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夜未央繁星落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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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歌被雲毓趕出來,總是覺得背後有一道悲傷的目光跟隨著他
長歌沒敢回頭,因為他怕他怕,他怕他一回頭就會看到雲毓那渾身透露這一種悲傷的氣息
他知道,他必定負雲毓,雲毓的深情他還不起。
也...不敢還。
長歌繼續盲目的走著,從夕陽走到了現在漫天的星星。
這條路好長好長,沒有幾個人,空蕩蕩的街道上只有長歌在徘徊。
因為他實在是不想回家啊。不想。不想回到那個冰冷的祭司府。
長歌看著天邊的星星,又看了看自己。
“真是孤單啊,星星都有伴“
繼續盲目的走,突然一種力道將他拉到了某個東西裏面。
長歌將頭擡起來看到的是,一個他想了很久的人,也永遠看不清的一個人—勿北離。
他已經沒有辦法想,勿北離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為什麽會這樣暧昧的抱著他。
為什麽用一種溫柔的快要溺出水的眼神看著他,他不懂,不明白。也...不想弄懂
為什麽他要拉著他一直的跑,這是哪....
”很漂亮,對吧,歌。“
勿北離回頭輕輕的點了點長歌的頭,整理了他因為奔跑而散落的頭發,
眼前的景象,讓人無法的形容,因為,太美了。
這個盛夏的季節,應該根本沒有桃花這種東西,而現在,此時,目前,在他眼前的就是一片的桃花,
周圍飛漫了螢火蟲,熒熒的光加上周圍不知道什麽材質做成的燈,讓這裏如同白晝一般
這很狗血,長歌承認,這太狗血了,這種在所有少女心裏都有的一個夢就這麽出現在他的眼前
而為他做這一切的人,不是雲毓,不是沐罄,而是那個陌生人,勿北離。
長歌承認。他無法抑制的沈溺在這種狗血的浪漫。
就是浪漫,長歌突然感覺到了一種幸福,幸福,這種東西對於他來說太飄渺了。
他在十年前就再也沒有過這種東西了,那一場大火,已經毀了他的全部,他以為他應該在也不會愛了吧。
可是就在現在一個男人,一個甚至見過的次數不到十面的男人,就這麽溫柔的敲開了他的心。
勿北離看著已經處於自動裝逼模式的長歌,嘴角的笑容更加的炫目
緩緩的彎腰,將長歌的手拉起,看著那雙手上因為十年前的大火,留下的長長的疤,深入肌理,深入骨髓。
也深入長歌的心,勿北離眼裏閃過諷刺:”歌兒,給我一個機會重新的塑造你的心好嗎。”
他特殊的慵懶嗓音喚回了長歌,他溫柔的叫他歌兒,一如十年前他將他從親人的屍體前拉起喊得“長歌,跟我走,我給你一個家。”
盡管後來他自己出去了,十年間就見過這麽幾面,但他對於勿北離感到的是一種...
不安的溫暖,不安的。
長歌的視線直直的撞入勿北離的眼睛。
如果長歌還能以清醒冷酷的心態去看勿北離的眼睛,他就會知道此時的一幕有多麽的可笑。
在長歌的眼裏勿北離是在深情款款的看著他。
可是如果現場有另外的一個人,那麽這個人所看到的就是勿北離眼睛裏滿滿的是諷刺無耐厭惡。
可他嘴裏吐出的話是那麽的溫柔,那麽的讓人心動。
長歌手腳無措的看著勿北離,那種第一次被人愛的幸福已經沖垮了他的心。和。他的理智。
因為長歌其實一直也就是個孤獨的孩子吧。
:“我不懂什麽叫做愛,什麽叫做失敗長歌。“長歌此時就像是回到了十年前回到了那個手足無措單純的孩子。
:”我自私霸道不要臉討人厭,我甚至是個男的,我沒有女性的柔軟,溫暖,我甚至連自己都不愛。我...“
剩下的話被長歌吞進了肚子裏,他越說越沒有自信,因為,無論他說什麽勿北離都是一臉堅持的看著他。
長歌的理智徹底崩塌了吧。他將雙手緩緩的擁到勿北離的腰上。
動作已經代表了一切。
兩個風華絕代的人就在這片花海中相擁著。美麗卻又詭異的情景。
長歌已經把自己的心交給了勿北離吧,雲毓若是知道,是這樣的下場,他死都不會讓長歌走出雲毓閣。
勿北離想要的不過是一個聽話,能幹,漂亮的工具,加床伴。
那麽長歌就是最好的人選。
無關情愛,無關一切。
就是勿北離現在需要一個工具替他開拓道路,而長歌正好趕上了罷了。
就算長歌為他死掉,勿北離也只是幫幫忙斂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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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歌沒敢回頭,因為他怕他怕,他怕他一回頭就會看到雲毓那渾身透露這一種悲傷的氣息
他知道,他必定負雲毓,雲毓的深情他還不起。
也...不敢還。
長歌繼續盲目的走著,從夕陽走到了現在漫天的星星。
這條路好長好長,沒有幾個人,空蕩蕩的街道上只有長歌在徘徊。
因為他實在是不想回家啊。不想。不想回到那個冰冷的祭司府。
長歌看著天邊的星星,又看了看自己。
“真是孤單啊,星星都有伴“
繼續盲目的走,突然一種力道將他拉到了某個東西裏面。
長歌將頭擡起來看到的是,一個他想了很久的人,也永遠看不清的一個人—勿北離。
他已經沒有辦法想,勿北離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為什麽會這樣暧昧的抱著他。
為什麽用一種溫柔的快要溺出水的眼神看著他,他不懂,不明白。也...不想弄懂
為什麽他要拉著他一直的跑,這是哪....
