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壹拾·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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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重陽節前夕,我反覆思量,還是去了青水之南。
青南正睡著覺,兩片冰霜似的眼皮輕輕合上,如柳的墨發順著玉榻垂落在地。一只絳紫的鳥兒棲息在青南雪白的肩頭,看著我來了,兩只狹長的鳳眼猛然瞪大,它兀自振翅,欲將淺睡的主人驚醒。
青水之南的一切生靈對我有著莫大的敵意,不光魚兒鳥兒,倘若青山綠樹會說話的,也一定會將我毫不留情的攆走。
從前我只怪我,生的不討靈物的喜。
我望著青南的眉眼,好似在看青水之南的淺淺碧波。以前我笑他是畫中人,他笑我是戲中人,沒料到一語成讖。
那只護住他的靈鳥似乎拍累了,它頂著尖如利劍的喙,雄赳赳氣昂昂地註視著我,我看出它想要啄我的意圖,豈能讓這只小畜生得逞,揮手便將它嚇走了。
望著青南寧靜的睡顏,我忍不住撫摸,然而,意圖不軌的魔爪剛探出袖口時便被一只修長的素手捉住。
“阿沐,你在幹什麽?”
青南醒來,他的眸子在晨曦的照耀下仿佛一塊晶瑩的琥珀。
我把玩著他外衣上墜著的羽毛穗子,喃喃:“青南,我不想殺承煜了,他救了我的命,是個好人。”
青藍色單薄的身影在風中微微一顫,終是無聲。
我又說:“我不明白你為何要殺他,他真的是個好人。而且……青南,”我轉過頭,“我以前是不是認識他?”
青南眨了眨眼睛,反問我:“他告訴你,你們曾經相識?”
我搖頭:“他說我們不曾認識,可我看著他,總覺得似曾相識。京城有好些人看著,都好像認識一般,你說我從前同你一樣,除了出任務外都待在青水之南。既然如此,為什麽我看見那些人,心會不由地痛呢?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阿沐,你在懷疑我,對嗎?”他的聲音涼涼的,透著脆弱。
“青南,我不想殺太子承煜了。咱們走吧,離開京城,去邊塞也好大漠也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始終都會和你在一起的。”
我刻意避開了他的疑問。我懷疑他。
“阿沐……如果,”他輕輕道,眼神夾雜著痛,仿佛下了極大的決心,“如果我真的騙了你,你可會怨我?”
“會。”我不假思索地答道,“青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倘若你騙我,我定會怨你……但如果你真的騙了我,我會說服自己原諒你,因為……因為我喜歡青南,像是喜歡了好久,上輩子就喜歡著,下輩子也忘不了。以前的事情我不記得了,我也不想記起,只要我和你在一起,你騙我我負你,又有什麽關系呢?”
我積攢了三年的勇氣與愛意,都在這一刻,隨著音落而化為灰燼。
青南落下了淚,是他的淚重新點燃了灰燼,一簇簇火苗在我的心底燃燒著,忽明忽暗,仿佛我的心門,打開了一個縫隙,走進去的不是人,而是淚。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青南流淚,水晶似的墜落下來。
我笑了:“餵,我這可是告白啊,你哭了算什麽?是沒聽清麽?我方才說,我喜歡你。第一眼看到你時,我覺得你就像青水一樣純凈,凡人沾染不得,後來我不發現謫仙一樣的你也會笑也會生氣,也會臉紅、流淚……
這些話擱在從前,我是一個字都不敢說的,我會覺得不好意思難為情。雖然往事我記不得了,但好歹也是死過一次的人,臉面什麽的都不在意了……
我現在只在意,你是否同我喜歡你一樣喜歡我,是否願意為了我離開青水之南,去大漠去邊塞,離京城離東宮遠遠的。”
其實我也哭了,我被我藏了三年壓箱底的告白感動了,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但我依舊倔強地咧著嘴笑。
青南驀然抱住了我。
我笑不出聲了,他……這算回答嗎?
