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章 新劇發布

關燈
策劃—奶茶布丁:各位,7點半準時發劇,搶沙發的都做好準備哦=v=

編劇—抹茶酥:撒花!*★,°*:.☆( ̄▽ ̄)/$:*.°★* 。

後期—秋秋:撒花!*★,°*:.☆( ̄▽ ̄)/$:*.°★* 。 【為了沙發,時刻準備著!】

楚子尋—朝天椒:撒花!*★,°*:.☆( ̄▽ ̄)/$:*.°★* 。 【沙發肯定是我的╭(╯^╰)╮】

宣傳—嵐音:撒花!*★,°*:.☆( ̄▽ ̄)/$:*.°★* 。 【晨曦大大你家小受又淘氣了,快抓回去教育!】

龍套B—破曉:撒花!*★,°*:.☆( ̄▽ ̄)/$:*.°★* 。 【支持LS的!小辣椒必須要被調教!】

林靖—二兩晨曦:撒花!*★,°*:.☆( ̄▽ ̄)/$:*.°★* 。 【我會帶著自家夫人坐沙發的】

白惜—月海:撒花!*★,°*:.☆( ̄▽ ̄)/$:*.°★* 。 【晨曦你這個沒有原則的忠犬快走開!】

美工—綿綿綿:撒花!*★,°*:.☆( ̄▽ ̄)/$:*.°★* 。 【還好我及時趕上QAQ差點海報就弄不出來了】

宣傳—嵐音:次奧LS的你還好意思說,差點因為你的海報要開天窗了!快!果照來一發當贖罪!

美工—綿綿綿:嚶嚶嚶嚶,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嘛

美工—綿綿綿:果照什麽的,必須要看小辣椒和月月女王的

楚子尋—朝天椒:【拍飛的表情】

白惜—月海:呵呵

策劃—奶茶布丁:我可以追加求一發小小的果照麽

後期—秋秋:月海女王呵呵兩個字盡顯霸氣,跪!

美工—綿綿綿:小小的有什麽好看的╭(╯^╰)╮你們想要看,我這裏就有

林曉看到這句話,血氣直沖頭頂,雙頰通紅。這個表妹又在亂說什麽啊!自己什麽時候拍過果照了!還是說……睡覺的時候被偷拍了?不不不,不可能!

龍套B—破曉:綿綿綿你別亂說!哪裏有果照!

楚昊然&龍套A—慕楓:撒花!*★,°*:.☆( ̄▽ ̄)/$:*.°★* 。 【沙發我就算了】

楚昊然&龍套A—慕楓:爆照?

美工—綿綿綿:2333333333小小不要炸毛,前幾天姨媽喊我去家裏吃飯,我無聊的時候翻到你小時候的光腚照,順手就用手機拍下來了~(≧▽≦)/~

龍套B—破曉:給我刪了你這個混蛋!

龍套B—破曉: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為什麽喊你吃飯不喊我回家吃飯,到底誰才是他們親生的啊!

龍套B—破曉:慕楓你別聽她們瞎說!

楚子尋—朝天椒:Σ( ° △ °|||)︴我好像發現了什麽了不得的東西

後期—秋秋:Σ( ° △ °|||)︴這麽一說,還真是了不得的真相啊

美工—綿綿棉:【摳鼻】什麽嘛,小小是我表哥

龍套B—破曉:(┳_┳)… 有你這個表妹真是我人生一大汙點。

楚子尋—朝天椒:【拍桌狂笑的表情】小小你果然是個弱受

宣傳—嵐音:╭(╯^╰)╮什麽嘛,原來果照的真相就是這個,兩個人只是表兄妹而已

林靖—二兩晨曦:截圖【龍套B—破曉:慕楓你別聽她們瞎說!】難道真相不是這個?

編劇—抹茶酥:晨曦大大才是真福爾摩斯

楚子尋—朝天椒:wow~ ⊙o⊙有時候不得不承認,我家男人果然慧眼如炬

楚昊然&龍套A—慕楓:我這裏有晨曦的六塊腹肌照,有人要麽^^

楚子尋—朝天椒:凸(艹皿艹)慕楓你個混球,我不欺負小小行了吧!

