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哭墻 張之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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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哭墻張之掙篇
天亮了。
張之掙又做了兩次,才從私人會所裏走出來,襯衣領上還沾著口紅印,不知道是dy的還是Aurora的,畢竟唇色這種事他一向判斷不出來。
他坐進門口那輛顯眼的銀色科尼塞克,關上門隨手把襯衫一脫,拎起副駕上的LV手袋換上一件幹凈的T恤。
按理說口紅蹭到衣服上這種事是不該發生的,但他最近太荒淫無度了,沒辦法,還有半個月就要舉行婚禮,他要在聯姻之前進行最後的狂歡。
他踩油門加速行駛,路過一個紅綠燈路口,他打開車窗把那價值不菲的臟衣服連同LV手袋一同扔進路邊的綠色大號垃圾桶裏——要去接未來老婆試婚紗,縱欲過的證據不能被發現。
張之掙是在去年三月松口答應聯姻的,他的未來老婆姓楊,名叫生意。
沒錯,就是生意興隆的那個生意,而她還真有一個叫興隆的弟弟,小她七歲,在美國念金融。
張之掙家族把楊生意選為聯姻對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這個名字。
要知道,張之掙的“掙”可是掙錢的“掙”。
兩家子都念生意經,一家比一家愛財,多適合結親家。
張之掙想想就忍不住笑了,楊生意問:“你笑什麽?”
他回神說“沒”,一個字,隨意卻不敷衍。
楊生意沈默了,不再關心他的動靜,繼續進行視頻會議。
忘了說,楊生意真的是個生意人,她只愛工作,不愛男人。而這一點,經過張之掙兩年的觀察,發現她不是裝的,是真的。
她大部分時間都穿著不同顏色的幹練西裝,連裙子也只穿西裝裙,不化妝也不美容,除了一頭長卷發之外,沒多少女人的氣質。
張之掙很欣賞她這一點,這一點也是他會點頭同意這場聯姻的重要原因——他們都不需要愛情,卻都需要婚姻。
很快就到了婚紗店,店員上來服務,店長親自來為楊生意挑選婚紗。
一樓的婚紗看遍了,楊生意都不滿意,於是要到二樓去挑。
從一樓上二樓走白色大理石的懸浮式樓梯,張之掙和楊生意往樓上爬,走到一半的時候,對面有一對年輕的夫婦恰好要往樓下來。
張之掙看到那女人的臉,恍惚了一秒,一個不穩差點踉蹌。
楊生意下意識喊了聲:“掙哥,小心點。”
那女人聞聲望過來。
二人四目相對。
女人嘴唇微張,怔了怔,原本是笑的,忽然就不笑了。
張之掙嘴角更是抿成一條直線,他本想就這麽過去,結果還有四五階樓梯就走完的時候,女人忽然喊住他:“張之掙,好巧啊。”
楊生意比張之掙先駐足,不過一秒鐘,張之掙也頓住了步子。
楊生意問:“掙哥,你認識?”
張之掙已經恢覆平時那副不怒自威的臉,過分平靜道:“不熟。”
女人聽到這句話竟淺淺笑了,頓了頓又看向楊生意,問:“這位是?”
張之掙說:“她是我妻子。”
女人點頭沖楊生意一笑:“你好,我叫林儂,張之掙的高中同學。”
楊生意上下將林儂打量一番,才說:“你好林小姐,我叫楊生意。”
“這位是?”女人們說話的間隙,張之掙插話進來。
林儂擡眼沖身旁的男人一笑:“他是我愛人。”
張之掙斂了眸,沒有說什麽。
林儂笑:“好了,不耽誤你了,有緣再見。”
按理張之掙該直接說“好,再見”的,但他沒有,不知道受什麽怪情緒慫恿,他竟然問:
“聽老同學說,你去年三月就領證了,怎麽才來試婚紗?”
“嗯……”林儂想說什麽。
她旁邊的男人搶先一步:“那會兒她懷孕了,嫌穿婚紗不好看,我們就沒有辦婚禮。”
男生說話的時候直視著張之掙的眼睛,有些暗潮湧動,只有男人懂。
張之掙沈默了下來。
林儂補充:“現在我身材恢覆的差不多了,我們就想趁著九月份不冷不熱,補辦一場。”
張之掙又沈默了兩秒才說:“恭喜。”
“也恭喜你。”林儂說。
這兩個字說完之後,他很快轉臉對楊生意說:“走吧,早試完你好早點去工作。”
隨後他們四人默契告別。
上了二樓,楊生意去試婚紗,張之掙到抽煙區點了根雪茄。
煙霧繚繞間,回憶急速閃現著。
林儂說,他們是高中同學,但實際上他們從沒有被分到一個班裏過。
高一那會兒,張之掙的班級在鐘表樓二樓最邊上的一間屋,他個子高,坐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而林儂貌似是博學樓的學生,兩個人中間還隔著一棟教學樓,但不知道為什麽,每周的周三上午第四節 課,和周五下午第一節課,他總能看到她在鐘表樓後頭小花園裏餵貓。
林儂很漂亮,初高中男生最喜歡的那種漂亮,典型的清純校花長相,性格是那種搭眼一看就覺得軟糯乖巧的性格。
所以張之掙很輕易就註意到她。
眾所周知,靠窗的位置最適合走神,張之掙早就在初中就學完了高中的知識,對老師講課興致缺缺,最大的樂趣就是在書本後頭看賽車視頻,打麻將,或玩手游。除此之外,也就剩林儂能給他點兒調味劑。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個月。
一個月後的某個周三,當他再探頭出去的時候,卻不見林儂,周五再等,仍然不見。
不知道她去了哪兒。
他想打聽,又覺得沒必要,可不打聽,眼睛總想往外瞟。
有一回睡覺還夢到了她。
夢裏小姑娘餵的貓變成了大怪獸,一口嗷嗚一個學生,吃得都不吐骨頭渣,可把小姑娘嚇壞了,直往他懷裏鉆。
小姑娘軟軟的,香香的,一碰到他,他瞬間激靈,倏地睜開眼,硬的發疼,大汗淋漓。
本以為見不到她了,結果做完這個夢沒多久,就在他差不多要把她淡忘的時候,她冷不丁出現在教室後門。
她探腦袋往教室看,喊:“雨晴。”
張雨晴。
張之掙的班長。
她們居然認識?
張之掙坐在最後排的桌子上,看似和哥幾個聊天,實際上在往門邊偷瞟。
聽張雨晴問:“欸,林儂?老同桌你找我有事嗎?”
林儂?
張之掙在心裏默讀了一遍這個名字。
很好聽,就是不知道是哪個字。
“我下節課上體育,但我最近生病沒來上課,都忘記今天星期幾了,結果穿了皮鞋過來。你不知道,我們體育老師要求必須穿運動鞋,不然就要在操場蛙跳一圈。”她話意是怕這個懲罰的,但語氣卻不急不慌,好像一點也不害怕,“我們班沒人能和我換鞋,做操的時候我看到你穿了運動鞋,我記得我們鞋碼一樣,能不能和我換一節課鞋子?”
張雨晴素來大方,很痛快就說:“沒問題。”
然後兩個人就到走廊上去了,再進屋張雨晴穿著林儂的小皮鞋。
而張之掙往窗外看,上課鈴響的那一刻,林儂出現在視線裏。
她穿著張雨晴的運動鞋,左腿的褲子翻上一截,露出纖細白嫩的腳踝。
應該是怕遲到,她一路小跑往操場趕,直到徹底消失在他眼前。
老師嗷嚎一嗓子:“張之掙坐好,上課了不知道?坐沒坐相,站沒站相。”
他笑笑,不甚在意的從桌上下來,窩進椅子裏睡大覺。
一覺就睡到了中午放學。
大家都走了,他忽然聽到有人說:“雨晴要不要把鞋子刷幹凈再還你。”
“不用,多大事兒啊。”
“好,謝謝了。”
“……”
他睜開眼,第一眼看到的人,是林儂。
他張開手臂伸了個懶腰,張雨晴聞聲轉眼看過來,問他:“你怎麽還在睡,人都走光了。”
他不茍言笑,隨口說:“這不是還有你們倆。”
說著話視線就往林儂身上瞟過去,林儂也恰好看了他一眼,坦坦蕩蕩的目光,全然沒有害羞和躲避,那是對他毫無興趣的一個眼神,只一秒,便移開了。
張之掙在心底冷笑一聲,對這種視而不見顯然很感興趣。
他拿了外套就走,只是出門的那瞬間,他忽然閃出一個疑問,剛才不知道是真的睡過頭,還是有意無意在等她。
後來再見,她讓他得到了答案。
清明節那天,有人攢局去夜店蹦迪,他覺得反正閑著也是閑著就過去了。
誰知道剛到夜店門口,就見一個穿著粉色吊帶短裙的女孩正靠著墻壁抽煙,披散的卷發濃密蓬勃,原本清麗的臉龐上化著過濃的小煙熏,嘴巴上也塗著過分熱烈的紅色。
他忍不住駐腳,她恰好看過來。
薄薄呼出一口煙霧,繚繞著,消散著,若隱若現著。
兩個人對視了那麽兩秒,最後是張之掙先移開眼,然後他想進門,她卻長臂一伸攔住了他:“幫我個忙吧。”
“……”他沒說話,目光掃到她身上,自帶威嚴感。
她似乎被他這表情惹得犯怵了,眼睫顫了顫,再開口氣焰囂張了大半:“我欠了人錢,他們要讓我當公主,我不想。”
張之掙又默了默,才問:“憑什麽幫你。”
“我……”小姑娘詞窮了,我啊你啊的支吾了好幾聲,肩膀垮了下來,“不知道。”
她撣了撣指尖的煙:“病急亂投醫唄。”
她自嘲一笑,把煙送到嘴邊不急不慢抽了一口,看著他的眼睛,嫻熟的呼出一口青霧,定了定,後退半步:“對不起,你走吧。”
他沒動。
她先轉身,到垃圾桶上摁滅了煙,把長發一撩,深呼一口氣,往舞廳深處走。
他跟了上去。
見她上了二樓的卡座,來到一個大約三十多歲留八字胡的男人旁邊,那男人沖她招招手示意她到沙發上坐,她垂著的手掌攥著一截裙邊握成了拳,可沒有猶豫太久,她坐過去。
他想了想,走上前。
“她欠你多少錢?”
