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三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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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當然不想管這麻煩事,但是,學校是教育育人的地方,如果學生品行真的糟糕到了這般地步,學校也沒法置身事外。
而且,如是鬧大了,也會直接影響學校的聲譽。
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學校當然巴不得盡快妥善處置。
“苗初秀,你可是以高考狀元身份進來的。而且自從進校以來,一直規規矩矩,雖然從不參加任何集體活動,但是,你從不遲到早退,從來沒有任何不良記錄,除了楊教授那件事情……雖然事後警方證明你完全是無辜的,可是,這個節骨眼上,我們也沒法,只希望你能妥善處理家裏的事情……”
輔導員也是操碎心了,畢竟,像苗初秀這麽多事情的女孩子是很少見的——每一次卷入的都是大事情。
雖然她面上看起來那麽老實怯懦。
就像當初她剛進校的前幾天,奇裝異服,結果,輔導員都還沒來得及找她談話,她已經完全收斂,著裝正常了。
這一次,也希望她能自行解決。
輔導員真的沒有如何疾言厲色的教訓自己,也沒有任何鄙視的語氣,所以,苗初秀捏著那三頁信紙,只是內心茫然。
半晌,她囁囁的:真沒想到,他們為了爭奪一套房子,會這麽寫我。
就算自己趕走小叔叔一家人,可是,自始至終,從未對爺爺奶奶動過手!
從未!!!
壞人毒辣心腸也就罷了,可是,血緣至親也如此人心莫測。
真沒想到啊。
不過是為了一套房子而已。
她茫然不解地問:老師,您說,為什麽我有一套房子,親友們都有來分配的權利?如果我父母一無所有,只留下了100萬債務,那麽,親友們該不該和我一起繼承這筆債務?
輔導員哪裏答得上來???
輔導員長嘆一聲:這年頭,房子撕裂了多少親情啊。苗初秀,你看著辦就是了,總而言之,不要影響自己的聲譽為好,畢竟,你還年輕,一切才剛剛開始。
一下午的課,苗初秀都聽不進去,趴在課桌上,又怕又沮喪。
大學,會教給學生知識,教育學生的品德。可是,大學管不了學生的家務事——比如,我只有一套房子,一些親屬卻非要來分割。我一旦分給他們,我就得流離失所。
這該怎麽辦?
明明不合理的事情,為什麽大家都覺得理所應當?
是自己出了問題,還是這社會出了問題?
苗初秀不知道。
苗初秀沒有人可以商量,她把這事說給歐陽茜茜聽。
二人一起在食堂的角落裏吃晚飯,歐陽茜茜平素晚飯就吃得少,吃食堂的時候更少。
苗初秀把律師函給她看,她也仔細看了。
苗初秀憤憤地:“你說,我現在該怎麽辦?”
歐陽茜茜把律師函還給她,低聲道:“你這事也沒辦法了。你只能把房子賣了,把錢分給他們。不然,他們真要鬧起來,你的名聲也就毀了……”
“我憑什麽分給他們啊?我不服氣啊。”
“可法律就是這麽規定的,你不服氣又能如何?再說,他們也是你的爺爺奶奶,是你的親人,分這點錢,就當孝順他們了……”
“他們重男輕女,從來沒有管過我,也沒有撫養過我,我憑什麽要孝敬他們?”
“苗初秀,你這樣說,就不對了。你爺爺奶奶並沒有對你好的義務,畢竟,撫養你是你父母的責任。但是,他們是你的爺爺奶奶,是有血緣關系的,就算有天大的不是,你也必須贍養他們……”
“這就怪了,我父母死後,他們差點獨霸我的家產,把我趕出門,我上高中,他們也沒有給過我一毛錢,那時候,我還未成年呢。怎麽盡義務的時候一毛不拔,享受權利就這麽積極了?”
“這有什麽辦法呢?誰叫你是他們的親孫女呢。他們可以不仁,你不能不義。苗初秀,你就認命吧。我雖然同情你,但是,我勸你最好趕緊賣房子,付錢給他們。”
歐陽茜茜的話也是事實,苗初秀卻覺得很難聽。
她雖然沒有反駁,內心深處實在是不以為然。
“苗初秀,你也是堂堂一高考狀元,就別跟他們計較了。就當孝順你爺爺奶奶了,他們還能活多久呢?畢竟,孝敬長輩是天經地義的啊,這天下無不是的長輩,我爺爺奶奶如果有困難,別說賣房子,我什麽都舍得給他們……”
“歐陽茜茜,看不出來啊,你居然是聖母。”
歐陽茜茜面色變了:“苗初秀,我好心勸你,你諷刺我幹嘛?”