楚子尋—朝天椒:不許爆晨曦的腹肌照!要爆就爆你自己的!

楚子尋—朝天椒:(#‵′)快把那照片刪了!

龍套B—破曉:慕楓別理小辣椒,快爆照!

宣傳—嵐音:爆照!爆照!

後期—秋秋:爆照!爆照!

白惜—月海:爆照!爆照!

策劃—抹茶酥:爆照!爆照!

美工—綿綿綿:爆照!爆照!

楚子尋—朝天椒:凸(艹皿艹)慕楓你敢爆照你就等著瞧!

楚昊然&龍套A—慕楓:給你一次機會,下次再調戲小小,我就爆照

龍套B—破曉:嗯~ o(* ̄▽ ̄*)o 謝謝慕楓

楚昊然&龍套A—慕楓:不客氣,小辣椒再調戲你就和我說

龍套B—破曉:o( ̄ヘ ̄o*)以後只有我來調戲他的份

美工—綿綿綿:(﹁”﹁)這是正式勾搭上的節奏麽

宣傳—嵐音:(﹁”﹁)一直木有CP的慕楓大神,終於要有CP了麽

後期—秋秋:(﹁”﹁)怎麽辦,CV大神和網配小透明,突然萌了

策劃—奶茶布丁:時間到!發劇了!

群一下子安靜下來,所有人的心思都放到搶沙發上了。

除了林曉,他看著最後的聊天框,心跳加速。

如果不是奶茶布丁突然出現提醒大家要發劇了,大家一直在起哄,男神會不會表個態呢?

林曉你在亂想什麽啊,你才和男神認識幾天,一見鐘情也不是這樣子的好麽!

林曉一面期待著接下去的發展,一面又唾棄自己想太多。

一陣咳嗽聲響起,林曉點開右下角跳動的頭像,居然是慕楓!

慕楓:大家都是開玩笑的,別太在意

慕楓:雖然才認識不久,但是我覺得你值得我去交這個朋友

於是……這是被發朋友卡了麽?

林曉看著慕楓發來的消息,又是開心又是難過。

開心的是男神沒有因為大家起哄而有芥蒂,難過的是男神還只是把自己當朋友,沒考慮過CP問題。

林曉啊林曉,追求男神的路還長著呢!

能和男神做朋友已經很好了!

林曉安慰著自己,很快打起了精神。也對,三年前的自己,怎麽也想不到自己居然有一天和男神成了朋友。

請叫我曉曉:我沒放在心上=v=

慕楓很快發了個笑臉過來,提醒林曉別忘了搶沙發。

等林曉悲催的校園網終於能點開論壇帖子之後,不要說沙發了,連地下室都被搶光了。

1L二兩晨曦:和竹馬一起坐沙發

2L嵐音:抱著全組一起坐沙發!

3L辣椒最好吃:沙發!

4L朝天椒:沙發是我的!

10L路人:恭喜出劇,二兩晨曦和朝天椒的夫夫檔就是質量的保證,立刻去聽

12L秋秋:1L太閃瞎眼了好麽!晨曦大大要不要這麽順著小辣椒啊!

13L= =:晨曦大神和小辣椒是什麽姿勢呢(﹃)

15L= =:我……看到了什麽!慕楓!

18L= =:天啊,還真是慕楓!

21L= =:慕楓大神回歸了!?

51L= =:新人求不拍:什麽情況?慕楓是誰?

54L呵呵:這年頭啊,慕楓大神都不認識了

57L呵呵你一臉:不明白,不認識慕楓怎麽了?都不接新三年了,還不準新入圈的不認識了?

69L新劇大好:餵餵餵,LS的都在幹嗎啊,不管是晨曦和朝天椒再一次夫夫檔,還是慕楓時隔三年再接新都值得慶祝的好麽!火藥味這麽濃是要鬧哪樣啊!

78L= =:我是51L,抱歉,是我小白,去聽劇了,聽完過來擼長評

81L= =:ヾ(≧O≦)〃嗷~我就是來圍觀朝天椒的小受音的!

97L戴花少女:看到月海傻媽了!月海傻媽加油!

