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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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是輕巧,但事實上我並未吃到魚。

與警察打交道是普通百姓避之唯恐不及的事,陳風不是普通百姓,所以抗拒心理更勝一籌。

本也不願麻煩公權部門,可我心中存了疑。

這幾個打砸少年,橫豎不像單純眼紅好車的無事生非之徒。

他們悶聲不響得揮棒劈來,全然不在乎可能置我於死地。

這明顯不是洩憤,或者劫財。

逼供不道德,重點是我也不會,自然只能借助警方。

陳風說我多此一舉。

我辯駁,各有各的行事風格,善良守法好公民,怎麽能動用私刑?

第二天警察局分管刑事的副局長給我打了個電話,笑呵呵得調侃這些毛賊怎麽那麽不長眼惹你蕭大少了?第二句是蕭少原來你有功夫傍身啊,不用我們怎麽收拾就順利招了。

原來那三個菜頭仔的目標真是我。

有人臨時找到了本就在四處晃蕩的他們,說用砸車的方式引我出來,然後把我痛毆一頓,最好是打斷一兩根肋骨。

傷害罪並不算重。尤其是這三少年還有幾個月才年滿十八歲,無前科。

我又招誰惹誰了啊?

問副局長,能不能親自見見這幾個襲擊者。

副局長想了想,道:“可以是可以,不過要麻煩你跑一趟警局。”

這自然沒有問題。

回望了一眼外景地,歐式建築排滿兩邊的街道內,女主角負氣而行,陳風扮演的男主角在後面若可憐巴巴的小狗一般不離不棄得跟著,不敢太近,又不敢遠離。

看得比被人直接敲頭還頭疼。

我跟導演助理交代了一聲,讓他一會幫忙跟陳風和謝嵐說一聲──謝嵐,演女主角的那位,不知何時,成了陳風的影武者。

助理點頭哈腰得送我離開。

驅車前往警局,警員早有上級交代,直接把我帶去審訊室,與三少年中最年幼的一人見面。

小孩子只得十六歲──我十六歲那年不過失了童貞給一三十三歲的美女,還不至於做出此等作奸犯科之事。

顯然不是什麽閱歷豐富的小鬼,被招待得狠了,見了我,也是瑟瑟發抖。

突然就想起陳風不打女人和小孩的原則,我嘆了口氣,緩了態度,道:“別怕,就是想問問,支使你這麽做的人是誰?你答得好了,一會就能出去。”

少年的眼中閃過一絲驚疑加喜悅的光芒,我心知有戲。

不過,小嘍羅註定不會知道太多事情。

他能說得出來的,只是一個笑容可掬的中年男子,那男子送他們好幾片他們買不起的“藥丸”,又塞給他們能把眼珠子瞪出來的款項。

說起“藥丸”,少年的臉上索性浮起了幸福的光彩。

我看著不好受,胡亂又問了幾句。

當然少年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那中年男人給他最大的印象,便是發膠的味道濃厚得熏死人。

“那味道讓我一直想捂住鼻子,可是又不敢。”

我帶著這勉強算有用的信息,離開了警局。

時間不過午後,太陽的西斜角度約莫三十度上下。

知道陳風還在開工,姚麗華跟小海都沒有來電,一霎那悔意湧來。

還是當初那個花花公子的蕭少好。

從早到晚,通宵達旦,只要我樂意,斷無無聊一說。

奈何今時不同往日,為了在五十年後掙得一貞節牌坊,我需得恪守夫道。

這個念頭一興,我便起了去給陳風買戒指的念頭。

就算被嘲笑俗套,也得買,套在無名指上,表示此人已有所屬,影武者還是什麽其他人,見此結界,該閃的趕緊閃。

主意打定,剛剛調轉車頭,去熟識的珠寶店,不過過了個紅綠燈而已,便接到電話。

陳風打來的:“蕭少?”

語氣裏焦急讓我疑心出了什麽事,我忙道:“在,怎麽了?”

那邊卻是大大得松了口氣:“你啊,”他苦笑,“麻煩體質,不要擅自行動。”

醒悟過來他原是擔心我,差點就闖了紅燈。

我將車子靠邊,將剛剛的情報跟他說了個大概。

末了道:“好像真是針對我的,風哥,你在這邊,可是謙謙君子,溫良暖男,要怎麽辦?”

手機那端傳來輕輕一笑。

之後,電話掛斷。

我差點又闖了一個紅燈。

總算順利得開到目的地珠寶店,下了車,見到一幫熱情歡迎的人,不由得懷念起陳風那張除了在床笫之上始終淡淡的俊臉。

好吧,人果然是種會犯賤的生物。

挑選了一對我認為頗合適的戒指後,興沖沖得離開。

又是在一個繁華十字交通要道的紅綠燈下,手機鈴聲再度響起。

竟然是老伯!

忙亂中接起手機,差點引發車禍,我急忙逮著路邊一停車位,單手操持方向盤,另一手抓著通話器。

老伯的聲音平靜一如往昔:“小寒,著急了吧?”

我暗嘆一聲,決定暫時不把遇襲的事告訴老伯。

外人不知,但我這個做兒子的又怎麽會不曉得呢?老伯的這個口氣,分明彰顯著他的焦慮。

“我懷疑,你記著,只是懷疑,在他那裏襲擊你們的人是我家的……”

聲音裏有明顯的無奈。

怎麽,難道這麽驚世駭俗的老伯也是個被世俗親情綁縛的人麽?

有點難以想象。

我咽了口唾沫方追問:“總不能,是你那三弟吧……?”

這次輪到我把老伯嚇一跳了:“小寒?”

不知道該如何描述與老伯三弟以及三弟媳的相遇,我嘆了口氣。

轉了個話題:“有辦法沒有?我總不能站著挨打。”

老伯沈默了半晌,方才道:“這件事棘手。小寒,我一定會保證你的安全。”

之後,手機裏再無聲音傳出。

總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勁的地方,上一次是用槍,那可是直接要人命的。這回卻淪落到找幾個不是很靠譜的少年麽?手法好像差得有點遠,職業跟玩票的間隔。

我怔了一段時間,直到覺得自己即便在街邊成一性感雕像,也於事無補。

陳風沒有留電話給我,倒是發了條信息,言明他要跟謝嵐吃晚飯,自己會回去。

不要賭氣。我自言自語。

沒有人背叛你,誰都有做不到的事情。老伯肯定會保護你,雖然沒有說他定會保證他親生兒子的安全。

至於你的小情人,也不過是跟一個魅力十足的異性去吃頓晚餐而已,更不值一提。

要較真的話,不就跟狗血劇裏那些歇斯底裏的人們差不多了麽?

我到底還是沒有回公寓,也沒去“樂春院”。

為自證清白,陳風將用餐地點也打給了我。我猶豫再三,終究是克制不住一窺的欲望。

到底,我在幹嘛啊!?

陳風與謝嵐攜手進入餐廳,我坐在門邊的位置,眼睜睜看著金童玉女般的他們走進來,心中不由呻吟:不要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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