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二章 落盡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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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雪院的一個月,阿默說武林變化很大。

落寒宮止住了殺戮,苦水堡也不再攻打疊風樓。江湖中人都不明白突然發生了何事,竟讓一切回歸了平靜。

這是個晴朗的秋日,微風徐徐,日頭很足,是個適合出遠門的日子。

下定決心走之前,我去見了葉秋白和葉蕊。餘下的日子,我將不在,我請求他們幫我照顧好葉起,不要再有無謂的殺戮了。

“照顧義父,你不說我們也會做的。”葉蕊倔強的說道。

我轉向葉蕊,緩緩說道:“你是沈煜失散已久的親人,他找你找了很久,不要辜負他對你的感情。他平日有些孤傲,不習慣讓別人輕易進入他的世界,你有機會和他相識,也會有機會相知,但請不要相負,莫要傷了他。他這個人,一旦認準了,就會牢牢地抓住,他會很疼你,很愛你,不會讓任何人傷你。也許有時候你不會認同他做事的方式,會惱他、煩他,但請記得,在他心底以為自己做的是對你最好的打算和安排,一切都是為了你好,只是有時候方式和表達有些不盡人意罷了.......”

我絮絮叨叨說了許久,仿佛一沾染上沈煜的話題,就有些收不住。

葉蕊靜靜地聽著,我雖不知她究竟聽進去多少,她也沒說什麽,眼神透露著依舊是那個有些狠辣倔強而成熟的葉蕊。

該說的都說了,不該說的,也說了不少。

我無奈的笑了。自己何時也變得這般婆婆媽媽,如秦川一般了。

“我知道我不是大白,可是我想告訴你,大白很愛你,一直都愛你--”在我和阿默準備走出屋門的一剎那,葉秋白突然開口說道。

“我知道--”我止住了腳步,回過頭來,看向了那雙大白才會有的眼神,溫暖而憂傷,我沖他微笑著說了句,“再見--”

一句再見,卻已是永別。

一句再見,後面跟著的是那句沒說出口的“大白”。

我灑脫的說著,心裏卻還是起了酸澀,原來我終究沒有表現的那般灑脫。

回到雪院,我和葉起說了我準備離開這裏,他沒有留我,卻滿是不舍。

阿默打包好了行李。

我最後一次在竹下撫琴,我想最後再為程漫雪彈奏一遍那首曲子。

我仿佛又聽到竹葉婆娑,仿佛在同我告別。

曲終,將是人散,天各一方。

臨走之前,我沖著牌位和葉起各磕了三個響頭。

“父親--保重--”這是我對葉起說過的最後四個字。

這是我第一次叫他父親,也是最後一次。

我看到葉起濕潤了眼底,激動到沒說出任何話來。

他將我和阿默一直送到山腳下,戀戀不舍。我們走的很慢,這條山路卻仿佛比平日裏短了許多。一同的還有梁牧,葉蕊,只是不見葉秋白。

這樣也好。我和他有太多的重逢和離別,最終的這次,就讓記憶停留在他說大白愛我的那刻吧。

我和阿默上馬回望,最後一次看向送別的眾人,而後決絕的甩了馬鞭,揚長而去,再也沒有回頭。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分岔路口,我對阿默說,去藥王谷。

在路上,暈眩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附近的一家小鎮,阿默堅持將馬匹換成了馬車,於是原本三日的路程,走了五日才到。

傍晚時分,我們終於到了藥王谷。

闊別近一年,再次回到藥王谷時,那種親切感,油然而生。

這裏也是我的家。我和三哥、秦川、阿默的家。

我笑著同阿默說,“你看,我們竟有這麽多家。紅葉山莊的家,藥王谷的家,默夕苑的家,還有落寒宮的雪院。”

每一個家,都承載著我或多或少的記憶,卻都是我最珍重的地方,讓我流連,讓我不想離去,不時記起。

可心底也知曉,我最終是要死在一個陌生的地方,一個不是家的地方,一個遠離這些家人的地方。

夕陽西下,藥王谷大門口,排隊問診的人依舊不減,如三年前一般。有藥童負責詢問病癥,安排就診和晚上住處的,還有護衛維護秩序。

藥童看到是我,一溜煙跑進去,想必是通知秦川了。

我和阿默慢慢往裏走著。

“夕丫頭--”

“小夕--”

對面秦川和三哥的聲音同時傳來,見到我快步上前。

秦川胖了些許,三哥卻是精神很多,和三年前沒什麽差別了。

看著他們幸福的走在一起,我很欣慰。

秦川熱切的擁抱了我,而後又擁抱了從來不喜歡擁抱的阿默。

三哥走過來,拍了拍我的腦袋,打趣我說:“瘦了,也白了--”

“一白遮百醜,一瘦還都有。”我嘻嘻的笑著答道。

曾經三哥揶揄我一胖毀所有的日子,已經不會再有了。

晚上,秦川設宴,為我和阿默接風洗塵。

我們都喝了許多酒,連阿默也喝了。我們天南海北的談著,敏感的話題一概不說,三哥也沒有察覺。

飯局散了,準備睡前,秦川來找我,我們在院中又繼續喝酒。

我跟他說了我和葉起的關系,他並沒有很驚訝。

“你後面有什麽打算?”

