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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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琰許久未曾走上重慶的街道,朗華帶她四處閑逛,買了些東西,招搖過市,明知有人盯梢也不在乎,他甚至想立刻跟溫琰結婚,然後登報昭告天下。
這人大抵有點瘋了。
以前他把溫琰藏起來,狡兔三窟,想方設法躲避青蔓的尋找,是為長遠做籌謀,他想和溫琰長相廝守,好好過日子。而現在這樣無所顧忌,囂張乖戾,如亡命之徒進行最後的狂歡,想必自己也很清楚,溫琰是留不住的人,所以他要及時行樂。
晚上去九華園吃飯,溫琰沒想到朗華請來諸多朋友,烏壓壓一大桌子,有的男人帶了女伴,又多加幾張凳子,擠擠挨挨,氣氛熱絡。
“謝先生,”一個嬌滴滴的聲音喊他:“這位小姐是誰,怎麽不給我們介紹?”
朗華笑笑沒搭理。
“謝先生桃花運旺,露水姻緣數不過來,我們羨慕死了。”
“莫亂講,”朗華胳膊搭著溫琰的椅背:“這是我家童養媳。”
眾人笑道:“真的假的,現在都民國二十九年了。”
“這個我作證,他們是青梅竹馬,從小一起長大的。”說話的老段是溫琰唯一認識的老友,幾年不見油滑許多,或許為了討朗華高興,開始滔滔不絕地講述他們少年時期的種種。
溫琰聽得很不舒服,埋頭吃酒,胃裏如火灼燒。
“吃點東西,”朗華給她夾菜:“知不知道這是什麽?”
溫琰瞥了眼:“鍋巴肉片。”
“現在叫轟炸東京。”
啊?
“還有踏平三島和誓雪國恥。”
溫琰盯著面前的冰糖雪梨,忽然噗嗤一聲。
朗華擡手碰碰她的臉:“終於笑了?”
這夜喝得半醉,回去的路上,車子裏,朗華問她:“我們好久辦手續?”
溫琰不解。
“結婚手續。”
溫琰輕輕冷笑:“誰要跟你結婚?你拿什麽娶我,彩禮先講清楚,我可不要隨隨便便嫁出去。”
朗華覺得好玩兒,湊在她耳邊磨蹭:“我的家當都帶你看過了,都是你的。”
“光用嘴說有什麽用,你先給我,別的再慢慢談。”
朗華樂不可支:“你當我傻的嗎?”
回到寓所,他先去洗澡,洗完出來看見溫琰盤腿坐在床邊,正低頭研究著什麽東西,他定睛細看,頓時楞住。
“從哪兒來的?”
溫琰擡眸:“書房抽屜。”
那是一把勃朗寧自動手/槍,俗稱掌心/雷。
“這麽小的槍……”體積與香煙盒子差不多,還沒她的手長:“怎麽用,你教我。”
朗華走近:“姑娘家不要耍槍。”
“我可以拿來防身。”
“你跟我在一起,用不著。”
溫琰扯起嘴角要笑不笑的:“連一支袖珍手/槍都舍不得送,還想哄我結婚呢?”
朗華睜大雙眼:“剛才不是說教你用嗎,怎麽變成送了?”
“那你到底教不教?”
朗華默了片刻,拿過槍,推動握把底座後面的按鈕,卸下彈匣,裏面沒有子彈,槍膛內也沒有,他假設有,示範如何將子彈壓進彈倉,上彈匣,上膛,解脫手動保險,然後扣動扳機。
“這種槍有三重保險,不容易走火,而且體積小,隱蔽性強。”
溫琰學得很快:“勃朗寧掌心/雷,名字真好聽,特別適合我,對吧?”
鬼靈精,朗華嗤笑:“對,你留著玩兒吧。”
“子彈呢?”
