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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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感覺, 熟悉的味道。】
【確實是我們的宋主播沒錯了23333。】
無音在短暫的沈默過後,不由失笑,“不知公主可曾聽過一則, 女子為見情郎一面而苦修一千年的故事?”
宋拾音怔了怔, 這故事有點耳熟, 該不會是她聽過的前世五百次回眸,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的故事吧?
隨著無音緩緩開口, 她終於篤定是那個故事的最初原型。
佛經中曾記載過一則愛情故事,有一位年輕貌美的少女, 到了適嫁年齡時, 求親者已經無數, 但她都不為所動, 一直在等一個如意郎君的出現,有一日她去廟會,無意中瞥見了一個年輕男子,只一眼就確信那是她等待的人, 可惜男子出現過一次後就再也沒出現。
女子苦苦找尋無果, 便到佛祖前誠心祈禱, 祈求那個男人能再次出現。
她的誠心感動到了佛祖,佛祖出現為她指點迷津, 如果想見那個男人一面, 就得放棄所有修煉五百年, 女子同意後, 她化作一塊石頭, 遭受了四百九十九年的風吹雨打, 最後一年被鑿成了一座石橋的護欄, 終於見了那個男人一面, 可惜男人行色沖沖,只是從橋上匆忙路過。
女子不甘心這種見面,她變得不滿足起來,便向佛祖表明,她想碰碰他,想摸他一下。
佛祖答應了,但還是要她再修煉五百年,這回,她化作路邊一顆大樹,每天苦苦觀望,那樣的日子太苦了,但為了見他一面,她生生忍受了下去,又一個五百年過去,她終於再次見到了他,男子還是那麽年輕俊美,這回因為太陽的毒辣,他去到了大樹下,女子為他遮陰,觸碰到了他,但她無法向他訴說這一千年來的相思與孤寂,直到男子離去,佛祖問她還需不需要繼續修煉成為他的妻子。
可這時候的女子早就想開了,她拒絕繼續修煉下去,就為了成為他的妻子。
佛祖這才松了口氣,說男子為了見她,已經修煉了兩千年,他可以不用再修煉了。
“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一切皆有因果,我們今世能有交集,皆是前生種的因,凡事皆有定數,不可強求,若有幸結為夫妻,那是必然,也是偶然,是佛祖默認的姻緣,或許,也曾經是我在菩提樹下求了五百年,才求得今生在此等你來度我。”
他不急不緩地說著,說這話的時候,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當他那雙清冷的眸子半擡時,那雙清澈卻深不見底的深邃瞳眸,有多專註與好看,勾人而不自知。
【嗷嗷,別說了別說了,這樁婚事,媽媽允了。】
【他好蠱,我好愛,嫁給他!】
【主播如果是擔心嫁給一個和尚,會害他破戒,被世俗所不容的話,大可不必這麽擔心,東晉十六國時期的佛教戒律並沒有後面的朝代那麽嚴格,尤其越處於亂世就越寬松,和尚娶妻,不是不可能吧?再不濟也可以還俗,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鳩摩羅什也是處於這時期的人物吧?他不就娶妻了?】
【鳩摩羅什?是我知道的那個鳩摩羅什嗎?】
【那個七歲隨母出家,年少就聞名西域諸國,後成為後秦高僧,我國四大佛教翻譯家之一的鳩摩羅什?】
【原諒我只記得穿越小說中的鳩摩羅什。[笑哭]】
【!!姐妹,你是不是也看過以鳩摩羅什為原型的愛情小說?我懂你,哈哈哈哈。】
【我也是!!鳩摩羅什的愛情小說太香了,嗚嗚,我承認我是土狗我愛看!】
宋拾音一下子就心悸了下,似乎被眼前這人又給蠱了一次。
她想了想,現在傳入中原地區的佛教律條,實際上並沒有特別限制和尚不能娶妻生子,真正有限制被寫進律法的,還得到明朝時候,但世俗普遍認為和尚不能動心動情,不能起俗念,都是因為他們以身飼佛,不想擾亂他們清規,這才形成的刻板印象,就類似於彈幕裏正討論得如火如荼的,現在已經出生,但名聲尚未大噪的鳩摩羅什,一生就曾娶妻兩名。
他們現在,可算同一時期的人物了。
想想鳩摩羅什娶妻後照樣當他的和尚,刻苦清修,最後聞名千古,嗯,或許真是佛祖默許的吧!
