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拍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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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識風早早的拖著遲暮歌想要離開那裏,賭氣似的不肯說話。
“哎~不要生氣嘛,這些都是浮雲,你要相信我……哎,他們要去哪裏?我們也跟去看看吧,好嘛~”
貓科動物最可怕的好奇心。
遲暮歌拖著生悶氣的識風,跟著人群混進了一個拍賣場一樣的地方。
四周很黑,臺上放著幾個鐵籠子,用黑色的幕布遮起來,偶爾傳出幾聲哭泣呻吟和錘子敲擊的聲音。
看到這裏,遲暮歌心底已經猜了個七八分,人口販賣在這裏已經是稀松平常,轉頭看見識風臉上已經發白,看出來他對這個地方的恐懼。
他把嚇壞了的識風摟進懷裏,輕聲安慰道:
“對不起,我們這就出去。”
“出不去的,這裏的拍賣會,只有結束以後才會重新開門。”
“不要怕,我在這。”
遲暮歌緊緊地摟著識風,慢慢的熬著時間。
拍賣錘敲了又敲,掛在大堂中央的鐘表滴滴答答的走著,終於到了最後一件拍賣品。
“最後還是老規矩,一百個金幣。”
拍賣師說完,拉開一個小籠子上的黑布,裏面關著一個漂亮的小男孩,亞麻色的頭發,湖水藍的瞳孔,像個可愛的布娃娃。
人們似乎對這個拍賣品司空見慣,所以並不怎麽感興趣,稀稀拉拉的有人舉牌,競價不多。
遲暮歌呼了一口氣,想著終於結束了,識風忽然抓了抓他的衣領,小聲開口:
“我們買下他好不好,不然他今晚就會死的。”
“買買買。”
太好了,小風兒還沒嚇傻。
遲暮歌裝模作樣地付了錢,牽著帶著項圈的小男孩走了出來。
遲暮歌帶著他們找到一個安靜的廢棄房屋裏,解開了小男孩的項圈。
“走吧,小鬼。”
誰知那孩子卻賴在那裏怎麽也不肯離開。
“嘿,你這小鬼,再跟著我就揍你!”
“我們先帶著他好不好?等到下次客船過來的時候就把他送出去,不然他會被抓回去的。”
“好。”
“……”
那小鬼頭也很會看眼色,一直躲在識風身後,時不時拿眼睛打量著他的錢袋子。
識風不想再多見人,遲暮歌就找了個偏僻的小旅店,準備在這裏休息一晚,事情都退到明天。
一共還有兩張床,遲暮歌順理成章地提出要跟他睡一起,把那個小鬼扔到了隔壁。
其實說是隔壁,不過是隔了一張厚厚的竹簾子和幾塊破布。
晚上遲暮歌把他揣進懷裏,不老實的在他身上摸來摸去,識風難得的推開他,把臉埋進枕頭裏,像個小鴕鳥一樣。
“是不是今天嚇到了?都怪我,乖,讓我看看……”
遲暮歌像個老媽子一樣絮絮叨叨的安慰他,讓他忽然有了一種想哭的沖動,眼淚嘩啦一下就流了出來。
“遲暮歌,遲暮歌……”
“嗯,嗯,我在這裏。”
“你混蛋!”
“好好好,我混蛋,都是我的錯,你不要生氣了好不好?”
“你是不是就想著上我?”
“啊?我……有時候也想別的。”
“那你特麽就是只想著上我,我就沒有別的值得你喜歡的地方嗎,你這個混蛋!”
“那我就是因為喜歡你,才想做的嘛,為什麽又不相信我了?我的傻風兒。”
“喜歡我喜歡我,今天還盯著別人看!”
“那……那其實是我在暗中觀察周圍的情況。”
“別以為我看不見就想騙我,你就是一直盯著舞娘的胸看,無恥!”
那她都脫了,我就不看白不看嘛。
“好嘛,都是我的錯,我的小識風吃醋了對不對?”
遲暮歌輕輕地拍著他的背,哄著懷裏可憐的小家夥。
“哦,我的寶貝醋罐子,怎麽舍得讓我帶著那個小男孩呢?”
“還不都是因為你們這些家夥……”
哎,又是我的鍋?
