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藍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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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藍月光
周日早上,我回完工作郵件後穿好運動服,下樓跑步。穿過令港大橋,跑進郎梅邯區,那裏有一片新開發的地界,名叫香山小築,山體像綠茵上浮凸的饅頭,圓頭圓腦,身上環繞鵝卵石小路。
我平覆呼吸,慢慢登山,這個時候大概是八點鐘,日光灑滿天地,下方的城市車水馬龍,高樓玻璃反射刺眼光線,我到達山頂時,淩歌已經等在那裏了,他穿一件海藍色的短袖上衣,好清爽。
“嘿,早啊。”我走到他身邊,用餘光註意周圍,似乎沒有人跟著。
在外面見面時,他老是拉著一張性冷淡的俏臉,推一推銀框眼鏡,“早。”
“你一個人來的?”
“是。”
淩家別墅那次後,我們大概有一周時間沒再見面,我知道他情況特殊,平日裏最多只能手機通話,視頻都不可以,今天是他偷跑出來跟我見面的。
山頂上有家音樂店,名叫“木衛三”,裝潢很覆古,有種說不出來的味道,離我很遠,不像我經歷過的,可我進去時,熟悉的感覺撲面而來。
進門時風鈴叮當,入口處的橢圓桌上擺著木衛三的水晶球模型,米白、淺棕、咖啡黃交織,球體像水墨畫,閃動稀碎的熒光,應該是鑲嵌了螺鈿貝母,做工精致非常。
橢圓桌周圍擺放葳蕤綠植,蘭花,害羞草,仙人掌,還有一盆淡藍色珊瑚,沒有店主沒有店員,顧客自取聽音室的鑰匙,按小時收費。
我和淩歌走近最裏面的一間,關上門後光線晦暗,我們沒有開燈,在長凳裏靜靜坐著,高墻上一扇細窄的豎窗,濾進山外的光和風,我幻想這裏是一間囚室,困住了我和他。
“你在想什麽?”
淩歌微蹙著眉頭,沒有回答,我靠在他肩上,低聲說:“有時候我覺得我不認識你,你離我太遠,時冷時熱,我看不清你的心意。”
“不是,我在想,伽馬射線產生的μ子少,可以用地下μ子水切倫科夫探測陣列,把它和帶電的宇宙射線區分開……”
我猛地坐直,觀察他的表情,“你沒開玩笑?”
“嗯。”他看向我,笑了笑,這個時候我才感覺他是真的把我看進眼睛裏了。
“聽音樂嗎?”他問。
我隨手放了一曲巴赫的賦格,朱曉玫演繹的,隨性自然,桌子上放著一本《葦間風》,他拿起來,慢慢翻著,到《茵納斯弗利島》那頁。
“我就要動身走了,去茵納斯弗利島,
搭起一個小屋子,築起泥笆房;
支起九行雲豆架,一排蜜蜂巢,
獨個兒住著,蔭陰下聽蜂群歌唱。
我就會得到安寧,它徐徐下降,
從朝霧落到蟋蟀歌唱的地方;
午夜是一片閃亮,正午是一片紫光,
…… ”
他讀詩,我讀他,看他的側臉,雙手環繞在他的腰腹上,那裏硬邦邦的,沒當他翻書時肌肉牽動,衣服下便呈現塊壘感。“你每天都健身嗎?”
“對,我爺爺要求我用部隊的作息時間,每天必須鍛煉身體。”
我在腦海裏默默勾畫他一天的生活,他一定很累,所以周末想要休息,沒有精力陪我戀愛,我問他:“你是怎麽逃過他們的監視的?”
“他們?”淩歌有些疑惑,隨即笑了:“我是自由的,談不上受到監視。”
我有些悻悻然,是的,他愛他的國家,而且很大程度上,大愛的重要性超過個人的情愛。他問我:“公司的交接順利嗎?”
近期是蓋若森帶隊幫我跟處理globe de verre的轉贈事宜,我點頭,說沒問題,他攬住我的肩膀,笑問你為什麽看起來不高興。
“因為,我不覺得你愛我。”
他很驚訝,一副手足無措的感覺,把書合起,又翻開,放到膝頭,“那……那還要我做什麽,才能證明?”