“你是誰?”
“她朋友。”
“呦呵,什麽樣的朋友啊,男朋友啊哈哈哈……”◇
“她到底欠你多少錢。”
“一百萬,你還得起嗎。”
“……”張之掙瞥了林儂一眼,冷冷的,似乎在說“你一個小女孩拿錢當柴火嗎能用那麽多”。
林儂低下了頭:“你走吧,不用你還。”
“我還。”張之掙沒有語調。
林儂驚了驚。
張之掙盯著她的眼睛,不耐煩說:“就這點小錢,也配你把自己變成表子?”
林儂又低下頭,張之掙卻跨前一步,拉著林儂的胳膊,把她拽起來,對八字胡說:“三天之內打你賬戶上,你不用怕跑路,她既然欠了你錢,你該知道她的底,如果逾期未還,你再收拾她也不遲。”
張之掙把林儂帶走。
一路攥著她的胳膊,走到門口,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走過紅燈變綠的斑馬線,站到一家耐克成衣店門口。
他松開她:“買件像樣的穿,順便把臉擦幹凈。”
林儂擡了擡腳尖,聲若蚊蚋說了聲“謝謝”才走進去。
她問店員借了濕紙巾把臉上的妝擦幹凈,再出來的時候穿著一身運動裝,她整個人裹在肥肥大大的衛衣裏,像個受委屈的小孩子。
他幫她付錢。
一共一千零六十。
他告訴她,這也得還。
林儂怔了怔,說先還六十,請他吃燒烤喝啤酒。
而這時他的手機響了,哥們兒問他怎麽還沒到。
他看了看林儂,猶豫了幾秒,沖手機那頭說:“不去了。”
後來張之掙無數次想,如果那天沒有多管閑事,一切會不會不一樣,如果多管閑事之後,沒跟她去吃飯,一切還會不會發展成現在這樣?
……
總之一切都是從那天開始的。
在中國,飯局總有一種魔力,人要是想變熟,就一塊去吃飯。吃完一頓飯,陌生人也會變成熟悉的陌生人。
那天飯後張之掙送林儂回家。
林儂家住在城中村,一排排低矮的平房隱藏在明亮的大樓後頭,公廁臭氣熏天,大眾浴池的招牌已經褪色,電動車和黃的綠的共享單車歪扭七八停在電線桿周圍。
林儂走到一閃黑色的木門前,對張之掙說:“學校見。”
張之掙眼裏流露出他自己毫無察覺的憐憫,林儂捕捉到了,然後什麽話都沒說,轉身進家。
後來再見是在學校。
和以往見面的場景沒什麽不同,這次仍然是她在樓下餵貓,他在窗邊看,而唯一不一樣的是,她餵著餵著忽然擡起了頭,沖他一笑。
那一笑,真是春風吹綠了兩岸,漫山遍野都鮮活起來。
可他沒有表示,只是沈默著,帶著冬末的蕭索,沈沈看向她。
按理說這麽熱臉貼冷屁股,她該害羞或者害臊才是,但她似乎並不在意,當天放學,她在他班級門口等他,堵住了他的路,遞給他一把傘,然後什麽都沒說,轉身離開了。
下了樓他才發現外頭下雨了,應該是剛開始下的,地還沒濕。
手裏的傘忽然變沈。
他下意思去尋找她的身影,四周都是人,可沒有一個人是她。
下午上學,他向張雨晴打聽了她的班級,去還傘,被同學告知她
發燒了,正在醫務室輸液。
他轉身立刻,越走越快,到後來下樓是跑著下的,一路跑到醫務室,進去之前步子又慢了,深深呼吸平覆了一會才走進輸液室。
只她一個人坐在那。
見他過來,她很驚訝:“你怎麽來了?”問完又自我否定,“難道你撐傘也會淋感冒嗎?”
他沒說什麽,把傘放到她旁邊就離開了。
然而沒一會兒,他又回來了,手裏拎著熱粥。
她問:“學校餐廳這個點兒有飯?”
“叫的外賣。”他說,“從操場圍墻柵欄裏給我塞過來的。”
她怔了怔,幾秒後撲哧一笑。
他眉梢也懶懶漾起一絲笑意。
後來的記憶都模糊了。
在一起之前的那段日子,他們似乎並沒經歷過什麽值得回憶的事情,左不過是運動會上他拿了第一,她給他遞來一瓶水,引起女生們廣泛的討論,或者是那只流浪貓又多了個投餵的人,他還和她一起給那貓取了名字,叫時光。
林儂家附近的小賣部裏凈賣些幾毛錢的小玩意兒,他們常在一起比賽吹泡泡膠,或者吹比巴蔔,又或者買兩包五毛錢的辣條,你嘗嘗我的,我嘗嘗你的,特無聊也特幼稚。
在某個周末的黃昏,他會騎摩托車帶她去兜圈,他們疾馳在日落大道上,風聲獵獵,衣袂飄揚,好像私奔。
暑假的某一天,他陪她去看書,書架後面兩個沈默的人共看著一本書,看似認真,實際上一個比一個呼吸緊張。
開學之後的第一個周末,她像電影裏那樣把耳機塞到他耳朵裏,又在《Lavieenrose》的歌聲裏親上他的臉頰。
然後他們在一起了。
他們的戀愛和其他人無異,不過是一起去食堂吃飯,她有時候會到他班裏找他給他送東西,他則經常在她班級門口等她一起放學。
他們是同級,有個好處就是學校經常會發同樣的試卷,他的試卷忘記帶,就拿她的用,她有些題做錯,他會用便利貼寫上完整的解題步驟,在還試卷的時候一道拿給她。
她說最喜歡他嘴唇,不笑顯得很薄情,笑起來又很溫柔。
他說親你的時候還很性感。
她罵他流氓。
他笑笑,又說,最喜歡她的名字。
她便笑深了,說:“那句話怎麽說來著?你儂我儂,忒煞情多。情多處,熱如火;把一塊泥,撚一個你,塑一個我,將咱兩個一齊打碎,用水調和;再撚一個你,再塑一個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與你生同一個衾,死同一個槨。”
她輕笑:“我爸媽就是這麽愛著對方,所以給我取了一個肉麻的名字。”
他說真好聽,從那以後開始叫她儂儂。
漸漸地,他們也有了共同的朋友,融進了彼此的圈子。
青春期裏一大堆人在一起玩,通常特別無懼無畏,他們一起去秋游,捉螞蚱玩,去唱K,被起哄情歌對唱。
高二的春天朋友們約著一起去騎馬,他幫她挑了一匹溫順的小白馬,她取名叫“留住”,和流浪貓的名字連起來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他們還會在一起跨年,爬到大廈上看煙花。
人在高處的時候,連煙花也都會在腳下盛開。
朋友們許願高考順利,他問她有什麽願望,她的瞳孔倒映著煙火:“我希望你永遠都愛我。”
他一楞,而後明白過來她的擔憂——他是要出國的。
這個安排從小就有,無法改變,而他的確也有事業上的追求,並不會放棄出國的機會。
他告訴她:“我們還年輕,人不能只有愛情,還要有理想,要有目標,心裏裝著愛,眼裏裝著夢,一路朝前進吧。”
何況,只有出國深造,讓自己變得更強,他才能掌控自己的事業,而掌控了自己的事業,他才能掌控自己的婚姻。
都說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他們互相喜歡,又怎麽會怕距離和時間?