林曉一路看下去,一開始看到51L、54L還有57L還擔心底下有粉絲因為慕楓掐架,心裏想著慕楓三年了,好不容易接一次劇,千萬不要鬧得腥風血雨。他接著看到69L的姑娘出來勸架,後面風向也隨之變了,都在花癡各位CV,心就安了。

鼠標繼續往下拖,絕大部分的回覆都集中在劇組的幾位主要CV——二兩晨曦,朝天椒,月海,還有疑似回歸的慕楓。一直翻了兩頁,破曉終於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532L小蔥拌豆腐:撒花!*★,°*:.☆( ̄▽ ̄)/$:*.°★* 。 各位CV都好棒!我們的破曉傻媽也要加油!

說不開心那肯定是假的。林曉樂呵呵地看著這條回覆老半天,如果沒記錯的話,這個小蔥拌豆腐應該就是微博的那個小蔥拌豆腐,破曉的每一條微博她都會評論,哪怕只是轉發一個搞笑視頻,小蔥拌豆腐都會在下面評論諸如傻媽心情好就最好啦,今天天氣不錯啦,這種沒什麽營養的話。

林曉在網配圈待了三年,粉絲不多,但最近終於突破三位數了,小蔥拌豆腐日覆一日的堅持評論,讓林曉記住了她。

雖然小蔥姑娘的這句話很快就淹沒在眾多回覆裏面,但後面不少的姑娘們漢子們,因為她的這句話,開始分少少的註意力到破曉的戲份上。

不好在論壇感謝小蔥拌豆腐的支持,林曉打開微博,果然,主頁上關註的奶茶布丁已經把第一期的地址發出來了,朝天椒他們也都陸續轉發,林曉不甘人後,也加入轉發大軍。

CV破曉——不是小:劇組的各位都辛苦了,希望大家能喜歡,小辣椒這幾天多喝溫水!//CV二兩晨曦V:奶茶和各位都辛苦了,右邊的嗓子啞了就早點睡//CV朝天椒V:嗷嗷嗷嗷終於出來了!媽蛋我嚎得嗓子都啞了,一定不能我一個人嚇破膽!!!

奶茶布丁:《冷風吹》又名《我家井裏爬出鬼》廣播劇第一期發布,感謝各位CV和staff姑娘們漢子們的努力,地址請戳→【地址】【宣傳海報】

果然,小蔥拌豆腐很快占領了破曉這條微博的——板凳。

小蔥拌豆腐:破曉傻媽加油!我現在就去聽!

CV慕楓V:聽過了,表現不錯,繼續加油^^

慕楓?

慕楓!?

慕楓!!!

林曉算是切切實實體會到了什麽叫虎軀一震,他不敢置信地眨眨眼,鼠標移到沙發上的人的ID上,跳出的信息果然是他關註的那個慕楓。

天啊!真的是慕楓!

林曉興奮地幾乎要跳起來,好在他克制住了,點了回覆的選項之後,敲幾個字,刪掉,再敲幾個字上去,不滿意,繼續刪光。這麽來回了十幾次,左看右看,怎麽都覺得自己的回覆要麽不夠真心,要麽太小白了,要麽太無趣了,最後,林曉淚流滿面地只回覆了幹巴巴的幾個字。

CV破曉——不是小回覆CV慕楓V:我會繼續加油的!

再回覆小蔥拌豆腐,感謝她一直以來的支持後,林曉郁悶地關了電腦,無力地趴在桌子上。

慕楓給我留言了!

此時此刻,林曉腦子裏就只有這麽一個念頭。他一會嘿嘿傻笑,一會又雙手抱著頭左右猛烈搖晃:“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林曉你這個笨蛋!”

好消息不能一個人獨享,林曉拿起手機,把這件事告訴給程綿綿,後者很快回了一個雙眼皮給他,還附上了幾個字:

= =出息呢

林曉看著短信直哼哼,要出息幹嘛,要男神就夠了!

他突然想到了什麽,連忙重新開機,打開《絕密追求男神大作戰》,先在【獲得男神聯系方式——get√】後面添加了備註【YY和QQ】,然後又在這個條目下添了一條——

XX年XX月XX日,男神首次微博回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