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敗犬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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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所有引人註目的漂亮姑娘一樣,花花在戀愛方面一直桃花不斷,不像我,只會紙上談兵,裝腔作勢,實際上卻連一次正式交往的經歷都沒有。
作為一個所謂的暢銷青春小說作家,我最不喜歡人們問的問題之一就是:
“書裏的故事都是你自己的真實經歷嗎?……什麽,你還沒有談過戀愛?那你怎麽能寫出這麽好看的戀愛故事呢?”
傻瓜!你怎麽不去問問男作家,他們是怎麽寫出女人生孩子時真實的心理活動啊?寫越獄的作者就一定要蹲過大牢嗎?寫盜墓的作者就一定要開過棺材嗎?寫修仙的作者就一定要練過仙丹嗎?你要是非跟我糾結,說沒有真實經歷過就寫不出好故事,那我也無話可說。各位還是別看小說了,該幹嘛幹嘛去吧。
我這個人,不太相信一見鐘情,身邊雖然有不少異性朋友,卻也很難發展成戀人關系(初戀就是栽在這上面的)——至於原因嘛,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我太優秀了,校園裏花前月下的小情趣、小清新已經很難打動我,所以要與我在一起,男生們的壓力恐怕會比較大;另一方面,還是我初戀的那個男生說得對,“我們還是做哥們兒比較好”,一個能跟你一起談天說地、針砭時弊、打球賽跑,並在聚會後主動付賬的朋友,遠比作為女朋友來得舒心劃算。
花花搖頭。“羅捷,這你就錯啦。”
“什麽?”
“男女之間本來就沒有純潔的友誼,是你應該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怎麽把原本暧昧的關系都處成了純友情呢?”花花像個戀愛專家一樣,對我諄諄教誨道:“你看你這身打扮,首先就太中性了。再看你一開口,比純爺們兒還爺們兒——不是我說你,都把異性處得沒有性別差異了,還叫人家怎麽跟你繼續發展下去呢?那不跟把同性朋友發展成戀人一樣別扭了嗎。”
花花這番話使我的內心受到了相當大的沖擊,可是表面上還是不服氣,反駁道:“照你這麽說,不穿裙子、不留長發,說話不嗲就是沒有女人味了?那可對不住了,我還真是做不到。”
“看,你說話老是這麽沖,這樣就很不好,會把男生嚇跑的。”花花很有耐心,“坦率不是壞事,但你也得見人下菜,用對地方才行,如果表現太強勢的話,會讓人感覺無法親近,結果就只能敬而遠之了。”
“哼……我的眼光可是很高的,只不過現在還沒看對眼的人罷了。”
“要不要我給你介紹一個?”花花突然兩眼放光,“前幾天一朋友來找我玩,他一表兄,感覺挺不錯!清華MBA畢業,現在就在一投行實習……”
我瞇著眼睛問:“哦,傳說中的高帥富啊?你自己怎麽不收。”
“咳,不是我的那盤菜啦,感覺有點悶。不知為什麽,好像和你倒是挺合適的。”
在花花的極力撮合下,我和那位人稱“丹帥”的男生終於見了面——為了避免“相親”式的尷尬,我們照例像聚會一樣叫了各自圈子裏的朋友,二十多人都擠在一間小小的酒吧裏——他一出現,便使一屋子的人驚艷。
丹帥身高大約185公分,身材勻稱、結實,一看便知是經過長期運動鍛煉的結果。憑心而論,他的長相稱不上英俊,卻給人一種健康陽光的感覺,簡直讓我一見傾心。
不過,我很快就發現他為什麽不是花花“那盤菜”了。雖說這個人臉上總是掛著微笑,可是不難看出那只是出於禮貌,實際上,他對那些毫無營養的談話內容並不感興趣,眼睛裏也沒有一般男生見到美女時那種浮躁雀躍、急於表現自己的神色,可以說是個城府極深的人。這一點無疑進一步激發了我的興趣和好感。
我看他端著一杯檸檬水肚子坐在角落裏,便大大方方向他走過去,伸出手說:“我叫羅捷,很高興認識你。”
丹帥擡頭看到我,眼睛裏亮了一下(轉瞬即逝),隨即握了握我的手。出乎意料的,他的手很暖很軟,看樣子命不錯,我不禁心中一動。
那天晚上,我和丹帥天南地北地神侃了一番,頗有相見恨晚之感。我知道他家世甚好,無不良嗜好,唯獨從小就喜歡打乒乓球,而他也知道我就是那個名噪一時的暢銷書作者“酸辣糖”,立刻說“久仰久仰”,我回他說不敢當不敢當”,兩人相視一笑,臨走時都給對方留下了電話號碼。
“怎麽樣,我看你們好像有戲?”花花歪著頭說,“不過我可要提醒你,別到最後又跟人家處成了好哥們兒,一定要讓對方感到你女性化的一面!”