“空槍已經夠嚇唬人的了。”
朗華說完去書房把放子彈的抽屜鎖上。
溫琰得了這個寶貝,愛不釋手,睡前還舍不得丟開,握在手裏把玩,愛若珍寶。
重慶的夏夜漫長悶熱,幸而屋子裏裝有電風扇,華生牌的,送來絲絲涼風。她剛剛洗完澡,撲了層痱子粉,這個習慣還是小時候從秋意那裏學來的,只是他長大後再不肯用這些東西,生怕自己陰柔。
想到這個,溫琰不自覺地笑了笑。
朗華在外面人模狗樣,大夏天還穿襯衣西褲,但回到家裏原形畢露,套著花花綠綠的夏威夷衫和短褲,吊兒郎當,沒個正形。溫琰向來中意幹凈清雋的男子,甚至文弱些都好,她喜歡做強勢的那個,而對朗華這種文盲暴徒提不起半點興趣。
如今他有了資本,總愛學人上人的做派,抽雪茄,玩手杖,收集古董,一切能象征社會地位的東西他都很感興趣。可這些在溫琰眼中只覺得無趣可笑。
披上再華麗的皮,溫琰都當他是打鑼巷投機倒把的小混混而已。
夜深人靜,忽然一陣疾風驟雨,雷聲轟鳴。
窗子沒有關攏,雨水灑進來,濕漉漉的,像朗華的眼睛。
他下床重新點了盤蚊香,關上玻璃窗,再把風扇稍微調小些。
經過大半夜的混亂,溫琰厭煩透頂,剛才破口大罵他是瘋狗、神經病,喊得聲嘶力竭,腦袋也嗡嗡作響,此刻已昏昏欲睡。
朗華不知哪根筋不對,突然變得溫情脈脈,甚至毫無防備地向她展露出脆弱。
“有樣東西送給你。”
他把一只蒜頭鐲戴上她的手腕。
“好老的物件了,雖然是銀的,也不值幾個錢,我一直收著,想找機會送給你。”他說:“記不記得,這只鐲子還是你替我要回來的,當時我就想啊,這個姑娘吃什麽長大的,熊心豹子膽嗎?怎麽會有人對我那麽好?當時你在發光,知道嗎,我一下被震住了,整顆心都為你暈眩,就從那個時候開始,到現在,沒有變過……”
朗華許久不曾真情實意敞開心扉,他想這世上只剩溫琰值得他這麽做了,除她以外再無旁人,再無至親,這是他僅存的一點真心。
“那年冬天我們跑成渝公路,還記得嗎?”朗華陷在美好回憶裏,從前種種,雖苦卻甜,他很想得到共鳴和回應。
低頭一看,溫琰卻早已熟睡,半個字也沒聽進去。
……
荒唐半夜,次日睡到中午才醒。
溫琰站在鏡子前刷牙的時候發現手上多了只蒜頭鐲,瞧著並不眼生。
她面無表情地取下,擱在盥洗臺邊。
午飯時刻,來到小餐廳,看見朗華衣冠楚楚地坐在那兒。他今天西裝革履,頭發梳得一絲不茍,尤其清俊出挑,大概準備參加什麽宴會。
只是側臉有幾道指甲抓出的血印子,顯得些許突兀。
“你不多睡會兒?”
她“嗯”一聲敷衍,低頭吃飯。
朗華喝粥碰到傷口,突然倒吸一口氣,輕咬了咬舌尖。
溫琰擡眸,瞥到她昨夜的傑作,血泡一個。
“你就是活該挨打。”朗華說:“後背還痛不痛,要不要擦藥?”
溫琰面色鐵青:“不用。”
“你確定嗎,別的地方呢,我昨天有點過分。”
她攥緊手指,額角狂跳,一字一句忍耐道:“不要再說了!”
朗華故意想看她出糗。
老媽子過來擺菜,他又問:“昨晚有沒有吵到你休息?”