他的懷抱仿佛青水中漂浮的薄荷葉,清涼踏實,三年前他將沈溺在青水中的我救出時,也似這般抱著我,那時候他的臉上沾滿了水珠,霞光灑在上面,折射出七彩流光。
可能在那時候,便認定了吧,救命之恩,以身相許。
於他,救命之恩,當以身相許。
於承煜,救命之恩,當以命相抵。
承煜要幫助他尋找一個叫雷雨的刺客,如若不然,便留在東宮陪著他。
我說:“好,我答應你,不過我找到雷雨後,你也要守信放我出宮。”
他笑了笑:“天子諾,一言為定。阿沐,其實你不必一副視死如歸的模樣,雷雨嘛!他寧願自投羅網,也不會傷你分毫。”
承煜的話,真真假假,信不得。
京城裏的人都自以為絕頂聰明,然後把故意別人耍的團團轉。
我一個有原則的江湖人,為了兩個男人,破了我的原則,可幸,那兩個男人都是願意為我而死的,江湖義字當頭,我自然當為他們奮不顧身。
青水中央的白玉涼亭內,一個青衣墨發的男子抱著一個黑紗鬥笠的女子,男子的青絲在清風中吹亂了,女子的鬥笠在清風中吹落了。
兩個人兀自流淚,兀自神傷,他們此刻都希望挽留住彼此,都希望時間在此停滯。
青南的下巴抵住我的額頭,他說:“阿沐……你遲早會明白,你遠不及我喜歡你那般喜歡著我。只是,即便死過一次,我也沒說出來的勇氣。”他笑的蒼涼,又道,“我太了解你了,也太了解承煜,你們兩個人,要麽擦肩而過,不然一遇到,便要鬥個抵死方休。我知道你答應了他何事,放心去吧,我會給他一個交代。”
倘若我如青南一般了然,未蔔先知到他口中的交代是何意,那麽我今日肯定死也不會離開青水之南。
可惜我是凡人,既不會仙法,也不會戲法。
那時候我還為我終於收服了他而沾沾自喜,羞澀地將先前精心縫制的荷包塞進他手裏,甚至不敢看他拿到荷包的表情,鬥笠都未來得及戴上,就借著輕功逃開了。
宛寧聽聞我被攆到迎春院,即刻便來替我打抱不平,摩拳擦掌的模樣,好似下一秒就要沖進長樂宮將承煜揪出來掉打。這一次,我破天荒地沒有裝聖母好言相勸,反而慫恿道:“嗯,你說的對,去吧。”
宛寧手中的雞腿頓時不香了,她仰頭問:“去,去哪?”
我品著手碗裏的茶,慢悠悠地說:“長樂宮啊,你方才不是揚言要把承煜掉起來打替我出去麽?別猶豫了,快去。”
“阿沐,你變了,你從前不是這樣的。”她咬了一塊肥的流油的雞肉,邊嚼邊說,“唉,以前是我冤枉孫良娣了,她是個性情溫良堅貞不渝的好姑娘。你大抵還不曉得這件事……她死了。”
我口中的茶猛然噴了出來,“啥?死了?咋死的?咳咳……”想到我要為了青南學一學溫婉賢良,又端莊地將茶盞放下,心平氣和道,“願聞其詳。”
原來孫家千金並不喜風流倜儻氣宇軒昂的太子殿下,在嫁到東宮前便於閨中小廝暗通款曲,給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太子殿下戴了一頂比青水旁的桑樹還蒼翠欲滴的綠帽子。
丞相大人拿小廝的性命相逼,孫良娣忍辱負重,逼不得已嫁入東宮,與情郎多日不見,相思難耐,只得互通情書以解相思之苦。不料,東窗事發,被太子殿下發現,雷霆大怒之下將柔弱的孫良娣送回了娘家,待丞相定奪。
聽到這兒我笑笑:“這算什麽雷霆大怒?書中說‘天子之怒,伏屍百萬,流血千裏’,看來承煜還缺點兒君王氣度。”
宛寧放下啃得只剩骨頭的雞腿,豪邁地拿起酒盅一飲而盡:“誠然,太子殿下沒什麽氣度,可孫良娣卻是個性情中人。”
孫良娣身體力行地重現了古人“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錚錚鐵骨,她在回到丞相府的第三天,便拿著三尺白綾懸在梁上自戕而亡。
“啊!那……那個小廝呢?有沒有追隨她仙去?”我問。
宛寧悲傷地點點頭:“小廝雖身份低微,卻非薄情寡義之人,孫良娣懸梁的第三天,他便去了,去前還留下一句話,”宛寧泫然欲泣,拿出手帕擦了擦嘴上的油,“問世間情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許。”
我長長地嘆了口氣,“沒想到啊沒想到……我從前只聽說深宮女子明爭暗鬥,個個蛇蠍心腸,孫良娣她……”
以前我對她未甚留意,發覺她好時,已化作春泥。
以前我不愛看書,覺得書中的文字美則美矣,太酸澀太矯情,可愛情不就是那樣麽?
我正為孫良娣安然神傷之時,承煜走到院中,笑:“老遠就聞見肉香味兒,原來是你們在開小竈。”
宛寧邀請道:“嘗嘗,我哥哥從獵場打的山雞,特別嫩。”
我卻沒那麽地歡迎他,不鹹不淡地說:“不給他吃肉,良娣的頭七還未過,他該齋戒。”
宛寧靈敏的鼻子嗅到了空氣中的火藥味兒,識趣地留下半只山雞和幾壺好酒麻溜地跑了,走之前還說:“阿沐,重陽節時我來找你,咱們一塊登高哈!”