曾經他真是這麽以為的。
然而當他真的飛去國外,才發現,原來思念的滋味兒是那麽難捱。
尤其是他在國外沒什麽朋友,每天都孤身一人穿梭在寄宿家庭和學校兩點,可林儂在國內卻過得有滋有味,朋友圈裏不是發宿舍聚餐,就是發和朋友們打卡網紅店,去周邊城市旅游。
而時差也讓他們無法時時刻刻煲電話粥,打電話的時候,因為圈子不同,沒什麽共同話題,通常聊了沒幾句就沒話說了。
張之掙很害怕這種感覺,恰逢聖誕假期,他抽空回國來找林儂。
他那次回來沒告訴家裏,認識的人裏也只有阿卓和陳遂知道他回來,阿卓打聽到他回來是為了媳婦,還激動地偷偷查了他的航班,拉著陳遂過來偷看他約會。
很多年後他們一群人打麻將他才知道,那天阿卓拉著陳遂,兩個中學生穿著校服背著書包翹了最後一節課去趕飛機,就為了和他同時間在上海落地,然後偷看嫂子長什麽樣。
林儂在上海念書。
所以張之掙連遺棠都沒回,直接飛去了上海。
林儂來機場接他,兩個人被人潮裹挾著,有人往外走,有人往裏進,來來回回魚群一般,他們夾雜其中,拼命尋找對方。
“阿掙!”
是她先看到他的。
她呼喚著他的名字,一聲接著一聲:“阿掙,阿掙……阿掙我在這……”
他轉身,與她四目相對的那一刻,臉色是一如既往寵辱不驚的,可是眼眶紅了。
他張開雙臂,她立刻撲進他懷裏。
這就是戀人,哪怕分離再久,只要一見面那種熟悉感立刻又會撲面而來。
他們都很思念彼此,一碰上就像幹柴碰到烈火,心裏的火一燒起來就再也撲不滅。
從飛機場離開之後,他們心照不宣直奔酒店。
那是他們共同的第一次。
如果用四個字形容,只能是——抵死糾纏。
當晚阿卓這個臭小子還發短信問候他:【哥,我見你和嫂子摟摟抱抱半天然後進酒店了,你們不會是…哎嘿嘿……】
他當然沒有回,沒功夫回。
他一共回來五天,那五天他們吃住都在酒店,除了叫餐再沒開過酒店房門,除了吃飯就是做.愛,連覺也很少睡。
五天之後林儂送張之掙去機場。
張之掙捧著她的臉親了又親,說:“你乖乖等我回來。”
林儂溫順的點了點頭,沒說什麽。
男女之間剛剛有了肌膚之親,就更膩歪了,張之掙返校之後的那段時間,想林儂想的受不了,有時候寫著字,再回神,發現書本上早就寫滿了林儂的名字。
可是林儂只在開始的時候對他熱情。
他剛回國那幾天,他們頻繁聯系,哪怕時差不一樣,也總能找到時間通電話。
就算不打電話,微信裏也充斥著彼此的掛念,她會分享某一首新歌給他聽,讓他幫忙選哪一件衣服好看,吐槽國內某家奶茶的新品難喝。
他也會給她分享美國的天空,墻外的樹枝,新買的咖啡機。
但這種時光只維持了半個月,很快林儂又開始卻對他不冷不熱。
她的理由是:期末考太忙。
可是他一直都知道她的微博,雖然沒關註,但卻時不時去看兩眼,她發的照片顯示她的生活依舊是熱鬧的,快樂的。
她和朋友們去滑雪,射箭,打卡劇本殺,她的照片裏甚至還出現了一個又高又帥的異性,把剪刀手放在她頭頂上比耶……
張之掙不是刨根究底的人,她既然給了他冷落他的理由,他雖然不信,卻不會多問什麽。
原本以為感情要到頭了,誰知道忽然有天深夜,她打電話給他:“我來美國了。”
他問:“什麽?”◎
她說:“傻子,我來找你了。”
“……”
只這一句話,張之掙就如枯木逢春一樣,瞬間活過來了。
他開車去機場接她,一路上有兩次差點闖紅燈,恨不得飛到她身邊。
見到她的那一刻他什麽話也沒說,和她緊緊抱在一起。
胸膛相撞,熱氣相渡,心跳同頻。
他感受到了,她還愛著。
她愛著,他就還活著。
愛意瞬間漲滿,就像臺風來了,風啊雨啊無處發洩,只能瘋狂的吹著,落著,喘熄聲蕩漾在晚風裏,他們在車上做,在路邊的汽車旅館做,從天黑到天亮。
動情最深時,他看到她胸口的紋身。
一個大寫的Z。
他問:“什麽意思?”
“ZZZ,你的名字好像一個睡覺的符號哦。”她眼睛裏蒙著暧昧的霧氣,“我怕疼,只紋了一個。”
他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把他刻進骨血裏。他深深吻她,撫摸著那小小的戳記,他對她的愛毫無抵抗力:“我會對你好的,我會對你好的。”他喃喃許諾,“我愛你,我愛你……”
這些愛,他說出來,也做出來。
在那一刻他終於明白,即便他們的愛情沒有發生什麽太震撼的故事,沒那麽多的起起伏伏轟轟烈烈,可原來再平凡的愛情,哪怕普通到只是每天在一起吃頓飯,軋一會馬路,只要愛得深了,也是欲生欲死的。
而恰好林儂來找他的那段時間,正是他心情最差的時候。
他的家庭是典型的聯姻家庭,父母都有各自的事業,平時既是競爭關系又是合作關系,總之是利益至上。
張之掙從小就見慣了父母之間的鬥爭和團結,他們會因為搶同一個合作而給對方公司使絆子,豁得出去的時候他母親甚至親自曝光他父親養情婦的醜聞,而需要合作時為了一起吃下一塊蛋糕,他父親也能幫母親把一家上市公司搞垮,逼得對方跳樓。
那段時間,父母開始為他畢業之後去誰的公司工作而爭執不休,父母雙方發都派人跟在他身邊給他洗腦,他煩躁不堪,幹脆趁著林儂來美國,開車帶她離開波士頓,逃往西雅圖。
他們在西雅圖的海灘附近租了一個公寓。
他們上午一起去逛超市買食物,中午一起烤面包,下午看了電影喝點酒,傍晚到沙灘上坐著看落日,晚上再手牽手回家,坐在壁爐前烤火。
那段時間他們就像是新婚的小夫妻一樣,甚至聊天也聊起了未來的日子。
林儂說:“好喜歡鄰居一家啊,男主人叫女主人從來不是‘mywife’而是‘mylove’,翻譯過來就是我的愛人。”
她興奮極了:“阿掙,‘愛人’這個詞好老土哦,有點像我們爸爸媽媽那個年代的詞,但是我卻很喜歡,有些時候妻子只是一個稱呼並不代表愛,但是愛人不一樣,愛人代表愛。”
張之掙聽罷只說:“以後結婚了,我向別人介紹就說你是我愛人。”
林儂伸出小拇指:“拉鉤。”
他失笑,勾上她的手指把她攬在懷裏。
林儂在
西雅圖一直待到下學期開學。
那半個月大概是張之掙最後歡愉的時光。
因為林儂回國之後的第二天,當時他正在紋身店把她的名字紋在胸口上,她卻忽然在北京時間夜裏兩點多鐘打電話過來,說:“我們分手吧。”
他下意識問:“你開什麽玩笑。”
她冷冰冰的:“之前欠你的錢,我已經打回你的賬戶了,我們以後不要聯系了。”
掛了電話之後,他再也聯系不上她。
她在他用情最深的時候拋棄了他?
他只覺得荒唐,什麽都顧不上了,立刻打了飛的回國。
他到她的學校找她,下著雨,他等了一整天,給她發了無數條信息,終於在當晚九點多鐘的時候她出來見他。
她走到他面前一字一句說:“我們分手了。”
他冷冷淡淡的,問她:“我答應和你分了嗎?”
她也冷淡:“在我這裏就是分了。”
他問:“那你是早就有人了,還是單純對我沒感情了?”
“你一定要我把話說絕嗎?”
“你覺得我張之掙這麽好打發嗎?”
林儂沈默了。
她先是安靜,隨後掏了支煙點上,這是她第二次在他面前抽煙。
她站在他對面,卻讓他感覺,她離他從沒有這麽遙遠過。
“我良心發現了。”
沈默大半天,她給他沒頭沒腦一句話。
他不明白。
她再擡眼,眼裏蓄滿了淚水:“我是刻意接近你的,花壇裏餵得貓是我在我們家小區附近撿來抱到學校裏的,剛開始故意每周都讓你看到我,後來又故意消失了幾天,因為我知道人一旦習慣某件事,乍一有變故就會想東想西,我就是想引起你註意,讓你惦記著我。後來去你班裏借鞋子,其實不是我忘了體育課要穿運動鞋而是故意沒有穿,對張雨晴說得話全都是打了好幾遍草稿故意說的,就為了引你上鉤。”
“在夜店門口的偶遇也是我刻意的,你們那個圈子不難進,隨便找個看得上我的男生就能掌握你的消息,欠債也是假的,還你的錢,本身就是你給我的那部分,我沒動過。下雨天送雨傘是我在釣你,生病也是我故意讓自己生病的,一切都是我算計著來的。”
她沒有什麽語調,說到後面自己都麻木了:“我本來不該這樣給你坦白的,我應該在高考之前甩了你,或者在你剛出國的時候甩了你,但我沒有,你知足吧,算我有良心。”
他靜靜聽完。
這麽多的話,他來不及消化,唯一明晰的是,她一直都在玩弄他。
“可是為什麽呀。”他聽見自己這麽問。
“你爸媽把我家搞破產,把我爸搞跳樓,我媽成了精神病,你說為什麽?”