“什麽叫天下無不是的長輩?你是不是認為只要是長輩,那殺人放火都沒錯了?”
“可你爺爺奶奶並沒殺人放火,他們只要求分財產!他們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我就覺得不合理!”
“這世界不以你的意志為轉移。”
“我找你傾訴,目的是為了得到點安慰,不是聽你說教的……”
“我不是說教,孝敬長輩不但是應該的還是必須的,你父親已經去世了,你就權當替他盡孝,給你爺爺奶奶一筆錢怎麽了?這難道不是應該的嗎?再說,你好歹是個高考狀元,985高材生,畢業後前程似錦,你把房子給他們,以後自己很大可能還能掙得到。而他們,也許就只有這一次機會了。就當是同情幫助弱者不行嗎?更何況還是自己的至親……”
“歐陽茜茜,你沒明白問題的焦點。焦點是:我爺爺奶奶從來沒有把我當孫女看過,從小到大沒有給我花過一毛錢,沒有帶過我一天,之前還企圖獨霸我的家產把我趕出去。在這之前,還獨吞了我父母單位上發放的撫恤金。他們哪怕對我有半點恩惠我也就認了,可是,他們對我那麽壞,我怎麽能心甘情願分財產給他們?怎麽能?再說,他們拿了財產,根本不是他們自己使用,而是為了給四秀買房子,這就更不合理了。就因為四秀是個男孩子,他就該不勞而獲?而我因為是個女孩子,就應該被趕走自己的家,徹底去成全他???……”
“那是他們應得的財產,你管他們怎麽使用?別說給四秀買房子,就算捐給乞丐你也管不著。我看過一個案例:一個老頭生下兒女就離家出走,沒有盡過一天撫養責任,他老了沒錢了,起訴子女贍養,法院還不是判決子女必須贍養他。父母可以不養子女,但子女,絕對不能不贍養父母!!!也就是說,反正只要他們是你的爺爺奶奶,你就必須孝敬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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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是鬧大了,也會直接影響學校的聲譽。
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學校當然巴不得盡快妥善處置。
“苗初秀,你可是以高考狀元身份進來的。而且自從進校以來,一直規規矩矩,雖然從不參加任何集體活動,但是,你從不遲到早退,從來沒有任何不良記錄,除了楊教授那件事情……雖然事後警方證明你完全是無辜的,可是,這個節骨眼上,我們也沒法,只希望你能妥善處理家裏的事情……”
輔導員也是操碎心了,畢竟,像苗初秀這麽多事情的女孩子是很少見的——每一次卷入的都是大事情。
雖然她面上看起來那麽老實怯懦。
就像當初她剛進校的前幾天,奇裝異服,結果,輔導員都還沒來得及找她談話,她已經完全收斂,著裝正常了。
這一次,也希望她能自行解決。
輔導員真的沒有如何疾言厲色的教訓自己,也沒有任何鄙視的語氣,所以,苗初秀捏著那三頁信紙,只是內心茫然。
半晌,她囁囁的:真沒想到,他們為了爭奪一套房子,會這麽寫我。
就算自己趕走小叔叔一家人,可是,自始至終,從未對爺爺奶奶動過手!
從未!!!
壞人毒辣心腸也就罷了,可是,血緣至親也如此人心莫測。
真沒想到啊。
不過是為了一套房子而已。
她茫然不解地問:老師,您說,為什麽我有一套房子,親友們都有來分配的權利?如果我父母一無所有,只留下了100萬債務,那麽,親友們該不該和我一起繼承這筆債務?
輔導員哪裏答得上來???
輔導員長嘆一聲:這年頭,房子撕裂了多少親情啊。苗初秀,你看著辦就是了,總而言之,不要影響自己的聲譽為好,畢竟,你還年輕,一切才剛剛開始。
一下午的課,苗初秀都聽不進去,趴在課桌上,又怕又沮喪。
大學,會教給學生知識,教育學生的品德。可是,大學管不了學生的家務事——比如,我只有一套房子,一些親屬卻非要來分割。我一旦分給他們,我就得流離失所。
這該怎麽辦?