“你放心吧,我心裏有數。”
我滿口答應,卻在學校健身房辦了一張健身卡,在接下來的半個月時間內,不分晝夜苦練乒乓球技。話說我從小各項運動能力都不差,中學時還得過區青少年乒乓球大賽的亞軍,如今重拾起來,很快就恢覆到了常人以上的水準。
然後,我撥通了丹帥的電話,約他周末到市乒乓球館“以球會友”。
“什麽?”他吃了一驚,繼而大笑。
我問他笑什麽,他說:“從來沒有一個女生想要和我在乒乓球館約會,這真是太讓人意外了。”
我心裏暗自高興,心想這就是我的初衷呀!即使你以後不記得我了,總會記得曾經有一個帥氣的女生和他在乒乓球館約會。
“你打的很不錯!”
丹帥一笑,露出一口潔白整齊的牙齒,簡直像拍廣告,美得我隔著一個乒乓球臺似乎都能聞見他嘴裏的清新口氣。
在那之後的兩個多月裏,我們每到周末都會一起去乒乓球館打球,然後吃飯,聊天。有時他會帶上他的一兩個朋友,我也會帶著花花一起——雖然她不愛運動,卻喜歡穿上短裙來回走動展示美腿。每到這時,男人們的目光一般會在她身上流連忘返,而丹帥卻依然目不斜視,緊盯對手(我),頗有君子風範。
在又一場比賽之後,我們筋疲力盡地坐在地板上,丹帥向我遞來一條擦臉手巾。
“擦擦汗吧!”
看著他的笑臉,我不禁脫口而出:“我喜歡你。”
丹帥一楞,笑道:“這個,一般人應該會說‘謝謝’吧?”
“我真的喜歡你。”
我這人從來不喜歡拐彎抹角,更不會跟男人玩暧昧。既然已經說出口了,那我也沒有什麽顧慮了。我覺得,他就是我的Mr.Right,如果不抓住機會向他表白,將來一定會後悔的。
丹帥不笑了,看了我一眼,低頭不語。
我心裏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心一點點往下沈,喉頭發緊,覺得自己生平第二次向心儀的男生表白還是不會成功。
“羅捷,你是個好姑娘,所以我不想騙你。我不能接受你的感情,對不起。”
我的心裏愁雲慘霧,表面上卻只能裝故作大方,大大咧咧地說:“OK,沒關系。”
為了緩解這個尷尬的時刻,我深吸一口氣,燦爛一笑,連珠炮似地說:“哈哈,反正你也不是第一個拒絕我的男生了,別往心裏去!哎,你知道以前我表白的男生怎麽和我說的麽?他說我們還是做哥們比較好……不過你這哥們兒也真不夠意思啊,如果早點告訴我你有女朋友的話,也不會讓我白白單相思一場。”
“我沒有女朋友。”
“哦,原來你還沒來得及向人家告白啊?怎麽不早說,有我呢,你就說你看中誰了吧,我幫你搞定,幫你撮合撮合……”
丹帥突然把食指輕輕放在我的唇上,說:“不是這樣的。”
我看著他,鼻子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他仔細地看著我,把我額頭上的碎發撥到一邊,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羅捷,你是一個很好的朋友,我喜歡你,也欣賞你,我們確實可以成為好哥們兒,好玩伴……只是不能成為戀人。對不起。”
一聽這話,我再也裝不下去了,從地板上爬起來,向場館外面跑去。
丹帥在後面追我,嘴裏叫著我的名字。
“羅捷,等等……”
此刻乒乓球館裏的人都停止了動作,目不轉睛地看著一對年輕人在他們眼前上演一出青春狗血劇(免費贈送哦親!)。
跑到場館外,丹帥終於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說:“羅捷!”
