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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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出去我本來是抱著散心的心情,想著可能幾個月就回去,可是沒想到這一走就是一年。
我本想去看看非洲大草原,可是向晟卻先把我帶到了孟買。因為《Future》雜志在孟買有家公司,向晟趁著這次出來需要到公司看看。
孟買是印度的商業大都會,我有點驚訝向晟的公司在市區的繁華商業區裏已經有了獨立的辦公樓,這表示他的公司在孟買這樣一個擁有眾多報社、電視臺、廣播電臺以及各種英語版報刊和馬拉地語報刊的城市裏,已經擁有了一席之地。
公司的負責人是孟買本地人,一個高大的印度男人,長相並不像平時看新聞的時候印度男人的那種毛發非常濃密的感覺,這個男人的五官給人一種神秘而英俊的感覺,尤其是眼睛深邃中帶著些笑意,鼻梁雕刻般完美。
他向我伸出手,說的話我一句也沒聽懂。
不過根據經驗,這個時候一定是自我介紹之類的話。
我一個頭兩個大,我最自豪的語種是德語,其次是英語,至於印度人說話的發音我真的不在行。向晟上次說總公司在加州,我還以為他會在分公司派個美國人過來,害我一路上毫無壓力地認為不會有溝通障礙。
我笑容有點發苦,可還是伸出手和那個男人握了握。他顯得很興奮,又嗚哩哇啦地說了一大堆,連說帶比劃。
我點頭微笑,頭頂上飄下手指粗的黑線,旁邊傳來向晟的悶笑聲。我剛想一腳跺過去,擡眼卻正對上那印度男人眼裏隱著的笑意。我頓時覺得不對勁,心裏咯噔一聲,然後腦中忽然想明白了什麽,慢慢笑了起來。
我狠狠握了握這男人的手,加重力道,趁他怔楞的時候笑了起來,用英文問他:“先生,請用英文跟我溝通,你懂英文的,對不對?”
那男人楞了楞,然後看了向晟一眼,開口用英文問道:“你提醒過她了?”
向晟聳聳肩,笑容無辜,“沒。我保證我什麽都沒說。”
我頓時聽明白了,這兩個男人似乎為了今天的見面提前達成了什麽協議。我轉頭笑哼哼地看了看向晟,把他看得打哈哈地笑了笑,然後逃離了我一步。
“你怎麽看出我懂英文的?”那男人問道。
我笑了笑,挑眉看他,“很簡單,阿晟說過他三年內會把公司做到行業內無可替代,既然他有這種想法,那麽公司就不可能限於地域性。作為公司的負責人,我不相信你沒有國際溝通的能力。雖然我是第一次來孟買,但是我聽說這裏很多人都通曉幾種語言,英語的使用很廣泛。我承認,一開始我是被你那一大堆的發音給繞暈了,沒反應過來。你如果演技好點的話還能再多騙我一會兒。但是很可惜,你的演戲能力只有兩分鐘。”
那男人楞了楞,眼睛亮了亮,然後愉悅地笑了起來,他的笑容相當性感,放下我的手拍了拍向晟的肩膀說道:“Adair,你的眼光不錯。”
然後他又對我伸出手重新介紹道:“Amy小姐,很高興見到你,常聽Adair說你很聰明,也很幽默,今天一見果然是這樣,調侃我的演技的女士你還是第一個。你可以叫我的英文名字Clarence,歡迎來到孟買。”
克拉倫斯很健談,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從美國留學回來的,和向晟早在加州時就認識了。
一開始我還有點欣喜,覺得這次出來說不定還能學上一門語言,可是沒過多久我就知道我小看孟買腔了。因為那是一種印地語與馬拉地語、英語和一些當地人發明的口語詞匯的混合,說起來很覆雜。直到半年後,我才能聽懂一點,那時候才知道克拉倫斯的名字叫做特裏帕蒂。大部分時候,我都是乖乖用英文跟人交談。
