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浪漫曲#B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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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在回國之前,林夕霧發消息給林佳翼,讓他來接機,由於正值周一,林佳翼還要幫忙照看熊孩子,便在征得了白藝博同意的情況之下,將浩志一並帶到了機場。
在前往機場的路上,浩志還在反覆詢問是不是爸爸回來了,然而並不是。
林夕霧下了飛機後,用敏銳的嗅覺,一下子便嗅出了林佳翼的方向,他拖著行李走了出來,發現林佳翼身旁還多了一個小巧的身影,不過,他直接無視了那抹身影,連行李都不管了,沖上去一把擁住了林佳翼,剛想要一口咬進對方脖頸間的血管,卻註意到了一只蠍子順著林佳翼的皮膚爬了出來。
“嘖,哥,你在皮膚上養什麽寵物啊?快給我補補血!”
“等回家再說。”
“咱家房子裝修好了沒?”
“差不多快完工了,不過爸媽說那套房子準備租出去,他們正在考慮搬回黃浦區住。”
“那我現在住哪?”
“你想住哪就住哪,反正吃貨組成員那麽多,你不用擔心找不到住處。”
“那我和你住一塊兒。”
“這個嘛,等今天晚上問問白藝博,可不可以讓你同住。”
“嗯?白蘿蔔?”
“是白藝博,你又給別人取奇怪的綽號了。”
三人在機場外叫了一輛出租車,然後回到了黃浦區,由於時間尚早,白藝博還未回來,浩志則在車上睡著了,一回到家,林佳翼就將他抱到了自己的小床上。
然後,兄弟倆久別重逢,在客廳內小聲敘舊,林夕霧被問到了今後的打算,他堅定地回答道:“先把畢業論文寫了,然後在紅藍幫接幾個任務做做,磨練自身的能力。”
林夕霧停頓了一拍,繼續說道:“其實,我在德國期間,因為總是拍照發表美食評論,有一家美食雜志找我簽約,讓我給他們撰稿,就當兼職做吧,我已經通過電話面試跟他們談過了,只要寫了什麽東西,肯定都給他們家。”
“是嗎。”
“哥,我前段時間,看到你對上鬼葉的視頻了,真是嚇出一身冷汗,等我什麽時候見到了他,肯定打得他分不清東南西北。”
“不用打你,你也分不清東南西北。話說,你論文寫什麽?德國美食嗎?”
“我除了食物,還有什麽可以寫的嗎?”
“你是今年6月畢業吧,還沒多少時間了,論文寫了多少了?”
“還沒動過一個字,最近一直在被仙貝逼著練習,還接了不少任務練手。”
“那你現在就可以去書房寫起來了。”
“在那之前,先讓我喝飽,我是因為血丸吃完了,才回來找你的。”
林佳翼無奈地去廚房拿出一把水果刀,雖然他很怕痛,但是被直接用獠牙咬開,還是劃開比較好,他用水果刀劃開了自己的手指,然後林夕霧就一下子湊了上來,將他的手指含入口中,手指上的血液流得比較慢,正好讓林夕霧細細品味起來。
這新鮮的血液對林夕霧來說已是久違的了,當手指上的傷口已經被林夕霧的口水愈合的時候,他還是遲遲不願松開對方的手。
“你夠了吧。”
“哥,幾月不見,這血液中的玫瑰氣味好像越來越濃郁了。”
“是嗎?我沒覺得。”
這之後,林夕霧被催促著去書房寫論文,到了晚飯的時間,白藝博準時買了菜回來了,他們在客廳打了個照面,林夕霧剛開始將對方稱作白蘿蔔,隨後又覺得有哪裏不妥,便改口將對方叫作了鴨脖。
“你能別給本少取這些奇怪的昵稱嗎?”
“可是這便於記憶啊。”
白藝博雖然面露無奈之色,但他沒有繼續糾正這個稱呼問題。自從林夕霧也成了他們家的食客之後,白藝博每天買回來的菜都翻了倍,他頭一次見到比自家漫畫家好友還要能吃的人。
好在林夕霧只在他們家住了一個月,勞動節之後,他獨自一人帶上了很多重新自制的血丸,回到了嘉定區,他僅用了一個月的時間,便完成了他所感興趣的美食論文,接下來只等回學校進行論文答辯了。
他搭乘地鐵,換乘公交,想要前往魏老大的住處,結果卻再次迷路,要不是有維納斯的幫助,他根本無法在一天以內就順利抵達魏老大所在的小區。
他按響魏老大房門的時候,魏老大正好在處理一些文件,魏老大在門口看到他的時候,並不是很驚訝,反而露出一副“你怎麽才來?是不是又在哪迷路了?”的表情。
“老魏,最近有沒有什麽新的任務交給我來做?我到底什麽時候才能去尋找羅森啊?”
