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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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在老人的衣服上拭凈了劍上的血跡,還劍入鞘。荒郊野地裏,連現場也不必清理了。他的佩劍就是最最尋常,最沒特點的劍,劍刃不寬不窄不厚不薄;他的劍招也是不露鋒芒,只求致敵死地,沒有半分花梢。旁人從這現場是看不出什麼有用的線索的,不必過分擔心。現在要處理的,只有自己身上這套夜行衣而已。

他追上一匹馬,在鞍袋裏掏了掏,果然有隨身的便服。他換了衣服,把夜行衣塞進鞍袋,翻身上馬,提韁前行。距此十多裏外是昀州城,徐徐行去,大概正可趕上開城門的時辰。

這次的任務說來繁瑣,結束得卻很輕松順利。久騎在馬上不禁又開始琢磨。據說他的功夫是出類拔萃的,所以在一眾殺手當中是相當受重用的。但他又時常懷疑這一點。他的功夫並不是總管教的,而是潁王寧釗親傳。寧釗自幼習武,但畢竟是天潢貴胄,與刀頭上舔血的殺手侍衛全然不同,而自己又由他傳授,其中不知又打了多少折扣。盡管執行任務的時候從沒出過婁子,但自己接到的任務真的跟旁人是完全一樣的嗎,還是總把容易做的派給自己呢?可話說回來,除了執行任務,自己在平日裏跟外人動手並沒吃過大虧,往往占盡上風,這總不能說是外人個個故意讓著自己,再者,寧釗對自己的情分到底是實有其事,還是自己的一廂情願呢?

這夜月色不明,但夜風卻涼,他的頭腦似乎被吹得比以往冷靜些,受情緒的左右就少些。他的手指緩緩摩挲著粗糙的馬韁,漸漸確信,這就是自己的一廂情願。

對於久來說,寧釗是開天辟地一般的獨一無二的存在,他的一切都是寧釗給予的。而他對於寧釗來說能算什麼呢?他甚至不可能把這個問題對著寧釗提出來,多半只能受些奚落嘲笑。長久以來隱匿於他心中的百轉千回的苦澀情意,若端到寧釗面前,只是笑料而已。說到笑料,久又不自禁地想起,寧釗實在很愛笑,並沒有多需要笑料,他總是在冷笑嘲笑諷笑嗤笑,就仿佛天下一切在他眼中都一錢不值。不光是笑,寧釗的一切在久看來都那麼特別,充滿了魅力。

久還能記得那一年的九月,人販子把自己和一些其他的年紀相仿的孩子帶到了潁王府裏──奇怪的是,在那之前的記憶全都模糊不堪了──當時,總管起先是一個一個打量孩子的身量體格,到了久這裏,卻緊盯著久的臉,自言自語地說:“這孩子生得實在齊整,留著給小世子做個伴倒合適。”就這樣,久跟著其他一些孩子一起進了王府,可其實又並不在一起。其他的孩子後來要麼成了殺手,要麼派了雜役,只有久被送到潁王寧釗身邊。後來久才知道,當時候小世子還是個不足周歲的小嬰兒,哪裏需要玩伴,自己就是挑出來伺候寧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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