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28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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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我確定。。。他都不知道自己燒掉的。。是什麽的,可是,表姐,我不會把結果告訴他的,他太壞了,他活該。。。”

“是的,是的,他太壞了,他活該。”秦墨撫摸著冬小葵的頭發,雖然她不知道冬小葵說的是什麽意思,但讓冬小葵哭成這樣的男孩是應該受點懲罰。

哭了一會,冬小葵停歇了,她依然的把頭擱在了秦墨的肩上,仿若在嘆息:“姐,尤連城真的很愛她。”

是啊,尤連城那種愛在冬小葵看起來是驚世駭俗了,明知道。。。

就是因為愛得太深了,愛得連去挑戰的勇氣都沒有,尤連城在害怕,害怕一旦揭開了那份文件,一旦文件不是他想要的結果,那麽,他就坐實了那個罪名,愛上了自己的姐姐。

所以,尤少爺在玩自自欺人,他一定是這樣的催眠著自己,沒有證據就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一旦出現了證據,他又退卻了,然後,回歸到那種自自欺人的病態心理,他寧願那樣也不會去冒那個險。

可是,尤連城,你可知道你不冒險的結果錯過的是什麽?

冬小葵吸了吸鼻子,很好,尤連城,這就是我所要的,誰說不是呢?冬小葵朝著自己微笑。

看吧,冬小葵很聰明吧!緊緊動一點的小心思,就讓尤連城變成了一個縮頭烏龜。

尤連城回到會所裏林慕梅已經不再了,應該是去見趙錦書去了吧?應該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見趙錦書去了,等等。。。

打開了鞋櫃,果然。

紅色高跟鞋不見了,尤連城的惱火又加了幾分。

哼!女人!

紅色高跟鞋是趙錦書送給她的,林慕梅可是寶貝的很,舍不得穿說是要等到重要的時刻才穿。

於是,去見趙錦書變成了重要的時刻了?

靠,林慕梅,這個愛慕虛榮的女人,不僅虛榮還沒心沒肺,在尤少爺在受著煎熬時候她倒是春風得意,左右逢源,穿著趙錦書送給她的鞋去見趙錦書了。

不過,那雙紅色的高跟鞋穿在林慕梅的腳上一定很好看。

靠,這下,一定又把趙錦書迷得神魂顛倒了吧,尤連城覺得肉疼,他覺得應該打一個電話提醒林慕梅不要回來太晚,最好在天一黑馬上就回來,北京的治安多不好啊?再說了,穿著紅色高跟鞋的林慕梅沒準會提高北京本來已經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嚴重影響治安交通。

於是,尤連城拿起了手機。

什。。。。麽?林慕梅竟然給—他—關—機——

華燈初上,趙錦書如往常一般的,下班,吃飯,回宿舍公寓,剛剛拐一個彎,趙錦書就看到了林慕梅了。

靠在了小區的燈光花樹下,樹上有流星般光輝,一閃一閃的,把那個站在樹下的林慕梅襯托得靈動夢幻。

花燈之下,身影亭亭玉立。

亭亭玉立?在西方林慕梅常常會出現這樣的窘相,在一大群高挑的西方女人面前一直像一個矮子,看著很挫。

趙錦書目光往下,林慕梅還真得把十二公分的紅色高跟鞋穿到了他面前來了。

紅色高跟鞋是趙錦書在香港賣給她的,它躺在了櫥窗上看著很漂亮,那晚,趙錦書把它買下來了把它送到了林慕梅的面前了,遺憾的是和紅色高跟鞋一起送到林慕梅面前的還有椿媽媽的遺書還有財產繼承權。

趙錦書還記得那個夜晚香港的天黑深又沈,他們在維港的一家餐廳坐了一夜,那夜以後,紅色高跟鞋和那封遺書變成了林慕梅心裏的一道陰影。

紅色高跟鞋也自始至終的沒有穿在了林慕梅的腳上,在趙錦書的心裏一直認為著要是林慕梅穿上那雙高跟鞋一定是舉世無雙。

果然!

林慕梅穿上那雙高跟鞋是極迷人的,黑色的絲襪紅色的鞋,這女人把對男人來說不可阻擋的誘惑穿到了他面前來了。

只是,這刻,趙錦書心裏又一些的傷感,他都要猜出來了,接下來,林會說些什麽。

果然!

林慕梅開口的第一句話是:趙錦書,明天我要到離開北京到巴西去了。

前面說得斬釘截鐵,後面就越來越是聲音越小,去了巴西後我也許在那裏呆上一段很久很久的時間。

林慕梅終於要和尤連城到巴西去了,而且很久很久以後才回來,那麽是多久?久到再見時她手裏多了兩條長得不知道會像尤連城還是像林慕梅的鼻涕蟲?而趙錦書也像別的男人一樣生活,娶妻生子,日覆一日,開始有了啤酒肚開始把工資卡就交給了自己的老婆,並且每一個月獲得了固定的零用錢?

