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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傻子哥兒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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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哥兒抓完相公要吃的藥後,看了一眼後面的阮溪年,猶豫一下,還是問了一聲藥堂裏看診的徐大夫在不在。

藥童說在,隨後把兩個人引進後堂。

沒過多久後,倆人再次出來,於哥兒臉上的喜色是怎麽都掩藏不住,反觀阮溪年,低著頭,不知所措地看著自己平坦的肚子。

“溪年,我們趕快回去,把這件事告訴你夫君。”於哥兒興奮道,只覺得今日是雙喜臨門。

結果在要拉阮溪年走的時候,發現他眼眶忽然紅了。

“溪年,你怎麽了,別哭啊!”於哥兒無措道。

阮溪年帶著鼻音小聲道,“我有孩子了嗎?”

於哥兒以為他是喜極而泣,笑著說,“是啊,我們溪年有孩子了。”

阮溪年擡頭看他,眼淚在眼眶裏打轉,“那夫君是不是就不會只喜歡溪年一個人了?”

於哥兒,“……”

“回來了。”聽到店門口的聲音,元景擡頭看去,目光落在阮溪年紅通通的眼睛上。

“這是怎麽了?”元景問,大步走到阮溪年身邊,眼裏飽含關切,“出去一趟,怎麽哭了?可是被人欺負了?”

於哥兒搖搖頭,“不是。”他把藥放置一旁,聲音帶著揶揄的笑,“溪年是以為你有了孩子後,就不會只喜歡他一個人了。”

元景無奈一笑,擡手放在在阮溪年的聽說,剛要說怎麽會的說話,忽然意識到於哥兒剛剛說的話,好像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

再低下頭去看,就發現溪年手捂著肚子。

元景瞳孔猛然一縮,克制著聲音問,“肚子是怎麽了?”

阮溪年聲音還帶著一些鼻音,軟軟的,“肚子有孩子了。”

親耳聽到,元景臉上出現震驚的神情,手掌微微發顫的放在阮溪年的肚子上。

這個孩子對他來說是意外。

雖然早知道哥兒會懷孕,會生孩子,但在元景的世界觀裏,哥兒也是男人,所以他沒去想過溪年會不會懷孕。

阮溪年還記得於哥兒剛剛說的話,仰著頭看一臉震驚的男人,手放在他手背上,“夫君,喜歡孩子嗎?”

元景垂眸看他,反握住他的手,喉嚨上下滾動,還沒說,阮溪年就又道,“夫君,於哥兒說了,夫君喜歡溪年,所以才會喜歡孩子,對不對?”

這是阮溪年在哭的時候,於哥兒安慰他的話。

元景所有的話到嘴邊,變成了一個字,“嗯。”

阮溪年臉上又出現了笑,“孩子在肚子裏,夫君摸摸。”

兩個月左右肚子還是平坦著,並不能摸出什麽來,元景在阮溪年額頭是親了一下,把他先帶回家去。

傍晚,王秀才從私塾裏回來,還是老樣子,問起放榜一事,他本以為夫郎的回答會和前兩次一樣。

卻沒想到,於哥兒笑著說,“中了,還是榜首。”

這一下子就把王秀才震驚到放下茶杯,水也不喝了,出門要找元景去。

不過又被於哥兒給拉住,“等下,還有一件事我還沒說呢?”

王秀才停止腳步,壓抑不住興奮的心情,“還有什麽事比元景中榜首的事情還要重要?”

於哥兒睨了他一眼,“元景今日可是雙喜臨門。”

“還有一喜?是什麽?”王秀才一頭霧水的問。

於哥兒湊在他耳邊低聲說了幾句。

王秀才驚訝的瞪大眼睛,而後哈哈一笑,手摟住自己夫郎的腰,“這確實是雙喜臨門。”

當晚,王秀才並沒有去找元景,而是和自己的夫郎在床上胡鬧了一晚上。

第二日的糖水鋪子開門有些晚,客人問起時,於哥兒都是笑著說家裏有喜事,所以才會開這麽晚,同事,他也給這些早來的客人送了元景最近剛做出來賣的無骨雞爪。

無骨雞爪在元景的世界還是很受年輕人喜歡,而在這邊,年記糖水鋪子剛做出來賣的時候,也沒什麽人會買去吃,只有一兩個嘗過味的人,才發現這東西很好吃,每次買糖水時都會買上一點。

免費的東西不用錢,自然是會有人要吃的,只是吃完了後要再買,那就沒了。

“怎麽回事?你們這店還開不開?不是這沒了,就是那沒了!”

