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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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歡一直知道自己喜歡淩書軒,那是他的表哥。
他們是遠親,但是雙方父母很要好,沈歡第一次見到淩書軒的時候,是他十歲,當時他父母因為遭到入室搶劫的強盜殺害,躲在櫃子裏撿回一條命的他被淩家收留了。
他被嚇得有些精神失常,整個人都恍恍惚惚的,見到什麽人他都害怕得不得了。
只除了淩書軒。
淩書軒比沈歡大五歲,是個很溫柔很體貼的人,平時即使不笑,眼睛也帶著三分情。正是因為這個讓沈歡漸漸放下了心中的痛楚,緩慢的接受這個世界。
人如果在傷痛中有人不斷地給予關懷,那麽這個人會把他當做救命的稻草,並且會感激涕零。
沈歡就是這樣。
他簡直把淩書軒擺在最高的位置膜拜,奉他為神!
隨著年齡的增長,十三歲的沈歡在一場暧昧的夢境中驚醒時,不可思議的看著臟汙的睡褲,以及想著夢裏與他共度的人,那人竟然是淩書軒……
一切都變了味道了。
沈歡越來越喜歡淩書軒,那種喜歡讓他無法自拔。
但同時,他又害怕,害怕會被別人發現,他這種齷齪的情感。
他只能遠遠的看著他,偶爾得到他一絲半點的關註變會臉紅心跳得厲害。
他收集淩書軒的一切,他丟棄的練習本,他用過的筆,甚至是他吃剩下的巧克力。
沈歡知道這樣真的很變態,但他停止不下來,似乎只有這樣的行為才能滿足心底那叫囂著要現型的愛意。
沈歡十四歲的時候,淩書軒十九歲,當時風靡一種掌上游戲機,淩書軒很想要,但是他沒有開口問父母,他總是這樣。
沈歡看著心疼,暑假的時候,他一直出去幫忙派傳單,太陽很毒辣,沈歡中暑過好幾次,最終還是攢夠了錢,去買了那游戲機。
但是,當他把游戲機送給淩書軒的時候,才發現他書桌上還有一部更好更貴的。
淩書軒笑著撫摸沈歡的頭,“謝謝你,小歡,我很喜歡你的禮物。”
他收下了!只是一個星期後,他送的游戲機出現在淩書軒的好朋友手裏,他轉送給別人了。
啊,是啊,他已經有更好的了不是嗎?
沒關系的,送給他了,就是他的東西,他想給誰,就給誰。
沈歡十五歲的時候,得知淩書軒喜歡小他一屆的一個女孩子,他暗示過女孩,但是女孩並不想接受淩書軒。
有一段時間淩書軒有些失落,同樣失落的還有沈歡。
他喜歡淩書軒,喜歡得不得了,但是他不能說!這樣恥辱的愛情不可以說出來。
沈歡去接近那個女孩,請求女孩和淩書軒談戀愛。女孩是個官二代,她身邊從來不缺帥氣英俊的男人,當時淩書軒暗示她想要和她交往時她就已經知道了,只是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會是這樣一個靦腆可愛的小男孩過來說出了淩書軒不敢說的話。
老實說,她是挺喜歡淩書軒的外表,但是並不喜歡淩書軒這個人,相反的,女孩對沈歡非常感興趣。
女孩說,“沈歡,如果你敢從這裏跳下去的話,我可以和淩書軒交往。”
三樓,底下是草坪,可能一不小心就會送命。
但是,沈歡毫不猶豫的翻過窗臺跳下去了。
結果摔斷了一條腿。
女孩覺得不可思議!這人真的是可以為他表哥做到那麽多!甚至可以去跳樓!
