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我的傻子夫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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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翎饑腸轆轆的睡在破木板床上,梁上的蛛絲和房間裏的灰塵表示這間房已經很久沒有人居住過了。
這時吱呀一聲,木門被打開,一個蓬頭散發的高大身影走了進來,小心的湊到蘇翎床邊。
這時蘇翎看向了來人。
嗯……實在看不出來,蓬頭散發就不說,連臉上都被弄的烏漆嘛黑。
男人從懷裏掏出了一顆大紅薯:“給,吃!”
大紅薯是像是被放在火堆裏剛烤好的,表皮焦黑,露出裏面黃嚷嚷的薯肉,甜香的味道傳來,讓蘇翎的肚子咕咕叫了起來。
但她也主意到了傻大個的胸膛因為揣著這個紅薯被燙紅了。
“你傻不傻啊,這麽燙的東西不知道冷了給我送來!”蘇翎嘆了一口氣。
“呵呵,怕媳婦餓。”傻大個傻笑的看著蘇翎說著。
蘇翎將紅薯分成兩半,另一半遞給了傻大個:“喏,吃。”
傻大個連連擺手:“不吃不吃,媳婦吃了病就好了。”
“你不吃我的病才好不了,娘說了要聽媳婦話知不知道!”蘇翎循循善誘。
傻大個憨憨的搖搖頭:“不對,娘說要看著媳婦,不能聽媳婦話,否則媳婦會跑了!”
蘇翎摸了摸他亂糟糟的頭發,此刻的他就像個渾身炸毛的藏獒一樣:“放心,不會。”
哄好了傻大個後,兩人挨排排坐在木板床上吃著紅薯。
這時的蘇翎好像接收到了原主的記憶。
原主是逃難到這個地方的,身份是已經被反賊占領了白楊村的村民,父母姐弟在動亂中失散,如今生死未蔔。
她和一群人南下逃難,但逃難的人實在太多了,一路上可以吃的全都如蝗蟲過境一樣被扒拉到一點不剩,原主這個小身板,除非運氣逆天才能搶到那麽一兩口吃的,但多數情況下都是餓肚子。
憑借著求生的毅力,跌跌撞撞的來到了這個地方,這個名叫紅水村的地方。
這地方因為盛產紅薯成名,是暫時還沒受到戰火蔓延的凈土。
她的運氣好,遇到了一個願意收留她的人家,不過在這亂世裏,人人都自危,沒有多餘的善心去救一個不相幹的逃難者。所以原主留下來的身份是一個媳婦。
她的婆婆餘氏是一個四十多歲卻有著蒼白頭發的女人,沒少受過生活的苦,在原主的記憶裏,她的婆婆和丈夫也是多年前逃難到此定居下來的。
原主為了活命同意當他們家媳婦的當天晚上,餘氏就用不多的積蓄給兩人辦了婚宴向官府申請了婚書。這樣一來,原主和餘氏兒子的婚禮算是成了。
原來也算是給原主一條活路,但事情就出在餘氏兒子的身上,他不是一個正常人,是……是一個傻子!
是一個整天和村裏孩童玩泥巴都會被欺負的傻子!
