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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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好像又按了倒帶鍵,回到了舊時光。
Lew依舊每天對著沈清嘉做【好奇怪的見面儀式╭(╯3╰)╮】,沈清嘉依舊用一種【let it go(隨他吧)】的態度對待Lew的親近。
但又好像哪裏與從前不一樣了。
沈清嘉在看著Lew的時候,會莫名臉紅。而將沈清嘉的反應看在眼裏的Lew卻不敢再更進一步了。
爛作者造你們對這兩人的暧昧態度十分鬧心,恨不得替沈嘉嘉答應Lew,但爛作者就是要等到某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才肯大發慈悲~(≧▽≦)/~不開心來咬我呀咬我呀~
對這種喜歡作死的作者就要果斷打臉。
Martha最近喜歡上了某個地下搖滾樂隊。她的癡迷程度連Mathew都看不下去了。
“Martha你造Louis很不喜歡朝三暮四水性楊花的女人嗎?”
於是為了挽救自己在男神心中的形象,Martha邀請Lew與沈清嘉去看搖滾樂隊的演出。
爛作者也不造挽回在男神心中的形象與請這兄弟倆看演出有毛關系。
對於那個樂隊,沈清嘉只知道它的名字——ROAR(咆哮)——之外,其餘一無所知。
在沈清嘉眼中,搖滾樂隊的成員就是一群鳥人,他們有著奇怪的殺馬特造型,奇怪的樂隊名字——Martha喜歡的這個樂隊貌似名字挺正常的——以及大到能夠震碎玻璃的重金屬音樂。
這樣想好像真的很奇怪,Martha到底喜歡那個樂隊哪一點呢?難道它的成員們都是大帥比?
Martha在前去捧場的路上,一直在給Lew與沈清嘉的認知刷屏,提到其中的某一位成員的時候,還會詭異的臉紅。
沈清嘉覺得Lew的嫂子可能要換個人當了。
到達了一大片空地後,Martha火速飛奔到了最前面,臉上掛著淫、蕩的微笑看著舞臺背景。
今年腐國的冬天特別冷,沈清嘉一行人就看著在寒風中凍得不停跺腳取暖的Martha妹子一邊用手摸著簡易的舞臺,一邊招呼他們過去:“快點過來啊~來晚了就沒有位置了。”
在場所有人默默地看著前面空無一人的——哦,除了Martha外——演出場地。
“我說……Martha在看什麽呢?”
Martha直直的盯著簡陋的木板背景,不知道在想什麽。
沈清嘉:“那裏……有人嗎?”
所有人覺得毛骨悚然。
等開場了沈清嘉才知道,追星少女Martha在亢奮下,竟然慘無人道的帶著大家提前兩個小時到達了演出地址。
我怎麽說沒有人呢……不過話說Martha不冷嗎?
知道了真相的大家眼淚掉下來。
沈清嘉咬牙切齒,捂著耳朵恨恨道:“尼瑪Martha你快過來,我保證不打死你!”
同樣凍得不行的陸長風:“誒?Martha人呢?”
Mathew:“哦,她還約了Louis,估計這會兒去接人了。”
Mathew說完,一臉不懷好意的望著“怎麽辦怎麽辦要見家長了醜媳婦要見公婆(?)了”的沈清嘉。
等等!我特麽剛才在想什麽啊!快走開快走開!
“別聽Mathew的,Louis最近在忙著公司的事,忙的焦頭爛額,怎麽可能還有時間看這個?”
Lew說完,用大衣裹住了凍得哆嗦的沈清嘉。
Mathew好奇的問:“誒,Lew你的這件衣服從哪裏拿到的?尼瑪看這屎綠色。”
Lew十分淡定地回答:“作者給的。丫要我們秀一下恩愛。”
沒錯!爛作者已經給Lew在特殊的時候開了金手指!等等!金手指是什麽鬼啊!
沈清嘉看到Lew修長好看的手指都凍得通紅微腫,都快心疼死了,於是就想把衣服脫下來給Lew。
然後Mathew與陸長風就見識到了這兄弟倆的膩歪程度。
Lew不允許沈清嘉把大衣脫下來,按住了沈清嘉的胳膊。偏偏沈清嘉的力氣比Lew小,被Lew壓制得動彈不得,他想了想,就把大衣給解開,整個人貼到了Lew身上,用衣服的前襟蓋住Lew。
遠遠看去,兩人簡直就像是在衣服裏面擁抱一樣。
Mathew:“艾瑪,狗眼瞎了。”
陸長風:“你們真的沒有在一起?”
