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24章 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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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之前,閔希原本準備直接將李良的精神摧毀就罷,但當她來到對方門口時卻改了主意。

對方所做的,似乎配不上如此輕松的結果。

在某一定程度上,真正的精神病人混亂危險,但他們的世界卻比許多作惡者要簡單。

而犯下這些罪過的李良,不配成為一個精神病人,她要讓對方清醒地恐懼著。

在美圖秀秀子空間內,任意門迎來了除她之外,第三位客人。

此時的閔希站在任意門之外,看著畫面中,李良眼中逐漸凝聚起的危機感。

隨後閔希推開了那扇門,空間她購買了足夠的時間,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內,她勢必要讓對方曾讓別人遭受的一切親自承受一遍。

當牢房門關上時,李良依舊不敢相信他眼前這個人。

“你是那個妖怪!你…你是怎麽進來的?!”

李良瞪大眼睛驚恐地看著進入他牢房的閔希,眼中充滿了恐懼,以及恨意。

閔希沒有說任何一個字,只是站在那裏看著李良。

此刻的閔希穿著那天被對方綁架時所穿的衣服,手上沒有拿任何武器只是出現在牢房中,但卻令李良覺得如此詭異以及膽寒。

“來人啊!來人啊!這裏有人闖進來了!快來人啊!”

李良幾乎應盡所有力氣,企圖將其他獄友喚醒,讓監獄長將閔希抓捕。

但顯然,李良的希望註定要落空,他發現周圍靜地詭異,就連頭頂燈光時不時閃爍的刺耳聲都不見了。

李良擡頭哆哆嗦嗦看向頭頂的燈,那燈光不正常的白地刺眼,讓整間牢房看起來都那麽慘白。

閔希卻往前走了一步,就這一步,卻讓李良不由自主地往床上角落退去。

閔希剛要開口,卻見李良已經尿了褲子。

微微皺眉,不知道任意門變回來會不會有什麽怪味,看向李良的眼神更加不善。

“你要做什麽?!我已經坐牢了你難道還不滿意嗎?!”

閔希又往前走了一步:

“滿意?不滿意的似乎不是我。”

李良想到自己這段時間準備上訴,還告訴許多人閔希是妖怪的事,頓時抖動的幅度更誇張了。

“我,我滿意,我再也不上訴了!”

就算李良不知道發生了什麽,為什麽其他人都沒有任何聲音,但他知道面前這個妖女要是想要他的命,絕對輕而易舉。

對方肯定是從哪裏聽到了他要上訴的消息,所以就這麽身形鬼魅地來找他麻煩了。

卻沒想到對方揚起了惡魔的微笑,聲音森冷:

“你滿意?可我現在不太滿意。”

李良聽到這話渾身冒冷汗,卻沒想到下一秒他的眼前出現了更加令他驚魂不定的畫面。

就見那妖女的身旁,突然憑空出現了一個人,那個人竟然是李曉!

“李…曉?!”

李良對著一切無法思考,為什麽這個妖女能隨意進出監獄,為什麽李曉能憑空出現。

那一刻李良連呼吸都忘了,嚇到慘白的臉,看著閔希和李曉二人眼白凸顯。

閔希看了看身旁的傑作,這自然不是真的李曉,真的李曉此時還在宿舍睡得香。

她身旁的,只是在奇跡暖暖買的一個模特機器人,這種機器人可以生成人體數據,變換成各種模樣。

也就是說,她只要有一個人大致的身體數據,以及長相,搞出個模擬仿真的機器人不算難事。

此時李曉身上穿著被綁架那天的衣服,但眼中卻毫無生氣,空洞的眼神,讓李良看了再一次失禁。

“李,李曉,你快勸勸她,帶她走,女兒……”

閔希卻露出諷刺一笑:

“你還知道她是你的女兒?”

李良幹吞了口口水,由於流汗過多,對方似乎有極度脫水的癥狀,但閔希沒這麽好心停下,她繼續冷聲:

“在你賭博酗酒是你想不起來她是你女兒,在你賭輸了回家拳打腳踢時你想不起來她是你女兒,在你將她賣去酒吧還你的賭債時你想不起她是你女兒,現在卻叫她女兒?”

李良慘白的臉,聽到這些話更是沒有了一絲血色,他的腦中極度混亂,身體也處於即將崩潰的邊緣,嘴裏的話連不成句子:

“不是…我的錯…是你們逼我……啊!啊!”

李良終於雙手抱著頭吼叫,但閔希卻沒打算停止:

“你綁架她棍棒相加時,有沒有想過她是你的女兒?”

這次李良卻陷入了安靜,他長著了無生氣的雙眼,看向閔希指著她道:

“你是妖怪你不是人我要讓他們把你抓起來!”

眼看著李良已經陷入癲狂,還指著李曉說了同樣的話,說李曉是妖怪,後悔給她生出來。

閔希卻沒時間聽對方胡言亂語,她一個手勢,房間內的燈光瞬間熄滅。

哪怕知道對方此時已經精神崩潰,但閔希也不會讓他好過。

如果將他所有罪證全部對簿公堂,他絕對不止坐牢五年六個月,但那些罪名一但公開,卻會對李曉的生活產生影響。

尤其是被賣給黑社會經營的酒吧,李良當初欠了底下賭場的錢,靠賣李曉才還清了債務。

當時她正好重生參加了節目,李曉是她的同學,於是她花了點心思將李曉從酒吧贖了出來,好在沒釀成無法挽回的事,否則李曉還能否有現在逐漸開朗樂觀的心理很難說。

後來李良得知此事,並且看到電視綜藝上她設計的服裝拍賣了四千萬的畫面,又知道李曉被她贖出來,最終惡膽向邊生,策劃了那場綁架案,勒索閔家兩千萬。

當然,一開始對方只勒索五百萬,這兩千萬是她刻意引導的,只要有通話錄音,兩千萬比五百萬判刑多。

最終,她為了讓對方多在牢裏待幾年,將一些子彈放入對方口袋。

買賣未成年既遂,參與賭博,加起來絕對不會比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判地輕。

所以閔希認為,李良判五年實屬咎由自取。

至於現在,她也不需要在身體上毆打對方出氣,畢竟身體上的報覆,總會留下痕跡,她只需要讓監獄裏的其他人都覺得李良瘋了就足夠。

至於李良是真瘋了還是沒瘋,她並不在意,也不會認為這個懲罰太重。

如果當初沒有她利用精神力攻擊,將李良三人制服,現在恐怕她和李曉已經遭遇不測。

那麽現在既然對方絲毫不悔改,咬著她是個妖怪不松口,那麽她讓對方看一下“真正的”妖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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