對我來說,孟買這座城市就像它的語言一樣,充滿了各種新奇和不可思議。在島嶼的東海岸,有一大片紅樹林沼澤,甚至在西海岸還有兩座形成期很早的海灘。
我還記得第一次跟著向晟進入紅樹林沼澤的時候,所受到的視覺上的震撼。我是第一次親眼看見三十多米高的樹,不是一棵,而是連成廣闊的一片,它們的根糾結地纏在一起,就像蜘蛛的腿。我記得我們第一次進入的那天,海上有些風浪,可是進入到裏面以後就完全感覺不到了,有一些被海潮搬來的淤泥和巖屑被紅樹林繁雜糾結的樹根擋住,久而久之沈積下來就形成了新的土地。
我很奇怪為什麽約翰·斯坦貝克會說:“沒人喜歡紅樹林。”事實上,我就挺喜歡紅樹林,我喜歡那種艷麗的色彩,有點像是一見鐘情。半年的時間我差不多來了十幾趟,我們前往非洲之前最後一次從紅樹林裏出來已經是傍晚了。
當向晟開著車帶著我往市區裏走,慢慢看見市區裏華燈耀彩、金光萬點,感覺上就像是從一個世界走入了另一個世界,微妙的感覺中似乎能讓人從心底生出一種對生活的感悟。
“怎麽了?明天就要去你心心念念的非洲大草原了,看你現在的樣子,好像還舍不得走?”向晟邊開車邊笑著看了我一眼。
“是有點舍不得。不過我覺得你說的對,我們不應該讓自己的生活一生都困在城市的喧囂裏,世界上有很多東西值得我們去看一看,我相信下一站的感覺一定與這裏不同。”我心情感慨,不知不覺就想起當初剛來孟買時,向晟帶著我去桑賈伊·甘地國家森林公園的那一幕幕。
那座森林公園很大,不可思議的是它三面都被城市人口包圍著,是世界上最大的位於城市界限以內的自然區。我去的那一天坐在車裏很興奮,以為會看見壯闊的自然景觀,可是到了那裏我卻楞了。
那裏是城市與自然區的邊緣地帶,邊界只用簡單的籬笆圍著,很多地方已經被人給破壞掉了,而緊靠著邊界的地方就是一片一片的貧民區。
“這裏是棚戶區,因為城市的人口不斷增加,迫使居民區往自然區擴張,慢慢侵蝕著野生動物們的生活空間,所以這些年來住在市郊的居民常常受到野生食肉動物的襲擊,這些動物都是因為饑餓走入城市郊區尋找食物的,每年都會有失蹤或者是死亡的事件。”向晟邊解釋邊從車上搬下攝影器材,他和這裏的居民已經熟悉了,有幾個人過來很愉快地和他聊了幾句,然後便允許他拍攝一些照片。
那天是我第一次近距離地走進向晟的工作,也是第一次走進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在協助他拍攝的期間認識了一個叫做妮哈的小女孩,她只有六歲,母親在兩年前的一個晚上為了保護她,被一頭成年的野生豹子殺死了,現在她跟著父親生活。她的父親每天要到城市裏工作,父親怕她出事,白天去工作的時候便把她鎖在家裏,陪伴著妮哈的就只有床上一本一本破舊的掉了頁的童話書。六歲的小女孩已經懂事了,她有點靦腆,我跟著向晟去了很多次以後,她才慢慢跟我熟了,雖然我聽不懂她說什麽,但是她仍然會抱著童話書指給我看,眼睛裏的純真讓人看著心裏發酸。
自從常去甘地公園之後,我對向晟的工作內容有了更多的了解。以前我只是覺得他的志向和大多數人不同,值得尊敬和支持,可是當我陪著他走過這大半年後,我的想法慢慢在改變,除了敬重和支持以外,我變得想要去參與。如果不做些事情,心裏好像總覺得對不起見過的這些事情。只不過向晟是用他的鏡頭去記錄,而我的方法和他不同。
“為什麽我以前沒有這樣想過呢?”
當我這樣問的時候,向晟楞了楞,有點摸不著頭腦。
我有些懊悔,“我是說,我以前得知自己生育有問題的時候,為什麽從來沒想過為孩子們做點事情呢?就算我自己不可以,如果能為孩子們做點事情,人生也可以圓滿一點。”
“你該慶幸你有後悔的時間,那代表你有時間彌補遺憾。”向晟笑著看我,“以後的日子,有打算了?”