張之掙難以置信。
林儂冷笑一聲:“張之掙,你有一句話說得很對,我們還年輕,人不能只有愛情。”
“所以,我做錯什麽了。”
“問得好。”她笑,“那我問你,我做錯什麽了?”
他沒話講。
“我什麽也沒做錯,你也什麽都沒做錯,但是因為你爸媽我的家散了,無辜的我受到了傷害,無辜的你憑什麽過得好好的,你受點騙怎麽了?”林儂直勾勾瞪著他。
這一刻,張之掙第一次在她眼裏看到了恨。
“那大學之後你忽冷忽熱也是嗎?”
他都有些佩服自己,在聽到那麽多傷人的話之後,他還能問出這種問題。
而問到這個,她眼裏的內容不再堅定了,她睫毛輕顫,垂下眼眸:“我早就承認了,我喜歡過你。”
言外之意——那段時間她在掙紮。
張之掙久久不語,隨後泛起一抹苦笑:“唔,你愛過我,我是不是還得謝謝你。”
他想起什麽:“所以紋身也是假的嗎?”
她臉色沈了沈,不過很快就漾起笑,那笑有點殘忍,她沒說話,噙著這抹笑不緊不慢扯開了衣領,露出胸口大片肌膚。
張之掙看過去,眼裏的最後一抹光,滅了。
原本只有一個Z字,現在是LCZ。
“他叫林馳舟。”
張之掙自嘲一笑,轉身離開。
林儂追上來:“你知足吧張之掙,我計劃的這麽周密,我得到什麽了?我什麽都沒得到,最後反而輕飄飄放過了你,我應該讓你傷心欲絕,應該讓你和你爸媽反目成仇,我應該和你最好的朋友搞在一起讓你痛苦不難,或者嫁給你然後把你家攪得雞犬不寧,可我什麽也沒做……”
雨又下了。
張之掙一次都沒有回頭,林儂邊追他邊滔滔不絕:“歲月還很長,你放下吧,我放過你,你正好也放過我。”
他越走越快,她開始小跑:“阿掙!”
她吼了一嗓子,眼淚掉下來:“要不你還是別放下吧,你恨我吧,我希望你恨我,這樣你永遠都忘不了我,我就還是贏了,我的心思沒白費啊阿掙,沒白費……”
他還是不回頭,不停頓。
她不再追了,在他身後嚎啕大哭。
聽到她哭聲的那一刻,他還是停了,急剎車頓住了步子。
他咬著牙,滿臉痛苦,幾秒後還是轉了身,走到她身前,居高臨下問:“現在還喜歡我嗎?”
她嗚咽著,把臉埋進手臂裏,不說話,只抽泣。
他問:“現在還喜歡我?”
她悶悶吼了一聲:“反正我們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我可以不在乎你之前騙我,只要你對我有感情。”他語氣並不溫柔,甚至硬邦邦的。
但是這番話包含了他所有的柔軟,林儂知道。
她難以置信的擡起臉,楞了幾秒,告訴他:“張之掙,你挺會往我心上插刀子的。”
她對他到底是愧疚的。
這些眼淚一半為了感情,一半是因為愧疚。
但她愧疚,卻不後悔,也不自責。
因為她根本無法原諒張之掙一家把人往死裏逼的商業手段,俗話說做人留一線,他們家族的事業已經那麽龐大,如果說胃口大到想吞掉她家的資產,她尚且可以理解為這是商人的企圖心,但一絲活路也不給又是何必,破船也值三斤釘,他們連那三斤釘也要賤賣出去。
她站起來,抹了把淚:“我們不可能了,我不會允許自己和你在一起。”
不愛他時,她可以和他在一起,愛上之後,反而不能。
就像她可以為了套牢他而去紋身,卻不能容許自己在愛上他之後還留著那個紋身,她把紋身改了,為了證明自己仍然有報覆的決心。
他下巴緊繃:“好,這是你說的。”
“我說的。”
他轉身離開,這次真的沒有再回頭。
離開之後,他刪除了她所有的聯系方式,只是經常按捺不住,到她微博看看。
開始的時候她和之前一樣,經常更新一些出去玩的圖片,曬美食,曬風景,偶爾也曬自己。
直到兩個月後的某天,大半夜,她忽然發了一條純文字博文:【挺難受的,沒分手之前,出去玩能暫時忘記你,分手之後,反而做不到了。我把自己偽裝的再熱鬧,也耐不住內心是荒蕪的。】
看到這條微博的張之掙,心底竟泛起一絲喜悅。
被前任念念不忘,當然開心了。
後來她頻繁發一些情緒化的文字。
這年四月份:【把張之掙的紋身改成林馳舟就真的能把愛情轉移嗎?】
五月份:【我想愛林馳舟,偏偏愛張之掙。】
六月份:【爸媽我真沒用,學什麽言情小說去報仇啊,最後仇沒報成,還把自己搭進去了。】
八月份:【OK,我真的要放下了。】
九月份:【可是放不下。】
十月份:【一定要放下,一定會放下。】
次年二月份:【林馳舟帶我去看海了,不知道為什麽,今天看到他用沙子寫我名字的時候,我有點想接受他。】
次年六月:【和林馳舟在一起了。】
……
這些微博他都曾截過圖,但後來在看到五月份這條博文之後,他把它們又都刪了。
普通人從失戀到走出去的時間,頂多也就一年。
她也不例外。Θ
他在奢望什麽,在渴求什麽?
他甚至都有點看不起自己,明明自己是感情裏被欺騙玩弄的那個,最後還想搖尾乞憐求她回來。
他有點惡心自己。
當天他發了條朋友圈:【分了。】
真的分了。
他心裏面徹底與她分道揚鑣的時間。
時間在這裏被分成兩半。
後來的張之掙學會了抽煙,學會了處處留情,學會了縱欲享樂。
他把胸口上的“L”,改成了“Lonely”。
他長成了一個淡漠的,嚴厲的,孤寂的大人。
而幾年過後,漸漸放下仇恨的林儂,卻儼然變成了一個宜室宜家的平和的姑娘。
她找到她的愛人了。
他卻只能擁有一位妻子。
張家在金錢名利上欠林家的,他張之掙用一輩子的感情償還了。
真不知道,這筆生意,到頭來是虧損還是盈利。
楊生意試了十幾套婚紗,最後定下一套抹胸緞面的,店長接著領她去試秀禾,張之掙的煙抽沒了,想到車裏拿。
剛走到門口,林儂喊住了他:“阿掙。”
這個稱呼,還真是……讓他誤以為她對他餘情未了。
這個念頭一起,他忽然緊張了起來,佯裝淡定問她:“怎麽了?”
她笑得歲月靜好:“雖然說這話挺惡心,但是——祝你幸福。”
“……”
不知不佩服,她仍然有一句話把他噎死的能力。
縱橫商場多年,他的口才一向出眾,可遇見她,卻瞬間詞窮了。
但好在他的判斷力並不差,他很快回了一句,他認為正確的話:“謝謝,你也是。”
這話他是笑著說的,仿佛他也釋懷了一樣。
她真的信了,連連點頭,笑得眼睛都瞇起來,和十幾歲時一樣:“有了孩子我才知道,只有快樂和幸福才是我們應該執著的,其他的都沒必要,阿掙,真心祝你幸福。”
不知道為什麽,她在說這句話的時候他忽然很跳脫的想到一只叫“時光”的貓和一匹叫“留住”的馬。
她知道麽?前兩年他去找過它們,時光不見了,留住死了。
她知道這件事嗎?他又該不該告訴她呢。
沒等他作出決定,店裏傳來一聲:“老婆。”
林儂轉過臉,看了那男人一眼,笑:“來啦。”
然後她離開他身邊,走到另一個男人懷抱裏。
不知道,他是不是那個林馳舟。
張之掙自嘲一笑,轉身離開,到車上抽煙。
大概一個多小時之後,他送楊生意回公司,隨後走建設路去酒吧找陳遂。
即將從建設路上高架走向日落大道的時候,他遠遠看到了手牽手在馬
路邊上買氫氣球的林儂和她丈夫,哦不,是她愛人。
落日的最後一絲餘暉照在他們身上,好溫柔,好繾綣。
她最後到底是把仇報了。
她十六歲時設的局,終於在三十歲時靈驗。
愛人,你太知道害一個人,怎樣害一生。
擁堵的車流開始動了起來。
他卻久久不願離開。
後面有人摁喇叭示意他前行,他驟然回神,卻同時又扭頭看了她一眼。
好吧,再釋懷一點,無法擁有的人要好好告別,好好看她最後一眼。
張之掙忽然想到四個字——“墜歡莫拾”。
他終於願意驅動車子。$
往前開,一頭紮進這人間道,就像駛入下一段人生。
他的車速越來越快,餘暉漸漸散了,太陽落了下來。
路燈亮了。
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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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
張之掙又做了兩次,才從私人會所裏走出來,襯衣領上還沾著口紅印,不知道是dy的還是Aurora的,畢竟唇色這種事他一向判斷不出來。
他坐進門口那輛顯眼的銀色科尼塞克,關上門隨手把襯衫一脫,拎起副駕上的LV手袋換上一件幹凈的T恤。
按理說口紅蹭到衣服上這種事是不該發生的,但他最近太荒淫無度了,沒辦法,還有半個月就要舉行婚禮,他要在聯姻之前進行最後的狂歡。
他踩油門加速行駛,路過一個紅綠燈路口,他打開車窗把那價值不菲的臟衣服連同LV手袋一同扔進路邊的綠色大號垃圾桶裏——要去接未來老婆試婚紗,縱欲過的證據不能被發現。
張之掙是在去年三月松口答應聯姻的,他的未來老婆姓楊,名叫生意。
沒錯,就是生意興隆的那個生意,而她還真有一個叫興隆的弟弟,小她七歲,在美國念金融。
張之掙家族把楊生意選為聯姻對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這個名字。
要知道,張之掙的“掙”可是掙錢的“掙”。
兩家子都念生意經,一家比一家愛財,多適合結親家。
張之掙想想就忍不住笑了,楊生意問:“你笑什麽?”