“關於你在德國的情況,我已經得知了。你也看到你哥和盜心者鬼葉的視頻了吧?看過之後,對鬼葉有什麽想法嗎?”
“有!想把他吊起來打成肉醬。”
“除此之外,還有什麽想法嗎?”
“他的速度剛開始看看還挺快的,最近重溫的時候,覺得我和維納斯已經超過他了。”林夕霧自信滿滿地說道。
“光是速度和耐力還是不行的,你還得提升自己的感知能力,血族大多都神出鬼沒的,你想要找到羅森,就先得確認他們的方位,正好,我現在處理的文件中,有件任務特別適合讓你練手。”
“什麽任務?”
“依舊是跑腿,不過這次沒有明確的目的地,你幫我把這封信交給紅藍幫的一員——星星,當初就是他將你帶到我家來的,他現在跟在上海血族親王唐懌文的身邊,行蹤不定,要找出他就靠你和靈擺了,我給你一周的時間。”
“他真的還在上海嗎?”
“你放心,上海親王不會隨隨便便離開自己的領地的,所以星星他們肯定還在上海。”
“明白了。”林夕霧接過信後,便與魏老大道別了。
上海也算是大都市,因此,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一個沒有半點印象的陌生人,談不上是件容易的事兒,更何況林夕霧還是個路癡,上海對他來說就像一個大國一樣,所以他在心中給上海魔都加上了一個定義:像魔方一樣,怎麽也找不到正確的拼(道)法(路)。
林夕霧從魏老大那裏得知了一些基礎情報,星星是嘉定人,家在南翔,而唐懌文平常都住在黃浦,所以他決定先從嘉定區入手,不過只要是活著的人,都是會走動的,也許會與對方失之交臂,因此魏老大所言也不是沒有道理,必須加強自己的感應能力。
既然星星總是與唐懌文待在一塊兒,那就可以通過嗅覺,嗅出血族的氣味就可以了,聽說唐懌文愛吃甜食,血族搭配甜膩的氣息,這樣的組合應該比較罕見,只要加大自己的嗅覺範圍,即可在人群中找到對方。
“你的智商終於上線了。”維納斯讀出了林夕霧的想法後,在其耳畔邊說道。
“什麽叫作終於上線了,我出門一直都帶著智商的好嗎?”
“你在街上隨便迷個路,多練習一下嗅覺,再加上我的感應能力,能確認對方的地理坐標也並非難事,甚至還能確認三維坐標,就算他們上天入地了,也能夠找到他們。”
“我和你配合速度練習,練了幾個月,目前只有七天時間,看來不抓把勁是不行了。”
“那就少說廢話,多迷路。”
目前,林夕霧的鼻子能夠辨別出一千多種氣味,通過嗅覺他能夠閉著眼睛走路,且知道有幾只貓,幾只螞蟻正在接近自己,不過他的嗅覺範圍比較小,就像在玩一個沒有顯示周圍道路的迷宮一樣,走到哪裏顯示到哪裏,因此,若他能夠提升自己的嗅覺範圍,再加上維納斯的定位能力,就能夠在一張大地圖上,找到出現在這張地圖上的任何人的坐標。
七天內,要將整個上海收入他的“嗅覺地圖”的話,他必須先增強意念力,此刻,他的地圖只有一個住宅區的大小。
“我還是先去巧克力家練習打坐好了。”林夕霧說著,第一步就踏錯了方向,維納斯也沒有糾正他的錯誤,放任他迷路。
林夕霧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的,竟然來到了一個有些熟悉的地方,不過一時沒想起這究竟是何處,他擡頭望了一眼附近的路牌,發現自己來到了野狗路,他曾讀小學的時候,獨自乘公交來到了嘉定買東西吃,結果在歸途中迷路來到了墅溝路,好在他把父親的手機給帶出來了,他給家中打了電話,讓林佳翼出來找他,說自己正在野狗路,後來他在原地等了許久,看到陸哥和林佳翼打的士過來接他了。
“假如有一天,你能記住每條路的氣味,你就不會迷路了。”
“馬路的氣味聞上去基本都差不多,我的路癡癥已經無法搶救了,我剛才走錯了路,你怎麽都不提醒一下?”
