說道:“四哥你嘗嘗這個蛋糕,就是歡哥兒特意做出來給你品嘗的。不是我說,這個東西你在京城也不可能吃得到。”

李晟看這蛋糕倒是稀奇,又聽李槿這般說,便嘗了嘗,果然香甜可口。“弟夫郎果然手巧,做出這樣的吃食,我還真是從未見過的。”

林歡笑笑,“微末的手藝罷了,當初我也是沒辦法了,才會胡亂嘗試著做出來賣,也是為了糊口。四哥愛吃的話,便找人過來,我教給他做法,將來四哥想吃便隨時能做來吃了。”

“如此我便不客氣了。”李晟點頭,也沒客氣。他讓人學會了也好,到時候可以進獻給父皇,父皇如果喜歡的話,自己也好在父皇面前為十四弟說話。

“弟夫郎當初種出紅薯來,這是利國利民的大事。你能不計得失將紅薯進獻給朝廷,有這樣的仁義之心,實屬難得。”李晟已經將林歡當作自己人了,對於自己人,當然不吝誇讚。

如果不是林小哥的紅薯以及種植之法,華陽之地的百姓不可能如此輕易就度過難關。而且父皇已經準備全國各地於不適合種糧食的山地,荒地種這樣的紅薯。等到明年,有了紅薯,說不定將士們的糧草也能解決大部分。

聽到誇讚,林歡倒沒有居功的意思,笑著說道:“四哥言重了,我不過一個農家哥兒,人小力微。就算培育出來紅薯,以我最大的能耐,也只不過是在周邊村鎮推廣紅薯的好處,人家能不能聽還兩說。真正有功的還是阿槿以及你們能在華陽之地推行栽種之人,沒有你們,紅薯也不可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

李晟流露出讚賞之意,李槿說林小哥見識不凡,這眼界果然不似農家小哥兒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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