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魔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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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包子,那人還把口袋裏的現金全部給了金家老大,告訴他,等天晴的時候,可以再去買更多的包子。
當那個人發現金二弟被燒壞的腿時,還折回小街上,買了一大堆藥和紗布,然後,親自給金二弟上了藥,包好了燒壞的地方,還給了金老大一堆抗生素,告訴他,為了免於感染,他必須天天給弟弟餵這種藥,否則,弟弟就會死。
那個人臨走的時候,甚至把身上的大衣脫下來,交給了金老大——告訴他,說讓他們兄弟以後可以睡在這上面。
過了好多年,那對兄弟才知道,這個人送他們的不是一般的大衣,而是一件貂皮大衣。
那件黑色的貂皮長大衣,從此成為了他們兄弟的取暖神器,後來好多年的時間,他們兄弟都經常睡在這件貂皮上面。
遺憾的是,從那以後,他們就和此人失去了聯系,也不知道此人究竟姓甚名誰。一直到金家老大成年,慢慢地在事業上創出了一片天地。於是,在一次盛大的會議上,他認出了上臺發言的一個人。
雖然很多年過去了,可是,他一直把那個人的相貌記得清清楚楚。
他很激動地追過去拉住那個人,和那個人攀談,可是,那個人壓根不知道他究竟是誰,直到金老大提起往事,說出那件貂皮大衣,那人才恍然大悟,爽朗地大笑,用力拍他的肩頭:‘小子,是你啊?居然是你?你們兄弟已經長這麽大了嗎?對了,你弟弟後來怎麽樣了?腳治好了嗎?’
……
往事不堪回首。
金二弟淡淡地:“可以說,沈老是我們兄弟的救命恩人。若不是他,我們兄弟早就死無葬身之地了。而且,他可是在我們兄弟成長的途中,唯一真正伸出過援手的……不過,這世界就是這樣,好人從來沒有好報,沈老十幾年前就得了癌癥死掉了,而其他壞人居然一直長壽不死……”
金二弟忽然拉開了一個櫃子。
櫃子裏,是一件黑色的貂皮。
看樣子,是上好的俄羅斯裘皮,雖然已經隔了幾十年,那皮毛也還有一定的光澤,可以看出,當年一定是極其優良的上品。
“我大哥一直保存著這件狐裘大衣,為的是有一天可以找到沈老,感謝他的救命之恩。不過,我們找到沈老的時候,發現他是一方巨富,根本不需要我們的任何感謝。於是,我大哥只好一直保存著這件裘皮……”
他大哥死後,留下了無數的遺產。別人以為他會為了遺產和大哥的子女鬧得不可開交,不料,他什麽都沒要。
他把大哥的所有遺產直接給了大哥的遺孀和子女們——然後,只從大哥的家裏拿回了這件貂皮。
大哥的子女們想必也知道這件貂皮對於他的意義,所以,極其痛快地給了他,從此,這貂皮便留在了他的書房。
楊墨聽得這幾句,心裏涼了半截。
他訕訕地:“金二叔,是我冒昧了,我沒想到是這樣……算了,這次我認栽,我不會再去找沈家人的麻煩了……”
金二弟轉向他。
“正因為沈老是我的恩人,所以,我才更不能讓那丫頭接近他們家族!!!”
楊墨不解其意。
金二弟神秘一笑。
仿佛在自言自語:“這丫頭,要危害什麽人不好?可她偏偏去接觸沈家人,要叫人放過她都很難啊……”
楊墨暗忖:苗初秀接觸的是沈一慎,又不是他口中“沈老”的兒子——他這麽激動有意思嗎?
要知道,金二弟這樣的人,縱然感激沈老——可是,他怎會愛屋及烏感謝沈老的大哥????
更何況是大哥的兒子。
這都隔了幾層了,他到底是什麽意思?
金二弟見的第二個人,是沈一慎的堂兄,大名:沈一白。
素凈的會客室裏,只設了兩個座位。
這是招待貴賓的待遇。
要知道,金氏兄弟已經富甲一方三十餘載,在江湖上的地位非同小可,絕非一般後起之秀可以比擬的。
沈一白畢竟年輕,見了這陣仗有點不安:“二叔找我所為何事?”
金二弟長嘆一聲。
沈一白也嘆道:“二叔,你找我是因為楊墨的事情吧?”