“你沒讓我提醒。”
“這附近剛好有公交站,那就在這裏乘回去吧。”
“你知道怎麽換乘嗎?”
林夕霧停頓了一拍,然後果斷地回答道:“不知道。”
“那就在外面多浪一會兒,在外邊能夠遇到對方的幾率比較大。”
“可是他們不是晚上出沒的嗎?”
“這可說不好,畢竟現代的血族睡眠時間很不規律,想什麽時候出門就什麽時候出門。”
“那我們現在去浪吧,你找一下附近有什麽好吃的地方。”
“你把我當度娘使嗎?”
“沒有,你比度娘厲害多了。”林夕霧又誇讚了維納斯幾句,最後補上一句,“雖然不及羅森就是了。”
“你倒是想誇我還是怎樣?”
“我只是實話實說,好了,快帶我去好吃的地方。”
於是,維納斯默默地漂浮在前頭,林夕霧緊跟其後,想要與之搭話,不過多方越飄越快,林夕霧為了跟上對方,從最初的競走開始跑了起來,在旁人看來,林夕霧就像是個從醫院裏逃出來的病人,一邊跑,一邊對著空氣自言自語。
“維納斯,你說老魏交給我的那封信裏寫了什麽啊?可不可以拆開看看?畢竟現代溝通一般都用手機、電腦,或者傳真,也許信裏寫了什麽大機密呢?”
“裝在信封裏的不一定是信。”維納斯終於搭理了林夕霧,他放慢了漂浮的速度,林夕霧也隨之放緩了步子。
“那麽是紅藍幫的工資嗎?比如支票。”
“等你找到了星星之後,如果他允許的話,就在一旁看他拆開信封,現在不要貿然拆開偷看為好。”
“你幫我透視一下,看看是不是餐廳優惠券。”林夕霧掏出了信封,對著陽光看去,沒能看清裏面裝了什麽。
“就知道吃,怎麽可能是優惠券。”雖然這麽說著,維納斯還是飄到了信封前,使用自己的能力,窺探了一下其中內容。
“怎麽樣?看清是什麽了嗎?”
“好像是什麽地方的邀請函。”在林夕霧發問之前,維納斯趕緊補充道,“別想多了,不是美食鑒賞會的邀請函,既然是魏老大交給他的,那麽一定是和工作相關的吧。”
“切,真是無聊,我們還是趕緊去吃東西吧。”
雖然林夕霧沒有方向感,但他還是有距離感的,他很佩服自己的腳速,維納斯帶他在街邊買了個燒餅,然後將他帶到了清河路,明明坐公車就可以到的,他卻偏偏步行過來,他來到了羅賓森的底樓,在味千拉面吃了碗叉燒面,然後走出店外。
只見一個身著亮色系旗袍,腦袋兩側紮著包子頭的黑發小女孩,正神情嚴肅地朝他走來,女孩看上去只有5、6歲的模樣,身邊連個監護人都沒有。
林夕霧一開始很詫異,緊接著他察覺到對方身上傳來一陣玫瑰香,看來小女孩也是玫瑰氏族的一員。
“你身上怎麽有玫瑰的氣味?”小女孩走到了他的面前,首先開口道。
“你是指羅森嗎?”
“不是你胸前的氣味。關於你胸膛被輪梅填充的事,我早知道了,當初就是我們把你送去紅藍幫老大那裏的。”
“真的嗎?那星星現在也在這附近嗎?”
“他在樓上電影院,我覺得太無聊了,就溜出來透透氣。”小女孩說著,又湊到了林夕霧衣服口袋處嗅了嗅,“果然,有一股別人的味道。”
“原來你是在說這個啊。”林夕霧從口袋中取出了一支口腔噴霧,瓶子是透明的,裏面裝滿了鮮紅色的液體,這是他將林佳翼的血丸融化了之後倒進去的,如果在路上想喝血了,就可以隨時拿出來噴一下。
“就是這個,很熟悉的味道。”
“難道說,你也認識我哥嗎?”