既然是佛祖默認的,也就是說,她很有可能不會遭天譴,沒準她的姻緣還受佛祖庇護。
越想,宋拾音的眼眸越亮,越覺得不是沒有可能。
“一切有為法,盡是因緣合和,緣起時起,緣盡還無,不外如是。我曾經於世俗走一遭,雖出過家,但塵緣未了,尚有要去完成的事,遂依舊是俗世中人,娶妻生子,破除魔障,並無不妥之處。”
他說著這話時,一張臉極為平靜,唯有半闔的眼眸下,掩住了他說這話的另一層深意。
這層深意,宋拾音隱約聽出來了,她困惑地看著無音的臉,心下劃過一絲念頭。
很快轉瞬即逝。
無音是與宋拾音並排回去的牙帳,一路上,他就站在宋拾音身邊,一身氣質清貴卓絕,身軀修長,投在地上的影子,都能看出無音生生高出了宋拾音一個半頭。
這讓宋拾音多少有點抑郁,她這半年多已經盡力在長了,身高早就不是半年前可以比擬,為什麽還矮了他這麽一大截?
越想越氣憤,越想心裏越不平,她氣得鼓起了腮子,沒有註意到地上有凹凸不平的地方,差點崴了腳。
好在無音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她,“當心。”
差點沒跌個狗吃屎的宋拾音臉色訕訕,小聲地感謝了一聲,想繼續往前走,卻發現無音並沒有松開她的手。
她疑惑回頭,只見無音狹長的眼眸低垂著,不知道是在看地上的路還是什麽,半遮半掩看不真切,偏又看不出他有半點欲念的樣子,依舊是那副神聖不可侵犯的模樣,端的一派矜持貴公子。
“大師?”宋拾音沒忍住出聲。
無音頓了頓,擡頭望去,發現宋拾音的眼神落在他拉著她的手上,他微微一笑道:“草原道路凹凸不平,不比中原,尤其黑夜更是難走,有我牽著你,這條路能走得更平坦一些。”
他語氣淡淡,似乎在說著尋常事,讓人挑不出毛病。
至少宋拾音覺得他說的還挺有道理,也就放任了他牽著自己的手,轉回了頭。
在她轉頭的那刻,沒有註意到,無音在她看不見的地方,嘴角劃過一絲笑意。
被他牽著走,這條路確實走得更平坦一些,宋拾音只能安慰自己,這是他的地盤,他在這裏生活了這麽多年,不說熟得能倒著走,至少哪裏有坑,哪裏的路較為平整,他還是清楚的。
兩人這條路都走得不快,倒不是宋拾音不想走得快些,純碎是某人不想走得快。
每次宋拾音想加快點速度回去,總能被無音不急不緩地速度牽絆住,等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們就如同剛散步回來的小情侶一般。
當然,宋拾音沒有察覺到他們現在的相處模式好像小情侶,這還是守夜的胡族部下看到他們兩人手牽手回來,以及兩人之間若有若無的暧昧氛圍,這才相視而笑,裝作沒看見的樣子。
與其說是牽著,其實不過是無音隔著衣袖虛虛握著,他很清楚怎麽把著跟宋拾音的分寸,並不會做出讓她感到厭惡的事。
這才是為什麽宋拾音同意被他牽著的原因。
九月秋天的草原那是一片金黃色,配以一大片湛藍色的天空,恍若仙境,尤其白樺樹,葉子黃燦燦美得跟金子似的,雖然現在是晚上,依舊能看得見被微風吹動的那一片片飄動的黃色葉子。
宋拾音的牙帳後就有顆粗壯的白樺樹,此時的白樺樹正是最美的季節,無音剛把宋拾音送回牙帳,兩人在帳外站著的功夫,就有葉子被風吹落,掉在了宋拾音的頭上。
宋拾音剛回頭,想跟無音道聲別,就見無音站在原地深深地看了她許久,也沒說話,隨後,瞥見一只修長且格外白皙的手向她的頭伸了過來,她楞神的功夫,無音已經收回了手,手上還捏著一片樹葉。
他嘆息一聲,神色有幾分悲戚,“這麽快九月了,白樺樹的葉子都黃了,這是我在這裏看這顆白樺樹的第七個年頭。”
宋拾音:“?”
