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鮮幣)032 我要你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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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皓回到房間的時候,林漫漫正睡得呼呼亂叫。
她的睡相真不好看,整個人橫睡在床上,枕頭被踢到床角,空調毯一半掉在地上,剩下一個被角則夾在她兩腿之間。小嘴微微張開,頭發象梅超風似的鋪散得到處都是,聞皓剛進門的時候就正巧看到她無意的抓癢,抓完了還象只小豬般哼哼兩聲,很是享受。
聞皓不是第一次跟諸葛弱發生類似的沖突,但每次他們都是有底限的爭論兩句,最後都是在諸葛弱色情的挑逗下完美結束。只有今天,他們撕破了臉皮,諸葛弱旗幟鮮明的表達出她只愛他的身體,這點令聞皓耿耿於懷。
聞皓說不上灰心失望,這種結局是他早就預料到的,但他沒有想到會這麼快,在他還沒有完全準備好的時候就出現了。他呆呆的望著林漫漫睡得昏天暗地,完全不懂人間疲苦的樣子,即使在她痛恨的諸葛古堡裏,她一樣能睡得沒心沒肺。這正是聞皓最羨慕的。
“餵,起來!”聞皓忽然大腦一熱,沖上前去將林漫漫拉了起來,大聲吼道:“快點起來!”
林漫漫正夢到眼前有塊香甜可口的蛋糕,垂涎三尺,要一口吞下時,身體突然被拉後,眼前的蛋糕也消失不見,印入她眼瞼的,是張憤怒的臉。
是聞皓的臉,有點扭曲,印堂發黑,一看就知道最近倒黴。
林漫漫只當做夢,揮手推開那張被放大的臉,嘟囔道:“真是被鬼壓了,做夢都夢到他……”
說完,她又開始昏昏欲睡,索性倒在聞皓的懷裏,當肉墊子睡得更香。
聞皓見自己弄不醒她,便雙手抓住林漫漫的肩膀,開始搖晃。
林漫漫被他搖得頭昏腦脹,迷迷糊糊的半睜著眼,又看到聞皓,有些不可思議的喃喃道:“怎麼又夢到你了?你和我在坐過山車?”
“林漫漫,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是不是笨笨嗎?”聞皓冷冷的問道:“如果想知道,就醒來!”
林漫漫刷的一下睜大眼睛,瞪得溜圓,怔怔的看著聞皓。
“你說什麼?──你到底是不是笨笨?”
聞皓就知道,只要他這麼一問,林漫漫就是躺在墳墓裏也會從裏面蹦出來。
他站起身,優雅的轉身,背對著林漫漫,慢慢的脫下西裝。
林漫漫蹭的一下坐了起來,挺直腰背,目不轉晴的盯著聞皓。
她向來自詡為淑女,淑女在這種情況下本應該尖叫害怕然後捂著眼睛偷偷張開手指從縫裏觀察這個瀟灑男人下一步的舉動。不過林漫漫不是普通淑女,她是個臨危不亂的淑女,所以這個時候,她應該好好的欣賞,用一個正常女人看正常男人的眼光,來欣賞。
不過,聞皓並沒有按照她內心遐想的那樣進行下一步動作。
他突然將西裝扔到林漫漫頭上,然後走到離床邊不遠處的酒櫃,打開一瓶紅酒,自顧自的倒了一點,邊晃邊說:“不想看看這西服的牌子?”