“我想你剛才已經說得很明白了。”我的眼淚已經快溢出眼眶,“我現在想一個人靜一靜,行嗎?”
丹帥嘆了一口氣,摸了摸我額頭上的頭發。
“好吧,我知道了。”
接下來的兩個禮拜,我過得十分頹廢,幾乎足不出戶,餓了就喝啤酒麻醉自己,整宿熬夜看美劇、電影,連花花給我打電話也不理。
一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到我十年之後事業有成,家財萬貫,卻還沒有合適的對象戀愛結婚,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敗犬女王”——醒來時我滿身冷汗,不是因為害怕十年後噩夢成真,而是對產生“恨嫁”心理的自己深感羞愧。
“難道身為女人就必須戀愛結婚才算成功麽?就算是一個人,我也要過得很精彩才對!”我看著鏡子中瘦得臉頰凹陷的自己,暗自發誓道。
我迅速撥通了花花的電話,就聽她在那頭尖叫一聲:“你還活著呀?!怎麽一直關機,我還以為你人間蒸發了呢!”
“剛剛滿血覆活。要不要來我這兒慶祝一下?”
“我這兒”指的是我租的這套房子。因為是租的,就很難稱其為“家”。
“不行啊,我這兒還有點事兒。”花花說,“完了就去找你。”
“好吧。”
掛了電話,我就到樓下的美發店剪了頭發,又去超市買了一大包食物。
我從超市出來沒走幾步路,就感覺餓得頭暈眼花,索性把袋子往地上一放,拿出一根香蕉那麽粗的火腿,擰開一瓶雪碧,就站在大街上吃了起來。
來往的路人不時瞥我一眼,估計是為一個年輕女性的吃相竟然如此狼狽而深感不安。
我滿不在乎,繼續狼吞虎咽。人生苦短啊,不對自己好一點怎麽對得起自己呢?
一輛車緩緩停在我旁邊。
“羅捷。”
聽上去有些耳熟的聲音,我一擡頭,就見丹帥從車上下來,向我走來。兩周不見,他的臉上依然掛著迷死人不償命的溫柔微笑,渾身閃著夢中情人般的金光。
我用手背揉了揉眼睛,確定自己不是在做夢。
“丹……你、你怎麽在這兒?”
我有點結巴,不相信自己竟然在學校附近和丹帥偶然相遇,更不敢相信他是專門在此等我。
“我在你們學校附近轉了好幾天,又問到你宿舍去,她們說你一直在外面住,不過都不知道你的具體位置。”他一臉誠懇地向我道歉,仿佛王子耽誤了拯救公主的行程。
我的心頭一熱,明知故問地說:“你特意來找我?”
他點頭:“有些話想跟你說。”
我用手背抹了一下油乎乎的嘴巴,拽著他的胳膊說:“走,上我那兒說去。”
丹帥有些猶豫。嘿,看不出這家夥也會害羞!