“沒有,我睡得很死。”
“那就好。”
等人走了,朗華歪頭打量溫琰,一本正經提醒:“以後稍微控制一下,這裏不是歌樂山,左鄰右舍住得近,昨天你鬧出那種動靜,我出去怎麽見人?註意點兒影響。”
溫琰的臉全黑了。
匆匆吃完飯,她起身離席,聽見朗華說:“換身衣裳,跟我去個地方。”
溫琰沒有多問,只要能出門她都很願意。
等坐上了車子才知道,原來朗華是要帶她去辦結婚手續。
溫琰腦子“轟”一聲,心臟幾乎撞破胸膛。
“領完結婚證書,我們再慢慢籌辦婚禮。”
說著,又把那只蒜頭鐲戴到她腕上,對溫琰來講就像一副手銬,如果和他結婚,這輩子都完了。
於是她慌忙摘下:“不,我不要。”
朗華靜靜看著她,默了會兒:“行,我們先去報社刊登結婚啟事。”
“我不可能跟你結婚!”
朗華沒搭理,握著她纖細的手腕,重新拿起銀鐲。
溫琰想也沒想,迅速擺脫他,然後從包裏掏出了手/槍。
“別亂動。”她背貼車門,擡搶指著朗華。
司機從後視鏡裏看見,當即無比慌亂:“謝先生。”
“沒事,”朗華面無表情:“繼續開,別理她。”
溫琰屏住呼吸,掉轉槍口朝頂上扣動扳機:“砰!”
車頂一個窟窿,司機緊急剎住,熱鬧的街頭一陣混亂,人群發出驚呼。
槍口又對準了朗華。
他扯起嘴角笑問:“子彈哪兒來的?”
“拿槍的時候順手藏了幾顆。”
“跟我耍心眼哈。”朗華仍笑著,目光陰沈,忽然擡腳踹向駕駛座:“開你的車!管她幹什麽!”
溫琰耳中嗡嗡直鳴,掌心全是汗。
朗華瞥一眼槍口,視若無睹,低頭尋了圈兒,將滑落的鐲子從皮鞋旁邊撿起來。
“我對你不好嗎。”他說:“琰琰,這個世上不會有人比我對你更好了,包括陳秋意。”
“停車,讓我走。”
“開槍啊。”朗華笑得病態:“打死我就行了。”
溫琰搖頭:“殺掉你,我會坐牢。”
“可不是麽,”他揚眉:“坐牢就更沒自由了。”
溫琰慢慢放下槍。
朗華正想拿過來,這時槍口卻抵住了她自己的下顎。
“你幹什麽?”
“讓我走,謝朗華。”
他屏息數秒,聲音冷若寒冰:“想用自殺威脅我?算了吧溫琰,你根本不是要死要活的人。”
“廢話!去你媽的,我當然不想死,但我已經受夠了、受夠了!再逼我試試看,你抱一具屍體去結婚吧!”
朗華趁她情緒激烈的瞬間突然傾身奪搶,動作迅猛粗暴,溫琰的手腕被扣住往玻璃窗狠撞了兩下,疼得五指發顫,幾乎松開掌心/雷。
朗華將她抵在車廂狹窄的角落,粗聲粗氣道:“我不信你一點感覺都沒有,這麽久了,我們共同生活這麽久,你整個人都是我的,不可能沒有生出感情。”
溫琰眼淚直飆,毫不遲疑地打破他的幻想:“沒有、沒有、從來都沒有!一點半點都沒有!你死了這條心吧,這個世上不會再有人真心愛你,以前有,但早就被你親手毀了!”