第七個年頭,就怎麽了?
他給她的怪異感,又來了。
他笑了笑,“希望以後的九月,不再是我一個人在這裏看白樺樹吧!”
說著,他將手中的白樺葉遞給了宋拾音,“這顆白樺樹很喜歡你,它的葉子,比起我,怕是更想落在你的手裏。”
他的聲音清越如流水,輕飄飄地落在了宋拾音的心上,癢癢的,留下了它獨有的痕跡。
今晚的無音雖然擾亂了宋拾音的心湖,但回去後,宋拾音依舊睡得香甜,一夜好眠,可謂沒心沒肺,反倒是無音難以入眠,他伸出了自己的手,細細看著。
這是他牽著宋拾音的手,她的手腕細致,雖是虛虛握著,便已能感受到她的纖細和那極致的細膩柔滑,哪怕已經跟她分開,他的手上似乎都還殘留著握住她手的感覺。
隔天就是成婚的日子,一大早,牙帳外就格外的熱鬧。
胡族人的婚宴向來是要大擺的,尤其成婚的還是他們的可汗,是他們的王。
那一桌桌席案上,將會擺上滿滿的牛肉羊肉鹿肉和各種饢餅、酥油,為了布置這宴席,一匹又一匹的牛羊被拉去宰殺。
草原上頓時充斥了各種聲音,但完全掩不住胡族人的歡聲笑語。
雖然一夜沒怎麽睡覺,無音一大清早還是早早起來,換上了草原獨屬於新郎的衣服,帶上提親的東西,就去了宋拾音的牙帳,再次求親去了。
草原的婚嫁習俗,是從求親開始的,男方須多次向女方求親,才能得到女方的許諾,答應嫁給男方,為此他們有句盛傳的老話,叫‘多求則貴,少求則賤’,體現了男女方對婚姻的重視程度。
因為無音三天兩頭派人送東西過來求親,連帶著婚宴當日也不忘這個習俗,宋拾音倒是收獲了胡族侍女們好一頓羨慕。
“我們上一任可敦還未嫁給先可汗的時候,先可汗也沒做到這般體貼,可汗是真的疼惜公主。”
“在我們虞朝,男子想娶走女子,也是一樣要先請媒人上門提親,征得女方同意,會帶上一對活雁為禮正式上門求親,這為納采,納采完雙方交換庚帖,是為問名,問名之後便是納吉,隨後是納征,男方送聘禮,送完聘禮請期選吉日,到了良辰吉日,男子會八擡大轎迎女子進門,每一步都馬虎不得,一樣繁瑣又鄭重,不比你們胡族婚俗差,各地婚俗不同,都是必經的流程,怎麽就跟體不體貼、疼不疼惜扯上關系?沒有你們可汗,我們公主在虞朝與其他人成婚,婚俗的步驟一樣不會少。”
清月聽胡族侍女左一句先可汗都做不到這樣,別人做不到這般體貼,右一句現可汗能做到這樣,就是對宋拾音的重視和憐惜,就覺得心中很不是滋味,這不是他們男方求娶女方應該做的嗎?