這裏平民家的孩子,女孩子很小就被賣出去,男孩子就一直做苦力,等到大一點,長的漂亮的男孩子也會被賣給來這裏的生意人或者有錢有勢的家夥,那些客人也不會久留,就是圖個新鮮,被玩弄幾天以後,要麽死掉,要麽被再一次賣掉。
識風當年差點被他們抓了去,是伯爵派人把他領了回來。
那個時候,他天天都往臉上塗泥巴和灰,偷偷刮掉眉毛,頭發亂糟糟的像個小乞丐。
“都過去了……”
遲暮歌慢慢的哄著他睡著,把他的額發撩起來,輕輕地吻了一下他眼角的印記,吹熄了閃爍的燈火。
隔著厚厚的竹簾,另一邊的小鬼看著他們睡著以後,偷偷地打開窗戶,溜了出去。
……
第二天,識風早早的醒了過來,晃悠著遲暮歌的肩膀,叫他起床吃早飯。昨天晚上慌忙之間,連晚飯都沒有吃。
遲暮歌迷迷糊糊的爬起來,聽著識風問他早上想吃什麽,下意識撲向識風,一口咬在他白凈的臉頰上,留下一排整齊的牙印。
“呃,你做什麽,好疼!”
“早安吻……”
識風的臉頰一下子紅起來,一枕頭拍到他臉上,責罵道:
“大早上不正經。”
“害羞吶?”
遲暮歌萬分不情願的從床上爬了起來,簡單的洗漱了一下,看著那小鬼已經規規矩矩的坐在桌子旁等著吃飯了。
這個電燈泡,得快點把他送走才行。
遲暮歌心底盤算著。
“我們要走了,這是給你的金幣,星期天會有船過來這裏,你去買張船票離開這裏吧。”
“你們要去哪兒,我要跟著你們!”
“不行。”
“我,我可以給你們帶路,你們不要丟下我……嗚嗚嗚。”
識風看著哭著拽著他的衣角的小孩子,有些於心不忍。
“不然就帶著他吧,這一片我也不熟,可以讓他帶路。”
我的傻風兒,就因為你不熟才不能跟著他,這小鬼絕對不老實。
“我說不行就是不行。”
“……好。”
遲暮歌向來不喜歡帶著累贅,他是最清楚的。
遲暮歌拖著識風離開了小旅店,心想果然他還是很聽話的,不過最近都有點不乖啊,倒是要想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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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暮歌拖著生悶氣的識風,跟著人群混進了一個拍賣場一樣的地方。
四周很黑,臺上放著幾個鐵籠子,用黑色的幕布遮起來,偶爾傳出幾聲哭泣呻吟和錘子敲擊的聲音。
看到這裏,遲暮歌心底已經猜了個七八分,人口販賣在這裏已經是稀松平常,轉頭看見識風臉上已經發白,看出來他對這個地方的恐懼。
他把嚇壞了的識風摟進懷裏,輕聲安慰道:
“對不起,我們這就出去。”
“出不去的,這裏的拍賣會,只有結束以後才會重新開門。”
“不要怕,我在這。”
遲暮歌緊緊地摟著識風,慢慢的熬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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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老規矩,一百個金幣。”
拍賣師說完,拉開一個小籠子上的黑布,裏面關著一個漂亮的小男孩,亞麻色的頭發,湖水藍的瞳孔,像個可愛的布娃娃。
人們似乎對這個拍賣品司空見慣,所以並不怎麽感興趣,稀稀拉拉的有人舉牌,競價不多。
遲暮歌呼了一口氣,想著終於結束了,識風忽然抓了抓他的衣領,小聲開口:
“我們買下他好不好,不然他今晚就會死的。”
“買買買。”
太好了,小風兒還沒嚇傻。
遲暮歌裝模作樣地付了錢,牽著帶著項圈的小男孩走了出來。
遲暮歌帶著他們找到一個安靜的廢棄房屋裏,解開了小男孩的項圈。
“走吧,小鬼。”
誰知那孩子卻賴在那裏怎麽也不肯離開。
“嘿,你這小鬼,再跟著我就揍你!”