“這次告別後真的要雲游了,再見只能來世了,如果還有來世的話。”我苦笑著說。

秦川沒有說話,只是猛灌了一口酒。

良久。

“沈煜來找過我,而今幫我尋藥去了,你們剛好錯過。”

“是啊,錯過了--”只是我們錯過的不是一次相遇,而是一生相伴。

“我死後,阿默你多照顧,她一個人,沒有家,只有我們了--”我溫言囑托道。

也許是作為一個醫者,早見慣了太多的死亡,當我說起死時,秦川只是微微一楞神。

“你不說,我和阿朝也早已視她為親人了。”

“那便好。”說著我將酒壺舉起和秦川碰杯,喝了一口。

“還有--沈煜--如果可以,也讓他忘了我吧。”這名字,竟也如同當初的大白一般,讓我難以再說出口。

“是遺忘的好還是銘記的好?”秦川沈思道。

“我們的事,我銘記,他遺忘,便好。”

若遺忘,痛一時;若銘記,痛一生。

還是忘了吧。

“沒到最後,總有轉機和希望--”秦川深吸了口氣,猶不死心的勸說道。

“你比我更清楚,不過是--”我抿嘴一笑,沒有繼續說下去。

不過是希望與我無關了。希望令人痛苦,我不希望在為數不多的日子裏,原地無謂的打轉。

“落寒宮和疊風樓,這江湖上的事--”

“藥王谷有禁令,不談江湖事。”秦川哭笑不得的突然打斷了我。

我翻了個大大的白眼,而後傻笑著看向他。

也許是哭多了,而今只想笑著面對一切。

秦川這般愛酒的小氣鬼,難得將窖藏的好酒都拿了出來,也沒再說一句關於我浪費了他好酒的話。

這一夜,我們暢快痛飲,這痛飲持續了之後在這裏的每一夜。

我和阿默在藥王谷共住了四十日。

每一日,當做一年來過。

這中間,沈煜來過一次,我躲著沒有見他。

也是這一次,秦川給他喝了那名為忘卻的酒。

秦川說,哪怕你在他眼前,他也認不得你了,沒必要躲著。

我心中忐忑,卻始終沒有邁出房門。

臨走之前,秦川問我去哪裏。

我說,你還是不要知曉的好。

我和阿默在第四十日的黎明前,摸黑悄悄的走了。我沒有同他們告別。

我私心的想,沒有告別,就沒有離開;沒有告別,就沒有眼淚和悲傷。

我和阿默去了紅葉山莊。

三年後再次到這裏,那扇緊閉的門終究沒敢推開。

我們去了後山墓地,阿爹阿娘的墳堆上長滿了雜草。我們一一拔除清理幹凈,而後跪拜。

那日我沒有說太多話,只是指著阿娘墳邊的空地囑托阿默:“等我死後,將屍身火化了吧,一半埋在這裏,一半埋在雪院的竹下吧。”

阿默說:“好。”

“我從未去過大漠,我們去大漠看看吧。”我微笑著說。

阿默便帶我一起去了大漠。

原來黃沙遍野,如此廣袤雄渾,卻也死寂。那單調的顏色,狂沙飛揚,仿佛是老天的怒氣全集結在了這裏。日中遇熱愈熱,午夜遇冷愈冷。那零星的綠色在這黃色的沙漠中,太過渺小,卻也頑強的活著。