尤其無音娶的還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女子,是她們小姐。
她就合該天底下最好的男子來配,合該獲得最好的待遇,成為最幸福的新娘子。
胡族侍女被清月這麽一說,也不懊惱。
畢竟清月在她看來,就是沒在底下生活過的,不知道這世上有種女子,連婚禮是什麽都沒經歷過,不過在外面的街上走上那麽一遭,就能被人搶去,為那些個男人生孩子。
尤其是底下的胡族,在外頭碰上其他胡族劫掠的時候,別說成親給名分這種事了,就連她們的命都是不值錢的。
宋拾音在換婚衣的時候,無音已經站在了牙帳外,聽完了她們說話,他也不出聲打斷,直到宋拾音穿上胡族繁覆的嫁衣出來。
一瞬間,無音只覺得他的世界只剩下了那一抹顏色,他眸光攢動,微微失神,清澈的眸子裏透出一絲窺不見底的幽深。
不是沒有見過比她更美的女子,他年少時期待的地方,就處於各色美人盡出的地方,單看他如今的外貌,也可窺見他母親容貌的冰山一角,即便不提他的母親,也有曾經艷冠盛京的天下第一等絕色敦親皇貴妃,二皇子與九皇子的生母,再不濟,他在東胡國當王子這些年,為了他的王子妃人選,族內親老這些年為他送來的絕色胡姬不在少數。
他以為他早就見過這世間所有殊色,竟不知,這天下間還有第三種姝色,名叫宋拾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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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無音緩緩開口, 她終於篤定是那個故事的最初原型。
佛經中曾記載過一則愛情故事,有一位年輕貌美的少女, 到了適嫁年齡時, 求親者已經無數, 但她都不為所動, 一直在等一個如意郎君的出現,有一日她去廟會,無意中瞥見了一個年輕男子,只一眼就確信那是她等待的人, 可惜男子出現過一次後就再也沒出現。
女子苦苦找尋無果, 便到佛祖前誠心祈禱, 祈求那個男人能再次出現。
她的誠心感動到了佛祖,佛祖出現為她指點迷津, 如果想見那個男人一面, 就得放棄所有修煉五百年, 女子同意後, 她化作一塊石頭, 遭受了四百九十九年的風吹雨打, 最後一年被鑿成了一座石橋的護欄, 終於見了那個男人一面, 可惜男人行色沖沖,只是從橋上匆忙路過。
女子不甘心這種見面,她變得不滿足起來,便向佛祖表明,她想碰碰他,想摸他一下。
佛祖答應了,但還是要她再修煉五百年,這回,她化作路邊一顆大樹,每天苦苦觀望,那樣的日子太苦了,但為了見他一面,她生生忍受了下去,又一個五百年過去,她終於再次見到了他,男子還是那麽年輕俊美,這回因為太陽的毒辣,他去到了大樹下,女子為他遮陰,觸碰到了他,但她無法向他訴說這一千年來的相思與孤寂,直到男子離去,佛祖問她還需不需要繼續修煉成為他的妻子。
可這時候的女子早就想開了,她拒絕繼續修煉下去,就為了成為他的妻子。
佛祖這才松了口氣,說男子為了見她,已經修煉了兩千年,他可以不用再修煉了。
“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一切皆有因果,我們今世能有交集,皆是前生種的因,凡事皆有定數,不可強求,若有幸結為夫妻,那是必然,也是偶然,是佛祖默認的姻緣,或許,也曾經是我在菩提樹下求了五百年,才求得今生在此等你來度我。”
他不急不緩地說著,說這話的時候,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當他那雙清冷的眸子半擡時,那雙清澈卻深不見底的深邃瞳眸,有多專註與好看,勾人而不自知。
【嗷嗷,別說了別說了,這樁婚事,媽媽允了。】
【他好蠱,我好愛,嫁給他!】
【主播如果是擔心嫁給一個和尚,會害他破戒,被世俗所不容的話,大可不必這麽擔心,東晉十六國時期的佛教戒律並沒有後面的朝代那麽嚴格,尤其越處於亂世就越寬松,和尚娶妻,不是不可能吧?再不濟也可以還俗,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鳩摩羅什也是處於這時期的人物吧?他不就娶妻了?】
【鳩摩羅什?是我知道的那個鳩摩羅什嗎?】
【那個七歲隨母出家,年少就聞名西域諸國,後成為後秦高僧,我國四大佛教翻譯家之一的鳩摩羅什?】
【原諒我只記得穿越小說中的鳩摩羅什。[笑哭]】
【!!姐妹,你是不是也看過以鳩摩羅什為原型的愛情小說?我懂你,哈哈哈哈。】
【我也是!!鳩摩羅什的愛情小說太香了,嗚嗚,我承認我是土狗我愛看!】
宋拾音一下子就心悸了下,似乎被眼前這人又給蠱了一次。
她想了想,現在傳入中原地區的佛教律條,實際上並沒有特別限制和尚不能娶妻生子,真正有限制被寫進律法的,還得到明朝時候,但世俗普遍認為和尚不能動心動情,不能起俗念,都是因為他們以身飼佛,不想擾亂他們清規,這才形成的刻板印象,就類似於彈幕裏正討論得如火如荼的,現在已經出生,但名聲尚未大噪的鳩摩羅什,一生就曾娶妻兩名。
他們現在,可算同一時期的人物了。
想想鳩摩羅什娶妻後照樣當他的和尚,刻苦清修,最後聞名千古,嗯,或許真是佛祖默許的吧!