林漫漫將信將疑,她熟練的找到西服的標牌,上面精致的繡著“Zegna”。
林漫漫似乎明白了,她將西服口袋翻了出來,在最裏面的車縫裏,有塊柔軟的布標牌,上面同樣精致的繡著一行英文字──R&V。
“R就是Ranmond,是你的英文名字?那麼V就是Vivienne,是諸葛弱?”林漫漫旁若無人的自言自語起來,她莫名的有些悲傷。在與笨笨相處時,她本能的感覺笨笨在失憶前肯定不止有一個女人,但當她看到這件西裝時,她覺得自己好傻。
聞皓如果真得是笨笨,那就意味著他在認識自己之前就愛上了諸葛弱,然後他因為某個原因失憶了,接著他又愛上了自己。當她愛上笨笨的時候,他又消失了,重新回來愛諸葛弱。
林漫漫真想仰頭問蒼天,她上輩子到底怎麼害了他們諸葛家的人,以至於現在象遭了報應似的,被這兩兄妹耍了又耍。
林漫漫第一次不希望聞皓是笨笨的這個假設成立,真心的不想。
“拿件衣服就想證明你是笨笨?這世界上叫這兩個名字的人多了去呢,我還知道國外有個品牌Vivienne,就在咱們商場設了個專櫃呢。”林漫漫重新倒回床上,懶洋洋的說:“笨笨失憶的時候,因為受傷,背上有疤……”
聞皓一手拿著酒杯,一手解開襯衣鈕扣。他一言不發,只是安靜的脫著衣服,然後安靜的轉過身──聞皓寬厚的背上,爬著一條猙獰可怕的刀疤。
林漫漫楞住,這條刀疤並不明顯,但明顯的技術問題導致刀疤印跡很不平整,歪歪扭扭的,象一個不熟練的小孩繡的花紋。這是林漫漫的傑作──當時她舍不得花錢,沒有帶笨笨去正規的大醫院給他縫針,而是隨便去了家赤腳醫生那裏免費的處理了傷口。
雖然事後聞皓到醫院裏做過相應的美容處理,但已經根生蒂固的疤痕不可能消失,只能淡化。
不過,明亮的燈光下,林漫漫還是能看出那蹩腳的針法。
這麼難看的傷疤印在一個英俊的男人背上,確實很煞風景。
林漫漫有些內疚,不過她很快就忘記了這件事:“那為什麼你再見我的時候,裝著不認識我?”
“三年前我恢覆記憶的時候,曾掉了一段記憶。”聞皓並非不相信林漫漫,當林漫漫在機場質問他時,他對自己的過去也產生了懷疑。他丟失了一段記憶,沒有人知道那段時間他在哪裏,所以他也無從得知。當林漫漫信誓旦旦的認定他是笨笨時,他派人調查過,才知道,原來在他失去的記憶裏,林漫漫曾經是女主角。
林漫漫見他輕描淡寫的敘述著她與他的過去,更加肯定他沒有撒謊。這也是唯一的最合理的解釋。聞皓因為失憶變成了笨笨,認識了自己,然後又因為失憶恢覆了聞皓的身份而忘記了自己曾經是笨笨,這也許太過巧合,但也不是沒有可能。
“我恢覆記憶的時候,正巧碰到我母親請來的偵探,於是我就跟他一起回去了。”聞皓努力回想著過去,解釋道:“我完全不記得我曾經和你在一起過,對於在泰陽鎮發生的一切,也沒有記憶。”
林漫漫低下頭,眼眶有些紅。
既然不記得了,又何苦要說出來,告訴她這麼殘酷的現實。
聞皓不是個感性的人,至少在他做聞皓的時候,他不感性。他會告訴她這些,一定是有原因的。
“說吧,你有什麼目的?”
“我要你愛我!”
作家的話:
大大們請註意了,這是10月14日的章節。因為懶懶擔心14日不能上網,所以提前在13日就是今天發了此章節,千萬別看漏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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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睡相真不好看,整個人橫睡在床上,枕頭被踢到床角,空調毯一半掉在地上,剩下一個被角則夾在她兩腿之間。小嘴微微張開,頭發象梅超風似的鋪散得到處都是,聞皓剛進門的時候就正巧看到她無意的抓癢,抓完了還象只小豬般哼哼兩聲,很是享受。
聞皓不是第一次跟諸葛弱發生類似的沖突,但每次他們都是有底限的爭論兩句,最後都是在諸葛弱色情的挑逗下完美結束。只有今天,他們撕破了臉皮,諸葛弱旗幟鮮明的表達出她只愛他的身體,這點令聞皓耿耿於懷。
聞皓說不上灰心失望,這種結局是他早就預料到的,但他沒有想到會這麼快,在他還沒有完全準備好的時候就出現了。他呆呆的望著林漫漫睡得昏天暗地,完全不懂人間疲苦的樣子,即使在她痛恨的諸葛古堡裏,她一樣能睡得沒心沒肺。這正是聞皓最羨慕的。
“餵,起來!”聞皓忽然大腦一熱,沖上前去將林漫漫拉了起來,大聲吼道:“快點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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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她又開始昏昏欲睡,索性倒在聞皓的懷裏,當肉墊子睡得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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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漫漫刷的一下睜大眼睛,瞪得溜圓,怔怔的看著聞皓。
“你說什麼?──你到底是不是笨笨?”
