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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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美術生ⅹ瘋批病嬌學弟

雙潔,he,年下

“我說了,你是我的。”

“我也說了,我選擇自由……”

我不知道我在逃什麽,但他好像真的像個變態,不,他就是變態,怪物,神經病,讓人犯惡心。

喧囂嘈雜之下,這世界上所有感受消弭其中,沒有細膩敏銳的感知,也迷失自己。

卸下偽裝的他,真的好可怕。

永遠抑制不住內心瘋狂陰狠和那份骨子裏的黑暗,而我作為獵物在他的獠牙下被大口大口吞噬,蜷縮著抵抗厭惡的汙穢,你說,我在躲什麽?

我無法逃脫了

光與暗不相逢,我與他,也只能相遇在岔路口,結束於平行路口的分叉。

祝蕭珩

我愛你,但恨勝過於愛。

“ 叮咚”

h:[又抓到你了]

啊——!!失聲喉嚨裏發出刺耳的尖叫。

永久纏繞著我吧,累積滿屏都是爬滿的蛆蟲,血腥的血肉扭動,成泥醬的一條在瘋狂往我的方向過來猙獰至極。

瘋子,徹徹底底的瘋子

他在笑對吧,他在笑。

全是他的影子,我分不清現實和夢境,我瘋了嗎?對啊變得和他一樣瘋了。

“哥哥,愛我吧。”可笑又諷刺。

祝蕭珩,連名字都變得陌生。

甚至不再記得他以前的樣子,時間一長很多不好的回憶都被封鎖在牢籠裏,只知道他好像笑起來很好看,很溫柔的看著我,他也只對我這樣。

……

恐怖把我陷入絕境囧黑的泥潭裏,恐怖到他把每一件細微的小事做的極致。

溫柔的過往醜惡的現實才是最要人命的,他怎麽可以裝的那麽完美,又那麽殘忍,讓誰都毛骨悚然。

給我連我都不知道什麽時候散的鞋帶,給我暖手帶奶茶,陪我上下課,帶我想去一切想去的地方,冬天替我暖手,隨時能吃到他親手做的早飯。

他還超懂浪漫,這是我認為他很優勢的地方,真的做到只把溫柔就給我。

讓別人羨慕到紅眼,微笑是他每天都會對我做的事,顯得他更溫柔了會讓我沈迷,這是他以前給我的樣子。

不過他一點都不可愛,當然,我這裏說的不可愛,不是他不可愛,是他這個人不會給人可愛的感覺,無論長相,行為,性格,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感覺,第一次見他我也是這樣,那時還以為我不會有機會和後續。

也會將自己隱藏的很好,我就像傻傻的兔子,陷進他的蜜壇裏,被黏固的糖液淹沒,什麽糖,明明是最深的毒。

……

高三下旬我們在一起,有了屬於我們兩個人的“異地戀”,不是什麽不為人知,單純的還沒公然出櫃而已。

每次放學他都會等我,高中還不怎麽顯,都是穿著校服在門口等對象的人,但到了大學,他簡直愈發耀眼,現在的他在人群裏特別高,我一米七八,他高我大半個頭,濃密的眉毛五官精致,深黯的眼底裏充滿平靜,幽幽的看著我。

搭配一件韓式大衣特別帥,淺稱,玉樹臨風,清新俊逸,氣宇不凡,偏偏公子,帥到掉渣?哈哈哈詞窮了。

脖子上淺灰色圍巾半截自然下垂,筆直修長的西裝褲下鋥亮的皮鞋,全身的細節,一絲不茍扣好袖子上的紐扣,擁有優越的五官,一眼望去便能找到,禁欲系可能說的就是他。

只是有的時候,他看我的眼神讓我看不懂。

他的每一個地方都是無可挑剔。

簡直漫畫男主角,但男主角是我的。(盒盒盒)

看到我冷的直哆嗦,就會掀開外套大衣將我整個包裹在他懷裏,埋在他胸口聽他撲通撲通有力的心跳,滾燙的皮膚在我的臉頰印上溫暖的印跡。

那時候我就買想,時間過得真快啊,高中的青澀,大學的成熟,他的青春我的歲月裏都有彼此。

他很溫柔啊,會給我獨一無二的浪漫,吃外賣,他覺得不衛生一定要親自下廚,而且做出來的菜超級好吃,因為我比較怕冷,專門給我織了一雙棉鞋,我都快懷疑他是不是無所不能了,唱歌也好聽,所以每次電話聊天他都會現唱一首,慢慢到我入睡才舍得掛掉。

哎,我男朋友怎麽這麽厲害呀,真是讓人苦惱。

真想把他畫下來,我對繪畫我有著超強的愛好,從高中就沒斷過,也一直在學習繪畫,算是一名普普通通又非常有個人風格的美術生,喜歡畫一些我喜歡的東西,比如祝蕭珩,有他吃飯的,睡覺了,看書的,吃飯的……自從和他在一起後,我的畫冊裏便全是他了。