“怕什麽呀?我又不會非禮你。”我笑道。
聽我這麽說,他不禁也笑了。
“真要非禮的話,你肯定打不過我。”
“那不一定,我可練過跆拳道!很厲害哦。”
可惜,我的好心情只維持了不到一個鐘頭,直到丹帥吞吞吐吐地告訴我,他即將被派往國外投行工作三年。
“……你找我就是為了告訴我這個,跟我道別?”
那一刻,我真想狠狠踹他一腳!再紳士,再大度,您也沒必要搞這麽一出,讓人家空歡喜一場吧?我特麽的都有準備向他獻身的覺悟了,他竟然說是來和我道別!
“嗯……也不完全是。”
丹帥仰頭,將滿滿一聽啤酒灌下去。我倒想看看他究竟想對我說什麽,便冷冷地盯著他,不動聲色。
他看著我,眼圈有點泛紅:“羅捷,我喜歡你……你知道吧?”
我不知自己該說什麽。喜歡我,卻沒辦法和我在一起麽?這種說法太讓人無語了!我正準備反駁他,他又說了一句話。
“如果你是男生就好了……”
“……什麽?”
丹帥趴在沙發上嗚咽道:“為什麽你不是男人呢?我……我不喜歡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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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你怎麽不去問問男作家,他們是怎麽寫出女人生孩子時真實的心理活動啊?寫越獄的作者就一定要蹲過大牢嗎?寫盜墓的作者就一定要開過棺材嗎?寫修仙的作者就一定要練過仙丹嗎?你要是非跟我糾結,說沒有真實經歷過就寫不出好故事,那我也無話可說。各位還是別看小說了,該幹嘛幹嘛去吧。
我這個人,不太相信一見鐘情,身邊雖然有不少異性朋友,卻也很難發展成戀人關系(初戀就是栽在這上面的)——至於原因嘛,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我太優秀了,校園裏花前月下的小情趣、小清新已經很難打動我,所以要與我在一起,男生們的壓力恐怕會比較大;另一方面,還是我初戀的那個男生說得對,“我們還是做哥們兒比較好”,一個能跟你一起談天說地、針砭時弊、打球賽跑,並在聚會後主動付賬的朋友,遠比作為女朋友來得舒心劃算。
花花搖頭。“羅捷,這你就錯啦。”
“什麽?”
“男女之間本來就沒有純潔的友誼,是你應該好好反省一下自己,怎麽把原本暧昧的關系都處成了純友情呢?”花花像個戀愛專家一樣,對我諄諄教誨道:“你看你這身打扮,首先就太中性了。再看你一開口,比純爺們兒還爺們兒——不是我說你,都把異性處得沒有性別差異了,還叫人家怎麽跟你繼續發展下去呢?那不跟把同性朋友發展成戀人一樣別扭了嗎。”
花花這番話使我的內心受到了相當大的沖擊,可是表面上還是不服氣,反駁道:“照你這麽說,不穿裙子、不留長發,說話不嗲就是沒有女人味了?那可對不住了,我還真是做不到。”
“看,你說話老是這麽沖,這樣就很不好,會把男生嚇跑的。”花花很有耐心,“坦率不是壞事,但你也得見人下菜,用對地方才行,如果表現太強勢的話,會讓人感覺無法親近,結果就只能敬而遠之了。”