我突然好心疼,他已經做了太多太多,是我太作,太空虛,總想抓住什麽證明,我立刻改口:“不是,我知道你愛我,但是,你好像不喜歡我,總是缺了一種感覺……”
“小凈,你有沒有想過,我可能永遠也給不了你……你要的感覺。”淩歌輕輕抱住我,“對不起,我盡力了,但是我做出的上限就是這樣……”
“可是,可是做愛的時候,你不是……”
他吻住了我。
一個悠長的舌吻,我們都氣喘籲籲,他面頰微粉,眼睛深處閃動兩簇光,我喜歡他貪婪的樣子,他對我有欲望,我像欲壑難填的流氓,摘了他的眼鏡,吻他的鬢角,把他的耳朵含住舔弄,吻他的脖頸,手從他的衣服底伸進去……
“不要了,小凈。”他控住我兩只手,用力壓到墻壁上,然後欺身深吻我,小室內的墻壁上鉆有密集吸聲孔,我在他耳邊輕聲說,我想要你。
拉赫馬尼諾夫在室內瘋狂震蕩,我的左腿翹到天上,不小心踹翻窗臺上的水晶球,冰涼球體砸到我胸口,咕嚕咕嚕滾下小腹,被淩歌與我的火熱交合處兜住,他每撞一下,球中雪花便紛紛揚揚飄浮,永遠也落不下。
我好熱,被汗蒸著,飄飄欲仙,向下看是粉紅的肚臍,水晶球,黑毳毛,淫靡而泥濘的一片,我攀住淩歌後頸,把呻吟聲送到他耳朵裏。
“好哥哥,不要停,讓雪一直下,下大一點,再大……”
水晶球內大雪狂舞。
我隨身只帶了一個套,用完後他包在衛生紙裏扔掉,緊緊摟住我,一下一下梳攏我的額發。
“我好像,還沒有和你一起看過雪。”我隨口一說,淩歌的眼神卻忽然很哀傷。我腦子有些鈍,慢慢思索著,發現確實沒有,那次中國游的途中,好幾次差點看到雪,可是偏偏都完美錯過。
我等待淩歌開口,終於,他說:“你忘了嗎?在溫哥華,我們大學三年級時,你來麻省交換,聖誕節我們去了加拿大滑雪。”
我想起來了,但是不願想起,因為那一次是和一群同學一起去的,其中也有陳棲雪。
“啊,那次啊,我不太記得了。”
“可是我記得,小凈。”淩歌的聲音有些奇怪,他喃喃說:“我可能,永遠也忘不掉,平安夜大家一起吃了飯,然後……”他像是鼓足勇氣,才繼續說:“我跟陳棲雪回家,他在Cordova街上有住宅,我把大衣忘在了餐廳,你發短信告訴我,你寫的是,‘你的大衣在我手裏,我在車庫外面’。”
我已經徹底想起來了,那對我來說是很不堪的回憶,當時我癡戀淩歌,像舔狗一樣抱著他的大衣,在雪地裏走了一個小時,走到他跟陳棲雪的家,擡頭能看到寂靜的豪華大宅上,只有一盞燈亮著,溫暖不刺眼,他們大概睡在同一間房裏。
那時我不死心,明知道自己可恥,還是忍不住發一條短信,我勾引人的小心思在雪地裏無處遁形,我恨自己,就這樣癡癡站了半小時,淩歌還是沒有來,於是我把他的大衣疊好放在門口,離開了。
“……我在洗澡,看到短信時已經是半小時後,我穿好衣服下去,看到你遠去的背影,當時正好下雪了,你擡頭看天,我想如果你回頭的話我就叫住你,可是你沒有,我拿起大衣關上門,回到溫暖裏……”淩歌哽咽著,用手遮住臉,“我總是想起那時候,天黑地暗,你走在雪地裏,我卻沒有喊你,你越走越遠……對不起小凈,我對不起你。”
我沒想到,連我都快忘記的一件事,他還那麽在乎。“沒事的淩歌,我都忘了,我沒事。”
“不,我忘不掉,永遠忘不掉,那時候你有多冷,路上只有你一個人,我混蛋……”淩歌眼眶通紅,一滴淚在他臉上閃動碎光,他抱住我,用力之大好像要把我融入骨血,“答應我,以後分別的時候你先走,不要送我,只讓我送你,讓我看著你離開,看你漸行漸遠,我不想讓你感受同等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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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木衛三的靈感來自《側耳傾聽》,看過的魚魚一定能猜出我說的是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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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早上,我回完工作郵件後穿好運動服,下樓跑步。穿過令港大橋,跑進郎梅邯區,那裏有一片新開發的地界,名叫香山小築,山體像綠茵上浮凸的饅頭,圓頭圓腦,身上環繞鵝卵石小路。
我平覆呼吸,慢慢登山,這個時候大概是八點鐘,日光灑滿天地,下方的城市車水馬龍,高樓玻璃反射刺眼光線,我到達山頂時,淩歌已經等在那裏了,他穿一件海藍色的短袖上衣,好清爽。
“嘿,早啊。”我走到他身邊,用餘光註意周圍,似乎沒有人跟著。
在外面見面時,他老是拉著一張性冷淡的俏臉,推一推銀框眼鏡,“早。”
“你一個人來的?”