覺得不可思議的還有女孩的哥哥,叫做孟歸。他和淩書軒一樣的年紀,不過倒是比淩書軒愛鬧的多。
女孩還是很講信用的,不僅答應了做淩書軒的女朋我,還包了沈歡的醫藥費。
淩父淩母,還有淩書軒只過來探望過他一次,接下來住院了一個多月的沈歡,除了女孩的哥哥孟歸過來看下外,就誰也沒見到了。
他就那麽孤零零的,一個人在蒼白的彌漫著消毒水氣味的病房裏度過一天又一天。
孟歸來的時候會多多少少提到自己妹妹和那個男孩交往的瑣事。
沈歡只是帶著淺笑聽著,一雙含水的桃花眼看得孟歸有些心神恍然,特別是沈歡笑的時候。
沈歡長著一副好皮相,唇紅齒白大眼睛,很惹人喜歡。
孟歸也喜歡。
他不能理解沈歡為了什麽可以對淩書軒奮不顧身。
不過淩書軒這段戀情只維持到了沈歡出院,是孟歸的妹妹提出了分手。
淩書軒也並沒有挽回,該做什麽還做什麽,只是有時會偶爾發呆。
沈歡覺得自己的愛太卑微了,明確自己愛意後,他心慌意亂,他不敢言說,甚至多看淩書軒一眼都害怕被他看出什麽端倪。
即使是卑賤又能怎麽樣,那個人,是在他最無助的時候帶他走出困境的人,他喜歡他,他愛他,愛的如此小心翼翼沒有尊嚴,愛得傷痕累累體無完膚。
沈歡十七歲的時候,淩書軒二十二歲,他上大學,沈歡上高中。
淩書軒想要那個學校交換生的名額,淩家也很重視這個名額,全校只有兩個交換生,但是淩書軒有點不符合條件。
可是,淩書軒想要啊。
他的父母也想盡辦法,他們很有錢,但是沒有權,他們可以用錢買交換生,但是這次不知道為什麽就是行不通。
於是,淩父淩母請了於浩然,那是負責交換生的導師。
於浩然被請去淩家做客的時候,他就已經知道怎麽回事了,他原本只想坐坐就走,但是,卻被那個少年吸引了全部視線。
於浩然是個不折不扣的同性戀,他喜歡的正是沈歡這樣的類型,有些瘦瘦弱弱的,白白的惹人憐愛,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雙顧盼生輝的桃花眼,看著人會讓人淪陷,只是沈歡並不知道。
於浩然三十二歲,他能坐上導師這個位置沒有一點能力或者後臺是不可能的。
在看到少年的時候,於浩然知道,淩書軒這個忙他是要幫定了,只是,只是,這個少年會答應嗎?
淩書軒怎麽說也比沈歡多點眼力,當即知道了於浩然的心思。
當天晚上吃過飯,淩書軒進了沈歡的房間,那是他第一次進男孩的臥室。
一張床,一張書桌,一張椅子,一個衣櫃,一個書櫃。
僅此而已。
沈歡當時正在畫素描,聽到門開了的聲音慌忙把素描本合上,回頭看到是淩書軒的時候,他雀躍得都快飛起來了。
但是,接下來淩書軒說出來的話卻讓他從天堂掉下了地獄。
“小歡,你知道我想要交換生的名額,於老師他……他喜歡你。”
沈歡有那麽一刻確實是楞怔,但是很快,他就笑著說,“我知道了。你,讓他,來我這吧。”
吃了晚飯的淩父淩母單位有事趕過去了,偌大的房子裏只有淩書軒和於浩然的交談聲,沈歡洗了澡待在房間裏,等著……
門鎖很快被打開了,進來的只有於浩然一個人。
說實在的,於浩然長得很儒雅,看著並不像三十二歲的,比較像二十出頭,但是多了份沈穩和成熟。
沈歡很害怕,他害怕得都有些發抖了,門鎖開的時候沈歡就像受驚的兔子!
“我叫於浩然,你叫,沈歡是嗎?”男人的聲音低沈淡雅,就像他的人一樣。
接下來他也是很溫柔的脫去了沈歡的衣衫,很溫柔的做著前戲,很溫柔的愛撫和親吻著沈歡,很溫柔的開拓,很溫柔的做/愛。
沈歡被情欲沖擊得皮膚粉紅,眉頭皺著,嗚咽出聲,有些淚水淌了下來,他有些意亂情迷,小聲的叫喚出了淩書軒的名字……
“書軒……”
於浩然停了一下,然後便不再溫柔,反而粗暴得對待起沈歡!
“張開眼睛看看!你現在是被我於浩然幹!”
沈歡痛苦的承受著,直到昏厥過去。
沈歡不知道於浩然什麽時候離開的,只是覺得下半夜頭腦渾沌的厲害,還吐了,第二天清早的時候他開始發高燒,這一病就是三天。
但是,淩書軒不知道他生病吧?因為,第二天清早的時候,淩書軒已經被淩父淩母送到機場了。
淩書軒一走就是三個月。
他沒有打過一通電話回來詢問沈歡的情況,沈歡失望得苦笑。
沒關系,只要他想要的東西,我都會想方設法給他,甚至是付出生命。
放小長假的時候,孟歸的妹妹,孟夢,邀請他一起去了旅游。
沈歡有些猶豫不決,但是最終還是去了。一行人只有三個,就是沈歡,孟歸,和孟夢。
他們去了夏威夷。
這是沈歡第一次出門旅游,如果一開始直到是出國他恐怕不會答應的,太昂貴了!