“哼……我的眼光可是很高的,只不過現在還沒看對眼的人罷了。”
“要不要我給你介紹一個?”花花突然兩眼放光,“前幾天一朋友來找我玩,他一表兄,感覺挺不錯!清華MBA畢業,現在就在一投行實習……”
我瞇著眼睛問:“哦,傳說中的高帥富啊?你自己怎麽不收。”
“咳,不是我的那盤菜啦,感覺有點悶。不知為什麽,好像和你倒是挺合適的。”
在花花的極力撮合下,我和那位人稱“丹帥”的男生終於見了面——為了避免“相親”式的尷尬,我們照例像聚會一樣叫了各自圈子裏的朋友,二十多人都擠在一間小小的酒吧裏——他一出現,便使一屋子的人驚艷。
丹帥身高大約185公分,身材勻稱、結實,一看便知是經過長期運動鍛煉的結果。憑心而論,他的長相稱不上英俊,卻給人一種健康陽光的感覺,簡直讓我一見傾心。
不過,我很快就發現他為什麽不是花花“那盤菜”了。雖說這個人臉上總是掛著微笑,可是不難看出那只是出於禮貌,實際上,他對那些毫無營養的談話內容並不感興趣,眼睛裏也沒有一般男生見到美女時那種浮躁雀躍、急於表現自己的神色,可以說是個城府極深的人。這一點無疑進一步激發了我的興趣和好感。
我看他端著一杯檸檬水肚子坐在角落裏,便大大方方向他走過去,伸出手說:“我叫羅捷,很高興認識你。”
丹帥擡頭看到我,眼睛裏亮了一下(轉瞬即逝),隨即握了握我的手。出乎意料的,他的手很暖很軟,看樣子命不錯,我不禁心中一動。
那天晚上,我和丹帥天南地北地神侃了一番,頗有相見恨晚之感。我知道他家世甚好,無不良嗜好,唯獨從小就喜歡打乒乓球,而他也知道我就是那個名噪一時的暢銷書作者“酸辣糖”,立刻說“久仰久仰”,我回他說不敢當不敢當”,兩人相視一笑,臨走時都給對方留下了電話號碼。
“怎麽樣,我看你們好像有戲?”花花歪著頭說,“不過我可要提醒你,別到最後又跟人家處成了好哥們兒,一定要讓對方感到你女性化的一面!”
“你放心吧,我心裏有數。”
我滿口答應,卻在學校健身房辦了一張健身卡,在接下來的半個月時間內,不分晝夜苦練乒乓球技。話說我從小各項運動能力都不差,中學時還得過區青少年乒乓球大賽的亞軍,如今重拾起來,很快就恢覆到了常人以上的水準。
然後,我撥通了丹帥的電話,約他周末到市乒乓球館“以球會友”。
“什麽?”他吃了一驚,繼而大笑。
我問他笑什麽,他說:“從來沒有一個女生想要和我在乒乓球館約會,這真是太讓人意外了。”
我心裏暗自高興,心想這就是我的初衷呀!即使你以後不記得我了,總會記得曾經有一個帥氣的女生和他在乒乓球館約會。
“你打的很不錯!”
丹帥一笑,露出一口潔白整齊的牙齒,簡直像拍廣告,美得我隔著一個乒乓球臺似乎都能聞見他嘴裏的清新口氣。
在那之後的兩個多月裏,我們每到周末都會一起去乒乓球館打球,然後吃飯,聊天。有時他會帶上他的一兩個朋友,我也會帶著花花一起——雖然她不愛運動,卻喜歡穿上短裙來回走動展示美腿。每到這時,男人們的目光一般會在她身上流連忘返,而丹帥卻依然目不斜視,緊盯對手(我),頗有君子風範。
在又一場比賽之後,我們筋疲力盡地坐在地板上,丹帥向我遞來一條擦臉手巾。
“擦擦汗吧!”
看著他的笑臉,我不禁脫口而出:“我喜歡你。”
丹帥一楞,笑道:“這個,一般人應該會說‘謝謝’吧?”