臨近開場時間,人越來越多了。好多歪果妹子聚集在一起,大聲喊著某個成員的名字。
好像跟我們大天、朝沒有什麽差別啊……
隨著舞臺燈的突然打開,氣氛到達了一個小高、潮。來圍觀的人群中有的吹起了口哨,有的打開了熒光燈,但是更多的,是眼巴巴望著那個出來調試麥克風的家夥。
據旁邊妹子們的談論,臺上的那個是主唱。
不過這位主唱帶著帽子蒙著臉一點也沒有非主流(?),這些歌迷們到底是靠什麽認出他來的?真奇怪。
已經有人註意到了熊抱在一起的奇怪兄弟組了。
“嘿,需要幫助嗎?”
幾分鐘後,Lew也得到了一件大衣的讚助。
裹得只有兩只眼睛露在外面的沈清嘉對這位有點靦腆的少年真誠地道謝:“謝謝你的幫助,有了這件大衣,我們暖和多了。”
真的很暖和,不僅是身體上的。
或許這就是歪果仁與我們大天、朝最大的區別吧。
這不是愛不愛國的問題,而是對待陌生人的態度。
明明人有這麽多,聲音這麽嘈雜,但沈清嘉還是聽到了那微小的燈開關被按下的聲音——
啪——
一盞鎂光燈亮起,照亮了舞臺中央。
人群立刻靜了下來,望著眼前簡易舞臺上的幾件樂器等待著樂隊成員的出場,虔誠的表情像是期待神降。
演出開始了。
沒有預期的殺馬特非主流,只是一群身著皮衣的年輕人。
平頭就是大帥比~
只不過之前出現的主唱還是不露全臉。
我最恨的就是大晚上的還戴著墨鏡的家夥了。你丫看得見路嗎?
現場的氣氛好得要命。在一陣搖滾聲中,沈清嘉居然還分神在想,尼瑪這要是在我大天、朝演出,會不會被城管大叔追殺啊。
聽到第一首曲子,沈清嘉就明白Martha為什麽那麽迷戀這個樂隊了。
主唱的大煙嗓簡直棒飛!太尼瑪好聽了!求露臉!鼓手玩鼓槌的姿勢也十分酷炫!總之,每一個人都酷到沒朋友!
沈清嘉一行人站在最前面,舞臺上的樂隊成員能夠輕松地看到他們。
主唱習慣性的擡眼想要與臺下的歌迷互動,卻不知道為什麽楞了一下,漏了一個音節。
沈清嘉:“……???”
雖然這位主唱戴著墨鏡,但沈清嘉還是感受到了,主唱落在自己身上的視線。
@爛作者,你為什麽要這樣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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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又好像哪裏與從前不一樣了。
沈清嘉在看著Lew的時候,會莫名臉紅。而將沈清嘉的反應看在眼裏的Lew卻不敢再更進一步了。
爛作者造你們對這兩人的暧昧態度十分鬧心,恨不得替沈嘉嘉答應Lew,但爛作者就是要等到某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才肯大發慈悲~(≧▽≦)/~不開心來咬我呀咬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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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ha你造Louis很不喜歡朝三暮四水性楊花的女人嗎?”
於是為了挽救自己在男神心中的形象,Martha邀請Lew與沈清嘉去看搖滾樂隊的演出。
爛作者也不造挽回在男神心中的形象與請這兄弟倆看演出有毛關系。
對於那個樂隊,沈清嘉只知道它的名字——ROAR(咆哮)——之外,其餘一無所知。
在沈清嘉眼中,搖滾樂隊的成員就是一群鳥人,他們有著奇怪的殺馬特造型,奇怪的樂隊名字——Martha喜歡的這個樂隊貌似名字挺正常的——以及大到能夠震碎玻璃的重金屬音樂。
這樣想好像真的很奇怪,Martha到底喜歡那個樂隊哪一點呢?難道它的成員們都是大帥比?
Martha在前去捧場的路上,一直在給Lew與沈清嘉的認知刷屏,提到其中的某一位成員的時候,還會詭異的臉紅。
沈清嘉覺得Lew的嫂子可能要換個人當了。
到達了一大片空地後,Martha火速飛奔到了最前面,臉上掛著淫、蕩的微笑看著舞臺背景。
今年腐國的冬天特別冷,沈清嘉一行人就看著在寒風中凍得不停跺腳取暖的Martha妹子一邊用手摸著簡易的舞臺,一邊招呼他們過去:“快點過來啊~來晚了就沒有位置了。”
在場所有人默默地看著前面空無一人的——哦,除了Martha外——演出場地。
“我說……Martha在看什麽呢?”