當然,他也毫不遜色。

很會制造驚喜,這是我喜歡的,就好比偶爾路過花店,店家會突然叫住我,我有些納悶,我不做兼職呀。

然後我就會收到一束花,和一張他的紙條,內容沒有點明他但句句是他,他的告白方式真的浪漫。

送給哥哥的一束花

我想把哥哥永遠藏起來……

手無意識一抖,一瞬間的心顫,當時看到這兩字,其實沒覺得有什麽。

只是他愛人的風格吧,我這樣為他解讀,我覺得他這樣超酷,超浪漫。

後來,他又會在我各種意想不到的方式插進我的生活,比如學習忙的時候一天沒有聯系,他會在晚上趁我媽睡著的時候到我窗邊用手機投一個影子。

我第一次看見的時候被嚇了一跳,因為那個影子像一個死人的頭顱,懸掛在我窗前,窗簾被風吹的一晃一晃的,隔著簾子晃動搖曳,一個人臉的輪廓般,隔著透明的玻璃看著我,格外恐怖,讓我每次想起都心有餘悸。

我差點尖叫著叫我媽,我是單親家庭,家裏除了我媽就還有條狗,白菜,名字挺土,但可愛。

所以大半夜為了不被我媽黑打,我只能抱著白菜壯膽。

就在靠近窗簾邊打算往下看的時候,突然手機鈴聲響了,在高度緊張的狀態下,我差點沒一口氣提上來,臉色煞白,顫抖著從床上拿過手機一看,顯示的是男朋友。

祝蕭珩

!!這不是我的救星嗎!真想馬上出現跳到他身上。

“餵……”我打顫的接了電話,趁著和他說話的時間壯膽往窗下一看!

然後,一張早就死印在我腦子裏的面孔出現在樓下,他的臉真的很好看,還好有這優點,不然我會直接扔拖鞋下去。

某個熟悉的人還沖我一笑,像是想得到我的表揚。

我內心毫不比千軍萬馬踏過來的徹烈,尼瑪的,心裏八百句臟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拿個手機照亮比了個頭顱一樣的東西在我窗上印著想嚇死誰呢。

哭笑不得但在他和我講他好想我,一下子把我包在外套裏,想著確實有一段時間沒見,一下就心軟了,連剛才是誰把我嚇得半死的事都給拋腦後了。

或許這就是愛的偉大。

我感覺我談了場最幸福的戀愛,叫做祝蕭珩,這三個字,就很幸福。

“哥哥,你好漂亮,但只能是我一個人的。”成熟低沈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

這句話他不止對我說過一次,我回答他,“我當然知道我很漂亮。”所以我忽略了這句話的最後一段,從來沒有深思火的問題,我選擇性的忘記忽略,不喜歡動腦子去思考,去記一些自己認為不重要的東西,這都是我被動性的一切,所以這成了我最致命的弱點。

以前在他面前我完全像個小孩子,會向他撒嬌,被他包容。

但也會有意外,比如和朋友出去玩那次,不小心就玩過火,這完全沒在我的預料之內,想著玩會兒就回去了,也不會讓他多等,結果差點鬧了個烏龍。

談男朋友的事大家都還不知道,頓時全部人都圍著起起哄來,我兩面為難,這樣的氣氛下我完全沒機會開口,憋紅了一張臉又不知道怎麽解釋,眼看我那位朋友真的要半開玩笑的湊上來了,糾結得我都開口打算揭曉我有男朋友的事,突然他就來了。

推開門一剎那全部人都楞住了,一道熟悉的身影,祝蕭珩直直的朝我走來,臉上沒什麽表情,走近時順帶著他帶進來的空氣都是冷的,冷得我打了個哆嗦,一時間我竟不知道是他太冷還是風太冷。

我沒想著他居然會來,一時有些無措,怕他誤會我趕忙解釋說是在玩真心話大冒險,不知道他聽進去沒有,就說了句:失陪,然後拉著我就走了。

祝蕭珩看別人的臉色都是冷的,表面的禮貌全靠他的偽裝。

抓住我的手已經開始冒汗了,他絲毫沒放開,一路上我都觀察他,他緊抿著唇眼睛看著前面,什麽動作也沒有。

太安靜了,反而顯得不正常,但好像沒生氣,也許是不會生氣,因為我從來沒有見過他生氣,我有時候會打趣的問,你為什麽不生氣?你生氣嗎?

他的答案從來都是淡漠的盯著我,沒有一點溫度深幽幽的,沒說生氣也沒說不生氣,冷漠得毫無朝氣就這樣一直盯著,甚至有點詭異,我一時失語有些手忙腳亂起來。

“哥哥……真的很讓我失控呢。”他輕笑一聲,微微歪頭看我,這是他頭一次這樣的笑和這樣對我說,低眉冷眼完全和平時的體貼溫柔不沾邊,讓我有一種認錯人的錯覺,我僵了一下,感覺這一句說的很瘆人。

是的,我被他嚇到了。

隨後他的舉動又打消了我所有顧慮,一如既往的暖心,擡手摸了摸我的腦袋,嘴角微微上揚對我說:“不生你氣。”

我就像什麽也沒發生一樣,又毫無顧忌的依偎在他懷裏,如果我回到那時候,一定會毫不猶豫得逃離這個變態。

習慣把臉埋進他的頸窩,很有安全感,從頭到尾被那份暖意籠罩,偶爾貼近會聞到他身上有淡淡的香味,不是帶有刺鼻不自然香水的那種,是很清新幹凈的香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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