被孟夢連哄帶騙的騙出去後,沈歡有些不知所措。
甚至在海灘上玩耍他都有些害怕,到處都是外國人,他們說的外語太快自己根本聽不懂。
所以只能跟緊孟歸或者孟夢。
夏威夷太陽非常好,海水清澈,很舒服,沈歡還是第一次放空自己,只是單純的享受這樣的陽光。
孟夢去了海裏游泳,孟歸說去拿點防曬油,只留下沈歡躺在沙灘椅上。
沈歡有些昏昏欲睡的時候,聽到了一個男人在說話,睜開眼睛的時候看到了一個白人,他說的應該是法語,但是自己完全聽不懂。
沈歡從沙灘椅上坐起來,仰頭望著高大的外國人,一雙含水的桃花眼迷茫的看著那個法國人。
法國人似乎感嘆了一聲,伸出手就摸了一把沈歡的臉。
沈歡不明所以的摸著剛才被人摸過的臉頰,就這樣看著外國男人。
法國人笑出聲,彎下腰在沈歡的臉頰上親了一下,沈歡有些臉紅,這是外國人的貼面禮嗎?
法國人似乎還想要幹什麽,卻被熟悉的聲音喝止了,沈歡看過去,是孟歸。
孟歸雖然比法國人矮,但是卻盛氣淩人。他開口說了一串法語,和法國人交談起來。
然後法國人看了看沈歡,攤攤手搖搖頭,之後就和沈歡擺擺手離開了。
沈歡看著孟歸,茫然得不得了。
“他說什麽?”沈歡問。
“沒什麽,他說想和你做朋友,不過我拒絕了。反正都快回去了,也不懂對方什麽人。”孟歸喝了一口水,“沈歡,去游泳吧。”
沈歡不會游泳,大一點的浪打過來都會害怕,不過這次是孟歸帶著他。
孟歸有些壞心的把沈歡帶到深一點的水,沒過了沈歡的脖子,一個浪打過來就會把沈歡淹沒。
沈歡害怕的抱緊了孟歸。
一個大浪打過來,沈歡被推走了好幾步,不過被眼疾手快的孟歸抓回來了,混亂中沈歡覺得自己似乎吃到什麽東西,軟軟的,溫溫的,只是一下,那東西就沒了蹤影。
沈歡用手擦了擦自己的臉,自己被孟歸環在懷裏,有些緊,但是沈歡沒有推開,他怕嗆水。
不過,一想起剛才自己那狼狽樣,突然就很想笑。
沈歡於是就笑了。笑聲低低的,身子有些顫動。
“笑什麽?”孟歸問。
“沒什麽,就是覺得自己剛才嗆水很好笑。”沈歡笑得眼睛彎彎的,臉頰上有淺淺的梨渦。
小長假一下子就過去了,孟歸送沈歡回到家的時候,沈歡笑著對孟歸說:“謝謝你,我真的很開心。”
沈歡很開心,自從明確了自己的愛意到如今,最開心的是這次的旅游。
但是那終歸是一場旅游。
對淩書軒的愛如同一顆掉進了眼睛的沙子,很疼,很難受,卻沒辦法剔除,只能任由它腐蝕。
淩書軒回來了,那天沈歡特意的挑了淩書軒最喜歡的顏色的衣服穿上,等著他回來一起吃晚飯。
淩書軒要盛飯的時候,沈歡也殷勤的去接碗,卻不曾想自己的手剛觸及到淩書軒的手指時被對方一把揮開,那只瓷碗掉到了大理石地面上發出了刺耳的聲音碎成了好幾塊。
“不好意思,小歡。手滑。”淩書軒說道。
沈歡的眼神閃爍了一下,笑了笑說,“沒事,沒事……”
真的,沒事嗎?
