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7章 送上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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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谷裏時我想什麽時候玩就什麽時候玩, 現在是不是不需要我了?所以幹脆不給我玩了?”

這麽一想好像是的,在谷裏時別說是沈斐的手,就是沈斐整個身子,除了最關鍵的部分其它都任她折騰,怎麽才回了趟京城,人就變了?

記得以前吃飯喝水都是她餵到嘴邊,洗澡擦身子也都是她親力親為,沈斐雖然不情不願, 可他不會阻止, 曉得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頭的道理,即便朝曦不給他穿衣裳, 讓他光著睡覺, 他也沒有辦法, 只一聲不吭默默受了下來。

現在是不是當回攝政王後腰板挺直了, 所以對她說話做事都有底氣許多?

沈斐幽幽嘆口氣。

書也不看了, 往旁邊一擱,兩只手空出來都給她玩, 有一只手離朝曦有些遠, 朝曦不客氣的拉過來, 一手握住一個沈斐的手腕, 後來覺得這樣沒法把玩, 放棄了一只, 單手握住沈斐離她近的那只手, 跟以前一樣捏捏摁摁。

沈斐絕對瘦了,手背上的青筋比以前明顯,看起來很脆弱的樣子,叫她不忍心用力,可還是一樣好看,光瞧著便很下飯。

原來朝曦沒覺得自己有什麽癖好,現在發覺自己似乎特別註意別人的手,稍微好看一些的便忍不住跟沈斐的比,每每發現沈斐完勝。

他的手如玉一般,像上等的白瓷,如果拿去拍賣,少說千兩黃金的那種。

如果把沈斐整個人拿去拍賣,肯定有很多富婆競拍,千金難買一個沈斐,當然她也不會拿去競拍,這麽好看當然是自己留著嘍,怎麽可能便宜別人。

朝曦將沈斐整個人拽過來,抱著他的手睡,睡著前似乎還聽到這人無奈的嘆息聲,朝曦就喜歡聽他嘆氣,那種拿她沒有辦法的感覺,仿佛她被沈斐寵著似的。

事實上她確實被沈斐寵著,很多細節可能證明,沈斐從來不跟她爭論,她做什麽就依她,如果兩個人的觀念背馳,比如說誰睡床外,誰睡床裏,一般是沈斐妥協。

反正退讓的都是沈斐。

這一覺睡到第二天清晨,醒來沈斐還在,居然沒走,這是不是間接說明鳳凰山戰況穩定下來?

沈斐太懶,問他估計也不會說,朝曦只能從他的表現上看出來,比如說沈斐今天出來的次數多了不少,白天也會到處看看,像視察似的,身後跟著浩浩蕩蕩一群人。

這人實在出彩,走哪都像白天鵝,那麽顯眼,把別人襯托成了野鴨。

也沒用心打扮,簡簡單單豎了冠,黑發瀑布似的垂在背後,兩天一洗,表面絲綢一樣順滑。

許是五官過於精致,顯得人清雋俊美,他走過之後十有八九大家都在討論他,連男人也自愧不如。

原來在村裏時大家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腿上,現在腿好了,目光盡數被他的臉和氣質吸引,朝曦也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不是第一天見到沈斐,反正他每次走來都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仿佛下一刻這人便會飛升為仙似的,一股子仙氣,難得沒有被世間的金錢與誘惑熏陶。

白天沈斐會假裝不認識她,怕給她帶來困擾,所以他從身邊走過,朝曦也沒去打擾他,她在給一個病人檢查身體,這人背上受了傷,開始沒當回事,都沒告訴她,最近突然感覺很癢,實在難受才問她後背每天像有東西鉆來鉆去是什麽情況?

朝曦想到什麽,當即將人衣裳一脫,發現整個後背紅腫發膿,部分腐爛,被森林裏的蒼蠅叮咬,生了蛆蟲。

冬天並非沒有蚊蟲,只是少,其實只要環境合適,冬天也有少部分蒼蠅存活,它們藏在動物的皮毛下,靠動物的體溫取暖。

因為山腳下潮濕,大家每天晚上都會燃火把取暖,這種環境下更適合蒼蠅,或許是把附近泥巴裏的蟲卵孵化,也有可能是這人跑去森林覓食,不小心被動物身上的蒼蠅盯上,也許在他看來就是被蒼蠅叮了一下,實際上蒼蠅已經在腐肉裏產卵,它們可是無孔不入的。

正常情況下隔著衣裳,蚊蟲沒辦法叮他,一定是疼的難受,自己脫下衣裳查看,或是用湖裏的水清洗過,沒有燒過的水裏面也有蚊蟲的卵,總之在森林裏哪哪都是風險。

朝曦拿了刀出來,“你背後的腐肉要割下來,不然蛆蟲爬進你的五臟六腑,你也就離死不遠了。”

這人嚇的渾身一顫,“一定要割嗎?”