原主傻眼了,嫁給這樣一個男人,後半輩子還能有什麽指望,便每天過得渾渾噩噩,堅決不讓傻子近身,不給傻子同房。
為了保險起見,原主甚至搬到了荒廢許久的柴房,餘氏眼見不成怒氣沖沖的質問,原主卻直挺挺的往床上一躺,一副要殺要剮悉聽尊便的模樣,沒有半分想要活命的意志。
人的死意已決,再怎麽勸都沒用,餘氏見到原主那樣心裏也突突,從此不敢再為難她,日子也就這樣過著。
可事情的轉機是在紅水村來了一個逃難的年輕人,年輕人長相俊美,即使粗布衣裳穿上身也難掩蓋他風姿綽約的模樣,原主是割豬草的山上碰到他的,當時他身上有了一道刀傷,奄奄一息之際,是原主將他救起藏在破廟裏。
這個人的出現好像給原主重新生活的轉機,她為其忙前忙後,在家裏伏小做低,甚至搬進房間開始和傻子同住,一切都是為了能哄一點餘氏的銀子去給破廟裏的男人買藥。
男人的身體素質很好,加上有了藥後更是如虎添翼,如果不是腿上的刀傷耽誤了行程,他應該很快就能離開這個鬼地方。
女人對他是有救命之恩,他便許諾,只要她能將他照顧好了,將來會納她為妾,原主欣喜若狂,在她心裏,當這個英俊男人的妾室,也比當那個傻子的妻子強。
男人只提了一嘴自己在慶城,是商行的少東家,到時候只要找到百令商行就可以打聽到他了。
因為他現在自身難保,不願意原主和他以身涉險,也怕連累到原主,只能先行一步去慶城等她。
到時候原主到了慶城找到自己相認的時候,自己就納她為妾。
原主信以為真,當紅水村因為戰亂被禍害的時候,她毫不猶豫的拋棄傻子和餘氏前往慶城一心一意的想要做那個男人的妾。
被她所救的男人是當朝連城大將軍的小兒子連瑾,他壓根沒有娶原主的打算,只是忽悠著原主,就如同在驢子面前掉一根蘿蔔,讓它看得見希望,所以一直傻傻的走下去。
他堂堂連城大將軍的兒子,怎麽可能會為了農家便宜的吃的喝的和廉價的藥材就自降身份娶了這個農家女呢!
原主也不蠢,在救他的時候偷偷順走了他身上的暖玉玉佩,原本是打算找個鋪子當掉以後給自己攢些私房錢,但有了連瑾的保證後,她心裏有了更大的野心,這就是他們定情的信物。
有了這個玉佩,連瑾果然不好收場,為了不讓別人知曉這種醜事,先假意穩住了原主,還讓下人準備紅綢假意成親,事實上他怎麽會看得上這幅殘花敗柳之身。
只是想用計將她絞殺在府裏,但計謀不小心被原主知道,當晚就甩開盯著她的仆人,從高墻上翻身逃離。
只是從墻上摔下來的時候摔斷了腿,拖著一條殘腿她又能走多遠。
當被後趕來持刀的仆人砍殺的時候,一道高大的人影擋在她面前。
“媳婦!”
這聲熟悉的喊聲讓她征然,她是知道餘氏和傻子從紅水村出來逃難的,但在路途中遇見一夥劫匪,他們那一群人被劫匪所殺,沒聽說一個人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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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吱呀一聲,木門被打開,一個蓬頭散發的高大身影走了進來,小心的湊到蘇翎床邊。
這時蘇翎看向了來人。
嗯……實在看不出來,蓬頭散發就不說,連臉上都被弄的烏漆嘛黑。
男人從懷裏掏出了一顆大紅薯:“給,吃!”
大紅薯是像是被放在火堆裏剛烤好的,表皮焦黑,露出裏面黃嚷嚷的薯肉,甜香的味道傳來,讓蘇翎的肚子咕咕叫了起來。
但她也主意到了傻大個的胸膛因為揣著這個紅薯被燙紅了。
“你傻不傻啊,這麽燙的東西不知道冷了給我送來!”蘇翎嘆了一口氣。
“呵呵,怕媳婦餓。”傻大個傻笑的看著蘇翎說著。
蘇翎將紅薯分成兩半,另一半遞給了傻大個:“喏,吃。”
傻大個連連擺手:“不吃不吃,媳婦吃了病就好了。”
“你不吃我的病才好不了,娘說了要聽媳婦話知不知道!”蘇翎循循善誘。
傻大個憨憨的搖搖頭:“不對,娘說要看著媳婦,不能聽媳婦話,否則媳婦會跑了!”