朗華腦海轟鳴,逼視著她,額頭的青筋凸起,仿佛快要炸裂。
溫琰的目光似尖刀利箭將他淩遲。
車子緩緩停在路邊。
朗華松開她,眼前閃過一些混亂的場景,好的壞的,每一幕都在刺激著他,青蔓、鄭萬霖、秋意、還有他對溫琰犯下的罪。
某種驚恐讓他避之不及。
“滾吧。”朗華說出這兩個字。舍得嗎?他舍不得,心如刀絞,可還是說:“別讓我在重慶看見你,快點滾,趁我還沒後悔。”
溫琰屏息停頓三秒,迅速開門下車,朝著背後的長街狂奔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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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大抵有點瘋了。
以前他把溫琰藏起來,狡兔三窟,想方設法躲避青蔓的尋找,是為長遠做籌謀,他想和溫琰長相廝守,好好過日子。而現在這樣無所顧忌,囂張乖戾,如亡命之徒進行最後的狂歡,想必自己也很清楚,溫琰是留不住的人,所以他要及時行樂。
晚上去九華園吃飯,溫琰沒想到朗華請來諸多朋友,烏壓壓一大桌子,有的男人帶了女伴,又多加幾張凳子,擠擠挨挨,氣氛熱絡。
“謝先生,”一個嬌滴滴的聲音喊他:“這位小姐是誰,怎麽不給我們介紹?”
朗華笑笑沒搭理。
“謝先生桃花運旺,露水姻緣數不過來,我們羨慕死了。”
“莫亂講,”朗華胳膊搭著溫琰的椅背:“這是我家童養媳。”
眾人笑道:“真的假的,現在都民國二十九年了。”
“這個我作證,他們是青梅竹馬,從小一起長大的。”說話的老段是溫琰唯一認識的老友,幾年不見油滑許多,或許為了討朗華高興,開始滔滔不絕地講述他們少年時期的種種。
溫琰聽得很不舒服,埋頭吃酒,胃裏如火灼燒。
“吃點東西,”朗華給她夾菜:“知不知道這是什麽?”
溫琰瞥了眼:“鍋巴肉片。”
“現在叫轟炸東京。”
啊?
“還有踏平三島和誓雪國恥。”
溫琰盯著面前的冰糖雪梨,忽然噗嗤一聲。
朗華擡手碰碰她的臉:“終於笑了?”
這夜喝得半醉,回去的路上,車子裏,朗華問她:“我們好久辦手續?”
溫琰不解。
“結婚手續。”
溫琰輕輕冷笑:“誰要跟你結婚?你拿什麽娶我,彩禮先講清楚,我可不要隨隨便便嫁出去。”
朗華覺得好玩兒,湊在她耳邊磨蹭:“我的家當都帶你看過了,都是你的。”
“光用嘴說有什麽用,你先給我,別的再慢慢談。”
朗華樂不可支:“你當我傻的嗎?”
回到寓所,他先去洗澡,洗完出來看見溫琰盤腿坐在床邊,正低頭研究著什麽東西,他定睛細看,頓時楞住。
“從哪兒來的?”
溫琰擡眸:“書房抽屜。”
那是一把勃朗寧自動手/槍,俗稱掌心/雷。
“這麽小的槍……”體積與香煙盒子差不多,還沒她的手長:“怎麽用,你教我。”
朗華走近:“姑娘家不要耍槍。”
“我可以拿來防身。”
“你跟我在一起,用不著。”
溫琰扯起嘴角要笑不笑的:“連一支袖珍手/槍都舍不得送,還想哄我結婚呢?”
朗華睜大雙眼:“剛才不是說教你用嗎,怎麽變成送了?”
“那你到底教不教?”
朗華默了片刻,拿過槍,推動握把底座後面的按鈕,卸下彈匣,裏面沒有子彈,槍膛內也沒有,他假設有,示範如何將子彈壓進彈倉,上彈匣,上膛,解脫手動保險,然後扣動扳機。
“這種槍有三重保險,不容易走火,而且體積小,隱蔽性強。”
溫琰學得很快:“勃朗寧掌心/雷,名字真好聽,特別適合我,對吧?”
鬼靈精,朗華嗤笑:“對,你留著玩兒吧。”
“子彈呢?”