“你是說林佳翼嗎?我和他沒見過面,不過我記得這味道。”
“既然沒見過面,怎麽知道這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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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往機場的路上,浩志還在反覆詢問是不是爸爸回來了,然而並不是。
林夕霧下了飛機後,用敏銳的嗅覺,一下子便嗅出了林佳翼的方向,他拖著行李走了出來,發現林佳翼身旁還多了一個小巧的身影,不過,他直接無視了那抹身影,連行李都不管了,沖上去一把擁住了林佳翼,剛想要一口咬進對方脖頸間的血管,卻註意到了一只蠍子順著林佳翼的皮膚爬了出來。
“嘖,哥,你在皮膚上養什麽寵物啊?快給我補補血!”
“等回家再說。”
“咱家房子裝修好了沒?”
“差不多快完工了,不過爸媽說那套房子準備租出去,他們正在考慮搬回黃浦區住。”
“那我現在住哪?”
“你想住哪就住哪,反正吃貨組成員那麽多,你不用擔心找不到住處。”
“那我和你住一塊兒。”
“這個嘛,等今天晚上問問白藝博,可不可以讓你同住。”
“嗯?白蘿蔔?”
“是白藝博,你又給別人取奇怪的綽號了。”
三人在機場外叫了一輛出租車,然後回到了黃浦區,由於時間尚早,白藝博還未回來,浩志則在車上睡著了,一回到家,林佳翼就將他抱到了自己的小床上。
然後,兄弟倆久別重逢,在客廳內小聲敘舊,林夕霧被問到了今後的打算,他堅定地回答道:“先把畢業論文寫了,然後在紅藍幫接幾個任務做做,磨練自身的能力。”
林夕霧停頓了一拍,繼續說道:“其實,我在德國期間,因為總是拍照發表美食評論,有一家美食雜志找我簽約,讓我給他們撰稿,就當兼職做吧,我已經通過電話面試跟他們談過了,只要寫了什麽東西,肯定都給他們家。”
“是嗎。”
“哥,我前段時間,看到你對上鬼葉的視頻了,真是嚇出一身冷汗,等我什麽時候見到了他,肯定打得他分不清東南西北。”
“不用打你,你也分不清東南西北。話說,你論文寫什麽?德國美食嗎?”
“我除了食物,還有什麽可以寫的嗎?”
“你是今年6月畢業吧,還沒多少時間了,論文寫了多少了?”
“還沒動過一個字,最近一直在被仙貝逼著練習,還接了不少任務練手。”
“那你現在就可以去書房寫起來了。”
“在那之前,先讓我喝飽,我是因為血丸吃完了,才回來找你的。”
林佳翼無奈地去廚房拿出一把水果刀,雖然他很怕痛,但是被直接用獠牙咬開,還是劃開比較好,他用水果刀劃開了自己的手指,然後林夕霧就一下子湊了上來,將他的手指含入口中,手指上的血液流得比較慢,正好讓林夕霧細細品味起來。
這新鮮的血液對林夕霧來說已是久違的了,當手指上的傷口已經被林夕霧的口水愈合的時候,他還是遲遲不願松開對方的手。
“你夠了吧。”
“哥,幾月不見,這血液中的玫瑰氣味好像越來越濃郁了。”
“是嗎?我沒覺得。”
這之後,林夕霧被催促著去書房寫論文,到了晚飯的時間,白藝博準時買了菜回來了,他們在客廳打了個照面,林夕霧剛開始將對方稱作白蘿蔔,隨後又覺得有哪裏不妥,便改口將對方叫作了鴨脖。
“你能別給本少取這些奇怪的昵稱嗎?”
“可是這便於記憶啊。”
白藝博雖然面露無奈之色,但他沒有繼續糾正這個稱呼問題。自從林夕霧也成了他們家的食客之後,白藝博每天買回來的菜都翻了倍,他頭一次見到比自家漫畫家好友還要能吃的人。
好在林夕霧只在他們家住了一個月,勞動節之後,他獨自一人帶上了很多重新自制的血丸,回到了嘉定區,他僅用了一個月的時間,便完成了他所感興趣的美食論文,接下來只等回學校進行論文答辯了。
他搭乘地鐵,換乘公交,想要前往魏老大的住處,結果卻再次迷路,要不是有維納斯的幫助,他根本無法在一天以內就順利抵達魏老大所在的小區。
他按響魏老大房門的時候,魏老大正好在處理一些文件,魏老大在門口看到他的時候,並不是很驚訝,反而露出一副“你怎麽才來?是不是又在哪迷路了?”的表情。
“老魏,最近有沒有什麽新的任務交給我來做?我到底什麽時候才能去尋找羅森啊?”
