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0章 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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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我是真的笑了。

唐曉婉想要什麽?

她想要林染笙的全部,她想要那麽個冷冷清清的人為她生為她死?

你野心夠大的啊姑娘!

我那麽放在心尖上的人,恨不能絞盡腦汁搖尾乞憐自作自賤就只為換他個笑臉。

你可以站在他身邊,和他十指交握,和他兩兩相望,擁有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切,這些對你而言都只是個挑戰?

我拈起她的一縷長發,放在鼻尖嗅了嗅,望向窗外的黑夜淡淡地說:“看不出來,你還挺瘋的。”

她抽回身,笑了笑,倒是對我這句話不置可否。

瘋好啊,正和我意。老子還真怕你是個純善的良人,連個縫兒都沒給我留呢。

既然這麽喜歡瘋,那就讓我陪你瘋好了。

至於我哥,你一個指頭都別想碰。

林染笙走進家門的時候,我和唐曉婉正坐在沙發上相談甚歡,因為聊得太高興了我們已經喝掉了兩瓶紅酒。

他看到此情此景是個什麽心境我是懶得揣測了,反正當著唐曉婉的面,他當然不會撕破那副苦心經營的皮相,甚至還為沒能趕回來陪我們一起吃飯稍微表示了一下遺憾。

我笑著說沒關系呀哥,有我在呢,我陪唐小姐聊得好著呢。

反倒是唐曉婉有些不好意思地站起了身,坐到了對面,柔聲細語地詢問了他一番旅途勞不勞累啊,演出順不順利之類的暖心話。

林染笙看著她,面帶微笑一一作答,全程連眼角的餘光都沒分給我半毫。

不服不行,這差距立時就顯現出來了。

想想也是,任誰辛苦勞累了幾天回到家後,都不會想看到一個可著勁兒拱自己家後院的狗東西吧?

——況且還是花著他的錢拱的。

聊了幾句後,夜色便深了,唐曉婉也沒說要走。我尋思這麽情深深雨濛濛的要不幹脆你留人家住下啊。怕林染笙礙於面子我還幫著他客套了幾句。

可他偏不,於是剛剛還一遍遍說著有些勞累了,這會兒又非要不辭辛苦地親自把人送回家。

等兩人你儂我儂地出了門,我便站起身把滿桌子的剩菜,唐曉婉碰過的餐碟、碗筷、杯子連同家裏所有藕荷色的餐具統統都扔進了垃圾桶,順道還把雞湯熱了一下,然後便不慌不忙地坐在客廳裏——等著。

一個多小時後,林染笙終於回來了,帶著一身的怒氣。

我走到他身邊,笑著跟他說:“哥,我給你燉了雞湯,燉了好久,可香了。要不要嘗嘗?”

他拎著我的衣領一把將我撞在了墻上,那雙本該如冰一樣淡薄的眼睛此刻卻泛著火光,他厲聲質問道:“林落!你鬧夠了沒有?”

大概是坐在同一輛車子裏的緣故,他身上沾了些令人厭煩的花香氣。這讓我本來挺平靜的心情突然就變得有點不平靜了。

他離我那麽近,我忍不住便往前探了下身子,蹭了蹭他的耳垂,嘆了口氣後把頭埋在了他的頸窩裏,輕聲地撒起了矯:“哥,唐曉婉……對你真的就那麽重要嗎?”

他沒有回答我,我其實都做好準備讓他再打一頓的,可他卻只是站立了片刻,突然轉過身就要走了。

我說了我這會兒不太平靜,所以當我發現自己把他摁在沙發上的時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剛才到底都使了多大的勁兒。

他的雙手都被我擰到了身後,額頭浮出了一層冷汗,嘴唇也有些泛白。這讓我有點心疼了。

我想著那就放開他好了,可忍不住又想親他一下。

於是我試著靠近他,但他卻開始拼了命的掙紮,一不小心我的牙齒就撞上了他的下巴,蒼白的皮膚上猛然湧出了一線血跡。

一定很疼吧,可他只是緊繃著臉怒視著我,連哼都沒哼一下。

我卻心疼壞了,伸出舌尖把那串血珠輕柔地舔了去。香甜的血腥氣在我的齒間蔓延開來,如一股烈焰瞬間在體內炸裂,瘋狂的渴望一點點吞噬著我,所有的理智都不作數了。

我沒能控制住自己的手,一把掐住了他的脖頸,在他幾欲窒息的時候,傾身壓上了他的唇。

出於生存的本能,他自然要張開嘴迎接我,甚至還把舌尖乖乖地送入了我的口中。

這完全不能算作是一個吻,這是一場在殺戮邊緣的掠奪。我撕破了他的嘴唇,劃傷了他的舌頭,勒緊了他的咽喉,用力地吸允著他的血液。

那原本單薄蒼白的唇片被我啃食得如同腫脹爆漿的野果一般,低垂著,順著開裂的縫隙淌出了一股股粉色的汁液。

唐曉婉說得對,林染笙太有挑戰性了,我想淺嘗卻未能輒止,一步步地便想要索取更多。——我想我可能比這世上的任何一個人都更想要他的命。

我當著他的面,將他唇畔上的血液統統卷進了口中,一滴都沒有剩下。

大概是被嚇到了,也可能是怕再一次激怒我。他這會兒乖得很,一動不動地看著我,狹長的眼睛被浸染得一片赤紅。

那目光,我想,大概像看只瘋狗一樣吧。

第二天,林染笙起得很晚,直到過了中午才下樓。

他臉色很蒼白,眼底發青,一看就知道沒睡好覺。

這還不算什麽,最慘目忍睹的就是嘴唇,青青紫紫腫得像個硬拼起來的核桃,下唇還被撕開了一大塊,到現在還露著粉色的血肉。

我垂下眼跟他說,“哥,早啊。”結果又不小心看到了他喉結處那幾個青得泛紫的爪印。

他沒有理我,不知道是傷得太嚴重說不出話了還是已經對我無話可說了。

我坐回沙發上把手裏的雜志翻得嘩嘩作響,心裏忍不住罵道我他媽可真是個畜牲。

他在廚房的冰箱裏翻動著什麽,我猜大概是在找冰塊之類的吧。應該挺好找的,他下樓前我已經拿軟毛巾都包好了,就放在冰箱的最上層。

我知道他今天下午有一場彩排,明天晚上有一場演出,演出完畢後還得出席一場宴會。

算算時間,就是這會兒趕到也有些遲了,他怕是又要來不及吃飯了。

可惜那鍋雞湯已經壞掉了,早上起床後我便連同鍋一起,拿出去砸了個稀碎。

他在廚房裏待了很久,之後又回到樓上換了件立領的襯衫,這才拄著拐杖朝門口走去。

他路過我身邊的時候我正在給唐曉婉發微信,約她一起去看明天的演出,順便提醒她要陪我哥去參加宴會。

在林染笙即將關門的一瞬,我非常好心地轉頭通知了他這件事情,並且給出了真誠的建議:“哥,你可以跟唐曉婉說,這些……”

我舔了舔唇角,“……都是被狗啃的。”

作者有話說:

唉-_-||十萬字了啊,我好愁喲……怎麽越寫越長咧,連大綱都還能跟著長個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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