聞皓就知道,只要他這麼一問,林漫漫就是躺在墳墓裏也會從裏面蹦出來。
他站起身,優雅的轉身,背對著林漫漫,慢慢的脫下西裝。
林漫漫蹭的一下坐了起來,挺直腰背,目不轉晴的盯著聞皓。
她向來自詡為淑女,淑女在這種情況下本應該尖叫害怕然後捂著眼睛偷偷張開手指從縫裏觀察這個瀟灑男人下一步的舉動。不過林漫漫不是普通淑女,她是個臨危不亂的淑女,所以這個時候,她應該好好的欣賞,用一個正常女人看正常男人的眼光,來欣賞。
不過,聞皓並沒有按照她內心遐想的那樣進行下一步動作。
他突然將西裝扔到林漫漫頭上,然後走到離床邊不遠處的酒櫃,打開一瓶紅酒,自顧自的倒了一點,邊晃邊說:“不想看看這西服的牌子?”
林漫漫將信將疑,她熟練的找到西服的標牌,上面精致的繡著“Zegna”。
林漫漫似乎明白了,她將西服口袋翻了出來,在最裏面的車縫裏,有塊柔軟的布標牌,上面同樣精致的繡著一行英文字──R&V。
“R就是Ranmond,是你的英文名字?那麼V就是Vivienne,是諸葛弱?”林漫漫旁若無人的自言自語起來,她莫名的有些悲傷。在與笨笨相處時,她本能的感覺笨笨在失憶前肯定不止有一個女人,但當她看到這件西裝時,她覺得自己好傻。
聞皓如果真得是笨笨,那就意味著他在認識自己之前就愛上了諸葛弱,然後他因為某個原因失憶了,接著他又愛上了自己。當她愛上笨笨的時候,他又消失了,重新回來愛諸葛弱。
林漫漫真想仰頭問蒼天,她上輩子到底怎麼害了他們諸葛家的人,以至於現在象遭了報應似的,被這兩兄妹耍了又耍。
林漫漫第一次不希望聞皓是笨笨的這個假設成立,真心的不想。
“拿件衣服就想證明你是笨笨?這世界上叫這兩個名字的人多了去呢,我還知道國外有個品牌Vivienne,就在咱們商場設了個專櫃呢。”林漫漫重新倒回床上,懶洋洋的說:“笨笨失憶的時候,因為受傷,背上有疤……”
聞皓一手拿著酒杯,一手解開襯衣鈕扣。他一言不發,只是安靜的脫著衣服,然後安靜的轉過身──聞皓寬厚的背上,爬著一條猙獰可怕的刀疤。
林漫漫楞住,這條刀疤並不明顯,但明顯的技術問題導致刀疤印跡很不平整,歪歪扭扭的,象一個不熟練的小孩繡的花紋。這是林漫漫的傑作──當時她舍不得花錢,沒有帶笨笨去正規的大醫院給他縫針,而是隨便去了家赤腳醫生那裏免費的處理了傷口。
雖然事後聞皓到醫院裏做過相應的美容處理,但已經根生蒂固的疤痕不可能消失,只能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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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難看的傷疤印在一個英俊的男人背上,確實很煞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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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我恢覆記憶的時候,曾掉了一段記憶。”聞皓並非不相信林漫漫,當林漫漫在機場質問他時,他對自己的過去也產生了懷疑。他丟失了一段記憶,沒有人知道那段時間他在哪裏,所以他也無從得知。當林漫漫信誓旦旦的認定他是笨笨時,他派人調查過,才知道,原來在他失去的記憶裏,林漫漫曾經是女主角。
林漫漫見他輕描淡寫的敘述著她與他的過去,更加肯定他沒有撒謊。這也是唯一的最合理的解釋。聞皓因為失憶變成了笨笨,認識了自己,然後又因為失憶恢覆了聞皓的身份而忘記了自己曾經是笨笨,這也許太過巧合,但也不是沒有可能。
“我恢覆記憶的時候,正巧碰到我母親請來的偵探,於是我就跟他一起回去了。”聞皓努力回想著過去,解釋道:“我完全不記得我曾經和你在一起過,對於在泰陽鎮發生的一切,也沒有記憶。”
林漫漫低下頭,眼眶有些紅。
既然不記得了,又何苦要說出來,告訴她這麼殘酷的現實。
聞皓不是個感性的人,至少在他做聞皓的時候,他不感性。他會告訴她這些,一定是有原因的。
“說吧,你有什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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