他是嫌自己臟吧?沈歡知道,淩書軒不喜歡同性戀,甚至有些厭惡。
沈歡訕笑的收回自己的手,往自己褲子上擦了擦,力氣有些大,手背都發紅了。
淩書軒似乎看過來了一眼,然後讓淩母重新拿了一個碗。
沈歡匆匆扒拉了半碗飯,然後就下桌了,回了自己的房間。
那天晚上他哭了,哭的很傷心,大熱天的他裹在被子裏,還不敢發出大的聲音,只是低聲的,委屈的哭。
日覆一日,年覆一年,沈歡十九歲了,淩書軒二十四,大學畢業了。
沈歡對淩書軒的那種癡纏的愛意越發深沈,也越來越卑微。
他努力的把淩書軒想要的都給他爭取,但是他從來沒有說過一句。
只要淩書軒想要,他從不說不。
畢業的那天,淩書軒班上都出去酒店聚會了,沈歡也偷偷的跟了過去,他怕淩書軒被人灌酒,醉了不知道回來,也怕他出什麽事。
去到酒吧後,沈歡後悔了,如果,如果今天沒有過來,他還可以自欺欺人,還可以這樣卑微的,愛下去。
包廂裏的音樂沒有蓋過他們的談論聲。
“書軒,我說你那個小表弟對你還真挺上心的!今天怎麽沒有帶他過來啊?”
“都是朋友的聚會。帶他過來幹什麽?”
“對了,書軒,你表弟叫做沈歡吧?你送給剛子的游戲機你還記得不?就是我家店賣出去的。哎喲,你那小表弟大夏天去派傳單,可曬啦!”
“哈哈!我聽說他為了撮合你和孟夢啊,還聽話的跳樓呢!你知道嗎?就是那個孟夢!她閨蜜和我說的!”
“餵,書軒,你表弟不是長得很好看嘛,帶過來一塊玩嘛。反正他不是為了你都去和於老師睡了嗎?”
“這事你可別亂說!書軒最討厭同性戀了!對不對!哎喲,不過你那表弟對你那麽上心,是不是對你有意思啊?”
“我敢肯定!他表弟肯定喜歡他!不然哪個人會這樣盡心盡力嘛!”
“餵,書軒,你覺得你表弟喜歡你你該不該表個態啊?”
一群人起哄,最後在混亂中,沈歡聽到了他一輩子都忘不了的兩個字,那是淩書軒說出來的。
“惡心。”
沈歡覺得自己整個世界的都崩塌了,他那份卑微的愛被別人從陰暗中拉扯出來赤裸裸的展示在太陽底下,曬得鮮血淋漓!
窒息得快要死去!心臟痛得無以覆加!
他,原來一直都是這樣看著自己的。
沈歡沈默的靠在喧鬧的包廂門外,耳邊卻都是淩書軒那兩個字,惡心……
他卑微,他甘願做塵土,他寧願被踐踏,他不奢求能換回對方的愛,只是想要那一點點的溫柔,就像小時候,他溫柔的說,“小歡別怕,以後這就是你的家了。”
沈歡失魂落魄,流著淚出去,卻在門口碰到了於浩然,他害怕於浩然,所以他撒腿就跑。
不知道跑到什麽方向,人來人往,只有他好像格格不入。
他茫然得掏出手機,手機裏只有寥寥幾個聯系人,而淩書軒被他設置到了聯系人一。
他撥通了孟歸的電話,他現在心痛的厲害,也不懂自己在哪裏,能找的人只有孟歸,想去孟歸那裏住一晚,現在他面對不了淩書軒,也直視不了自己卑微的愛。
“餵,小歡嗎?”
“孟歸,是我,我……”突然刺耳的喇叭聲響了起來,沈歡轉頭只來得及看到刺眼的光,然後他被撞開了十幾米,摔在了堅硬的公路上,手機被甩掉了很遠。
一灘血從沈歡的頭下淌出來,他痛苦的吐血,腦袋昏沈的要命,眼皮很重,很想睡,渾身都疼得厲害……
啊,我要死了。
書軒,你的樣子怎麽那麽模糊不清?反倒清晰的是孟歸的樣子,是因為最後一通電話打給你了嗎?
“沈歡!”沈歡最後似乎聽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是誰?聲音有些低沈,似乎是於浩然嗎?