“肯定要割的,我給你抹點麻沸散,等你沒感覺了再割,不會疼的。”朝曦騙了他,疼肯定是會疼的,就算有麻沸散,割下這麽大一塊肉,怎麽可能不疼。

“這樣啊。”這人放心了,老實趴下等著。

朝曦先給他清理了幾遍,把表面露頭的蟲用銀鑷子拔出來,又抹了麻沸散,靜靜等了等,問他還癢不癢?

他說不癢了立馬動手,刀起刀落,幾下將他背上的腐肉割下來,中途疼的這人整個身子繃緊,想站起來,被朝曦用膝蓋牢牢摁住,繼續割,蟲卵蔓延到鮮肉上,怕有遺留,也一並割了,又用藥洗了幾遍,然後倒了刺激的藥粉,藥效發揮時裏面的蛆蟲難受,自己爬了出來,被朝曦一一逮住弄死。

差不多後才給這人包紮,“好了。”

朝曦開始收拾東西,將用過的東西一一清洗,“以後記得就算再疼再癢也不能用涼水清洗知道嗎?尤其是湖水,裏面很多動物的蟲卵。”

不用她說,這人已經記住了,連忙點頭目送她離開,朝曦轉身才發現不遠處靜靜等她的人,沈斐坐在輪椅裏,表面看來是找處有太陽的地方曬曬太陽,實際上就是等她。

又不是不了解他,這人有多不喜歡曬太陽,不可能專門為了曬太陽出來,肯定是為了等她。

“怎麽了?”朝曦跑過去問。

沈斐輕笑,“沒事。”

他只是意外發現,朝曦認真的時候竟意外迷人自信,仿佛勝劵在握似的,語氣眼神都變了。

“我是問你腿怎麽了?”好端端的坐什麽輪椅?

“腿也沒事。”沈斐摸了摸腿。

“沒事坐什麽輪椅?”朝曦伸手去拉他,被沈斐避開,“你先去洗手。”

朝曦:“……”

忘了剛給病人處理過傷口,沈斐最愛幹凈,不喜歡她的手上沾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雖然朝曦用棉布簡單擦拭了一遍。

她回去後又洗了幾遍,沈斐親眼看著她洗,洗完又換了身衣裳才肯讓她接近。

“你今天沒事做嗎?”不應該啊,沈斐這兩天好閑,按理說閑一天還像話,一直閑說不通。

“嗯。”沈斐低垂著眼,不怎麽想說話似的,一句多餘的都不肯回答。

“鳳凰山的戰打完了?”朝曦又問。

“嗯。”

“我們贏了還是元軍贏了?”

“我們。”

果然有些不對勁,沈斐的情緒莫名低落?

打了勝仗難道不該開心嗎?還是損失了很多兵力,又或者……

“平安出事了?”朝曦心裏一揪。

“沒有。”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為什麽會想到這個?”

朝曦放下心來,“看你好像在擔心什麽?”

平安沒出事就好,沈斐說沒事,肯定派人去看過它,他這人嚴格來說比她還靠譜,平安被他罩著,出不了事。

不是平安的事,那沈斐為什麽憂心忡忡?

朝曦認真打量過去,這人坐在輪椅上,霜打的茄子似的,沒什麽精神。

她又看向鏡花姐姐,鏡花捂嘴偷笑,“咱們是打贏了,本該乘勝追擊,剛追了沒多遠又凍回來了。”

元國太冷了,一般的人吃不下,人凍病倒也罷了,關鍵馬也凍病了,風就像刀子似的,嘩嘩往人臉上割。

“你是沒去過元國,潑一盆水立馬變成冰塊,剛流的鼻涕還沒來得及擦,一摸全是碎渣子,原來我隨公子去過一次,不小心踩了一腳淤泥,腳登時釘在原地,如何也拔不出來。”鏡花嘆氣,“元國是公子的心病,不解決了即便打了勝仗,公子也開心不起來。”

這個朝曦倒是聽說過,很多人都將元國比做雜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常年愛惹事,又膘肥體壯,一個能打三個,歷來不是沒有人攻打過元國,都以失敗告終。

記得曾經還有位常勝將軍,也敗在了元國手底下,元國甚至被列為最難打的小國,去的人不是被凍回來了,就是因為高原反應病倒,又或是那邊沒什麽吃食,補給跟不上,被迫回來,總之大順建國幾百年,從來沒有將元國列在版圖上。

沈斐要完成這個壯舉,還需一些時日,剛出了那麽多事,他又因為一個叛徒處在下風,難免被人懷疑他的能力,這是最好的立威時機,只許勝不許敗。

表面看來是大順贏了,實際上人家打完一點損失沒有,眼瞧著要吃虧,便往自己地盤上縮,大順追不過去,連報仇都報不了,怎麽看都是大順慘勝。

所以沈斐才會這般發愁?

朝曦接手推著輪椅進了帳篷,沒人時直言道,“說吧,想問我什麽?”

既然送上門來,她也就不客氣了,一把將人抱起來,擱在床上,趁著晌午沒事做,給沈斐剪剪指甲,挖挖耳朵,反正她很喜歡調戲沈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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