“我們先帶著他好不好?等到下次客船過來的時候就把他送出去,不然他會被抓回去的。”
“好。”
“……”
那小鬼頭也很會看眼色,一直躲在識風身後,時不時拿眼睛打量著他的錢袋子。
識風不想再多見人,遲暮歌就找了個偏僻的小旅店,準備在這裏休息一晚,事情都退到明天。
一共還有兩張床,遲暮歌順理成章地提出要跟他睡一起,把那個小鬼扔到了隔壁。
其實說是隔壁,不過是隔了一張厚厚的竹簾子和幾塊破布。
晚上遲暮歌把他揣進懷裏,不老實的在他身上摸來摸去,識風難得的推開他,把臉埋進枕頭裏,像個小鴕鳥一樣。
“是不是今天嚇到了?都怪我,乖,讓我看看……”
遲暮歌像個老媽子一樣絮絮叨叨的安慰他,讓他忽然有了一種想哭的沖動,眼淚嘩啦一下就流了出來。
“遲暮歌,遲暮歌……”
“嗯,嗯,我在這裏。”
“你混蛋!”
“好好好,我混蛋,都是我的錯,你不要生氣了好不好?”
“你是不是就想著上我?”
“啊?我……有時候也想別的。”
“那你特麽就是只想著上我,我就沒有別的值得你喜歡的地方嗎,你這個混蛋!”
“那我就是因為喜歡你,才想做的嘛,為什麽又不相信我了?我的傻風兒。”
“喜歡我喜歡我,今天還盯著別人看!”
“那……那其實是我在暗中觀察周圍的情況。”
“別以為我看不見就想騙我,你就是一直盯著舞娘的胸看,無恥!”
那她都脫了,我就不看白不看嘛。
“好嘛,都是我的錯,我的小識風吃醋了對不對?”
遲暮歌輕輕地拍著他的背,哄著懷裏可憐的小家夥。
“哦,我的寶貝醋罐子,怎麽舍得讓我帶著那個小男孩呢?”
“還不都是因為你們這些家夥……”
哎,又是我的鍋?
這裏平民家的孩子,女孩子很小就被賣出去,男孩子就一直做苦力,等到大一點,長的漂亮的男孩子也會被賣給來這裏的生意人或者有錢有勢的家夥,那些客人也不會久留,就是圖個新鮮,被玩弄幾天以後,要麽死掉,要麽被再一次賣掉。
識風當年差點被他們抓了去,是伯爵派人把他領了回來。
那個時候,他天天都往臉上塗泥巴和灰,偷偷刮掉眉毛,頭發亂糟糟的像個小乞丐。
“都過去了……”
遲暮歌慢慢的哄著他睡著,把他的額發撩起來,輕輕地吻了一下他眼角的印記,吹熄了閃爍的燈火。
隔著厚厚的竹簾,另一邊的小鬼看著他們睡著以後,偷偷地打開窗戶,溜了出去。
……
第二天,識風早早的醒了過來,晃悠著遲暮歌的肩膀,叫他起床吃早飯。昨天晚上慌忙之間,連晚飯都沒有吃。
遲暮歌迷迷糊糊的爬起來,聽著識風問他早上想吃什麽,下意識撲向識風,一口咬在他白凈的臉頰上,留下一排整齊的牙印。
“呃,你做什麽,好疼!”
“早安吻……”
識風的臉頰一下子紅起來,一枕頭拍到他臉上,責罵道:
“大早上不正經。”
“害羞吶?”
遲暮歌萬分不情願的從床上爬了起來,簡單的洗漱了一下,看著那小鬼已經規規矩矩的坐在桌子旁等著吃飯了。
這個電燈泡,得快點把他送走才行。
遲暮歌心底盤算著。
“我們要走了,這是給你的金幣,星期天會有船過來這裏,你去買張船票離開這裏吧。”
“你們要去哪兒,我要跟著你們!”
“不行。”
“我,我可以給你們帶路,你們不要丟下我……嗚嗚嗚。”
識風看著哭著拽著他的衣角的小孩子,有些於心不忍。
“不然就帶著他吧,這一片我也不熟,可以讓他帶路。”
我的傻風兒,就因為你不熟才不能跟著他,這小鬼絕對不老實。
“我說不行就是不行。”
“……好。”
遲暮歌向來不喜歡帶著累贅,他是最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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