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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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耀筋疲力盡地靠在一棵大樹上,臀部下面濕滑的土壤令人難受,但他已經無暇考慮這個了。即使有樹陰的遮擋,酷熱仍舊一刻不停地折磨著他,消耗他所剩無幾的體力。鹹澀的汗液順著他的脖子流進他濕透的T恤,像黏膩的蟲子爬過他因呼吸而起伏的身體。

阿爾背靠同一棵大樹,他的腿向前伸直,與王耀的腿呈九十度角,這樣的姿勢讓如此靠近的兩人都看不見對方。與王耀一樣,阿爾也疲憊至極,他的每一次呼吸都讓灼熱的肺部更加不堪重負。

事情不該是這樣的,兩人同時在心裏想,他們混沌的腦袋已經無法用正常速度思維,只能拼命保持清醒,否則將永遠睡去。

這本該是一次旅行,即使不算愉快,也絕不該讓他們送命。

這是他們分手前最後一次冒險,他們將在旅行歸來後分道揚鑣,結束他們為期一年的戀情。可是現在,他們要面對的竟是死在一起這種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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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

當香港學生王嘉龍牽著那個名叫王彤彤的中國留學生的手出現時,王耀沒覺得有什麽別扭的。反倒是王彤彤,她用覆雜的目光掃了王耀一眼,有不屑和尷尬,還有一點炫耀。王耀曾經追求過王彤彤,在他剛到伯克利不久的時候。

與一些家境普通的中國留學生一樣,王耀來美國讀研究生需依靠獎學金,還得獨自打工賺錢。盡管生活並不輕松,很多中國學生初到美國後都容易被“自由的空氣”所感染——當父母遠在天邊時,年輕人很難管束自己的行為,尤其是被管了太多年的中國學生們。所以當他們抵達大洋彼岸,許多人頭一次體會到家長們鞭長莫及的地方有多麽美好,喜愛玩鬧的天性便占了上風。於是,不必考慮後果的肆意戀愛成為一些留學生鐘愛的活動。王耀雖然不是個風流倜儻的家夥,但也喜歡享受戀愛的樂趣,他到美國後很快便看中一個名叫王彤彤的姑娘,她和他一樣是伯克利的中國留學生。雖然有的中國男人會帶著好奇的心理去追求外國女性,但王耀還是覺得和中國女孩更合得來。

然而,王彤彤毅然決然地拒絕了王耀,理由是“不想和猥瑣大叔談戀愛”。王耀這時才知道,王彤彤才十七歲,剛上大一,還是個小姑娘,而王耀已經滿二十五歲了。的確有不少研究生偏愛比他們小得多的女孩子,也經常用猥瑣的目光追逐年輕漂亮的小女孩,可是王耀不在其列,他更傾向於與他年紀差不多的姑娘。這場不愉快的表白的根源是王耀粗心地弄錯了王彤彤的年齡,由於王彤彤過於成熟性感的打扮,王耀一直以為她大約二十三歲。

王耀不能向王彤彤解釋他看錯她年齡的問題,那對女孩來說太過無禮,但其後果是王耀從此以後擺脫不了“猥瑣大叔”這個帽子——王彤彤顯然把這件事告知她的朋友們,大概也提醒其他女孩子都遠離王耀這個可怕的色狼。結果王耀因這次莽撞的告白得到了不小的教訓——他再也沒找到一個女朋友。

平心而論,王耀不是個不可救藥的大色狼,也不是什麽猥瑣大叔,他其實是個正派人。但喜歡美麗的事物是人的天性,所以他也會被漂亮的人吸引。王耀覺得自己至少算是個理智的男人,不會見到美女就口水流一地,或是有什麽過分的舉動。也許男人裏有一半是不會用大腦思考的動物,顯然王耀幸運地屬於那另一半。

經過一段短暫的尷尬期後,王耀發現他和香港人王嘉龍還處得來,他們偶爾會在圖書館外面的臺階上坐下來聊聊。王嘉龍十八歲,但他的談吐卻遠比他的年齡成熟。王嘉龍會給王耀講講香港的生活,他說香港與內地各方面都有很大差別,如果去香港住一段時間就會知道了。但是王耀沒有機會去香港,也沒有什麽必去不可的理由。雖然和王嘉龍聊天令人心情舒暢,但語言卻是個大問題:王耀聽不懂粵語,王嘉龍的普通話很差,如果要順利交流就得使用英語。但王耀拒絕和王嘉龍說英語,除非萬不得以,他不想對著一張中國臉講洋人的語言,這會令他很不愉快。於是王嘉龍不得不用生硬的普通話與王耀交談,這常常使他們雙方都感到吃力。

為了不給朋友帶來多餘的麻煩,王耀不常去找王嘉龍。由於不擅長主動與人攀談,又被女留學生們誤解,王耀幾乎沒有別的朋友。而他偏偏又不太喜歡和美國人打交道,除了自己的導師以外,他沒和任何一個美國人或其他外國人有較多的接觸。