蘇翎摸了摸他亂糟糟的頭發,此刻的他就像個渾身炸毛的藏獒一樣:“放心,不會。”
哄好了傻大個後,兩人挨排排坐在木板床上吃著紅薯。
這時的蘇翎好像接收到了原主的記憶。
原主是逃難到這個地方的,身份是已經被反賊占領了白楊村的村民,父母姐弟在動亂中失散,如今生死未蔔。
她和一群人南下逃難,但逃難的人實在太多了,一路上可以吃的全都如蝗蟲過境一樣被扒拉到一點不剩,原主這個小身板,除非運氣逆天才能搶到那麽一兩口吃的,但多數情況下都是餓肚子。
憑借著求生的毅力,跌跌撞撞的來到了這個地方,這個名叫紅水村的地方。
這地方因為盛產紅薯成名,是暫時還沒受到戰火蔓延的凈土。
她的運氣好,遇到了一個願意收留她的人家,不過在這亂世裏,人人都自危,沒有多餘的善心去救一個不相幹的逃難者。所以原主留下來的身份是一個媳婦。
她的婆婆餘氏是一個四十多歲卻有著蒼白頭發的女人,沒少受過生活的苦,在原主的記憶裏,她的婆婆和丈夫也是多年前逃難到此定居下來的。
原主為了活命同意當他們家媳婦的當天晚上,餘氏就用不多的積蓄給兩人辦了婚宴向官府申請了婚書。這樣一來,原主和餘氏兒子的婚禮算是成了。
原來也算是給原主一條活路,但事情就出在餘氏兒子的身上,他不是一個正常人,是……是一個傻子!
是一個整天和村裏孩童玩泥巴都會被欺負的傻子!
原主傻眼了,嫁給這樣一個男人,後半輩子還能有什麽指望,便每天過得渾渾噩噩,堅決不讓傻子近身,不給傻子同房。
為了保險起見,原主甚至搬到了荒廢許久的柴房,餘氏眼見不成怒氣沖沖的質問,原主卻直挺挺的往床上一躺,一副要殺要剮悉聽尊便的模樣,沒有半分想要活命的意志。
人的死意已決,再怎麽勸都沒用,餘氏見到原主那樣心裏也突突,從此不敢再為難她,日子也就這樣過著。
可事情的轉機是在紅水村來了一個逃難的年輕人,年輕人長相俊美,即使粗布衣裳穿上身也難掩蓋他風姿綽約的模樣,原主是割豬草的山上碰到他的,當時他身上有了一道刀傷,奄奄一息之際,是原主將他救起藏在破廟裏。
這個人的出現好像給原主重新生活的轉機,她為其忙前忙後,在家裏伏小做低,甚至搬進房間開始和傻子同住,一切都是為了能哄一點餘氏的銀子去給破廟裏的男人買藥。
男人的身體素質很好,加上有了藥後更是如虎添翼,如果不是腿上的刀傷耽誤了行程,他應該很快就能離開這個鬼地方。
女人對他是有救命之恩,他便許諾,只要她能將他照顧好了,將來會納她為妾,原主欣喜若狂,在她心裏,當這個英俊男人的妾室,也比當那個傻子的妻子強。
男人只提了一嘴自己在慶城,是商行的少東家,到時候只要找到百令商行就可以打聽到他了。
因為他現在自身難保,不願意原主和他以身涉險,也怕連累到原主,只能先行一步去慶城等她。
到時候原主到了慶城找到自己相認的時候,自己就納她為妾。
原主信以為真,當紅水村因為戰亂被禍害的時候,她毫不猶豫的拋棄傻子和餘氏前往慶城一心一意的想要做那個男人的妾。
被她所救的男人是當朝連城大將軍的小兒子連瑾,他壓根沒有娶原主的打算,只是忽悠著原主,就如同在驢子面前掉一根蘿蔔,讓它看得見希望,所以一直傻傻的走下去。
他堂堂連城大將軍的兒子,怎麽可能會為了農家便宜的吃的喝的和廉價的藥材就自降身份娶了這個農家女呢!
原主也不蠢,在救他的時候偷偷順走了他身上的暖玉玉佩,原本是打算找個鋪子當掉以後給自己攢些私房錢,但有了連瑾的保證後,她心裏有了更大的野心,這就是他們定情的信物。
有了這個玉佩,連瑾果然不好收場,為了不讓別人知曉這種醜事,先假意穩住了原主,還讓下人準備紅綢假意成親,事實上他怎麽會看得上這幅殘花敗柳之身。
只是想用計將她絞殺在府裏,但計謀不小心被原主知道,當晚就甩開盯著她的仆人,從高墻上翻身逃離。
只是從墻上摔下來的時候摔斷了腿,拖著一條殘腿她又能走多遠。
當被後趕來持刀的仆人砍殺的時候,一道高大的人影擋在她面前。
“媳婦!”
這聲熟悉的喊聲讓她征然,她是知道餘氏和傻子從紅水村出來逃難的,但在路途中遇見一夥劫匪,他們那一群人被劫匪所殺,沒聽說一個人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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