但是他已經來不及想了,他徹底的閉上了眼睛……
作者有話要說:
午夜哭墳:早前寫的小短文了,昨晚翻看了一下,感覺真的很心疼,很心疼沈歡這個角色。主要是聽陳奕迅的紅玫瑰有感而發寫的,發出來給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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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遠親,但是雙方父母很要好,沈歡第一次見到淩書軒的時候,是他十歲,當時他父母因為遭到入室搶劫的強盜殺害,躲在櫃子裏撿回一條命的他被淩家收留了。
他被嚇得有些精神失常,整個人都恍恍惚惚的,見到什麽人他都害怕得不得了。
只除了淩書軒。
淩書軒比沈歡大五歲,是個很溫柔很體貼的人,平時即使不笑,眼睛也帶著三分情。正是因為這個讓沈歡漸漸放下了心中的痛楚,緩慢的接受這個世界。
人如果在傷痛中有人不斷地給予關懷,那麽這個人會把他當做救命的稻草,並且會感激涕零。
沈歡就是這樣。
他簡直把淩書軒擺在最高的位置膜拜,奉他為神!
隨著年齡的增長,十三歲的沈歡在一場暧昧的夢境中驚醒時,不可思議的看著臟汙的睡褲,以及想著夢裏與他共度的人,那人竟然是淩書軒……
一切都變了味道了。
沈歡越來越喜歡淩書軒,那種喜歡讓他無法自拔。
但同時,他又害怕,害怕會被別人發現,他這種齷齪的情感。
他只能遠遠的看著他,偶爾得到他一絲半點的關註變會臉紅心跳得厲害。
他收集淩書軒的一切,他丟棄的練習本,他用過的筆,甚至是他吃剩下的巧克力。
沈歡知道這樣真的很變態,但他停止不下來,似乎只有這樣的行為才能滿足心底那叫囂著要現型的愛意。
沈歡十四歲的時候,淩書軒十九歲,當時風靡一種掌上游戲機,淩書軒很想要,但是他沒有開口問父母,他總是這樣。
沈歡看著心疼,暑假的時候,他一直出去幫忙派傳單,太陽很毒辣,沈歡中暑過好幾次,最終還是攢夠了錢,去買了那游戲機。
但是,當他把游戲機送給淩書軒的時候,才發現他書桌上還有一部更好更貴的。
淩書軒笑著撫摸沈歡的頭,“謝謝你,小歡,我很喜歡你的禮物。”
他收下了!只是一個星期後,他送的游戲機出現在淩書軒的好朋友手裏,他轉送給別人了。
啊,是啊,他已經有更好的了不是嗎?
沒關系的,送給他了,就是他的東西,他想給誰,就給誰。
沈歡十五歲的時候,得知淩書軒喜歡小他一屆的一個女孩子,他暗示過女孩,但是女孩並不想接受淩書軒。
有一段時間淩書軒有些失落,同樣失落的還有沈歡。
他喜歡淩書軒,喜歡得不得了,但是他不能說!這樣恥辱的愛情不可以說出來。
沈歡去接近那個女孩,請求女孩和淩書軒談戀愛。女孩是個官二代,她身邊從來不缺帥氣英俊的男人,當時淩書軒暗示她想要和她交往時她就已經知道了,只是覺得不可思議的是,會是這樣一個靦腆可愛的小男孩過來說出了淩書軒不敢說的話。
老實說,她是挺喜歡淩書軒的外表,但是並不喜歡淩書軒這個人,相反的,女孩對沈歡非常感興趣。
女孩說,“沈歡,如果你敢從這裏跳下去的話,我可以和淩書軒交往。”
三樓,底下是草坪,可能一不小心就會送命。
但是,沈歡毫不猶豫的翻過窗臺跳下去了。
結果摔斷了一條腿。
女孩覺得不可思議!這人真的是可以為他表哥做到那麽多!甚至可以去跳樓!