“關於你在德國的情況,我已經得知了。你也看到你哥和盜心者鬼葉的視頻了吧?看過之後,對鬼葉有什麽想法嗎?”
“有!想把他吊起來打成肉醬。”
“除此之外,還有什麽想法嗎?”
“他的速度剛開始看看還挺快的,最近重溫的時候,覺得我和維納斯已經超過他了。”林夕霧自信滿滿地說道。
“光是速度和耐力還是不行的,你還得提升自己的感知能力,血族大多都神出鬼沒的,你想要找到羅森,就先得確認他們的方位,正好,我現在處理的文件中,有件任務特別適合讓你練手。”
“什麽任務?”
“依舊是跑腿,不過這次沒有明確的目的地,你幫我把這封信交給紅藍幫的一員——星星,當初就是他將你帶到我家來的,他現在跟在上海血族親王唐懌文的身邊,行蹤不定,要找出他就靠你和靈擺了,我給你一周的時間。”
“他真的還在上海嗎?”
“你放心,上海親王不會隨隨便便離開自己的領地的,所以星星他們肯定還在上海。”
“明白了。”林夕霧接過信後,便與魏老大道別了。
上海也算是大都市,因此,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一個沒有半點印象的陌生人,談不上是件容易的事兒,更何況林夕霧還是個路癡,上海對他來說就像一個大國一樣,所以他在心中給上海魔都加上了一個定義:像魔方一樣,怎麽也找不到正確的拼(道)法(路)。
林夕霧從魏老大那裏得知了一些基礎情報,星星是嘉定人,家在南翔,而唐懌文平常都住在黃浦,所以他決定先從嘉定區入手,不過只要是活著的人,都是會走動的,也許會與對方失之交臂,因此魏老大所言也不是沒有道理,必須加強自己的感應能力。
既然星星總是與唐懌文待在一塊兒,那就可以通過嗅覺,嗅出血族的氣味就可以了,聽說唐懌文愛吃甜食,血族搭配甜膩的氣息,這樣的組合應該比較罕見,只要加大自己的嗅覺範圍,即可在人群中找到對方。
“你的智商終於上線了。”維納斯讀出了林夕霧的想法後,在其耳畔邊說道。
“什麽叫作終於上線了,我出門一直都帶著智商的好嗎?”
“你在街上隨便迷個路,多練習一下嗅覺,再加上我的感應能力,能確認對方的地理坐標也並非難事,甚至還能確認三維坐標,就算他們上天入地了,也能夠找到他們。”
“我和你配合速度練習,練了幾個月,目前只有七天時間,看來不抓把勁是不行了。”
“那就少說廢話,多迷路。”
目前,林夕霧的鼻子能夠辨別出一千多種氣味,通過嗅覺他能夠閉著眼睛走路,且知道有幾只貓,幾只螞蟻正在接近自己,不過他的嗅覺範圍比較小,就像在玩一個沒有顯示周圍道路的迷宮一樣,走到哪裏顯示到哪裏,因此,若他能夠提升自己的嗅覺範圍,再加上維納斯的定位能力,就能夠在一張大地圖上,找到出現在這張地圖上的任何人的坐標。
七天內,要將整個上海收入他的“嗅覺地圖”的話,他必須先增強意念力,此刻,他的地圖只有一個住宅區的大小。
“我還是先去巧克力家練習打坐好了。”林夕霧說著,第一步就踏錯了方向,維納斯也沒有糾正他的錯誤,放任他迷路。
林夕霧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的,竟然來到了一個有些熟悉的地方,不過一時沒想起這究竟是何處,他擡頭望了一眼附近的路牌,發現自己來到了野狗路,他曾讀小學的時候,獨自乘公交來到了嘉定買東西吃,結果在歸途中迷路來到了墅溝路,好在他把父親的手機給帶出來了,他給家中打了電話,讓林佳翼出來找他,說自己正在野狗路,後來他在原地等了許久,看到陸哥和林佳翼打的士過來接他了。
“假如有一天,你能記住每條路的氣味,你就不會迷路了。”
“馬路的氣味聞上去基本都差不多,我的路癡癥已經無法搶救了,我剛才走錯了路,你怎麽都不提醒一下?”