盡管從尤連城出現在北京趙錦書就猜到了遲早有一天會從林慕梅的口中聽到類似這樣的話,只是,當真真正正的這樣的話從林慕梅的口中說出來趙錦書還是覺得難受。

難受得林慕梅腳下的那雙高跟鞋以及掛在她臉上討好的笑都變得刺眼了起來。

冷冷的,趙錦書哼了一句,代表自己已經聽到了,從林慕梅的身邊擦肩,頭也不回。

高跟鞋“咯咯”的在後面跟著。

“趙錦書,我們要不要一起出去玩?今天夜色天氣可是很不錯。”

“。。。。。。。”夜色天氣不錯,她被凍得鼻子紅紅的還不錯,趙錦書希望天氣再冷一點,把穿著裙子的林慕梅凍成冰棍。

“不想啊,那麽,錦書哥哥和我約會吧。”

“。。。。。。。”錦書哥哥,和我約會吧?真惡心,林慕梅又不是十七八歲的小姑娘,還學偶像劇的那一套,真是的,真是的!雞皮疙瘩都掉了一地了。

“還是不滿意?那麽,錦書,你說你想怎麽玩,只要你想我絕對奉陪。”

“。。。。。。”趙錦書心裏一動,停下了腳步。

想:林慕梅今天穿的是薄絲襪,最為重要的是林慕梅還穿了十二公分的高跟鞋,高跟鞋的鞋跟還是細跟的。

十二公分的細跟高跟鞋,很好,很好,再好不過了。

趙錦書轉過頭,沖著林慕梅那張眼巴巴愀著自己的臉。

“林慕梅,陪我去散步吧。”

順著風的街頭,街燈顏色難看,周圍沒有什麽建築物,很容易的帶著霜氣的風就聚集到了這片街頭來了,趙錦書和林慕梅在這片街頭已經“散步”了半個多的小時了,這半個多的小時裏就趙錦書在前面匆匆忙忙的走著,林慕梅在後面匆匆忙忙的追著,當然,嘴裏是說著討喜的話,從最初的聲音清脆到最後的直打著哆嗦。

如此刻,她還在說著。

“錦。。書,和我說說話嗎?你不說話我心裏忐忑啊,就怕你生我的氣,錦書,你都猜猜不到我有多害怕你生我的氣。”

“錦書哥哥,要不,我不走了,就一直住在四合院裏,和趙錦書當一輩子的鄰居,等錦書結婚了,我就給你帶孩子,好不好?”

趙錦書停下腳步,回頭,脆生生的。

“好。”

“呃。。。。。”慕梅吶吶的,她可沒有想到趙錦書會來這一招借力用力,一時,呆住,錦書哥哥看來真惱了!

瞧瞧,林慕梅這個女人還是滿口的胡言亂語啊,簡直是信口拈來了。

在這個世界上流傳著一種宿命論,一個人的得到和付出是天生註定的,人們把得到和付出歸功於前世的陰德,趙錦書想,前世,在趙錦書和林慕梅的關系鏈中,他一定是得到的那一方而林慕梅付出的那一方。

所以,這一世,趙錦書是給林慕梅還債來的。

不然,怎麽在她的面前會這麽的輕易的心軟。

一個在風中發抖著的身影就輕易的讓他臣服,看著她被凍紅的鼻頭,趙錦書在心裏嘆了一口氣,脫下了外套,想把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

可是,這女人還真是的。。

“錦書,披上外套我可就不漂亮了,為了和趙錦書約會,我可是經過精心的打扮。”

精心打扮?趙錦書手一揚,一個爆栗打在了林慕梅的頭上,把外套強行的把林慕梅包了起來。

嘆氣:“林慕梅,很早以前我就和你說過來,愛你是我一個人的事情,所以,你不用感到內疚,也不需要做那些討好我的事情。”

穿著趙錦書的外套看起來很可愛的林慕梅如是的對他可愛的笑著。

“可是,林慕梅喜歡討好趙錦書啊。”

作者有話要說:看了澳網,娜姐輸給了阿紮倫卡,不過,我覺得她很棒!!是一個了不起的戰士。

104、愛(12)

在西街有一條類似於舊金山的漁人碼頭那樣的街,往左拐有一面塗鴉區,和塗鴉區挨在一起的是一家連名字都沒有的酒吧,那酒吧可是趙錦書在自己無比裝蒜的叛逆期所深深迷戀著的,那裏有便宜勁爽的啤酒,有穿著火辣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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