“是。”
淩家別墅那次後,我們大概有一周時間沒再見面,我知道他情況特殊,平日裏最多只能手機通話,視頻都不可以,今天是他偷跑出來跟我見面的。
山頂上有家音樂店,名叫“木衛三”,裝潢很覆古,有種說不出來的味道,離我很遠,不像我經歷過的,可我進去時,熟悉的感覺撲面而來。
進門時風鈴叮當,入口處的橢圓桌上擺著木衛三的水晶球模型,米白、淺棕、咖啡黃交織,球體像水墨畫,閃動稀碎的熒光,應該是鑲嵌了螺鈿貝母,做工精致非常。
橢圓桌周圍擺放葳蕤綠植,蘭花,害羞草,仙人掌,還有一盆淡藍色珊瑚,沒有店主沒有店員,顧客自取聽音室的鑰匙,按小時收費。
我和淩歌走近最裏面的一間,關上門後光線晦暗,我們沒有開燈,在長凳裏靜靜坐著,高墻上一扇細窄的豎窗,濾進山外的光和風,我幻想這裏是一間囚室,困住了我和他。
“你在想什麽?”
淩歌微蹙著眉頭,沒有回答,我靠在他肩上,低聲說:“有時候我覺得我不認識你,你離我太遠,時冷時熱,我看不清你的心意。”
“不是,我在想,伽馬射線產生的μ子少,可以用地下μ子水切倫科夫探測陣列,把它和帶電的宇宙射線區分開……”
我猛地坐直,觀察他的表情,“你沒開玩笑?”
“嗯。”他看向我,笑了笑,這個時候我才感覺他是真的把我看進眼睛裏了。
“聽音樂嗎?”他問。
我隨手放了一曲巴赫的賦格,朱曉玫演繹的,隨性自然,桌子上放著一本《葦間風》,他拿起來,慢慢翻著,到《茵納斯弗利島》那頁。
“我就要動身走了,去茵納斯弗利島,
搭起一個小屋子,築起泥笆房;
支起九行雲豆架,一排蜜蜂巢,
獨個兒住著,蔭陰下聽蜂群歌唱。
我就會得到安寧,它徐徐下降,
從朝霧落到蟋蟀歌唱的地方;
午夜是一片閃亮,正午是一片紫光,
…… ”
他讀詩,我讀他,看他的側臉,雙手環繞在他的腰腹上,那裏硬邦邦的,沒當他翻書時肌肉牽動,衣服下便呈現塊壘感。“你每天都健身嗎?”
“對,我爺爺要求我用部隊的作息時間,每天必須鍛煉身體。”
我在腦海裏默默勾畫他一天的生活,他一定很累,所以周末想要休息,沒有精力陪我戀愛,我問他:“你是怎麽逃過他們的監視的?”
“他們?”淩歌有些疑惑,隨即笑了:“我是自由的,談不上受到監視。”
我有些悻悻然,是的,他愛他的國家,而且很大程度上,大愛的重要性超過個人的情愛。他問我:“公司的交接順利嗎?”
近期是蓋若森帶隊幫我跟處理globe de verre的轉贈事宜,我點頭,說沒問題,他攬住我的肩膀,笑問你為什麽看起來不高興。
“因為,我不覺得你愛我。”
他很驚訝,一副手足無措的感覺,把書合起,又翻開,放到膝頭,“那……那還要我做什麽,才能證明?”