覺得不可思議的還有女孩的哥哥,叫做孟歸。他和淩書軒一樣的年紀,不過倒是比淩書軒愛鬧的多。
女孩還是很講信用的,不僅答應了做淩書軒的女朋我,還包了沈歡的醫藥費。
淩父淩母,還有淩書軒只過來探望過他一次,接下來住院了一個多月的沈歡,除了女孩的哥哥孟歸過來看下外,就誰也沒見到了。
他就那麽孤零零的,一個人在蒼白的彌漫著消毒水氣味的病房裏度過一天又一天。
孟歸來的時候會多多少少提到自己妹妹和那個男孩交往的瑣事。
沈歡只是帶著淺笑聽著,一雙含水的桃花眼看得孟歸有些心神恍然,特別是沈歡笑的時候。
沈歡長著一副好皮相,唇紅齒白大眼睛,很惹人喜歡。
孟歸也喜歡。
他不能理解沈歡為了什麽可以對淩書軒奮不顧身。
不過淩書軒這段戀情只維持到了沈歡出院,是孟歸的妹妹提出了分手。
淩書軒也並沒有挽回,該做什麽還做什麽,只是有時會偶爾發呆。
沈歡覺得自己的愛太卑微了,明確自己愛意後,他心慌意亂,他不敢言說,甚至多看淩書軒一眼都害怕被他看出什麽端倪。
即使是卑賤又能怎麽樣,那個人,是在他最無助的時候帶他走出困境的人,他喜歡他,他愛他,愛的如此小心翼翼沒有尊嚴,愛得傷痕累累體無完膚。
沈歡十七歲的時候,淩書軒二十二歲,他上大學,沈歡上高中。
淩書軒想要那個學校交換生的名額,淩家也很重視這個名額,全校只有兩個交換生,但是淩書軒有點不符合條件。
可是,淩書軒想要啊。
他的父母也想盡辦法,他們很有錢,但是沒有權,他們可以用錢買交換生,但是這次不知道為什麽就是行不通。
於是,淩父淩母請了於浩然,那是負責交換生的導師。
於浩然被請去淩家做客的時候,他就已經知道怎麽回事了,他原本只想坐坐就走,但是,卻被那個少年吸引了全部視線。
於浩然是個不折不扣的同性戀,他喜歡的正是沈歡這樣的類型,有些瘦瘦弱弱的,白白的惹人憐愛,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雙顧盼生輝的桃花眼,看著人會讓人淪陷,只是沈歡並不知道。
於浩然三十二歲,他能坐上導師這個位置沒有一點能力或者後臺是不可能的。
在看到少年的時候,於浩然知道,淩書軒這個忙他是要幫定了,只是,只是,這個少年會答應嗎?
淩書軒怎麽說也比沈歡多點眼力,當即知道了於浩然的心思。
當天晚上吃過飯,淩書軒進了沈歡的房間,那是他第一次進男孩的臥室。
一張床,一張書桌,一張椅子,一個衣櫃,一個書櫃。
僅此而已。
沈歡當時正在畫素描,聽到門開了的聲音慌忙把素描本合上,回頭看到是淩書軒的時候,他雀躍得都快飛起來了。
但是,接下來淩書軒說出來的話卻讓他從天堂掉下了地獄。
“小歡,你知道我想要交換生的名額,於老師他……他喜歡你。”
沈歡有那麽一刻確實是楞怔,但是很快,他就笑著說,“我知道了。你,讓他,來我這吧。”
吃了晚飯的淩父淩母單位有事趕過去了,偌大的房子裏只有淩書軒和於浩然的交談聲,沈歡洗了澡待在房間裏,等著……
門鎖很快被打開了,進來的只有於浩然一個人。
說實在的,於浩然長得很儒雅,看著並不像三十二歲的,比較像二十出頭,但是多了份沈穩和成熟。
沈歡很害怕,他害怕得都有些發抖了,門鎖開的時候沈歡就像受驚的兔子!
“我叫於浩然,你叫,沈歡是嗎?”男人的聲音低沈淡雅,就像他的人一樣。
接下來他也是很溫柔的脫去了沈歡的衣衫,很溫柔的做著前戲,很溫柔的愛撫和親吻著沈歡,很溫柔的開拓,很溫柔的做/愛。
沈歡被情欲沖擊得皮膚粉紅,眉頭皺著,嗚咽出聲,有些淚水淌了下來,他有些意亂情迷,小聲的叫喚出了淩書軒的名字……
“書軒……”
於浩然停了一下,然後便不再溫柔,反而粗暴得對待起沈歡!
“張開眼睛看看!你現在是被我於浩然幹!”
沈歡痛苦的承受著,直到昏厥過去。
沈歡不知道於浩然什麽時候離開的,只是覺得下半夜頭腦渾沌的厲害,還吐了,第二天清早的時候他開始發高燒,這一病就是三天。
但是,淩書軒不知道他生病吧?因為,第二天清早的時候,淩書軒已經被淩父淩母送到機場了。
淩書軒一走就是三個月。
他沒有打過一通電話回來詢問沈歡的情況,沈歡失望得苦笑。
沒關系,只要他想要的東西,我都會想方設法給他,甚至是付出生命。
放小長假的時候,孟歸的妹妹,孟夢,邀請他一起去了旅游。
沈歡有些猶豫不決,但是最終還是去了。一行人只有三個,就是沈歡,孟歸,和孟夢。
他們去了夏威夷。
這是沈歡第一次出門旅游,如果一開始直到是出國他恐怕不會答應的,太昂貴了!