“空槍已經夠嚇唬人的了。”
朗華說完去書房把放子彈的抽屜鎖上。
溫琰得了這個寶貝,愛不釋手,睡前還舍不得丟開,握在手裏把玩,愛若珍寶。
重慶的夏夜漫長悶熱,幸而屋子裏裝有電風扇,華生牌的,送來絲絲涼風。她剛剛洗完澡,撲了層痱子粉,這個習慣還是小時候從秋意那裏學來的,只是他長大後再不肯用這些東西,生怕自己陰柔。
想到這個,溫琰不自覺地笑了笑。
朗華在外面人模狗樣,大夏天還穿襯衣西褲,但回到家裏原形畢露,套著花花綠綠的夏威夷衫和短褲,吊兒郎當,沒個正形。溫琰向來中意幹凈清雋的男子,甚至文弱些都好,她喜歡做強勢的那個,而對朗華這種文盲暴徒提不起半點興趣。
如今他有了資本,總愛學人上人的做派,抽雪茄,玩手杖,收集古董,一切能象征社會地位的東西他都很感興趣。可這些在溫琰眼中只覺得無趣可笑。
披上再華麗的皮,溫琰都當他是打鑼巷投機倒把的小混混而已。
夜深人靜,忽然一陣疾風驟雨,雷聲轟鳴。
窗子沒有關攏,雨水灑進來,濕漉漉的,像朗華的眼睛。
他下床重新點了盤蚊香,關上玻璃窗,再把風扇稍微調小些。
經過大半夜的混亂,溫琰厭煩透頂,剛才破口大罵他是瘋狗、神經病,喊得聲嘶力竭,腦袋也嗡嗡作響,此刻已昏昏欲睡。
朗華不知哪根筋不對,突然變得溫情脈脈,甚至毫無防備地向她展露出脆弱。
“有樣東西送給你。”
他把一只蒜頭鐲戴上她的手腕。
“好老的物件了,雖然是銀的,也不值幾個錢,我一直收著,想找機會送給你。”他說:“記不記得,這只鐲子還是你替我要回來的,當時我就想啊,這個姑娘吃什麽長大的,熊心豹子膽嗎?怎麽會有人對我那麽好?當時你在發光,知道嗎,我一下被震住了,整顆心都為你暈眩,就從那個時候開始,到現在,沒有變過……”
朗華許久不曾真情實意敞開心扉,他想這世上只剩溫琰值得他這麽做了,除她以外再無旁人,再無至親,這是他僅存的一點真心。
“那年冬天我們跑成渝公路,還記得嗎?”朗華陷在美好回憶裏,從前種種,雖苦卻甜,他很想得到共鳴和回應。
低頭一看,溫琰卻早已熟睡,半個字也沒聽進去。
……
荒唐半夜,次日睡到中午才醒。
溫琰站在鏡子前刷牙的時候發現手上多了只蒜頭鐲,瞧著並不眼生。
她面無表情地取下,擱在盥洗臺邊。
午飯時刻,來到小餐廳,看見朗華衣冠楚楚地坐在那兒。他今天西裝革履,頭發梳得一絲不茍,尤其清俊出挑,大概準備參加什麽宴會。
只是側臉有幾道指甲抓出的血印子,顯得些許突兀。
“你不多睡會兒?”
她“嗯”一聲敷衍,低頭吃飯。
朗華喝粥碰到傷口,突然倒吸一口氣,輕咬了咬舌尖。
溫琰擡眸,瞥到她昨夜的傑作,血泡一個。
“你就是活該挨打。”朗華說:“後背還痛不痛,要不要擦藥?”
溫琰面色鐵青:“不用。”
“你確定嗎,別的地方呢,我昨天有點過分。”
她攥緊手指,額角狂跳,一字一句忍耐道:“不要再說了!”
朗華故意想看她出糗。
老媽子過來擺菜,他又問:“昨晚有沒有吵到你休息?”