他回神說“沒”,一個字,隨意卻不敷衍。
楊生意沈默了,不再關心他的動靜,繼續進行視頻會議。
忘了說,楊生意真的是個生意人,她只愛工作,不愛男人。而這一點,經過張之掙兩年的觀察,發現她不是裝的,是真的。
她大部分時間都穿著不同顏色的幹練西裝,連裙子也只穿西裝裙,不化妝也不美容,除了一頭長卷發之外,沒多少女人的氣質。
張之掙很欣賞她這一點,這一點也是他會點頭同意這場聯姻的重要原因——他們都不需要愛情,卻都需要婚姻。
很快就到了婚紗店,店員上來服務,店長親自來為楊生意挑選婚紗。
一樓的婚紗看遍了,楊生意都不滿意,於是要到二樓去挑。
從一樓上二樓走白色大理石的懸浮式樓梯,張之掙和楊生意往樓上爬,走到一半的時候,對面有一對年輕的夫婦恰好要往樓下來。
張之掙看到那女人的臉,恍惚了一秒,一個不穩差點踉蹌。
楊生意下意識喊了聲:“掙哥,小心點。”
那女人聞聲望過來。
二人四目相對。
女人嘴唇微張,怔了怔,原本是笑的,忽然就不笑了。
張之掙嘴角更是抿成一條直線,他本想就這麽過去,結果還有四五階樓梯就走完的時候,女人忽然喊住他:“張之掙,好巧啊。”
楊生意比張之掙先駐足,不過一秒鐘,張之掙也頓住了步子。
楊生意問:“掙哥,你認識?”
張之掙已經恢覆平時那副不怒自威的臉,過分平靜道:“不熟。”
女人聽到這句話竟淺淺笑了,頓了頓又看向楊生意,問:“這位是?”
張之掙說:“她是我妻子。”
女人點頭沖楊生意一笑:“你好,我叫林儂,張之掙的高中同學。”
楊生意上下將林儂打量一番,才說:“你好林小姐,我叫楊生意。”
“這位是?”女人們說話的間隙,張之掙插話進來。
林儂擡眼沖身旁的男人一笑:“他是我愛人。”
張之掙斂了眸,沒有說什麽。
林儂笑:“好了,不耽誤你了,有緣再見。”
按理張之掙該直接說“好,再見”的,但他沒有,不知道受什麽怪情緒慫恿,他竟然問:
“聽老同學說,你去年三月就領證了,怎麽才來試婚紗?”
“嗯……”林儂想說什麽。
她旁邊的男人搶先一步:“那會兒她懷孕了,嫌穿婚紗不好看,我們就沒有辦婚禮。”
男生說話的時候直視著張之掙的眼睛,有些暗潮湧動,只有男人懂。
張之掙沈默了下來。
林儂補充:“現在我身材恢覆的差不多了,我們就想趁著九月份不冷不熱,補辦一場。”
張之掙又沈默了兩秒才說:“恭喜。”
“也恭喜你。”林儂說。
這兩個字說完之後,他很快轉臉對楊生意說:“走吧,早試完你好早點去工作。”
隨後他們四人默契告別。
上了二樓,楊生意去試婚紗,張之掙到抽煙區點了根雪茄。
煙霧繚繞間,回憶急速閃現著。
林儂說,他們是高中同學,但實際上他們從沒有被分到一個班裏過。
高一那會兒,張之掙的班級在鐘表樓二樓最邊上的一間屋,他個子高,坐最後一排靠窗的位置,而林儂貌似是博學樓的學生,兩個人中間還隔著一棟教學樓,但不知道為什麽,每周的周三上午第四節 課,和周五下午第一節課,他總能看到她在鐘表樓後頭小花園裏餵貓。
林儂很漂亮,初高中男生最喜歡的那種漂亮,典型的清純校花長相,性格是那種搭眼一看就覺得軟糯乖巧的性格。
所以張之掙很輕易就註意到她。
眾所周知,靠窗的位置最適合走神,張之掙早就在初中就學完了高中的知識,對老師講課興致缺缺,最大的樂趣就是在書本後頭看賽車視頻,打麻將,或玩手游。除此之外,也就剩林儂能給他點兒調味劑。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個月。
一個月後的某個周三,當他再探頭出去的時候,卻不見林儂,周五再等,仍然不見。
不知道她去了哪兒。
他想打聽,又覺得沒必要,可不打聽,眼睛總想往外瞟。
有一回睡覺還夢到了她。
夢裏小姑娘餵的貓變成了大怪獸,一口嗷嗚一個學生,吃得都不吐骨頭渣,可把小姑娘嚇壞了,直往他懷裏鉆。
小姑娘軟軟的,香香的,一碰到他,他瞬間激靈,倏地睜開眼,硬的發疼,大汗淋漓。
本以為見不到她了,結果做完這個夢沒多久,就在他差不多要把她淡忘的時候,她冷不丁出現在教室後門。
她探腦袋往教室看,喊:“雨晴。”
張雨晴。
張之掙的班長。
她們居然認識?
張之掙坐在最後排的桌子上,看似和哥幾個聊天,實際上在往門邊偷瞟。
聽張雨晴問:“欸,林儂?老同桌你找我有事嗎?”
林儂?
張之掙在心裏默讀了一遍這個名字。
很好聽,就是不知道是哪個字。
“我下節課上體育,但我最近生病沒來上課,都忘記今天星期幾了,結果穿了皮鞋過來。你不知道,我們體育老師要求必須穿運動鞋,不然就要在操場蛙跳一圈。”她話意是怕這個懲罰的,但語氣卻不急不慌,好像一點也不害怕,“我們班沒人能和我換鞋,做操的時候我看到你穿了運動鞋,我記得我們鞋碼一樣,能不能和我換一節課鞋子?”
張雨晴素來大方,很痛快就說:“沒問題。”
然後兩個人就到走廊上去了,再進屋張雨晴穿著林儂的小皮鞋。
而張之掙往窗外看,上課鈴響的那一刻,林儂出現在視線裏。
她穿著張雨晴的運動鞋,左腿的褲子翻上一截,露出纖細白嫩的腳踝。
應該是怕遲到,她一路小跑往操場趕,直到徹底消失在他眼前。
老師嗷嚎一嗓子:“張之掙坐好,上課了不知道?坐沒坐相,站沒站相。”
他笑笑,不甚在意的從桌上下來,窩進椅子裏睡大覺。
一覺就睡到了中午放學。
大家都走了,他忽然聽到有人說:“雨晴要不要把鞋子刷幹凈再還你。”
“不用,多大事兒啊。”
“好,謝謝了。”
“……”
他睜開眼,第一眼看到的人,是林儂。
他張開手臂伸了個懶腰,張雨晴聞聲轉眼看過來,問他:“你怎麽還在睡,人都走光了。”
他不茍言笑,隨口說:“這不是還有你們倆。”
說著話視線就往林儂身上瞟過去,林儂也恰好看了他一眼,坦坦蕩蕩的目光,全然沒有害羞和躲避,那是對他毫無興趣的一個眼神,只一秒,便移開了。
張之掙在心底冷笑一聲,對這種視而不見顯然很感興趣。
他拿了外套就走,只是出門的那瞬間,他忽然閃出一個疑問,剛才不知道是真的睡過頭,還是有意無意在等她。
後來再見,她讓他得到了答案。
清明節那天,有人攢局去夜店蹦迪,他覺得反正閑著也是閑著就過去了。
誰知道剛到夜店門口,就見一個穿著粉色吊帶短裙的女孩正靠著墻壁抽煙,披散的卷發濃密蓬勃,原本清麗的臉龐上化著過濃的小煙熏,嘴巴上也塗著過分熱烈的紅色。
他忍不住駐腳,她恰好看過來。
薄薄呼出一口煙霧,繚繞著,消散著,若隱若現著。
兩個人對視了那麽兩秒,最後是張之掙先移開眼,然後他想進門,她卻長臂一伸攔住了他:“幫我個忙吧。”
“……”他沒說話,目光掃到她身上,自帶威嚴感。
她似乎被他這表情惹得犯怵了,眼睫顫了顫,再開口氣焰囂張了大半:“我欠了人錢,他們要讓我當公主,我不想。”
張之掙又默了默,才問:“憑什麽幫你。”
“我……”小姑娘詞窮了,我啊你啊的支吾了好幾聲,肩膀垮了下來,“不知道。”
她撣了撣指尖的煙:“病急亂投醫唄。”
她自嘲一笑,把煙送到嘴邊不急不慢抽了一口,看著他的眼睛,嫻熟的呼出一口青霧,定了定,後退半步:“對不起,你走吧。”
他沒動。
她先轉身,到垃圾桶上摁滅了煙,把長發一撩,深呼一口氣,往舞廳深處走。
他跟了上去。
見她上了二樓的卡座,來到一個大約三十多歲留八字胡的男人旁邊,那男人沖她招招手示意她到沙發上坐,她垂著的手掌攥著一截裙邊握成了拳,可沒有猶豫太久,她坐過去。
他想了想,走上前。
“她欠你多少錢?”