我無端覺得這綠植竟有些像我,掙紮著,努力著,卻終究逃不過被黃沙掩埋的命運。

原來,一切不過飛蛾撲火,宿命罷了。

我無端不喜這沙漠。

之後,我們又去了草原。眼下已是冬季,青草早已枯黃。

我們最終回到了衛平城附近不遠的山上,一個偏僻村落住了下來。此時我的毒發已從十天一次到三天一次再到如今幾乎日日發作了。

兜兜轉轉這麽久,還是回到了衛平城附近。

許是想要離沈煜近一些,許是想要過過向往已久的隱居生活。

我不知道,也說不清為什麽。

村中有間無人居住的舊屋,院中種著一顆梅樹,說是以前住著一個教書先生,後來離開了,不過屋子卻還能住人。

我很喜歡那梅樹,便同阿默決定安頓下來。

阿默不讓我動手,所有事情都自己來做。其實,我哪裏還有力氣幫她。鄰居的幾個大媽知曉了,過來幫忙打掃的也算幹凈舒適。

我讓阿默去城中置辦些許被褥用品,她不放心我,便列了清單遣了村中兩個小夥,帶了銀兩去采辦。

冬日院中的梅花樹,在一個清靜寒冷而又純潔的夜晚,淩寒盛開。花瓣比雪還白,於是我耐著性子守候了半個冬季。當寒風呼嘯而過,帶來了連綿不絕的冬雪,那些比雪還要白的花迎風而立禦寒而上,姿態翩翩,讓人稱奇。

我想每年冬天這些梅花都獨自盛開,是它們的堅持為自己爭取到了最美的時光。

而我的堅持從來沒有那麽偉大,那麽悲天憫人。

我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我想再讀一本好書,再喝一杯好茶,再在竹下彈奏一首瀟湘雲間。

我想再與秦川和三哥一起品一壺好酒。

我想再和大白一起翻一座山,同梁牧再鬥一次嘴。

我想和蕭世同一起再吃頓飯。

我想和遲少游再有一次談天說地,吃一次烤鴨。

最重要的是,我想再給阿默一個擁抱。

我更想和沈煜牽手過每一天;我想有一個或兩個自己的孩子,然後看著他們每天長大。

可是最終,我最想要的是好好睡上一覺,像孩童時睡覺那般香甜,沒有痛苦,沒有噩夢,然後第二日醒來,又是美好的一天。

我終究還是忍不住在死亡來臨之前去看望了沈煜,在那個我們第一次初遇時的小酒館,和他最後喝了一次酒。

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

他不記得我了。他這人果真也只有兩面,一面是溫暖,一面是偽冷。

我靜靜地對他說:“你看咱們真是有緣,不如我請你飲酒?”

他看向我的眼神,依舊充滿了渴望和悲傷。

原來,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我卻只能假裝不認識你。

“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公子可有心上人了?”

“我好想有過,又好想沒有,我也記不得了。我記得我好想在找一個人,可是記不得她長什麽樣子了。”沈煜淡淡的說著,而後喝了一口酒。

“那就再找一個吧,總歸是能找到一個喜歡又仰慕的佳人。”

“或許再有佳人也可許我一個天堂,可我心中的天堂,早已被那個人占滿,再容不下其他人了。”

我一時語塞。

而後我們靜靜喝酒,直到他醉意昏沈,倒在了桌上。

我最後一次撫摸上那張讓我日夜思念的臉。胡子拉渣,猶如初見。

酒館老板過來同我說,“姑娘不用管他,這人日日來此,晚些時候就有人過來帶回家了。”

在我起身離開的那刻,沈煜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我聽到了他說夢話。

他說,“阿夕,別走--”

而後,放開了拉著我的手。

那一刻,我哭了。哭著撲進了阿默的懷裏。

時光就是這麽的摧殘著我們之間的路,以至於我們現在相處都要經歷一番痛苦的掙紮。我想告訴他我多寂寞,可是我愛他,又怎麽忍心看他為我難過。

沒有人告訴我應該如何做。於是,我便做了我認為是對的。亦如他平日對我那般。

時間終將帶走我的一切。

時間亦可平覆一切。

或許,多年以後,他就真的可以忘卻而後重新開始吧。

為我傷心的人啊,一切都會過去,一切都會好起來。不要為我傷心,不要為我落淚。我將變成夜空中的一顆星星,永遠照亮你前行。不要背負沈重的枷鎖,生活還要繼續,請為我珍重。

雖也下過雪,今年卻是暖冬,很久沒有出來好好曬太陽了。這日阿默扶我到院中曬暖。

放下了糾葛,擡眼望天,陽光如此溫暖。而今過的每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賜。為此,我很感激。

阿默陪著我,在那個隱居的山村中過了多少個日升日落,我已不記得了。

死亡到來之前,至少我跟每一個朋友告了別。

是了,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

【後記】

在一個陽光明媚的冬日,程夕死在了阿默的懷抱中。

死前,她說,阿默,謝謝你這一路陪我走了這麽遠。活著,真好......

那個帶來死亡的早晨,陽光明媚,溫暖和愛招滿人間。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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