“我真的喜歡你。”
我這人從來不喜歡拐彎抹角,更不會跟男人玩暧昧。既然已經說出口了,那我也沒有什麽顧慮了。我覺得,他就是我的Mr.Right,如果不抓住機會向他表白,將來一定會後悔的。
丹帥不笑了,看了我一眼,低頭不語。
我心裏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心一點點往下沈,喉頭發緊,覺得自己生平第二次向心儀的男生表白還是不會成功。
“羅捷,你是個好姑娘,所以我不想騙你。我不能接受你的感情,對不起。”
我的心裏愁雲慘霧,表面上卻只能裝故作大方,大大咧咧地說:“OK,沒關系。”
為了緩解這個尷尬的時刻,我深吸一口氣,燦爛一笑,連珠炮似地說:“哈哈,反正你也不是第一個拒絕我的男生了,別往心裏去!哎,你知道以前我表白的男生怎麽和我說的麽?他說我們還是做哥們比較好……不過你這哥們兒也真不夠意思啊,如果早點告訴我你有女朋友的話,也不會讓我白白單相思一場。”
“我沒有女朋友。”
“哦,原來你還沒來得及向人家告白啊?怎麽不早說,有我呢,你就說你看中誰了吧,我幫你搞定,幫你撮合撮合……”
丹帥突然把食指輕輕放在我的唇上,說:“不是這樣的。”
我看著他,鼻子一酸,眼淚差點掉下來。他仔細地看著我,把我額頭上的碎發撥到一邊,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羅捷,你是一個很好的朋友,我喜歡你,也欣賞你,我們確實可以成為好哥們兒,好玩伴……只是不能成為戀人。對不起。”
一聽這話,我再也裝不下去了,從地板上爬起來,向場館外面跑去。
丹帥在後面追我,嘴裏叫著我的名字。
“羅捷,等等……”
此刻乒乓球館裏的人都停止了動作,目不轉睛地看著一對年輕人在他們眼前上演一出青春狗血劇(免費贈送哦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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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剛才已經說得很明白了。”我的眼淚已經快溢出眼眶,“我現在想一個人靜一靜,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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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知道了。”
接下來的兩個禮拜,我過得十分頹廢,幾乎足不出戶,餓了就喝啤酒麻醉自己,整宿熬夜看美劇、電影,連花花給我打電話也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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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身為女人就必須戀愛結婚才算成功麽?就算是一個人,我也要過得很精彩才對!”我看著鏡子中瘦得臉頰凹陷的自己,暗自發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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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啊,我這兒還有點事兒。”花花說,“完了就去找你。”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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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車緩緩停在我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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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上去有些耳熟的聲音,我一擡頭,就見丹帥從車上下來,向我走來。兩周不見,他的臉上依然掛著迷死人不償命的溫柔微笑,渾身閃著夢中情人般的金光。
我用手背揉了揉眼睛,確定自己不是在做夢。
“丹……你、你怎麽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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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你們學校附近轉了好幾天,又問到你宿舍去,她們說你一直在外面住,不過都不知道你的具體位置。”他一臉誠懇地向我道歉,仿佛王子耽誤了拯救公主的行程。
我的心頭一熱,明知故問地說:“你特意來找我?”
他點頭:“有些話想跟你說。”
我用手背抹了一下油乎乎的嘴巴,拽著他的胳膊說:“走,上我那兒說去。”
丹帥有些猶豫。嘿,看不出這家夥也會害羞!
“怕什麽呀?我又不會非禮你。”我笑道。
聽我這麽說,他不禁也笑了。
“真要非禮的話,你肯定打不過我。”
“那不一定,我可練過跆拳道!很厲害哦。”
可惜,我的好心情只維持了不到一個鐘頭,直到丹帥吞吞吐吐地告訴我,他即將被派往國外投行工作三年。
“……你找我就是為了告訴我這個,跟我道別?”
那一刻,我真想狠狠踹他一腳!再紳士,再大度,您也沒必要搞這麽一出,讓人家空歡喜一場吧?我特麽的都有準備向他獻身的覺悟了,他竟然說是來和我道別!
“嗯……也不完全是。”
丹帥仰頭,將滿滿一聽啤酒灌下去。我倒想看看他究竟想對我說什麽,便冷冷地盯著他,不動聲色。
他看著我,眼圈有點泛紅:“羅捷,我喜歡你……你知道吧?”
我不知自己該說什麽。喜歡我,卻沒辦法和我在一起麽?這種說法太讓人無語了!我正準備反駁他,他又說了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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