被孟夢連哄帶騙的騙出去後,沈歡有些不知所措。
甚至在海灘上玩耍他都有些害怕,到處都是外國人,他們說的外語太快自己根本聽不懂。
所以只能跟緊孟歸或者孟夢。
夏威夷太陽非常好,海水清澈,很舒服,沈歡還是第一次放空自己,只是單純的享受這樣的陽光。
孟夢去了海裏游泳,孟歸說去拿點防曬油,只留下沈歡躺在沙灘椅上。
沈歡有些昏昏欲睡的時候,聽到了一個男人在說話,睜開眼睛的時候看到了一個白人,他說的應該是法語,但是自己完全聽不懂。
沈歡從沙灘椅上坐起來,仰頭望著高大的外國人,一雙含水的桃花眼迷茫的看著那個法國人。
法國人似乎感嘆了一聲,伸出手就摸了一把沈歡的臉。
沈歡不明所以的摸著剛才被人摸過的臉頰,就這樣看著外國男人。
法國人笑出聲,彎下腰在沈歡的臉頰上親了一下,沈歡有些臉紅,這是外國人的貼面禮嗎?
法國人似乎還想要幹什麽,卻被熟悉的聲音喝止了,沈歡看過去,是孟歸。
孟歸雖然比法國人矮,但是卻盛氣淩人。他開口說了一串法語,和法國人交談起來。
然後法國人看了看沈歡,攤攤手搖搖頭,之後就和沈歡擺擺手離開了。
沈歡看著孟歸,茫然得不得了。
“他說什麽?”沈歡問。
“沒什麽,他說想和你做朋友,不過我拒絕了。反正都快回去了,也不懂對方什麽人。”孟歸喝了一口水,“沈歡,去游泳吧。”
沈歡不會游泳,大一點的浪打過來都會害怕,不過這次是孟歸帶著他。
孟歸有些壞心的把沈歡帶到深一點的水,沒過了沈歡的脖子,一個浪打過來就會把沈歡淹沒。
沈歡害怕的抱緊了孟歸。
一個大浪打過來,沈歡被推走了好幾步,不過被眼疾手快的孟歸抓回來了,混亂中沈歡覺得自己似乎吃到什麽東西,軟軟的,溫溫的,只是一下,那東西就沒了蹤影。
沈歡用手擦了擦自己的臉,自己被孟歸環在懷裏,有些緊,但是沈歡沒有推開,他怕嗆水。
不過,一想起剛才自己那狼狽樣,突然就很想笑。
沈歡於是就笑了。笑聲低低的,身子有些顫動。
“笑什麽?”孟歸問。
“沒什麽,就是覺得自己剛才嗆水很好笑。”沈歡笑得眼睛彎彎的,臉頰上有淺淺的梨渦。
小長假一下子就過去了,孟歸送沈歡回到家的時候,沈歡笑著對孟歸說:“謝謝你,我真的很開心。”
沈歡很開心,自從明確了自己的愛意到如今,最開心的是這次的旅游。
但是那終歸是一場旅游。
對淩書軒的愛如同一顆掉進了眼睛的沙子,很疼,很難受,卻沒辦法剔除,只能任由它腐蝕。
淩書軒回來了,那天沈歡特意的挑了淩書軒最喜歡的顏色的衣服穿上,等著他回來一起吃晚飯。
淩書軒要盛飯的時候,沈歡也殷勤的去接碗,卻不曾想自己的手剛觸及到淩書軒的手指時被對方一把揮開,那只瓷碗掉到了大理石地面上發出了刺耳的聲音碎成了好幾塊。
“不好意思,小歡。手滑。”淩書軒說道。
沈歡的眼神閃爍了一下,笑了笑說,“沒事,沒事……”
真的,沒事嗎?