他沒做聲。
“後來我才知道,那些生意好多跟楊墨有關。但說實話,我之前是不清楚的,因為那個人看起來和楊墨毫無關系,而且其關聯公司都看不出什麽連帶責任,所以,我就沒有客氣……這樣吧,我以後盡量避開和他們的生意紛爭……”
冤家宜解不宜結。
做生意是為了求財不是為了結怨。
沈一白當然也不想和別人,尤其是楊墨這樣的人結怨。
他很誠懇:“我也是年輕氣盛,有時候太沖動了,考慮不周,只知道一往無前。其實,我大伯之前也已經說過我了,叫我凡事要留有餘地,要不然,以後的路會越走越窄……”
金二弟搖搖頭:“我今天請你來,不是因為楊墨。楊墨那個公司,是他背後洗錢的公司,我早就知道這一點。他自己不清不白,就不能要求別人也和他一樣……”
沈一白松了一口氣。
畢竟,之前他是真的不知道這是楊墨的關聯公司——而且,就算知道了,也可能沒法收手了,畢竟,前面的工作都早已鋪墊出去了。
“我和楊墨雖然也有幾分交情,他真的利益攸關的事情我也會幫他。但是,比起我和你父親的交情……”
他頓了頓:“那是差遠了!!!!”
他的眼神極其真誠,有一種濃烈到了極點的感恩情懷——沈一白雖然已經認識他好幾年了,可還是第一次見到他這樣的眼神。
他有點不安:“二叔,這是?”
金二弟慢慢站起來,拖著瘸腿走了幾步。
他是個瘸子,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平常他並不怎麽拄拐杖的。今天,他順手拿起了旁邊的拐杖,頓在地上,就像陷入了長久的沈思。
半晌,他緩緩地:“昨晚,我做了一個夢,夢見我坐在一個破廟的火盆邊烤火,我很餓,火盆快熄滅了,我又冷,所以,情不自禁地把腳伸進了火盆,想盡力讓自己暖和一點……然後,我聞到周圍一股濃郁的香味,於是,我就睜開眼睛,我看到火盆裏正在熊熊燃燒,一只蹄髈在裏面散發出肉的芳香……我很高興,我站起來,伸手想要去拿蹄髈吃,因為我實在是太餓了,可是,我站不起來,仔細一看,原來是自己的腳掉在了火盆裏……那只被燒烤的蹄髈,其實是我的腿腳……”
沈一白:“……”
他再次將拐杖在地上頓了頓,淡淡地:“這個噩夢,已經纏繞了我好多年了。直到現在,醒來之後,我還覺得疼痛……就像真的被火盆燒過一樣……”
沈一白下意識地看著他的雙腿雙腳。
他穿著極其考究舒適的手工定制,已經遮掩了他全部的缺陷。
“其實,當年我只是被嚴重炙傷,萬幸只是成了跛子而已……當然,這全虧你父親及時出手相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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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人臨走的時候,甚至把身上的大衣脫下來,交給了金老大——告訴他,說讓他們兄弟以後可以睡在這上面。
過了好多年,那對兄弟才知道,這個人送他們的不是一般的大衣,而是一件貂皮大衣。
那件黑色的貂皮長大衣,從此成為了他們兄弟的取暖神器,後來好多年的時間,他們兄弟都經常睡在這件貂皮上面。
遺憾的是,從那以後,他們就和此人失去了聯系,也不知道此人究竟姓甚名誰。一直到金家老大成年,慢慢地在事業上創出了一片天地。於是,在一次盛大的會議上,他認出了上臺發言的一個人。
雖然很多年過去了,可是,他一直把那個人的相貌記得清清楚楚。
他很激動地追過去拉住那個人,和那個人攀談,可是,那個人壓根不知道他究竟是誰,直到金老大提起往事,說出那件貂皮大衣,那人才恍然大悟,爽朗地大笑,用力拍他的肩頭:‘小子,是你啊?居然是你?你們兄弟已經長這麽大了嗎?對了,你弟弟後來怎麽樣了?腳治好了嗎?’
……
往事不堪回首。
金二弟淡淡地:“可以說,沈老是我們兄弟的救命恩人。若不是他,我們兄弟早就死無葬身之地了。而且,他可是在我們兄弟成長的途中,唯一真正伸出過援手的……不過,這世界就是這樣,好人從來沒有好報,沈老十幾年前就得了癌癥死掉了,而其他壞人居然一直長壽不死……”
金二弟忽然拉開了一個櫃子。
櫃子裏,是一件黑色的貂皮。
看樣子,是上好的俄羅斯裘皮,雖然已經隔了幾十年,那皮毛也還有一定的光澤,可以看出,當年一定是極其優良的上品。
“我大哥一直保存著這件狐裘大衣,為的是有一天可以找到沈老,感謝他的救命之恩。不過,我們找到沈老的時候,發現他是一方巨富,根本不需要我們的任何感謝。於是,我大哥只好一直保存著這件裘皮……”
他大哥死後,留下了無數的遺產。別人以為他會為了遺產和大哥的子女鬧得不可開交,不料,他什麽都沒要。
他把大哥的所有遺產直接給了大哥的遺孀和子女們——然後,只從大哥的家裏拿回了這件貂皮。
大哥的子女們想必也知道這件貂皮對於他的意義,所以,極其痛快地給了他,從此,這貂皮便留在了他的書房。
楊墨聽得這幾句,心裏涼了半截。
他訕訕地:“金二叔,是我冒昧了,我沒想到是這樣……算了,這次我認栽,我不會再去找沈家人的麻煩了……”
金二弟轉向他。
“正因為沈老是我的恩人,所以,我才更不能讓那丫頭接近他們家族!!!”