“嗯。”我點頭,“我不想再寫那些都市裏的愛情故事了,我想走遍世界上那些森林、草原、雪山、沙漠,用我看見的、感受到的去寫一些童話故事,帶給孩子們快樂和啟發。”我想,如果一輩子做這樣的事,我也應該對得起重新獲得的這次生命了。
我想做的事向晟很讚成,他表示要做我的第一個讀者。
向晟似乎算好了時間,我們到達肯尼亞馬賽馬拉公園的時候剛好是六月份,遇上了角馬、羚羊和斑馬群的大遷徙。我從來都沒這麽近距離的見到奔騰的獸群,如果說紅樹林的美是艷麗的,那麽草原的美就是壯闊的。除了草原,還有林地和河岸森林,許多河流在低矮的丘陵和草原上縱穿而過,景色壯美。
我們在肯尼亞逗留了半年,直到年關將近才依依不舍地準備回國的事情。而這個時候我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裏已經有了一部童話故事。
“書名想好了嗎?”向晟看過以後顯得很興奮。
“想好了,就叫《艾米麗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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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去看看非洲大草原,可是向晟卻先把我帶到了孟買。因為《Future》雜志在孟買有家公司,向晟趁著這次出來需要到公司看看。
孟買是印度的商業大都會,我有點驚訝向晟的公司在市區的繁華商業區裏已經有了獨立的辦公樓,這表示他的公司在孟買這樣一個擁有眾多報社、電視臺、廣播電臺以及各種英語版報刊和馬拉地語報刊的城市裏,已經擁有了一席之地。
公司的負責人是孟買本地人,一個高大的印度男人,長相並不像平時看新聞的時候印度男人的那種毛發非常濃密的感覺,這個男人的五官給人一種神秘而英俊的感覺,尤其是眼睛深邃中帶著些笑意,鼻梁雕刻般完美。
他向我伸出手,說的話我一句也沒聽懂。
不過根據經驗,這個時候一定是自我介紹之類的話。
我一個頭兩個大,我最自豪的語種是德語,其次是英語,至於印度人說話的發音我真的不在行。向晟上次說總公司在加州,我還以為他會在分公司派個美國人過來,害我一路上毫無壓力地認為不會有溝通障礙。
我笑容有點發苦,可還是伸出手和那個男人握了握。他顯得很興奮,又嗚哩哇啦地說了一大堆,連說帶比劃。
我點頭微笑,頭頂上飄下手指粗的黑線,旁邊傳來向晟的悶笑聲。我剛想一腳跺過去,擡眼卻正對上那印度男人眼裏隱著的笑意。我頓時覺得不對勁,心裏咯噔一聲,然後腦中忽然想明白了什麽,慢慢笑了起來。
我狠狠握了握這男人的手,加重力道,趁他怔楞的時候笑了起來,用英文問他:“先生,請用英文跟我溝通,你懂英文的,對不對?”
那男人楞了楞,然後看了向晟一眼,開口用英文問道:“你提醒過她了?”
向晟聳聳肩,笑容無辜,“沒。我保證我什麽都沒說。”
我頓時聽明白了,這兩個男人似乎為了今天的見面提前達成了什麽協議。我轉頭笑哼哼地看了看向晟,把他看得打哈哈地笑了笑,然後逃離了我一步。
“你怎麽看出我懂英文的?”那男人問道。
我笑了笑,挑眉看他,“很簡單,阿晟說過他三年內會把公司做到行業內無可替代,既然他有這種想法,那麽公司就不可能限於地域性。作為公司的負責人,我不相信你沒有國際溝通的能力。雖然我是第一次來孟買,但是我聽說這裏很多人都通曉幾種語言,英語的使用很廣泛。我承認,一開始我是被你那一大堆的發音給繞暈了,沒反應過來。你如果演技好點的話還能再多騙我一會兒。但是很可惜,你的演戲能力只有兩分鐘。”
那男人楞了楞,眼睛亮了亮,然後愉悅地笑了起來,他的笑容相當性感,放下我的手拍了拍向晟的肩膀說道:“Adair,你的眼光不錯。”
然後他又對我伸出手重新介紹道:“Amy小姐,很高興見到你,常聽Adair說你很聰明,也很幽默,今天一見果然是這樣,調侃我的演技的女士你還是第一個。你可以叫我的英文名字Clarence,歡迎來到孟買。”
克拉倫斯很健談,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從美國留學回來的,和向晟早在加州時就認識了。
一開始我還有點欣喜,覺得這次出來說不定還能學上一門語言,可是沒過多久我就知道我小看孟買腔了。因為那是一種印地語與馬拉地語、英語和一些當地人發明的口語詞匯的混合,說起來很覆雜。直到半年後,我才能聽懂一點,那時候才知道克拉倫斯的名字叫做特裏帕蒂。大部分時候,我都是乖乖用英文跟人交談。
對我來說,孟買這座城市就像它的語言一樣,充滿了各種新奇和不可思議。在島嶼的東海岸,有一大片紅樹林沼澤,甚至在西海岸還有兩座形成期很早的海灘。