“你是誰?”
“她朋友。”
“呦呵,什麽樣的朋友啊,男朋友啊哈哈哈……”◇
“她到底欠你多少錢。”
“一百萬,你還得起嗎。”
“……”張之掙瞥了林儂一眼,冷冷的,似乎在說“你一個小女孩拿錢當柴火嗎能用那麽多”。
林儂低下了頭:“你走吧,不用你還。”
“我還。”張之掙沒有語調。
林儂驚了驚。
張之掙盯著她的眼睛,不耐煩說:“就這點小錢,也配你把自己變成表子?”
林儂又低下頭,張之掙卻跨前一步,拉著林儂的胳膊,把她拽起來,對八字胡說:“三天之內打你賬戶上,你不用怕跑路,她既然欠了你錢,你該知道她的底,如果逾期未還,你再收拾她也不遲。”
張之掙把林儂帶走。
一路攥著她的胳膊,走到門口,穿過熙熙攘攘的人群,走過紅燈變綠的斑馬線,站到一家耐克成衣店門口。
他松開她:“買件像樣的穿,順便把臉擦幹凈。”
林儂擡了擡腳尖,聲若蚊蚋說了聲“謝謝”才走進去。
她問店員借了濕紙巾把臉上的妝擦幹凈,再出來的時候穿著一身運動裝,她整個人裹在肥肥大大的衛衣裏,像個受委屈的小孩子。
他幫她付錢。
一共一千零六十。
他告訴她,這也得還。
林儂怔了怔,說先還六十,請他吃燒烤喝啤酒。
而這時他的手機響了,哥們兒問他怎麽還沒到。
他看了看林儂,猶豫了幾秒,沖手機那頭說:“不去了。”
後來張之掙無數次想,如果那天沒有多管閑事,一切會不會不一樣,如果多管閑事之後,沒跟她去吃飯,一切還會不會發展成現在這樣?
……
總之一切都是從那天開始的。
在中國,飯局總有一種魔力,人要是想變熟,就一塊去吃飯。吃完一頓飯,陌生人也會變成熟悉的陌生人。
那天飯後張之掙送林儂回家。
林儂家住在城中村,一排排低矮的平房隱藏在明亮的大樓後頭,公廁臭氣熏天,大眾浴池的招牌已經褪色,電動車和黃的綠的共享單車歪扭七八停在電線桿周圍。
林儂走到一閃黑色的木門前,對張之掙說:“學校見。”
張之掙眼裏流露出他自己毫無察覺的憐憫,林儂捕捉到了,然後什麽話都沒說,轉身進家。
後來再見是在學校。
和以往見面的場景沒什麽不同,這次仍然是她在樓下餵貓,他在窗邊看,而唯一不一樣的是,她餵著餵著忽然擡起了頭,沖他一笑。
那一笑,真是春風吹綠了兩岸,漫山遍野都鮮活起來。
可他沒有表示,只是沈默著,帶著冬末的蕭索,沈沈看向她。
按理說這麽熱臉貼冷屁股,她該害羞或者害臊才是,但她似乎並不在意,當天放學,她在他班級門口等他,堵住了他的路,遞給他一把傘,然後什麽都沒說,轉身離開了。
下了樓他才發現外頭下雨了,應該是剛開始下的,地還沒濕。
手裏的傘忽然變沈。
他下意思去尋找她的身影,四周都是人,可沒有一個人是她。
下午上學,他向張雨晴打聽了她的班級,去還傘,被同學告知她
發燒了,正在醫務室輸液。
他轉身立刻,越走越快,到後來下樓是跑著下的,一路跑到醫務室,進去之前步子又慢了,深深呼吸平覆了一會才走進輸液室。
只她一個人坐在那。
見他過來,她很驚訝:“你怎麽來了?”問完又自我否定,“難道你撐傘也會淋感冒嗎?”
他沒說什麽,把傘放到她旁邊就離開了。
然而沒一會兒,他又回來了,手裏拎著熱粥。
她問:“學校餐廳這個點兒有飯?”
“叫的外賣。”他說,“從操場圍墻柵欄裏給我塞過來的。”
她怔了怔,幾秒後撲哧一笑。
他眉梢也懶懶漾起一絲笑意。
後來的記憶都模糊了。
在一起之前的那段日子,他們似乎並沒經歷過什麽值得回憶的事情,左不過是運動會上他拿了第一,她給他遞來一瓶水,引起女生們廣泛的討論,或者是那只流浪貓又多了個投餵的人,他還和她一起給那貓取了名字,叫時光。
林儂家附近的小賣部裏凈賣些幾毛錢的小玩意兒,他們常在一起比賽吹泡泡膠,或者吹比巴蔔,又或者買兩包五毛錢的辣條,你嘗嘗我的,我嘗嘗你的,特無聊也特幼稚。
在某個周末的黃昏,他會騎摩托車帶她去兜圈,他們疾馳在日落大道上,風聲獵獵,衣袂飄揚,好像私奔。
暑假的某一天,他陪她去看書,書架後面兩個沈默的人共看著一本書,看似認真,實際上一個比一個呼吸緊張。
開學之後的第一個周末,她像電影裏那樣把耳機塞到他耳朵裏,又在《Lavieenrose》的歌聲裏親上他的臉頰。
然後他們在一起了。
他們的戀愛和其他人無異,不過是一起去食堂吃飯,她有時候會到他班裏找他給他送東西,他則經常在她班級門口等她一起放學。
他們是同級,有個好處就是學校經常會發同樣的試卷,他的試卷忘記帶,就拿她的用,她有些題做錯,他會用便利貼寫上完整的解題步驟,在還試卷的時候一道拿給她。
她說最喜歡他嘴唇,不笑顯得很薄情,笑起來又很溫柔。
他說親你的時候還很性感。
她罵他流氓。
他笑笑,又說,最喜歡她的名字。
她便笑深了,說:“那句話怎麽說來著?你儂我儂,忒煞情多。情多處,熱如火;把一塊泥,撚一個你,塑一個我,將咱兩個一齊打碎,用水調和;再撚一個你,再塑一個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與你生同一個衾,死同一個槨。”
她輕笑:“我爸媽就是這麽愛著對方,所以給我取了一個肉麻的名字。”
他說真好聽,從那以後開始叫她儂儂。
漸漸地,他們也有了共同的朋友,融進了彼此的圈子。
青春期裏一大堆人在一起玩,通常特別無懼無畏,他們一起去秋游,捉螞蚱玩,去唱K,被起哄情歌對唱。
高二的春天朋友們約著一起去騎馬,他幫她挑了一匹溫順的小白馬,她取名叫“留住”,和流浪貓的名字連起來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他們還會在一起跨年,爬到大廈上看煙花。
人在高處的時候,連煙花也都會在腳下盛開。
朋友們許願高考順利,他問她有什麽願望,她的瞳孔倒映著煙火:“我希望你永遠都愛我。”
他一楞,而後明白過來她的擔憂——他是要出國的。
這個安排從小就有,無法改變,而他的確也有事業上的追求,並不會放棄出國的機會。
他告訴她:“我們還年輕,人不能只有愛情,還要有理想,要有目標,心裏裝著愛,眼裏裝著夢,一路朝前進吧。”
何況,只有出國深造,讓自己變得更強,他才能掌控自己的事業,而掌控了自己的事業,他才能掌控自己的婚姻。
都說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他們互相喜歡,又怎麽會怕距離和時間?