”很漂亮,對吧,歌。“
勿北離回頭輕輕的點了點長歌的頭,整理了他因為奔跑而散落的頭發,
眼前的景象,讓人無法的形容,因為,太美了。
這個盛夏的季節,應該根本沒有桃花這種東西,而現在,此時,目前,在他眼前的就是一片的桃花,
周圍飛漫了螢火蟲,熒熒的光加上周圍不知道什麽材質做成的燈,讓這裏如同白晝一般
這很狗血,長歌承認,這太狗血了,這種在所有少女心裏都有的一個夢就這麽出現在他的眼前
而為他做這一切的人,不是雲毓,不是沐罄,而是那個陌生人,勿北離。
長歌承認。他無法抑制的沈溺在這種狗血的浪漫。
就是浪漫,長歌突然感覺到了一種幸福,幸福,這種東西對於他來說太飄渺了。
他在十年前就再也沒有過這種東西了,那一場大火,已經毀了他的全部,他以為他應該在也不會愛了吧。
可是就在現在一個男人,一個甚至見過的次數不到十面的男人,就這麽溫柔的敲開了他的心。
勿北離看著已經處於自動裝逼模式的長歌,嘴角的笑容更加的炫目
緩緩的彎腰,將長歌的手拉起,看著那雙手上因為十年前的大火,留下的長長的疤,深入肌理,深入骨髓。
也深入長歌的心,勿北離眼裏閃過諷刺:”歌兒,給我一個機會重新的塑造你的心好嗎。”
他特殊的慵懶嗓音喚回了長歌,他溫柔的叫他歌兒,一如十年前他將他從親人的屍體前拉起喊得“長歌,跟我走,我給你一個家。”
盡管後來他自己出去了,十年間就見過這麽幾面,但他對於勿北離感到的是一種...
不安的溫暖,不安的。
長歌的視線直直的撞入勿北離的眼睛。
如果長歌還能以清醒冷酷的心態去看勿北離的眼睛,他就會知道此時的一幕有多麽的可笑。
在長歌的眼裏勿北離是在深情款款的看著他。
可是如果現場有另外的一個人,那麽這個人所看到的就是勿北離眼睛裏滿滿的是諷刺無耐厭惡。
可他嘴裏吐出的話是那麽的溫柔,那麽的讓人心動。
長歌手腳無措的看著勿北離,那種第一次被人愛的幸福已經沖垮了他的心。和。他的理智。
因為長歌其實一直也就是個孤獨的孩子吧。
:“我不懂什麽叫做愛,什麽叫做失敗長歌。“長歌此時就像是回到了十年前回到了那個手足無措單純的孩子。
:”我自私霸道不要臉討人厭,我甚至是個男的,我沒有女性的柔軟,溫暖,我甚至連自己都不愛。我...“
剩下的話被長歌吞進了肚子裏,他越說越沒有自信,因為,無論他說什麽勿北離都是一臉堅持的看著他。
長歌的理智徹底崩塌了吧。他將雙手緩緩的擁到勿北離的腰上。
動作已經代表了一切。
兩個風華絕代的人就在這片花海中相擁著。美麗卻又詭異的情景。
長歌已經把自己的心交給了勿北離吧,雲毓若是知道,是這樣的下場,他死都不會讓長歌走出雲毓閣。
勿北離想要的不過是一個聽話,能幹,漂亮的工具,加床伴。
那麽長歌就是最好的人選。
無關情愛,無關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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