王耀以為他會就這麽平淡地讀完他的學位,在該回國的時候回去,但一個貿然闖入的男人改變了他的生活。

去教堂純屬是個意外。雖然王耀經常路過這座位於校園內部的教堂,但從未想過要走進去看看。或許是太無聊,或許他那天實在閑得沒處可去,在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之前,他已經像個膽怯的小偷一樣悄悄推開教堂的門。王耀心想,如果王嘉龍和他在一起,一定會指責他的行動毫無邏輯也缺乏禮貌,可是現在他的朋友不在他身邊,所以他任由自己信步踏進敞開的大門。

一位上了年紀的金發神父正在念催眠曲——對王耀這種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來說那與催眠曲無異。神父的長袍是黑色的,像條寬大的布口袋,王耀忽然想象自己穿上這件長袍是什麽效果,他大概會變成一個移動帳篷。教堂裏人不多,每人個都安靜地坐在長椅上聆聽神的教誨,留給王耀一排虔誠的後腦杓。

聖潔與墮落僅一步之遙,王耀現在終於清楚地意識到這個事實。在聖光所不及的角落裏,另一個穿長袍的身影出現在半明半暗之中,那是一個太漂亮的男孩,有一頭短短的棕發。他正用迷醉的眼神看著神父,既妖媚誘惑又純潔無辜,如同魔鬼的化身。

“別盯著小托比,他想勾引的只有我們忠實的神父。”一個戲謔的聲音。

王耀嚇了一跳,神經質地擡頭一看:一個金發的年輕學生正站在他身邊,這個男生或許是個不修邊幅的人,他的金發有些亂,額前的一綹倔強地向上翹起,張揚地向牛頓的蘋果挑戰。他的眼睛是一種明快的藍色,並非接近淺灰的金屬色澤,擁有這樣一雙眼睛的人會顯得孩子氣,就像《鋼鐵是怎樣煉成的》裏的謝遼莎一樣,可是謝遼莎不該出現在美國。男生手裏拿著一本黑格爾的《美學》,那嶄新的書不像被翻過,也許只是裝裝樣子。

男生大大方方坐在王耀身邊:“阿爾弗雷德·F·瓊斯,你可以叫我阿爾。”

王耀生硬地說:“我叫王耀。”

“哦?那我該怎麽稱呼你,‘王’還是‘耀’?”阿爾追問。

“王耀,就是王耀。”王耀硬梆梆地說。他轉頭尋找剛才那個漂亮男孩,卻發現對方已經消失了,他心中有點莫名其妙的失望。

“嘿,我看得出來,你是那種人。”阿爾意味深長地說。

“哪種人?”王耀皺起眉頭問。

阿爾壞笑著做出一個口型,卻沒有發出聲音。

王耀憤怒地起身離開了。

阿爾那個口型是“gay”。

去教堂真是個最大的失誤,除非我想結婚,王耀在心裏埋怨自己。有時間去跟多管閑事的金發小子浪費,還不如好好考慮一下他能否用十八年的時間拿到他那二十五年也讀不完的學位。

人帶著怨氣走路時速度會加快,甚至會變得橫沖直撞。王耀現在就是這個情況,他像只發怒的貓科動物一樣微躬起脊背,腳步硬梆梆的,四次險些撞上路過的學生,引來一片不滿的聲音。第五次,他中彩了,他一頭撞進橄欖球隊隊長貝爾瓦德懷裏,山一樣的男人巋然不動,反作用力把王耀狠狠推倒在地。

揮散開眼前的金星後,王耀發現貝爾瓦德一言不發地俯視著他。

某個王耀最不想見的人及時插進來解圍:“抱歉,貝爾瓦德,我的朋友今天沒戴他的深度近視鏡。”話音剛落,一副平光鏡被粗魯地按到王耀臉上,把他的鼻梁都撞疼了。

王耀氣得滿臉通紅,惡狠狠盯著不請自來的阿爾,難道這小子一直跟在他身後從教堂走到這裏?但還是很明智地沒有反駁阿爾的話。

“註意看路。”貝爾瓦德面無表情地說。

“放心,下次他會註意地上的每一只螞蟻。”阿爾拉著王耀迅速離開了。

來到一棵巨大的北美紅杉下,王耀用力甩開阿爾的手:“如果你想讓我為此感激你——謝謝,但是永別吧!”

“用這種態度對待救命恩人可不好,你要知道,貝爾瓦德用一只手就能掐死你,用兩只手能把你撕成碎片。”阿爾向下撇嘴做出一個表示無奈的俏皮表情,這種表情通常用來應對任性無度的人。

“我也能用一只手殺死你,小子!”王耀從牙縫裏擠出幾個字,“少——管——閑——事!”說完,他扯下鼻梁上的平光鏡塞回阿爾手裏。

雖然阿爾的出現令人非常不愉快,但當天晚上王耀卻怎麽也無法把這個金發小子從自己腦海中趕走,有一個奇怪的念頭不斷回蕩:好像在哪裏見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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