曾經他真是這麽以為的。
然而當他真的飛去國外,才發現,原來思念的滋味兒是那麽難捱。
尤其是他在國外沒什麽朋友,每天都孤身一人穿梭在寄宿家庭和學校兩點,可林儂在國內卻過得有滋有味,朋友圈裏不是發宿舍聚餐,就是發和朋友們打卡網紅店,去周邊城市旅游。
而時差也讓他們無法時時刻刻煲電話粥,打電話的時候,因為圈子不同,沒什麽共同話題,通常聊了沒幾句就沒話說了。
張之掙很害怕這種感覺,恰逢聖誕假期,他抽空回國來找林儂。
他那次回來沒告訴家裏,認識的人裏也只有阿卓和陳遂知道他回來,阿卓打聽到他回來是為了媳婦,還激動地偷偷查了他的航班,拉著陳遂過來偷看他約會。
很多年後他們一群人打麻將他才知道,那天阿卓拉著陳遂,兩個中學生穿著校服背著書包翹了最後一節課去趕飛機,就為了和他同時間在上海落地,然後偷看嫂子長什麽樣。
林儂在上海念書。
所以張之掙連遺棠都沒回,直接飛去了上海。
林儂來機場接他,兩個人被人潮裹挾著,有人往外走,有人往裏進,來來回回魚群一般,他們夾雜其中,拼命尋找對方。
“阿掙!”
是她先看到他的。
她呼喚著他的名字,一聲接著一聲:“阿掙,阿掙……阿掙我在這……”
他轉身,與她四目相對的那一刻,臉色是一如既往寵辱不驚的,可是眼眶紅了。
他張開雙臂,她立刻撲進他懷裏。
這就是戀人,哪怕分離再久,只要一見面那種熟悉感立刻又會撲面而來。
他們都很思念彼此,一碰上就像幹柴碰到烈火,心裏的火一燒起來就再也撲不滅。
從飛機場離開之後,他們心照不宣直奔酒店。
那是他們共同的第一次。
如果用四個字形容,只能是——抵死糾纏。
當晚阿卓這個臭小子還發短信問候他:【哥,我見你和嫂子摟摟抱抱半天然後進酒店了,你們不會是…哎嘿嘿……】
他當然沒有回,沒功夫回。
他一共回來五天,那五天他們吃住都在酒店,除了叫餐再沒開過酒店房門,除了吃飯就是做.愛,連覺也很少睡。
五天之後林儂送張之掙去機場。
張之掙捧著她的臉親了又親,說:“你乖乖等我回來。”
林儂溫順的點了點頭,沒說什麽。
男女之間剛剛有了肌膚之親,就更膩歪了,張之掙返校之後的那段時間,想林儂想的受不了,有時候寫著字,再回神,發現書本上早就寫滿了林儂的名字。
可是林儂只在開始的時候對他熱情。
他剛回國那幾天,他們頻繁聯系,哪怕時差不一樣,也總能找到時間通電話。
就算不打電話,微信裏也充斥著彼此的掛念,她會分享某一首新歌給他聽,讓他幫忙選哪一件衣服好看,吐槽國內某家奶茶的新品難喝。
他也會給她分享美國的天空,墻外的樹枝,新買的咖啡機。
但這種時光只維持了半個月,很快林儂又開始卻對他不冷不熱。
她的理由是:期末考太忙。
可是他一直都知道她的微博,雖然沒關註,但卻時不時去看兩眼,她發的照片顯示她的生活依舊是熱鬧的,快樂的。
她和朋友們去滑雪,射箭,打卡劇本殺,她的照片裏甚至還出現了一個又高又帥的異性,把剪刀手放在她頭頂上比耶……
張之掙不是刨根究底的人,她既然給了他冷落他的理由,他雖然不信,卻不會多問什麽。
原本以為感情要到頭了,誰知道忽然有天深夜,她打電話給他:“我來美國了。”
他問:“什麽?”◎
她說:“傻子,我來找你了。”
“……”
只這一句話,張之掙就如枯木逢春一樣,瞬間活過來了。
他開車去機場接她,一路上有兩次差點闖紅燈,恨不得飛到她身邊。
見到她的那一刻他什麽話也沒說,和她緊緊抱在一起。
胸膛相撞,熱氣相渡,心跳同頻。
他感受到了,她還愛著。
她愛著,他就還活著。
愛意瞬間漲滿,就像臺風來了,風啊雨啊無處發洩,只能瘋狂的吹著,落著,喘熄聲蕩漾在晚風裏,他們在車上做,在路邊的汽車旅館做,從天黑到天亮。
動情最深時,他看到她胸口的紋身。
一個大寫的Z。
他問:“什麽意思?”
“ZZZ,你的名字好像一個睡覺的符號哦。”她眼睛裏蒙著暧昧的霧氣,“我怕疼,只紋了一個。”
他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把他刻進骨血裏。他深深吻她,撫摸著那小小的戳記,他對她的愛毫無抵抗力:“我會對你好的,我會對你好的。”他喃喃許諾,“我愛你,我愛你……”
這些愛,他說出來,也做出來。
在那一刻他終於明白,即便他們的愛情沒有發生什麽太震撼的故事,沒那麽多的起起伏伏轟轟烈烈,可原來再平凡的愛情,哪怕普通到只是每天在一起吃頓飯,軋一會馬路,只要愛得深了,也是欲生欲死的。
而恰好林儂來找他的那段時間,正是他心情最差的時候。
他的家庭是典型的聯姻家庭,父母都有各自的事業,平時既是競爭關系又是合作關系,總之是利益至上。
張之掙從小就見慣了父母之間的鬥爭和團結,他們會因為搶同一個合作而給對方公司使絆子,豁得出去的時候他母親甚至親自曝光他父親養情婦的醜聞,而需要合作時為了一起吃下一塊蛋糕,他父親也能幫母親把一家上市公司搞垮,逼得對方跳樓。
那段時間,父母開始為他畢業之後去誰的公司工作而爭執不休,父母雙方發都派人跟在他身邊給他洗腦,他煩躁不堪,幹脆趁著林儂來美國,開車帶她離開波士頓,逃往西雅圖。
他們在西雅圖的海灘附近租了一個公寓。
他們上午一起去逛超市買食物,中午一起烤面包,下午看了電影喝點酒,傍晚到沙灘上坐著看落日,晚上再手牽手回家,坐在壁爐前烤火。
那段時間他們就像是新婚的小夫妻一樣,甚至聊天也聊起了未來的日子。
林儂說:“好喜歡鄰居一家啊,男主人叫女主人從來不是‘mywife’而是‘mylove’,翻譯過來就是我的愛人。”
她興奮極了:“阿掙,‘愛人’這個詞好老土哦,有點像我們爸爸媽媽那個年代的詞,但是我卻很喜歡,有些時候妻子只是一個稱呼並不代表愛,但是愛人不一樣,愛人代表愛。”
張之掙聽罷只說:“以後結婚了,我向別人介紹就說你是我愛人。”
林儂伸出小拇指:“拉鉤。”
他失笑,勾上她的手指把她攬在懷裏。
林儂在
西雅圖一直待到下學期開學。
那半個月大概是張之掙最後歡愉的時光。
因為林儂回國之後的第二天,當時他正在紋身店把她的名字紋在胸口上,她卻忽然在北京時間夜裏兩點多鐘打電話過來,說:“我們分手吧。”
他下意識問:“你開什麽玩笑。”
她冷冰冰的:“之前欠你的錢,我已經打回你的賬戶了,我們以後不要聯系了。”
掛了電話之後,他再也聯系不上她。
她在他用情最深的時候拋棄了他?
他只覺得荒唐,什麽都顧不上了,立刻打了飛的回國。
他到她的學校找她,下著雨,他等了一整天,給她發了無數條信息,終於在當晚九點多鐘的時候她出來見他。
她走到他面前一字一句說:“我們分手了。”
他冷冷淡淡的,問她:“我答應和你分了嗎?”
她也冷淡:“在我這裏就是分了。”
他問:“那你是早就有人了,還是單純對我沒感情了?”
“你一定要我把話說絕嗎?”
“你覺得我張之掙這麽好打發嗎?”
林儂沈默了。
她先是安靜,隨後掏了支煙點上,這是她第二次在他面前抽煙。
她站在他對面,卻讓他感覺,她離他從沒有這麽遙遠過。
“我良心發現了。”
沈默大半天,她給他沒頭沒腦一句話。
他不明白。
她再擡眼,眼裏蓄滿了淚水:“我是刻意接近你的,花壇裏餵得貓是我在我們家小區附近撿來抱到學校裏的,剛開始故意每周都讓你看到我,後來又故意消失了幾天,因為我知道人一旦習慣某件事,乍一有變故就會想東想西,我就是想引起你註意,讓你惦記著我。後來去你班裏借鞋子,其實不是我忘了體育課要穿運動鞋而是故意沒有穿,對張雨晴說得話全都是打了好幾遍草稿故意說的,就為了引你上鉤。”
“在夜店門口的偶遇也是我刻意的,你們那個圈子不難進,隨便找個看得上我的男生就能掌握你的消息,欠債也是假的,還你的錢,本身就是你給我的那部分,我沒動過。下雨天送雨傘是我在釣你,生病也是我故意讓自己生病的,一切都是我算計著來的。”
她沒有什麽語調,說到後面自己都麻木了:“我本來不該這樣給你坦白的,我應該在高考之前甩了你,或者在你剛出國的時候甩了你,但我沒有,你知足吧,算我有良心。”
他靜靜聽完。
這麽多的話,他來不及消化,唯一明晰的是,她一直都在玩弄他。
“可是為什麽呀。”他聽見自己這麽問。
“你爸媽把我家搞破產,把我爸搞跳樓,我媽成了精神病,你說為什麽?”
