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十四章 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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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飛不愧是月光城的第一門庭,家大業大,怪不得李明飛一聽接掌家業就跑得比飛的快。那簡直不是人做的活兒,起得比雞早,幹得比牛多,吃的比豬差(忙的沒時間吃飯)。我和李明飛費勁了心機,才暫時搞定這些事情。

我在經歷了幾天的數字戰鬥,終於逃出生天,我好像再一次經歷了高考備戰期,每天都是做不完的數學題,至於李明飛已經學會了如何將生意與娛樂融為一體,她從我這兒抄了許多詩詞,而那可憐的妖孽青兒幾乎成了她交易的砝碼,至於怡紅閣,我是再也沒去過。

“絮兒,怎麽了,一早上都悶悶不樂的。”我從柳絮的背後環抱住他,擔心的問。

“家裏捎來口信了。”柳絮低低的說,看著豬八戒快樂的吃著草,心想當豬真好,只要有的吃就很快樂了。

“出什麽事了?”我看著難過的柳絮,擔心他家裏出了什麽事,畢竟血濃於水。

柳絮擡頭看著我,有些開心有些難過的說:“弟弟要出嫁了,他們希望我們去觀禮。”柳絮回憶著小時候少數的甜蜜片段,說:“小時候柳葉他很善良的,每次娘打我,他都會擋在我前面,求娘放過我。”

“那就去吧。”我看著越發風采的柳絮,踮起腳尖,親親他的臉頰,結婚快3個月了,我是百親不厭,“什麽時候?”

“後天。”柳絮聽到我同意很是驚喜,“妻主——”

“小傻瓜,我只是討厭他們欺負你。”我看到柳絮的眉頭開了,所以我笑了。

“妻主,有你真好。”柳絮轉身抱住我,這是他第一次主動抱住我。

我們在豬圈前緊緊相擁,燦爛的陽光散落在我們的身上,金光圍身,訴說著幸福的童話。

婚禮當天,我讓柳絮穿了一件桃紅色的流裳雨衣裙,配上當初我送他的柳枝白玉簪子,配著紅寶石的玫瑰耳墜,整個人像是從畫裏走出來的仙子。我穿著一件銀白色的儒裝,拿著一把象牙風水扇。

我雇了一輛馬車,當我們到達孫宅時,我看到了這個管家的屋宅,雖然比不上李家的豪華,但也算是上等,一個管家做到如此奢侈,可見孫家的事業幾乎由孫管家孫睞瑟主持的,但是此人的名聲並不好,大家都叫他孫好色。

我扶著柳絮下車進了孫府時,我看到了這個孫睞瑟,聽柳絮說她今年30多歲,但看上去卻像是五六十歲的樣子,她一身的紅裝,美麗的新娘服在她發福的身軀上顯得楚楚可憐,她的面容只能用平庸來說,只是那雙細小的眼睛露出渾濁的□,讓人覺得十分惡心,看到她,我直覺的想到獐頭鼠目這個詞。

柳絮也不喜歡這個女人,拉著我的手,低聲說:“弟弟的妻主會是她嗎?”

我點點頭,不知道該說什麽,在柳葉那麽傷害柳絮後,我無法同情他,但我同情天下包辦婚姻的男人,婚前一面也見不到,而柳葉幾乎是被他母親賣掉的。

“弟弟,他會幸福嗎?”柳絮看著我,期待著我會給他肯定的答案,但我真的無法開口寬慰他。

“安小姐?”孫好色看到我,激動地走過來。

她的出現雖然招我厭惡,但我真的感謝她能阻止我的答案,因為我真的不想傷害柳絮,但我更不想欺騙他。因為我和李明飛在一起經商,商場上的人都把我當成李家人了,所以孫好色一心想要巴結我。

“孫小姐,恭喜,恭喜。”我掛上商場上的招牌笑容,雖然笑意並沒有到達眼底。

“安小姐怎麽回來?”孫好色顯然不知道我和柳家的關系,也許我可以幫到柳葉,畢竟柳絮心裏還是在乎這個唯一的弟弟,雖然謀事在人,但成事在天。

“我來參加孫小姐的婚禮,怎麽,不歡迎啊?”我半真半假的笑道。

“怎麽會呢?”孫好色摸摸頭上的汗,說:“安小姐的到來,蓬蓽生輝啊,呵呵。”

“家夫是柳葉的哥哥。”我依然微笑,但語氣卻顯得更淡了。

“是嗎?”孫好色顯然沒想到,激動地說:“那我們以後就是親戚了,太好了。”

“孫小姐,吉時快到了,快去迎新郎吧。”我笑著提醒她。

“好好,回見啊。”

“妻主?”柳絮擔心的看著我說:“我不喜歡妻主剛剛的笑容,怪怪的。”

“這就是我不喜歡商場的原因,太假了。”我拉著柳絮找了個隱蔽的位置坐下,將我的心思告訴柳絮:“這就是我有店鋪卻只是收租卻不經營,有錢就買田的原因。”

“妻主。”柳絮緊緊地握住我的手,無聲的傳達著支持與關心。

吉時到了,柳葉和孫好色拜了堂,成了親,成了妻夫,他的這一輩子會如何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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