“沒有,我睡得很死。”
“那就好。”
等人走了,朗華歪頭打量溫琰,一本正經提醒:“以後稍微控制一下,這裏不是歌樂山,左鄰右舍住得近,昨天你鬧出那種動靜,我出去怎麽見人?註意點兒影響。”
溫琰的臉全黑了。
匆匆吃完飯,她起身離席,聽見朗華說:“換身衣裳,跟我去個地方。”
溫琰沒有多問,只要能出門她都很願意。
等坐上了車子才知道,原來朗華是要帶她去辦結婚手續。
溫琰腦子“轟”一聲,心臟幾乎撞破胸膛。
“領完結婚證書,我們再慢慢籌辦婚禮。”
說著,又把那只蒜頭鐲戴到她腕上,對溫琰來講就像一副手銬,如果和他結婚,這輩子都完了。
於是她慌忙摘下:“不,我不要。”
朗華靜靜看著她,默了會兒:“行,我們先去報社刊登結婚啟事。”
“我不可能跟你結婚!”
朗華沒搭理,握著她纖細的手腕,重新拿起銀鐲。
溫琰想也沒想,迅速擺脫他,然後從包裏掏出了手/槍。
“別亂動。”她背貼車門,擡搶指著朗華。
司機從後視鏡裏看見,當即無比慌亂:“謝先生。”
“沒事,”朗華面無表情:“繼續開,別理她。”
溫琰屏住呼吸,掉轉槍口朝頂上扣動扳機:“砰!”
車頂一個窟窿,司機緊急剎住,熱鬧的街頭一陣混亂,人群發出驚呼。
槍口又對準了朗華。
他扯起嘴角笑問:“子彈哪兒來的?”
“拿槍的時候順手藏了幾顆。”
“跟我耍心眼哈。”朗華仍笑著,目光陰沈,忽然擡腳踹向駕駛座:“開你的車!管她幹什麽!”
溫琰耳中嗡嗡直鳴,掌心全是汗。
朗華瞥一眼槍口,視若無睹,低頭尋了圈兒,將滑落的鐲子從皮鞋旁邊撿起來。
“我對你不好嗎。”他說:“琰琰,這個世上不會有人比我對你更好了,包括陳秋意。”
“停車,讓我走。”
“開槍啊。”朗華笑得病態:“打死我就行了。”
溫琰搖頭:“殺掉你,我會坐牢。”
“可不是麽,”他揚眉:“坐牢就更沒自由了。”
溫琰慢慢放下槍。
朗華正想拿過來,這時槍口卻抵住了她自己的下顎。
“你幹什麽?”
“讓我走,謝朗華。”
他屏息數秒,聲音冷若寒冰:“想用自殺威脅我?算了吧溫琰,你根本不是要死要活的人。”
“廢話!去你媽的,我當然不想死,但我已經受夠了、受夠了!再逼我試試看,你抱一具屍體去結婚吧!”
朗華趁她情緒激烈的瞬間突然傾身奪搶,動作迅猛粗暴,溫琰的手腕被扣住往玻璃窗狠撞了兩下,疼得五指發顫,幾乎松開掌心/雷。
朗華將她抵在車廂狹窄的角落,粗聲粗氣道:“我不信你一點感覺都沒有,這麽久了,我們共同生活這麽久,你整個人都是我的,不可能沒有生出感情。”
溫琰眼淚直飆,毫不遲疑地打破他的幻想:“沒有、沒有、從來都沒有!一點半點都沒有!你死了這條心吧,這個世上不會再有人真心愛你,以前有,但早就被你親手毀了!”
朗華腦海轟鳴,逼視著她,額頭的青筋凸起,仿佛快要炸裂。
溫琰的目光似尖刀利箭將他淩遲。
車子緩緩停在路邊。
朗華松開她,眼前閃過一些混亂的場景,好的壞的,每一幕都在刺激著他,青蔓、鄭萬霖、秋意、還有他對溫琰犯下的罪。
某種驚恐讓他避之不及。
“滾吧。”朗華說出這兩個字。舍得嗎?他舍不得,心如刀絞,可還是說:“別讓我在重慶看見你,快點滾,趁我還沒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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