他是嫌自己臟吧?沈歡知道,淩書軒不喜歡同性戀,甚至有些厭惡。
沈歡訕笑的收回自己的手,往自己褲子上擦了擦,力氣有些大,手背都發紅了。
淩書軒似乎看過來了一眼,然後讓淩母重新拿了一個碗。
沈歡匆匆扒拉了半碗飯,然後就下桌了,回了自己的房間。
那天晚上他哭了,哭的很傷心,大熱天的他裹在被子裏,還不敢發出大的聲音,只是低聲的,委屈的哭。
日覆一日,年覆一年,沈歡十九歲了,淩書軒二十四,大學畢業了。
沈歡對淩書軒的那種癡纏的愛意越發深沈,也越來越卑微。
他努力的把淩書軒想要的都給他爭取,但是他從來沒有說過一句。
只要淩書軒想要,他從不說不。
畢業的那天,淩書軒班上都出去酒店聚會了,沈歡也偷偷的跟了過去,他怕淩書軒被人灌酒,醉了不知道回來,也怕他出什麽事。
去到酒吧後,沈歡後悔了,如果,如果今天沒有過來,他還可以自欺欺人,還可以這樣卑微的,愛下去。
包廂裏的音樂沒有蓋過他們的談論聲。
“書軒,我說你那個小表弟對你還真挺上心的!今天怎麽沒有帶他過來啊?”
“都是朋友的聚會。帶他過來幹什麽?”
“對了,書軒,你表弟叫做沈歡吧?你送給剛子的游戲機你還記得不?就是我家店賣出去的。哎喲,你那小表弟大夏天去派傳單,可曬啦!”
“哈哈!我聽說他為了撮合你和孟夢啊,還聽話的跳樓呢!你知道嗎?就是那個孟夢!她閨蜜和我說的!”
“餵,書軒,你表弟不是長得很好看嘛,帶過來一塊玩嘛。反正他不是為了你都去和於老師睡了嗎?”
“這事你可別亂說!書軒最討厭同性戀了!對不對!哎喲,不過你那表弟對你那麽上心,是不是對你有意思啊?”
“我敢肯定!他表弟肯定喜歡他!不然哪個人會這樣盡心盡力嘛!”
“餵,書軒,你覺得你表弟喜歡你你該不該表個態啊?”
一群人起哄,最後在混亂中,沈歡聽到了他一輩子都忘不了的兩個字,那是淩書軒說出來的。
“惡心。”
沈歡覺得自己整個世界的都崩塌了,他那份卑微的愛被別人從陰暗中拉扯出來赤裸裸的展示在太陽底下,曬得鮮血淋漓!
窒息得快要死去!心臟痛得無以覆加!
他,原來一直都是這樣看著自己的。
沈歡沈默的靠在喧鬧的包廂門外,耳邊卻都是淩書軒那兩個字,惡心……
他卑微,他甘願做塵土,他寧願被踐踏,他不奢求能換回對方的愛,只是想要那一點點的溫柔,就像小時候,他溫柔的說,“小歡別怕,以後這就是你的家了。”
沈歡失魂落魄,流著淚出去,卻在門口碰到了於浩然,他害怕於浩然,所以他撒腿就跑。
不知道跑到什麽方向,人來人往,只有他好像格格不入。
他茫然得掏出手機,手機裏只有寥寥幾個聯系人,而淩書軒被他設置到了聯系人一。
他撥通了孟歸的電話,他現在心痛的厲害,也不懂自己在哪裏,能找的人只有孟歸,想去孟歸那裏住一晚,現在他面對不了淩書軒,也直視不了自己卑微的愛。
“餵,小歡嗎?”
“孟歸,是我,我……”突然刺耳的喇叭聲響了起來,沈歡轉頭只來得及看到刺眼的光,然後他被撞開了十幾米,摔在了堅硬的公路上,手機被甩掉了很遠。
一灘血從沈歡的頭下淌出來,他痛苦的吐血,腦袋昏沈的要命,眼皮很重,很想睡,渾身都疼得厲害……
啊,我要死了。
書軒,你的樣子怎麽那麽模糊不清?反倒清晰的是孟歸的樣子,是因為最後一通電話打給你了嗎?
“沈歡!”沈歡最後似乎聽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是誰?聲音有些低沈,似乎是於浩然嗎?
但是他已經來不及想了,他徹底的閉上了眼睛……
作者有話要說:
午夜哭墳:早前寫的小短文了,昨晚翻看了一下,感覺真的很心疼,很心疼沈歡這個角色。主要是聽陳奕迅的紅玫瑰有感而發寫的,發出來給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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