於哥兒趕忙賠笑解釋,“不好意思客官,無骨雞爪是我們店最近剛剛推出的新品,還在試賣中,也不敢做太多,您看您要是喜歡,明天我給你留著怎麽樣?”

老板話都這麽說了,男子也不好說什麽,點點頭就道,“那可說好了,可不要明天我來了還是沒有,那以後就不來你們店買吃的。”

“您放心,不會的。”於哥兒笑道,親自送那名客人出門。

店內其他沒走的客人聞言,都好奇的問了一句,“那無骨雞爪好吃嗎?”

生意來了!於哥兒笑意加深,開始為他們介紹起這加了檸檬和辣椒的無骨雞爪來。

聽的眾人口裏分泌出口水來,咽了咽喉嚨,只道,明天有了一定要買點嘗嘗。

落西村,裏正得了縣城的老爺傳喚,誠惶誠恐進了縣城裏,中午時又高高興興的回來。

原來,是縣城老爺在得知今年的院試榜首是落西村的人後,就把裏正傳去問話。

裏正婆娘看丈夫這麽開心,就問了一嘴,結果丈夫說出的話讓她驚訝的張大了嘴巴。

不到一天功夫,整個落西村就都知道了元景中了榜首。

元李氏心情最為覆雜,再加上元景現在住在府城裏,所以當元父說要跟裏正一起去府城看元景的時候,她沒反對,而是跟著一起去。

第三天,裏正帶著一點自家種的糧食和元父他們夫妻倆人進了府城,見到了元景。

府城的房子看著就比村裏那些房子好看,而如今,元景和阮溪年的穿著打扮也不像從前地裏幹活的泥腿子似的,倒像是個城裏人。

元李氏眼睛發光,在裏正要走的時候,她扯了扯元父的袖子,讓他開口說話。

元父咽了咽口水,說出想留著在這裏的話來。

元李氏點點頭,附和元父的話,“我看我們就不回去了吧,元景讀書忙,又沒人照顧這個家,溪年又是個傻的,也打理不了,我和元景他爹不如就留下來幫他打理這個家!”

阮溪年皺眉頭小聲道,“溪年不傻。”

跟元景久了,阮溪年已經習慣被叫名字,如今再聽別人說他傻,就忍不住想反駁。

元景手虛摟著他的腰,對元李氏的話也不反駁,只是道,“爹分家時不是選擇跟元貴嗎?”

在分家的時候,元李氏為了多留著一些東西給小兒子,就選擇了跟小兒子過日子。

“你爹雖然是跟元貴,但他也還是你爹,元景如今不會是成了秀才,就忘記父母了吧!”

不孝自古以來都是大罪,元李氏這麽說,就是量元景不敢反駁。

元景微微一笑,拱手道,“不敢,爹和娘願意來住,自然是好。”

元李氏唇剛要上揚,就聽元景緊接著道,“只是,元景來府城也有兩個多月,手上銀子早已花完,因為需要租住的地方,還倒欠錢莊五十多兩銀子,不知道爹娘手頭是否……”

“什麽,你欠五十兩銀子?”元李氏尖聲打斷元景的話。

元景一副羞愧的樣子,低下頭,難以啟齒道,“娘,兒子來府城是讀書,手裏又沒有銀子,這吃喝穿住樣樣都需要銀子,我沒有,那就只能去借了。”

“那你就借了五十兩?”元父不可置信問,他活了半輩子,都沒有見過這麽多銀子。

元景苦笑道,“爹,兒子現在所住的地方,半年就要二十五兩銀子,再加上書筆墨紙這些,都是需要銀子的。”

元父聽罷,回頭看裏正,“這地裏的活還沒幹完呢,我們快點走吧。”說完,他是頭也不回的就離開。

元李氏緊跟在後面,就怕走慢了一步,被元景追上來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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