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13章 唐晚吟家風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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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整天拿小本本做研究。

今天跟他們說什麽豬最好喝燒開過的涼白開,比喝井水少生病。

明天說家裏的孩子沒事兒就去抓那些什麽知了蟈蟈螞蚱,甚至蝗蟲,都燒了混進豬食裏,豬能長得好。

你還別說,按著這麽做了,豬是真的生病少了。

而且比以往的本地豬長得快多了。

所以大家現在都知道了,這讀書就有文化,有文化可不光是清高。

那是實實在在的豬肉啊!

李芳就在這樣的過程裏,逐漸找到了自信。

她發現比起坐在那裏當半個被人指指點點的空殼子會計,現在當小學老師更讓她開心,有自豪感。

而慈祥的吳老師知道李芳本質不壞之後,也很樂意教她一些教學方法。

教學是要因材施教,張弛有度的。

不能一味靠吼罵來增加威嚴感。

也不能太放任學生散漫了。

學生就好像是一抔土,要溫柔加水捏合成泥,也要狠心揉搓摔打,最後才能成為瓷器陶器這些有用的器材。

這天中午放學,李芳留下了三個孩子,教訓他們不做作業的事兒。

三個孩子耷拉著腦袋,看樣子還是聽進去了的。

李芳說得口幹舌燥,最後才一擺手:“好了好了,今天回去把作業都補起來,明天拿給我看!要是再不補的話,明天少一頁打十下!”

那手指粗的教鞭就在李芳辦公桌上呢。

孩子們連忙點頭:“我們補!”

李芳這才鎖上門回家。

剛回到家,就聽到自己的親哥李建民在陰陽怪氣了。

李建民就是以前跟她一起搭夥,負責點數的。

一家人已經在吃飯了,李建民看到李芳,就冷笑。

“芳子現在是出息了,成天跟唐晚吟那些人混在一起,連家都不回了。”

李芳懟回去:“我怎麽了?上課上得晚一點,有什麽問題嗎?”

“你就是盼著我不回家吧?不回家了這屋子就是你的了唄!”

李建民結婚了,老婆懷上了。

兩口子以前還想著借李山的光,弄點兒錢。

結果現在李山倒了,他們啥也沒有。

就把主意打到李芳頭上。

李芳也二十出頭了,單獨住一間屋子。

現在還不說啥,李建民兩口子就想著借生孩子的理由,把李芳這屋子也霸占過來。

好過將來跟其他幾個兄弟爭。

李芳把這心眼看得透透的。

“我就不搬!我就住家裏,咋了?”

“我現在有工作,有工分有工資,我能給家裏交夥食費,我就有資格住在這裏!”

李建民的老婆直接站起來收碗:“你夥食費又沒交給我,我沒做你的飯。”

李芳爸媽一個下地,一個去豬圈,還真就不在家。

嫂子把碗一收,李芳沒飯吃了。

李芳氣得眼淚都來了。

跟嫂子吵了一通,到底沒吃上飯,跑出來了。

她不是不知道。

她每個月給爹媽的錢,爹媽轉頭又給了哥哥嫂子。

她真的逐漸成為這個家裏的外人了。

她不想結婚,因為還沒有看得中的人。

但家裏這情況,還沒等她結婚,就已經沒有了她的位置。

李芳平時就有點兒小傲氣。

但又不夠讓人服氣的,所以在村裏也沒什麽朋友。

尤其這會兒也不想去熟人那裏。

就這麽漫無目的地在村裏轉悠。

也不知怎麽的,轉著轉著,就轉到了唐晚吟這裏。

唐晚吟家裏總是特別熱鬧。

大人小孩一堆不說,村裏人還總喜歡到他們家去玩兒。

從來都沒有什麽吵鬧聲。

走過路過聽見的,總是歡笑聲。

李芳有些艷羨地看著唐晚吟家的小院子。

真不是她覺得唐晚吟家好。

別的不說,連唐晚吟家的果樹都長得特別好。

聽說是去年才移栽的果樹。

人家都說果樹移栽的頭一年不好掛果,掛果也要給摘了,讓果樹好好長長。

可唐晚吟家的果樹呢,不光掛果了,還掛了特別多。

比村裏任何一家的都多。

而且掛了果子,也沒耽誤樹的生長。

去年才胳膊粗細的樹苗,今年就長到了碗口粗。

村裏的老人都說老孟家上輩子積了德,所以老宅風水好。

不過李芳現在也算是半個老師了,肯定不能信這些迷信說法。

她知道孟子敏。

這個學生雖然現在才讀基礎班,但是常常去高級班旁聽。

很聰明。

還喜歡淘換東西。

村裏最早開始賣豬糞的不是別人,就是孟子敏。

李芳心想,唐晚吟家的果樹長得好,應該是孟子敏肥水不流外人田,早早的就把豬糞下下去了吧。

反正就是唐晚吟家過的好,還都是有門有道的。

別人想嘰歪也沒處可嘰歪的那種。

人家家裏的男人,是鐵路局的。

待遇好不說,還能經常買到外省的東西。

別說去鎮上了,那去市裏都是跟吃飯一樣容易。

買回來的東西,都是十裏八鄉的頭一份!

人家家的孩子,大的幹活利索,自己認養了一頭豬。

聽別人說,唐晚吟把這頭豬交給孟子清了。

說回頭等豬出了欄,換回來多少肉票多少錢,都給孟子清自己拿著。

所以孟子清特別勤快能幹。

每天割豬草熬豬食,放了學還帶著豬出去遛彎。

老二就是孟子敏。

不說了。

那丫頭太狠了,趕集買鉛筆,一買就是五百支。

硬生生把人家三分錢的價格壓了三分之一下去。

兩分錢買了。

人家還滿臉笑容,送了她幾個本子,幾塊橡皮。

五百支鉛筆啊,換誰家不說這孩子大手大腳腦子有病啊?

可人家就是厲害。

村小兩個班現在加起來六十多個學生。

一個學生最起碼要一支筆。

要是寫的快的,總得要個兩三支。

用不了一兩個星期就要再買新的。

還有家裏有大人的,為了記個賬什麽的,也都願意買。

以前不想買是因為要去鎮上太費勁。

來村裏的淘貨郎又要加價,三分五厘一支,大家都嫌貴。

但孟子敏就不一樣了。

孟子敏賣筆,單賣就跟鎮上一樣的價格,三分錢一支。

要是買的多,八分錢三支。

一毛五六支。

人家一算,買一支不如買三支劃算,買三支又不如買六支劃算。

反正鉛筆這個也用得快。

於是都三支六支這麽從孟子敏手裏買。

孟子敏這五百支鉛筆,不到一個月,賣光了。

十塊錢的成本,最後凈賺三塊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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