既然是佛祖默認的,也就是說,她很有可能不會遭天譴,沒準她的姻緣還受佛祖庇護。
越想,宋拾音的眼眸越亮,越覺得不是沒有可能。
“一切有為法,盡是因緣合和,緣起時起,緣盡還無,不外如是。我曾經於世俗走一遭,雖出過家,但塵緣未了,尚有要去完成的事,遂依舊是俗世中人,娶妻生子,破除魔障,並無不妥之處。”
他說著這話時,一張臉極為平靜,唯有半闔的眼眸下,掩住了他說這話的另一層深意。
這層深意,宋拾音隱約聽出來了,她困惑地看著無音的臉,心下劃過一絲念頭。
很快轉瞬即逝。
無音是與宋拾音並排回去的牙帳,一路上,他就站在宋拾音身邊,一身氣質清貴卓絕,身軀修長,投在地上的影子,都能看出無音生生高出了宋拾音一個半頭。
這讓宋拾音多少有點抑郁,她這半年多已經盡力在長了,身高早就不是半年前可以比擬,為什麽還矮了他這麽一大截?
越想越氣憤,越想心裏越不平,她氣得鼓起了腮子,沒有註意到地上有凹凸不平的地方,差點崴了腳。
好在無音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她,“當心。”
差點沒跌個狗吃屎的宋拾音臉色訕訕,小聲地感謝了一聲,想繼續往前走,卻發現無音並沒有松開她的手。
她疑惑回頭,只見無音狹長的眼眸低垂著,不知道是在看地上的路還是什麽,半遮半掩看不真切,偏又看不出他有半點欲念的樣子,依舊是那副神聖不可侵犯的模樣,端的一派矜持貴公子。
“大師?”宋拾音沒忍住出聲。
無音頓了頓,擡頭望去,發現宋拾音的眼神落在他拉著她的手上,他微微一笑道:“草原道路凹凸不平,不比中原,尤其黑夜更是難走,有我牽著你,這條路能走得更平坦一些。”
他語氣淡淡,似乎在說著尋常事,讓人挑不出毛病。
至少宋拾音覺得他說的還挺有道理,也就放任了他牽著自己的手,轉回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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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牽著走,這條路確實走得更平坦一些,宋拾音只能安慰自己,這是他的地盤,他在這裏生活了這麽多年,不說熟得能倒著走,至少哪裏有坑,哪裏的路較為平整,他還是清楚的。
兩人這條路都走得不快,倒不是宋拾音不想走得快些,純碎是某人不想走得快。
每次宋拾音想加快點速度回去,總能被無音不急不緩地速度牽絆住,等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們就如同剛散步回來的小情侶一般。
當然,宋拾音沒有察覺到他們現在的相處模式好像小情侶,這還是守夜的胡族部下看到他們兩人手牽手回來,以及兩人之間若有若無的暧昧氛圍,這才相視而笑,裝作沒看見的樣子。
與其說是牽著,其實不過是無音隔著衣袖虛虛握著,他很清楚怎麽把著跟宋拾音的分寸,並不會做出讓她感到厭惡的事。
這才是為什麽宋拾音同意被他牽著的原因。
九月秋天的草原那是一片金黃色,配以一大片湛藍色的天空,恍若仙境,尤其白樺樹,葉子黃燦燦美得跟金子似的,雖然現在是晚上,依舊能看得見被微風吹動的那一片片飄動的黃色葉子。
宋拾音的牙帳後就有顆粗壯的白樺樹,此時的白樺樹正是最美的季節,無音剛把宋拾音送回牙帳,兩人在帳外站著的功夫,就有葉子被風吹落,掉在了宋拾音的頭上。
宋拾音剛回頭,想跟無音道聲別,就見無音站在原地深深地看了她許久,也沒說話,隨後,瞥見一只修長且格外白皙的手向她的頭伸了過來,她楞神的功夫,無音已經收回了手,手上還捏著一片樹葉。
他嘆息一聲,神色有幾分悲戚,“這麽快九月了,白樺樹的葉子都黃了,這是我在這裏看這顆白樺樹的第七個年頭。”
宋拾音:“?”
第七個年頭,就怎麽了?
他給她的怪異感,又來了。
他笑了笑,“希望以後的九月,不再是我一個人在這裏看白樺樹吧!”