我突然好心疼,他已經做了太多太多,是我太作,太空虛,總想抓住什麽證明,我立刻改口:“不是,我知道你愛我,但是,你好像不喜歡我,總是缺了一種感覺……”
“小凈,你有沒有想過,我可能永遠也給不了你……你要的感覺。”淩歌輕輕抱住我,“對不起,我盡力了,但是我做出的上限就是這樣……”
“可是,可是做愛的時候,你不是……”
他吻住了我。
一個悠長的舌吻,我們都氣喘籲籲,他面頰微粉,眼睛深處閃動兩簇光,我喜歡他貪婪的樣子,他對我有欲望,我像欲壑難填的流氓,摘了他的眼鏡,吻他的鬢角,把他的耳朵含住舔弄,吻他的脖頸,手從他的衣服底伸進去……
“不要了,小凈。”他控住我兩只手,用力壓到墻壁上,然後欺身深吻我,小室內的墻壁上鉆有密集吸聲孔,我在他耳邊輕聲說,我想要你。
拉赫馬尼諾夫在室內瘋狂震蕩,我的左腿翹到天上,不小心踹翻窗臺上的水晶球,冰涼球體砸到我胸口,咕嚕咕嚕滾下小腹,被淩歌與我的火熱交合處兜住,他每撞一下,球中雪花便紛紛揚揚飄浮,永遠也落不下。
我好熱,被汗蒸著,飄飄欲仙,向下看是粉紅的肚臍,水晶球,黑毳毛,淫靡而泥濘的一片,我攀住淩歌後頸,把呻吟聲送到他耳朵裏。
“好哥哥,不要停,讓雪一直下,下大一點,再大……”
水晶球內大雪狂舞。
我隨身只帶了一個套,用完後他包在衛生紙裏扔掉,緊緊摟住我,一下一下梳攏我的額發。
“我好像,還沒有和你一起看過雪。”我隨口一說,淩歌的眼神卻忽然很哀傷。我腦子有些鈍,慢慢思索著,發現確實沒有,那次中國游的途中,好幾次差點看到雪,可是偏偏都完美錯過。
我等待淩歌開口,終於,他說:“你忘了嗎?在溫哥華,我們大學三年級時,你來麻省交換,聖誕節我們去了加拿大滑雪。”
我想起來了,但是不願想起,因為那一次是和一群同學一起去的,其中也有陳棲雪。
“啊,那次啊,我不太記得了。”
“可是我記得,小凈。”淩歌的聲音有些奇怪,他喃喃說:“我可能,永遠也忘不掉,平安夜大家一起吃了飯,然後……”他像是鼓足勇氣,才繼續說:“我跟陳棲雪回家,他在Cordova街上有住宅,我把大衣忘在了餐廳,你發短信告訴我,你寫的是,‘你的大衣在我手裏,我在車庫外面’。”
我已經徹底想起來了,那對我來說是很不堪的回憶,當時我癡戀淩歌,像舔狗一樣抱著他的大衣,在雪地裏走了一個小時,走到他跟陳棲雪的家,擡頭能看到寂靜的豪華大宅上,只有一盞燈亮著,溫暖不刺眼,他們大概睡在同一間房裏。
那時我不死心,明知道自己可恥,還是忍不住發一條短信,我勾引人的小心思在雪地裏無處遁形,我恨自己,就這樣癡癡站了半小時,淩歌還是沒有來,於是我把他的大衣疊好放在門口,離開了。
“……我在洗澡,看到短信時已經是半小時後,我穿好衣服下去,看到你遠去的背影,當時正好下雪了,你擡頭看天,我想如果你回頭的話我就叫住你,可是你沒有,我拿起大衣關上門,回到溫暖裏……”淩歌哽咽著,用手遮住臉,“我總是想起那時候,天黑地暗,你走在雪地裏,我卻沒有喊你,你越走越遠……對不起小凈,我對不起你。”
我沒想到,連我都快忘記的一件事,他還那麽在乎。“沒事的淩歌,我都忘了,我沒事。”
“不,我忘不掉,永遠忘不掉,那時候你有多冷,路上只有你一個人,我混蛋……”淩歌眼眶通紅,一滴淚在他臉上閃動碎光,他抱住我,用力之大好像要把我融入骨血,“答應我,以後分別的時候你先走,不要送我,只讓我送你,讓我看著你離開,看你漸行漸遠,我不想讓你感受同等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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