承煜笑了笑,撩起袍子坐在石凳上,他拿起銀筷要夾肉。
我手指輕輕一動,想將他的筷子打掉,他居然順著我的力氣,輕而易舉的夾到了肉,然後勁頭偏轉,反手將肉餵進了我嘴裏。
我憤怒地看著他,嚼也不嚼便將肉吐在地上。
他見狀調笑道:“功夫不錯,氣性太大。”
“你的孫良娣都死了,你還有心情吃肉?”我不可思議地問,“難道是被豬油蒙了心,還是被永蝶迷的暈頭轉向?”
承煜擡眼瞥著我,不緊不慢地飲下一盅酒。
他的動作無需刻意,王室的高貴典雅都是浸透在骨子裏的,和孫良娣血濺梁上的風骨一般,是我這種混跡於江湖的小刺客模仿不來的。可我相信,我們江湖也有江湖的義氣。
承煜笑笑,道:“她死了,我就沒有心情吃肉了?這是何道理?”
“她嫁進東宮,便是你的妻。是你拆散了一對有情人,是你將她交送到娘家,這件事多多少少與你有關聯,她既為你的枕邊人,死了都不值得你哭一哭麽?”
“阿沐,你說的都不對。”承煜笑著搖頭,“第一,她是我的妾,你才是我的妻。第二,拆散有情人的不是我,而是孫丞相,是他將女兒當做籌碼嫁來的,她與人私通,我如此做法已經仁至義盡了。如果將她留下,她一定會死得更慘。還有……阿沐,什麽人死了都不值得我哭,東宮現在有太子妃、良娣,將來也會有昭訓奉儀,倘若每一個死了我都要難過的茶不思飯不想,那麽我不配當大晉的儲君。”
說著,承煜夾起一只肥碩的雞腿,不由分說地塞進我嘴裏。
“第三,作為東宮的太子妃,你不能挑食,本太子夾給你的肉不能吐,要吃!”
我麻木地嚼著雞肉,眼中灼灼燃燒的怒火隨著他理智的話漸漸地平息,終歸話糙理不糙,歷代有哪個皇子不是一鼓作氣將兄弟們一一鏟除後登上王位的。
書上說“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他沒有倒退或者後悔的餘地。
佛渡眾生,卻唯獨截了他們這樣的人的路,苦海無涯,無法回頭,那是宿命吧。
承煜一心想要開導我,看我悶悶不樂的樣子,他笑著說:“你個姑娘,想那麽多做什麽?不然這樣,我給你念首詩吧。”
我點點頭,吟詩好,不知書生的墨氣能不能煞煞我身上刺客的殺氣。
承煜轉身抽出我腰間的短劍,看見上面刻的字,他的桃花眼開的更加招搖了。
短劍在他手中猶如一支潑墨的筆,洋洋灑灑,“公子王孫逐後塵,”他一個箭步,飛燕般躍到院子中的空地上,短劍在地上擦出一道迸射的火星。
“綠珠垂淚滴羅巾。”
他的嗓音沙啞,仿佛感傷落淚過似的,或許他心裏也和我一樣對孫良娣的烈性深感敬畏,但他沒辦法和我一樣大膽的說出來。
短劍在他手裏,全然舞出另外一種感覺,劍在他手,我未至邊塞,便仿佛已經看到邊塞沙沙作響的胡楊,兩軍陣前在狂風中湧動的旗幟。
氣勢,是氣勢!
他的一個點地旋身,揚手折腕間都散發著所向無敵的氣勢。黃沙滾滾,大浪濤濤,都無法壓制住他的氣勢。
劍風掃過院子裏的棗樹,震的樹葉都在發抖戰栗,他心中仿佛藏著一股極大的苦悶,將舞劍當做一種發洩,將所有的心境全都蘊含在一招一式中。
他驀然停下,風聲竟隨著他的節奏停滯,短劍從他的手中毫無征兆地脫落,仿佛鬥牛一般直直地刺在地上,一尺長的劍鋒埋在地下,僅留著劍柄在風中孤傲地站著,上面刻著的“煜”字在霞光普照下熠熠生輝。
隔著些許距離,我聽見他釋然般吐出一口濁氣,然後淡淡道:“侯門一入深似海,從此蕭郎是路人。”
詩有起承轉合,最後兩句最為抒情,可他卻將最後極為重要的兩句念的最輕,前面是驚濤駭浪,最後是雨過天晴。念的最輕的,或許放在心上卻是最重的。
我們江湖稱劍使得高秒的叫“劍俠”,以他這等水平,足以傲視群俠,不光光在“劍”中精彩,什麽刀客槍聖,都敵不過他的一劍。事到如今,我真正服了他天下第一的名頭。
他在那裏站立良久,冷風將他的白袍揚起,額前的碎發遮住了他深邃的眼睛。他笑了笑,笑容夾著淡淡的憂傷,或許他不想笑,但在笑與哭之間,他別無選擇,猶如困獸。
承煜陡然擡頭,朝我說:“阿沐……你不是想知道愛情麽?