說著,他將手中的白樺葉遞給了宋拾音,“這顆白樺樹很喜歡你,它的葉子,比起我,怕是更想落在你的手裏。”
他的聲音清越如流水,輕飄飄地落在了宋拾音的心上,癢癢的,留下了它獨有的痕跡。
今晚的無音雖然擾亂了宋拾音的心湖,但回去後,宋拾音依舊睡得香甜,一夜好眠,可謂沒心沒肺,反倒是無音難以入眠,他伸出了自己的手,細細看著。
這是他牽著宋拾音的手,她的手腕細致,雖是虛虛握著,便已能感受到她的纖細和那極致的細膩柔滑,哪怕已經跟她分開,他的手上似乎都還殘留著握住她手的感覺。
隔天就是成婚的日子,一大早,牙帳外就格外的熱鬧。
胡族人的婚宴向來是要大擺的,尤其成婚的還是他們的可汗,是他們的王。
那一桌桌席案上,將會擺上滿滿的牛肉羊肉鹿肉和各種饢餅、酥油,為了布置這宴席,一匹又一匹的牛羊被拉去宰殺。
草原上頓時充斥了各種聲音,但完全掩不住胡族人的歡聲笑語。
雖然一夜沒怎麽睡覺,無音一大清早還是早早起來,換上了草原獨屬於新郎的衣服,帶上提親的東西,就去了宋拾音的牙帳,再次求親去了。
草原的婚嫁習俗,是從求親開始的,男方須多次向女方求親,才能得到女方的許諾,答應嫁給男方,為此他們有句盛傳的老話,叫‘多求則貴,少求則賤’,體現了男女方對婚姻的重視程度。
因為無音三天兩頭派人送東西過來求親,連帶著婚宴當日也不忘這個習俗,宋拾音倒是收獲了胡族侍女們好一頓羨慕。
“我們上一任可敦還未嫁給先可汗的時候,先可汗也沒做到這般體貼,可汗是真的疼惜公主。”
“在我們虞朝,男子想娶走女子,也是一樣要先請媒人上門提親,征得女方同意,會帶上一對活雁為禮正式上門求親,這為納采,納采完雙方交換庚帖,是為問名,問名之後便是納吉,隨後是納征,男方送聘禮,送完聘禮請期選吉日,到了良辰吉日,男子會八擡大轎迎女子進門,每一步都馬虎不得,一樣繁瑣又鄭重,不比你們胡族婚俗差,各地婚俗不同,都是必經的流程,怎麽就跟體不體貼、疼不疼惜扯上關系?沒有你們可汗,我們公主在虞朝與其他人成婚,婚俗的步驟一樣不會少。”
清月聽胡族侍女左一句先可汗都做不到這樣,別人做不到這般體貼,右一句現可汗能做到這樣,就是對宋拾音的重視和憐惜,就覺得心中很不是滋味,這不是他們男方求娶女方應該做的嗎?
尤其無音娶的還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女子,是她們小姐。
她就合該天底下最好的男子來配,合該獲得最好的待遇,成為最幸福的新娘子。
胡族侍女被清月這麽一說,也不懊惱。
畢竟清月在她看來,就是沒在底下生活過的,不知道這世上有種女子,連婚禮是什麽都沒經歷過,不過在外面的街上走上那麽一遭,就能被人搶去,為那些個男人生孩子。
尤其是底下的胡族,在外頭碰上其他胡族劫掠的時候,別說成親給名分這種事了,就連她們的命都是不值錢的。
宋拾音在換婚衣的時候,無音已經站在了牙帳外,聽完了她們說話,他也不出聲打斷,直到宋拾音穿上胡族繁覆的嫁衣出來。
一瞬間,無音只覺得他的世界只剩下了那一抹顏色,他眸光攢動,微微失神,清澈的眸子裏透出一絲窺不見底的幽深。
不是沒有見過比她更美的女子,他年少時期待的地方,就處於各色美人盡出的地方,單看他如今的外貌,也可窺見他母親容貌的冰山一角,即便不提他的母親,也有曾經艷冠盛京的天下第一等絕色敦親皇貴妃,二皇子與九皇子的生母,再不濟,他在東胡國當王子這些年,為了他的王子妃人選,族內親老這些年為他送來的絕色胡姬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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