Martha直直的盯著簡陋的木板背景,不知道在想什麽。
沈清嘉:“那裏……有人嗎?”
所有人覺得毛骨悚然。
等開場了沈清嘉才知道,追星少女Martha在亢奮下,竟然慘無人道的帶著大家提前兩個小時到達了演出地址。
我怎麽說沒有人呢……不過話說Martha不冷嗎?
知道了真相的大家眼淚掉下來。
沈清嘉咬牙切齒,捂著耳朵恨恨道:“尼瑪Martha你快過來,我保證不打死你!”
同樣凍得不行的陸長風:“誒?Martha人呢?”
Mathew:“哦,她還約了Louis,估計這會兒去接人了。”
Mathew說完,一臉不懷好意的望著“怎麽辦怎麽辦要見家長了醜媳婦要見公婆(?)了”的沈清嘉。
等等!我特麽剛才在想什麽啊!快走開快走開!
“別聽Mathew的,Louis最近在忙著公司的事,忙的焦頭爛額,怎麽可能還有時間看這個?”
Lew說完,用大衣裹住了凍得哆嗦的沈清嘉。
Mathew好奇的問:“誒,Lew你的這件衣服從哪裏拿到的?尼瑪看這屎綠色。”
Lew十分淡定地回答:“作者給的。丫要我們秀一下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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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嘉看到Lew修長好看的手指都凍得通紅微腫,都快心疼死了,於是就想把衣服脫下來給Lew。
然後Mathew與陸長風就見識到了這兄弟倆的膩歪程度。
Lew不允許沈清嘉把大衣脫下來,按住了沈清嘉的胳膊。偏偏沈清嘉的力氣比Lew小,被Lew壓制得動彈不得,他想了想,就把大衣給解開,整個人貼到了Lew身上,用衣服的前襟蓋住Lew。
遠遠看去,兩人簡直就像是在衣服裏面擁抱一樣。
Mathew:“艾瑪,狗眼瞎了。”
陸長風:“你們真的沒有在一起?”
臨近開場時間,人越來越多了。好多歪果妹子聚集在一起,大聲喊著某個成員的名字。
好像跟我們大天、朝沒有什麽差別啊……
隨著舞臺燈的突然打開,氣氛到達了一個小高、潮。來圍觀的人群中有的吹起了口哨,有的打開了熒光燈,但是更多的,是眼巴巴望著那個出來調試麥克風的家夥。
據旁邊妹子們的談論,臺上的那個是主唱。
不過這位主唱帶著帽子蒙著臉一點也沒有非主流(?),這些歌迷們到底是靠什麽認出他來的?真奇怪。
已經有人註意到了熊抱在一起的奇怪兄弟組了。
“嘿,需要幫助嗎?”
幾分鐘後,Lew也得到了一件大衣的讚助。
裹得只有兩只眼睛露在外面的沈清嘉對這位有點靦腆的少年真誠地道謝:“謝謝你的幫助,有了這件大衣,我們暖和多了。”
真的很暖和,不僅是身體上的。
或許這就是歪果仁與我們大天、朝最大的區別吧。
這不是愛不愛國的問題,而是對待陌生人的態度。
明明人有這麽多,聲音這麽嘈雜,但沈清嘉還是聽到了那微小的燈開關被按下的聲音——
啪——
一盞鎂光燈亮起,照亮了舞臺中央。
人群立刻靜了下來,望著眼前簡易舞臺上的幾件樂器等待著樂隊成員的出場,虔誠的表情像是期待神降。
演出開始了。
沒有預期的殺馬特非主流,只是一群身著皮衣的年輕人。
平頭就是大帥比~
只不過之前出現的主唱還是不露全臉。
我最恨的就是大晚上的還戴著墨鏡的家夥了。你丫看得見路嗎?
現場的氣氛好得要命。在一陣搖滾聲中,沈清嘉居然還分神在想,尼瑪這要是在我大天、朝演出,會不會被城管大叔追殺啊。
聽到第一首曲子,沈清嘉就明白Martha為什麽那麽迷戀這個樂隊了。
主唱的大煙嗓簡直棒飛!太尼瑪好聽了!求露臉!鼓手玩鼓槌的姿勢也十分酷炫!總之,每一個人都酷到沒朋友!
沈清嘉一行人站在最前面,舞臺上的樂隊成員能夠輕松地看到他們。
主唱習慣性的擡眼想要與臺下的歌迷互動,卻不知道為什麽楞了一下,漏了一個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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