張之掙難以置信。
林儂冷笑一聲:“張之掙,你有一句話說得很對,我們還年輕,人不能只有愛情。”
“所以,我做錯什麽了。”
“問得好。”她笑,“那我問你,我做錯什麽了?”
他沒話講。
“我什麽也沒做錯,你也什麽都沒做錯,但是因為你爸媽我的家散了,無辜的我受到了傷害,無辜的你憑什麽過得好好的,你受點騙怎麽了?”林儂直勾勾瞪著他。
這一刻,張之掙第一次在她眼裏看到了恨。
“那大學之後你忽冷忽熱也是嗎?”
他都有些佩服自己,在聽到那麽多傷人的話之後,他還能問出這種問題。
而問到這個,她眼裏的內容不再堅定了,她睫毛輕顫,垂下眼眸:“我早就承認了,我喜歡過你。”
言外之意——那段時間她在掙紮。
張之掙久久不語,隨後泛起一抹苦笑:“唔,你愛過我,我是不是還得謝謝你。”
他想起什麽:“所以紋身也是假的嗎?”
她臉色沈了沈,不過很快就漾起笑,那笑有點殘忍,她沒說話,噙著這抹笑不緊不慢扯開了衣領,露出胸口大片肌膚。
張之掙看過去,眼裏的最後一抹光,滅了。
原本只有一個Z字,現在是LCZ。
“他叫林馳舟。”
張之掙自嘲一笑,轉身離開。
林儂追上來:“你知足吧張之掙,我計劃的這麽周密,我得到什麽了?我什麽都沒得到,最後反而輕飄飄放過了你,我應該讓你傷心欲絕,應該讓你和你爸媽反目成仇,我應該和你最好的朋友搞在一起讓你痛苦不難,或者嫁給你然後把你家攪得雞犬不寧,可我什麽也沒做……”
雨又下了。
張之掙一次都沒有回頭,林儂邊追他邊滔滔不絕:“歲月還很長,你放下吧,我放過你,你正好也放過我。”
他越走越快,她開始小跑:“阿掙!”
她吼了一嗓子,眼淚掉下來:“要不你還是別放下吧,你恨我吧,我希望你恨我,這樣你永遠都忘不了我,我就還是贏了,我的心思沒白費啊阿掙,沒白費……”
他還是不回頭,不停頓。
她不再追了,在他身後嚎啕大哭。
聽到她哭聲的那一刻,他還是停了,急剎車頓住了步子。
他咬著牙,滿臉痛苦,幾秒後還是轉了身,走到她身前,居高臨下問:“現在還喜歡我嗎?”
她嗚咽著,把臉埋進手臂裏,不說話,只抽泣。
他問:“現在還喜歡我?”
她悶悶吼了一聲:“反正我們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我可以不在乎你之前騙我,只要你對我有感情。”他語氣並不溫柔,甚至硬邦邦的。
但是這番話包含了他所有的柔軟,林儂知道。
她難以置信的擡起臉,楞了幾秒,告訴他:“張之掙,你挺會往我心上插刀子的。”
她對他到底是愧疚的。
這些眼淚一半為了感情,一半是因為愧疚。
但她愧疚,卻不後悔,也不自責。
因為她根本無法原諒張之掙一家把人往死裏逼的商業手段,俗話說做人留一線,他們家族的事業已經那麽龐大,如果說胃口大到想吞掉她家的資產,她尚且可以理解為這是商人的企圖心,但一絲活路也不給又是何必,破船也值三斤釘,他們連那三斤釘也要賤賣出去。
她站起來,抹了把淚:“我們不可能了,我不會允許自己和你在一起。”
不愛他時,她可以和他在一起,愛上之後,反而不能。
就像她可以為了套牢他而去紋身,卻不能容許自己在愛上他之後還留著那個紋身,她把紋身改了,為了證明自己仍然有報覆的決心。
他下巴緊繃:“好,這是你說的。”
“我說的。”
他轉身離開,這次真的沒有再回頭。
離開之後,他刪除了她所有的聯系方式,只是經常按捺不住,到她微博看看。
開始的時候她和之前一樣,經常更新一些出去玩的圖片,曬美食,曬風景,偶爾也曬自己。
直到兩個月後的某天,大半夜,她忽然發了一條純文字博文:【挺難受的,沒分手之前,出去玩能暫時忘記你,分手之後,反而做不到了。我把自己偽裝的再熱鬧,也耐不住內心是荒蕪的。】
看到這條微博的張之掙,心底竟泛起一絲喜悅。
被前任念念不忘,當然開心了。
後來她頻繁發一些情緒化的文字。
這年四月份:【把張之掙的紋身改成林馳舟就真的能把愛情轉移嗎?】
五月份:【我想愛林馳舟,偏偏愛張之掙。】
六月份:【爸媽我真沒用,學什麽言情小說去報仇啊,最後仇沒報成,還把自己搭進去了。】
八月份:【OK,我真的要放下了。】
九月份:【可是放不下。】
十月份:【一定要放下,一定會放下。】
次年二月份:【林馳舟帶我去看海了,不知道為什麽,今天看到他用沙子寫我名字的時候,我有點想接受他。】
次年六月:【和林馳舟在一起了。】
……
這些微博他都曾截過圖,但後來在看到五月份這條博文之後,他把它們又都刪了。
普通人從失戀到走出去的時間,頂多也就一年。
她也不例外。Θ
他在奢望什麽,在渴求什麽?
他甚至都有點看不起自己,明明自己是感情裏被欺騙玩弄的那個,最後還想搖尾乞憐求她回來。
他有點惡心自己。
當天他發了條朋友圈:【分了。】
真的分了。
他心裏面徹底與她分道揚鑣的時間。
時間在這裏被分成兩半。
後來的張之掙學會了抽煙,學會了處處留情,學會了縱欲享樂。
他把胸口上的“L”,改成了“Lonely”。
他長成了一個淡漠的,嚴厲的,孤寂的大人。
而幾年過後,漸漸放下仇恨的林儂,卻儼然變成了一個宜室宜家的平和的姑娘。
她找到她的愛人了。
他卻只能擁有一位妻子。
張家在金錢名利上欠林家的,他張之掙用一輩子的感情償還了。
真不知道,這筆生意,到頭來是虧損還是盈利。
楊生意試了十幾套婚紗,最後定下一套抹胸緞面的,店長接著領她去試秀禾,張之掙的煙抽沒了,想到車裏拿。
剛走到門口,林儂喊住了他:“阿掙。”
這個稱呼,還真是……讓他誤以為她對他餘情未了。
這個念頭一起,他忽然緊張了起來,佯裝淡定問她:“怎麽了?”
她笑得歲月靜好:“雖然說這話挺惡心,但是——祝你幸福。”
“……”
不知不佩服,她仍然有一句話把他噎死的能力。
縱橫商場多年,他的口才一向出眾,可遇見她,卻瞬間詞窮了。
但好在他的判斷力並不差,他很快回了一句,他認為正確的話:“謝謝,你也是。”
這話他是笑著說的,仿佛他也釋懷了一樣。
她真的信了,連連點頭,笑得眼睛都瞇起來,和十幾歲時一樣:“有了孩子我才知道,只有快樂和幸福才是我們應該執著的,其他的都沒必要,阿掙,真心祝你幸福。”
不知道為什麽,她在說這句話的時候他忽然很跳脫的想到一只叫“時光”的貓和一匹叫“留住”的馬。
她知道麽?前兩年他去找過它們,時光不見了,留住死了。
她知道這件事嗎?他又該不該告訴她呢。
沒等他作出決定,店裏傳來一聲:“老婆。”
林儂轉過臉,看了那男人一眼,笑:“來啦。”
然後她離開他身邊,走到另一個男人懷抱裏。
不知道,他是不是那個林馳舟。
張之掙自嘲一笑,轉身離開,到車上抽煙。
大概一個多小時之後,他送楊生意回公司,隨後走建設路去酒吧找陳遂。
即將從建設路上高架走向日落大道的時候,他遠遠看到了手牽手在馬
路邊上買氫氣球的林儂和她丈夫,哦不,是她愛人。
落日的最後一絲餘暉照在他們身上,好溫柔,好繾綣。
她最後到底是把仇報了。
她十六歲時設的局,終於在三十歲時靈驗。
愛人,你太知道害一個人,怎樣害一生。
擁堵的車流開始動了起來。
他卻久久不願離開。
後面有人摁喇叭示意他前行,他驟然回神,卻同時又扭頭看了她一眼。
好吧,再釋懷一點,無法擁有的人要好好告別,好好看她最後一眼。
張之掙忽然想到四個字——“墜歡莫拾”。
他終於願意驅動車子。$
往前開,一頭紮進這人間道,就像駛入下一段人生。
他的車速越來越快,餘暉漸漸散了,太陽落了下來。
路燈亮了。
天,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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