我還記得第一次跟著向晟進入紅樹林沼澤的時候,所受到的視覺上的震撼。我是第一次親眼看見三十多米高的樹,不是一棵,而是連成廣闊的一片,它們的根糾結地纏在一起,就像蜘蛛的腿。我記得我們第一次進入的那天,海上有些風浪,可是進入到裏面以後就完全感覺不到了,有一些被海潮搬來的淤泥和巖屑被紅樹林繁雜糾結的樹根擋住,久而久之沈積下來就形成了新的土地。
我很奇怪為什麽約翰·斯坦貝克會說:“沒人喜歡紅樹林。”事實上,我就挺喜歡紅樹林,我喜歡那種艷麗的色彩,有點像是一見鐘情。半年的時間我差不多來了十幾趟,我們前往非洲之前最後一次從紅樹林裏出來已經是傍晚了。
當向晟開著車帶著我往市區裏走,慢慢看見市區裏華燈耀彩、金光萬點,感覺上就像是從一個世界走入了另一個世界,微妙的感覺中似乎能讓人從心底生出一種對生活的感悟。
“怎麽了?明天就要去你心心念念的非洲大草原了,看你現在的樣子,好像還舍不得走?”向晟邊開車邊笑著看了我一眼。
“是有點舍不得。不過我覺得你說的對,我們不應該讓自己的生活一生都困在城市的喧囂裏,世界上有很多東西值得我們去看一看,我相信下一站的感覺一定與這裏不同。”我心情感慨,不知不覺就想起當初剛來孟買時,向晟帶著我去桑賈伊·甘地國家森林公園的那一幕幕。
那座森林公園很大,不可思議的是它三面都被城市人口包圍著,是世界上最大的位於城市界限以內的自然區。我去的那一天坐在車裏很興奮,以為會看見壯闊的自然景觀,可是到了那裏我卻楞了。
那裏是城市與自然區的邊緣地帶,邊界只用簡單的籬笆圍著,很多地方已經被人給破壞掉了,而緊靠著邊界的地方就是一片一片的貧民區。
“這裏是棚戶區,因為城市的人口不斷增加,迫使居民區往自然區擴張,慢慢侵蝕著野生動物們的生活空間,所以這些年來住在市郊的居民常常受到野生食肉動物的襲擊,這些動物都是因為饑餓走入城市郊區尋找食物的,每年都會有失蹤或者是死亡的事件。”向晟邊解釋邊從車上搬下攝影器材,他和這裏的居民已經熟悉了,有幾個人過來很愉快地和他聊了幾句,然後便允許他拍攝一些照片。
那天是我第一次近距離地走進向晟的工作,也是第一次走進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我在協助他拍攝的期間認識了一個叫做妮哈的小女孩,她只有六歲,母親在兩年前的一個晚上為了保護她,被一頭成年的野生豹子殺死了,現在她跟著父親生活。她的父親每天要到城市裏工作,父親怕她出事,白天去工作的時候便把她鎖在家裏,陪伴著妮哈的就只有床上一本一本破舊的掉了頁的童話書。六歲的小女孩已經懂事了,她有點靦腆,我跟著向晟去了很多次以後,她才慢慢跟我熟了,雖然我聽不懂她說什麽,但是她仍然會抱著童話書指給我看,眼睛裏的純真讓人看著心裏發酸。
自從常去甘地公園之後,我對向晟的工作內容有了更多的了解。以前我只是覺得他的志向和大多數人不同,值得尊敬和支持,可是當我陪著他走過這大半年後,我的想法慢慢在改變,除了敬重和支持以外,我變得想要去參與。如果不做些事情,心裏好像總覺得對不起見過的這些事情。只不過向晟是用他的鏡頭去記錄,而我的方法和他不同。
“為什麽我以前沒有這樣想過呢?”
當我這樣問的時候,向晟楞了楞,有點摸不著頭腦。
我有些懊悔,“我是說,我以前得知自己生育有問題的時候,為什麽從來沒想過為孩子們做點事情呢?就算我自己不可以,如果能為孩子們做點事情,人生也可以圓滿一點。”
“你該慶幸你有後悔的時間,那代表你有時間彌補遺憾。”向晟笑著看我,“以後的日子,有打算了?”
“嗯。”我點頭,“我不想再寫那些都市裏的愛情故事了,我想走遍世界上那些森林、草原、雪山、沙漠,用我看見的、感受到的去寫一些童話故事,帶給孩子們快樂和啟發。”我想,如果一輩子做這樣的事,我也應該對得起重新獲得的這次生命了。
我想做的事向晟很讚成,他表示要做我的第一個讀者。
向晟似乎算好了時間,我們到達肯尼亞馬賽馬拉公園的時候剛好是六月份,遇上了角馬、羚羊和斑馬群的大遷徙。我從來都沒這麽近距離的見到奔騰的獸群,如果說紅樹林的美是艷麗的,那麽草原的美就是壯闊的。除了草原,還有林地和河岸森林,許多河流在低矮的丘陵和草原上縱穿而過,景色壯美。
我們在肯尼亞逗留了半年,直到年關將近才依依不舍地準備回國的事情。而這個時候我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裏已經有了一部童話故事。
“書名想好了嗎?”向晟看過以後顯得很興奮。
“想好了,就叫《艾米麗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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