楊墨不解其意。
金二弟神秘一笑。
仿佛在自言自語:“這丫頭,要危害什麽人不好?可她偏偏去接觸沈家人,要叫人放過她都很難啊……”
楊墨暗忖:苗初秀接觸的是沈一慎,又不是他口中“沈老”的兒子——他這麽激動有意思嗎?
要知道,金二弟這樣的人,縱然感激沈老——可是,他怎會愛屋及烏感謝沈老的大哥????
更何況是大哥的兒子。
這都隔了幾層了,他到底是什麽意思?
金二弟見的第二個人,是沈一慎的堂兄,大名:沈一白。
素凈的會客室裏,只設了兩個座位。
這是招待貴賓的待遇。
要知道,金氏兄弟已經富甲一方三十餘載,在江湖上的地位非同小可,絕非一般後起之秀可以比擬的。
沈一白畢竟年輕,見了這陣仗有點不安:“二叔找我所為何事?”
金二弟長嘆一聲。
沈一白也嘆道:“二叔,你找我是因為楊墨的事情吧?”
他沒做聲。
“後來我才知道,那些生意好多跟楊墨有關。但說實話,我之前是不清楚的,因為那個人看起來和楊墨毫無關系,而且其關聯公司都看不出什麽連帶責任,所以,我就沒有客氣……這樣吧,我以後盡量避開和他們的生意紛爭……”
冤家宜解不宜結。
做生意是為了求財不是為了結怨。
沈一白當然也不想和別人,尤其是楊墨這樣的人結怨。
他很誠懇:“我也是年輕氣盛,有時候太沖動了,考慮不周,只知道一往無前。其實,我大伯之前也已經說過我了,叫我凡事要留有餘地,要不然,以後的路會越走越窄……”
金二弟搖搖頭:“我今天請你來,不是因為楊墨。楊墨那個公司,是他背後洗錢的公司,我早就知道這一點。他自己不清不白,就不能要求別人也和他一樣……”
沈一白松了一口氣。
畢竟,之前他是真的不知道這是楊墨的關聯公司——而且,就算知道了,也可能沒法收手了,畢竟,前面的工作都早已鋪墊出去了。
“我和楊墨雖然也有幾分交情,他真的利益攸關的事情我也會幫他。但是,比起我和你父親的交情……”
他頓了頓:“那是差遠了!!!!”
他的眼神極其真誠,有一種濃烈到了極點的感恩情懷——沈一白雖然已經認識他好幾年了,可還是第一次見到他這樣的眼神。
他有點不安:“二叔,這是?”
金二弟慢慢站起來,拖著瘸腿走了幾步。
他是個瘸子,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平常他並不怎麽拄拐杖的。今天,他順手拿起了旁邊的拐杖,頓在地上,就像陷入了長久的沈思。
半晌,他緩緩地:“昨晚,我做了一個夢,夢見我坐在一個破廟的火盆邊烤火,我很餓,火盆快熄滅了,我又冷,所以,情不自禁地把腳伸進了火盆,想盡力讓自己暖和一點……然後,我聞到周圍一股濃郁的香味,於是,我就睜開眼睛,我看到火盆裏正在熊熊燃燒,一只蹄髈在裏面散發出肉的芳香……我很高興,我站起來,伸手想要去拿蹄髈吃,因為我實在是太餓了,可是,我站不起來,仔細一看,原來是自己的腳掉在了火盆裏……那只被燒烤的蹄髈,其實是我的腿腳……”
沈一白:“……”
他再次將拐杖在地上頓了頓,淡淡地:“這個噩夢,已經纏繞了我好多年了。直到現在,醒來之後,我還覺得疼痛……就像真的被火盆燒過一樣……”
沈一白下意識地看著他的雙腿雙腳。
他穿著極其考究舒適的手工定制,已經遮掩了他全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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