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兩百一十章 凈身出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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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發生這樣的事情,小叔叔一家人其實也不敢再覬覦這房子了。

送給他們,他們都不見得敢搬回去住了。

賣了,是最好的選擇了。

“我委托人賣掉房子,賣了錢分給你們,但是,需要你們全力配合,好讓買家順利過戶。所以……”

她帶來了小王早已為她準備好的一應文件。

只要這一家人配合,就沒什麽問題了。

爺爺端著一碗回鍋肉放在桌子上,走過來,滿臉嚴肅:“苗初秀,你這次真的會分錢給我們?”

苗初秀笑笑:“這裏有律師給出的分錢協議,你們可以放一萬個心……對了,到時候簽約的合同原件我也會給你們看的,不會在賣房金額上做什麽手腳的……”

奶奶可能是在心底默默計算了一下,低聲問:“這……我們是不是可以分到一百多萬?”

爺爺還沒回答,三秀忽然道:“我說,你們不去分這個錢不行嗎?人家苗初秀當初住院欠了那麽多錢,賣了這房子也不夠還賬的,你們現在分錢也太不夠意思了吧……而且,當初買這房子你們一分錢也沒出,現在還這樣……”

小叔叔狠狠瞪了女兒一眼,覺得她簡直是吃裏扒外。

“四秀還這麽小,哪裏急需要買房子?可苗初秀這房子賣了是要還人家欠債的,大家好歹也是一家人,這樣子就沒意思了啊……”

爺爺卻冷冷地:“這是我兒子的房子!留給外姓人有什麽意思?我們必須拿著這錢給四秀買房子……”

三秀:“問題是這錢沒有多餘的,還債都不夠啊……苗初秀可是一直欠著醫院錢的,幾百萬呢,必須慢慢還……”

“她大學生,她有能力,她慢慢還錢就行了。”

“可是,賣了房子,苗初秀就一無所有了……”

“一個女孩子要什麽房子?嫁個男人不就有房子了嗎?”

“……”

苗初秀阻止了三秀和爺爺的爭吵。

絕對不是小說電視上演的:最後時刻一笑泯恩仇,大家都一團和氣。

現實的橋段是:但凡可以拿到的錢,別人想方設法都要拿到。可不管你是死是活。

至於親情這些,基本上在錢的面前是不存在的。

不愛你的人,永遠不會愛你,任何事情,基本上都不可能扭轉他們的看法。

這才是真實的人性。

苗初秀早已明白這一點,根本不稀奇。

爺爺走過來,拿起所有文件一一過目,一邊看一邊說:“我醜話說在前面,苗初秀,只要你敢忽悠我們,我絕對不會配合過戶,你也一分錢拿不到……”

她笑笑:“這錢,你們一定能拿到的。”

爺爺索性去取了老花鏡,一條一條地看,看到確鑿無疑的分錢條款,這才稍稍安心的樣子。

“唉,終究還是吃虧了,我們只能分到一半的三分之二,這簡直太不公平了,按理說,我兒子的財產全部歸我們才對……”

幾個人都沒吭聲。

可能他們也都覺得這說法太過分了。

苗初秀也沒吭聲。

可能是已經死過一次了,以前一聽就要爆炸的憤怒,現在居然覺得雲淡風輕——除死無大事,何況也就是幾個錢的事情。

懶得計較了。

三秀站在一邊,很是尷尬,半晌,嘆道:“苗初秀,吃飯吧,吃飯吧……唉……”

她站起來:“不用了,我不餓。你們吃吧,我走了。”

她走了。

走到門口,聽得奶奶壓抑不住的喜悅:“這下好了,這下真的有錢給四秀買房子了……四秀啊,你以後娶媳婦就不愁了……”

“我們看好的那套房子只可惜被人給買走了……這不,明天就要抓緊去看房子了……”

“我們很快就會有新房子了,真是太好了……”

……

苗初秀反手給他們關上門,居然也沒生氣。

她還是覺得這些都不值得生氣了。

一個月之後,二手房中介小豬回覆了準確消息。

憑借他的三寸不爛之舌,以及精心包裝,苗初秀這套房子成了“學區房”“醫區房”,而且,賣房的理由是房主要出國留學了——你們看,住在這屋子裏的人是絕對學霸,高考七八百分那種,你們要是買下來,你們的子女保準一飛沖天,清華北大隨便選。

這房子,最適合子女讀書了。

這房子,有提升分數的魔力。

於是,房子500萬成交了。

這在二手房市場已經略略有點疲軟的今天,真的是很難得了。

要知道小王當初急於賣房,都是被砍了幾十萬的。而苗初秀最初的心裏價位是300-400萬而已。

這下好了,多了一百多萬。

小王問苗初秀同不同意這個價格的時候,苗初秀很幹脆地表示一萬個同意,而且直接把身份證給他,讓他代為簽約。

二手房中介小豬,義務幫了這個忙,不肯收取中介費。

他說,這就當給苗初秀買營養品了。自己反正已經有幾套房子了,少收這個錢也無所謂。

小王沒跟他客氣,於是,以500萬整數到手了。

苗初秀算了算,這500萬聽起來很多,但是,按照法律,自己完全繼承母親的250萬,然後,還有250萬三等分,也就是說,自己最後拿到手,實際上只有330萬左右。

賣掉了唯一的棲身之所,只夠還小王一半的錢。

可見老百姓真的不敢大病大傷,傾家蕩產之後,還負債累累。

還欠小王的兩三百萬,要還上,真的不知道猴年馬月了。

她一個人坐在客廳裏發呆,無心碼字。

小王發消息給她,叫她收拾一些自己的衣物,或者特別喜歡的家具都可以帶走,他找搬家公司。

但是,她覺得沒必要收拾什麽。

她一樣家具都不想要。

而且,帶去哪裏?

租個房子,搬來搬去的好麻煩。

還不如住學校宿舍。

拖個箱子來去自如。

可是,轉眼看到那麽多書本,照片,證件,衣物……又驚覺,明明沒什麽東西,結果,還有這麽多?這些東西宿舍哪裏放得下?

必須得租一個房子。

她很是沮喪,半晌,只給小王回覆了一句:“麻煩再給我租一間房子吧,距離學校近一點就行了,其他也不管了。”

小王沒有回覆。

她想,也許他在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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