明明不合理的事情,為什麽大家都覺得理所應當?
是自己出了問題,還是這社會出了問題?
苗初秀不知道。
苗初秀沒有人可以商量,她把這事說給歐陽茜茜聽。
二人一起在食堂的角落裏吃晚飯,歐陽茜茜平素晚飯就吃得少,吃食堂的時候更少。
苗初秀把律師函給她看,她也仔細看了。
苗初秀憤憤地:“你說,我現在該怎麽辦?”
歐陽茜茜把律師函還給她,低聲道:“你這事也沒辦法了。你只能把房子賣了,把錢分給他們。不然,他們真要鬧起來,你的名聲也就毀了……”
“我憑什麽分給他們啊?我不服氣啊。”
“可法律就是這麽規定的,你不服氣又能如何?再說,他們也是你的爺爺奶奶,是你的親人,分這點錢,就當孝順他們了……”
“他們重男輕女,從來沒有管過我,也沒有撫養過我,我憑什麽要孝敬他們?”
“苗初秀,你這樣說,就不對了。你爺爺奶奶並沒有對你好的義務,畢竟,撫養你是你父母的責任。但是,他們是你的爺爺奶奶,是有血緣關系的,就算有天大的不是,你也必須贍養他們……”
“這就怪了,我父母死後,他們差點獨霸我的家產,把我趕出門,我上高中,他們也沒有給過我一毛錢,那時候,我還未成年呢。怎麽盡義務的時候一毛不拔,享受權利就這麽積極了?”
“這有什麽辦法呢?誰叫你是他們的親孫女呢。他們可以不仁,你不能不義。苗初秀,你就認命吧。我雖然同情你,但是,我勸你最好趕緊賣房子,付錢給他們。”
歐陽茜茜的話也是事實,苗初秀卻覺得很難聽。
她雖然沒有反駁,內心深處實在是不以為然。
“苗初秀,你也是堂堂一高考狀元,就別跟他們計較了。就當孝順你爺爺奶奶了,他們還能活多久呢?畢竟,孝敬長輩是天經地義的啊,這天下無不是的長輩,我爺爺奶奶如果有困難,別說賣房子,我什麽都舍得給他們……”
“歐陽茜茜,看不出來啊,你居然是聖母。”
歐陽茜茜面色變了:“苗初秀,我好心勸你,你諷刺我幹嘛?”
“什麽叫天下無不是的長輩?你是不是認為只要是長輩,那殺人放火都沒錯了?”
“可你爺爺奶奶並沒殺人放火,他們只要求分財產!他們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我就覺得不合理!”
“這世界不以你的意志為轉移。”
“我找你傾訴,目的是為了得到點安慰,不是聽你說教的……”
“我不是說教,孝敬長輩不但是應該的還是必須的,你父親已經去世了,你就權當替他盡孝,給你爺爺奶奶一筆錢怎麽了?這難道不是應該的嗎?再說,你好歹是個高考狀元,985高材生,畢業後前程似錦,你把房子給他們,以後自己很大可能還能掙得到。而他們,也許就只有這一次機會了。就當是同情幫助弱者不行嗎?更何況還是自己的至親……”
“歐陽茜茜,你沒明白問題的焦點。焦點是:我爺爺奶奶從來沒有把我當孫女看過,從小到大沒有給我花過一毛錢,沒有帶過我一天,之前還企圖獨霸我的家產把我趕出去。在這之前,還獨吞了我父母單位上發放的撫恤金。他們哪怕對我有半點恩惠我也就認了,可是,他們對我那麽壞,我怎麽能心甘情願分財產給他們?怎麽能?再說,他們拿了財產,根本不是他們自己使用,而是為了給四秀買房子,這就更不合理了。就因為四秀是個男孩子,他就該不勞而獲?而我因為是個女孩子,就應該被趕走自己的家,徹底去成全他???……”
“那是他們應得的財產,你管他們怎麽使用?別說給四秀買房子,就算捐給乞丐你也管不著。我看過一個案例:一個老頭生下兒女就離家出走,沒有盡過一天撫養責任,他老了沒錢了,起訴子女贍養,法院還不是判決子女必須贍養他。父母可以不養子女,但子女,絕對不能不贍養父母!!!也就是說,反正只要他們是你的爺爺奶奶,你就必須孝敬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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