“你沒讓我提醒。”
“這附近剛好有公交站,那就在這裏乘回去吧。”
“你知道怎麽換乘嗎?”
林夕霧停頓了一拍,然後果斷地回答道:“不知道。”
“那就在外面多浪一會兒,在外邊能夠遇到對方的幾率比較大。”
“可是他們不是晚上出沒的嗎?”
“這可說不好,畢竟現代的血族睡眠時間很不規律,想什麽時候出門就什麽時候出門。”
“那我們現在去浪吧,你找一下附近有什麽好吃的地方。”
“你把我當度娘使嗎?”
“沒有,你比度娘厲害多了。”林夕霧又誇讚了維納斯幾句,最後補上一句,“雖然不及羅森就是了。”
“你倒是想誇我還是怎樣?”
“我只是實話實說,好了,快帶我去好吃的地方。”
於是,維納斯默默地漂浮在前頭,林夕霧緊跟其後,想要與之搭話,不過多方越飄越快,林夕霧為了跟上對方,從最初的競走開始跑了起來,在旁人看來,林夕霧就像是個從醫院裏逃出來的病人,一邊跑,一邊對著空氣自言自語。
“維納斯,你說老魏交給我的那封信裏寫了什麽啊?可不可以拆開看看?畢竟現代溝通一般都用手機、電腦,或者傳真,也許信裏寫了什麽大機密呢?”
“裝在信封裏的不一定是信。”維納斯終於搭理了林夕霧,他放慢了漂浮的速度,林夕霧也隨之放緩了步子。
“那麽是紅藍幫的工資嗎?比如支票。”
“等你找到了星星之後,如果他允許的話,就在一旁看他拆開信封,現在不要貿然拆開偷看為好。”
“你幫我透視一下,看看是不是餐廳優惠券。”林夕霧掏出了信封,對著陽光看去,沒能看清裏面裝了什麽。
“就知道吃,怎麽可能是優惠券。”雖然這麽說著,維納斯還是飄到了信封前,使用自己的能力,窺探了一下其中內容。
“怎麽樣?看清是什麽了嗎?”
“好像是什麽地方的邀請函。”在林夕霧發問之前,維納斯趕緊補充道,“別想多了,不是美食鑒賞會的邀請函,既然是魏老大交給他的,那麽一定是和工作相關的吧。”
“切,真是無聊,我們還是趕緊去吃東西吧。”
雖然林夕霧沒有方向感,但他還是有距離感的,他很佩服自己的腳速,維納斯帶他在街邊買了個燒餅,然後將他帶到了清河路,明明坐公車就可以到的,他卻偏偏步行過來,他來到了羅賓森的底樓,在味千拉面吃了碗叉燒面,然後走出店外。
只見一個身著亮色系旗袍,腦袋兩側紮著包子頭的黑發小女孩,正神情嚴肅地朝他走來,女孩看上去只有5、6歲的模樣,身邊連個監護人都沒有。
林夕霧一開始很詫異,緊接著他察覺到對方身上傳來一陣玫瑰香,看來小女孩也是玫瑰氏族的一員。
“你身上怎麽有玫瑰的氣味?”小女孩走到了他的面前,首先開口道。
“你是指羅森嗎?”
“不是你胸前的氣味。關於你胸膛被輪梅填充的事,我早知道了,當初就是我們把你送去紅藍幫老大那裏的。”
“真的嗎?那星星現在也在這附近嗎?”
“他在樓上電影院,我覺得太無聊了,就溜出來透透氣。”小女孩說著,又湊到了林夕霧衣服口袋處嗅了嗅,“果然,有一股別人的味道。”
“原來你是在說這個啊。”林夕霧從口袋中取出了一支口腔噴霧,瓶子是透明的,裏面裝滿了鮮紅色的液體,這是他將林佳翼的血丸融化了之後倒進去的,如果在路上想喝血了,就可以隨時拿出來噴一下。
“就是這個,很熟悉的味道。”
“難道說,你也認識我哥嗎?”
“你是說林佳翼嗎?我和他沒見過面,不過我記得這味道。”
“既然沒見過面,怎麽知道這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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