愛情啊,是它。”他寬大的袖子一甩,一根閃閃發光的冰糖葫蘆赫然出現在手中,他走過來,遞給我。
我疑惑地接過,是它,愛情是冰糖葫蘆?這個說法我聞所未聞。
他仍舊笑著,一雙桃花眼說不出的孤獨。
後來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愛情好比冰糖葫蘆,有著一層華麗甜美的糖衣,吸引著無數癡男怨女,而一層薄薄的糖衣下,是山楂無盡的酸澀。酸甜酸甜,不酸不甜。
“侯門一入深似海,從此蕭郎是路人。”
我忽然又不喜歡看書了,有些事忘記了很好,有些道理不曉得更好。最好,談笑風生不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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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南正睡著覺,兩片冰霜似的眼皮輕輕合上,如柳的墨發順著玉榻垂落在地。一只絳紫的鳥兒棲息在青南雪白的肩頭,看著我來了,兩只狹長的鳳眼猛然瞪大,它兀自振翅,欲將淺睡的主人驚醒。
青水之南的一切生靈對我有著莫大的敵意,不光魚兒鳥兒,倘若青山綠樹會說話的,也一定會將我毫不留情的攆走。
從前我只怪我,生的不討靈物的喜。
我望著青南的眉眼,好似在看青水之南的淺淺碧波。以前我笑他是畫中人,他笑我是戲中人,沒料到一語成讖。
那只護住他的靈鳥似乎拍累了,它頂著尖如利劍的喙,雄赳赳氣昂昂地註視著我,我看出它想要啄我的意圖,豈能讓這只小畜生得逞,揮手便將它嚇走了。
望著青南寧靜的睡顏,我忍不住撫摸,然而,意圖不軌的魔爪剛探出袖口時便被一只修長的素手捉住。
“阿沐,你在幹什麽?”
青南醒來,他的眸子在晨曦的照耀下仿佛一塊晶瑩的琥珀。
我把玩著他外衣上墜著的羽毛穗子,喃喃:“青南,我不想殺承煜了,他救了我的命,是個好人。”
青藍色單薄的身影在風中微微一顫,終是無聲。
我又說:“我不明白你為何要殺他,他真的是個好人。而且……青南,”我轉過頭,“我以前是不是認識他?”
青南眨了眨眼睛,反問我:“他告訴你,你們曾經相識?”
我搖頭:“他說我們不曾認識,可我看著他,總覺得似曾相識。京城有好些人看著,都好像認識一般,你說我從前同你一樣,除了出任務外都待在青水之南。既然如此,為什麽我看見那些人,心會不由地痛呢?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
“阿沐,你在懷疑我,對嗎?”他的聲音涼涼的,透著脆弱。
“青南,我不想殺太子承煜了。咱們走吧,離開京城,去邊塞也好大漠也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始終都會和你在一起的。”
我刻意避開了他的疑問。我懷疑他。
“阿沐……如果,”他輕輕道,眼神夾雜著痛,仿佛下了極大的決心,“如果我真的騙了你,你可會怨我?”
“會。”我不假思索地答道,“青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倘若你騙我,我定會怨你……但如果你真的騙了我,我會說服自己原諒你,因為……因為我喜歡青南,像是喜歡了好久,上輩子就喜歡著,下輩子也忘不了。以前的事情我不記得了,我也不想記起,只要我和你在一起,你騙我我負你,又有什麽關系呢?”
我積攢了三年的勇氣與愛意,都在這一刻,隨著音落而化為灰燼。
青南落下了淚,是他的淚重新點燃了灰燼,一簇簇火苗在我的心底燃燒著,忽明忽暗,仿佛我的心門,打開了一個縫隙,走進去的不是人,而是淚。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青南流淚,水晶似的墜落下來。
我笑了:“餵,我這可是告白啊,你哭了算什麽?是沒聽清麽?我方才說,我喜歡你。第一眼看到你時,我覺得你就像青水一樣純凈,凡人沾染不得,後來我不發現謫仙一樣的你也會笑也會生氣,也會臉紅、流淚……
這些話擱在從前,我是一個字都不敢說的,我會覺得不好意思難為情。雖然往事我記不得了,但好歹也是死過一次的人,臉面什麽的都不在意了……
我現在只在意,你是否同我喜歡你一樣喜歡我,是否願意為了我離開青水之南,去大漠去邊塞,離京城離東宮遠遠的。”
其實我也哭了,我被我藏了三年壓箱底的告白感動了,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但我依舊倔強地咧著嘴笑。
青南驀然抱住了我。
我笑不出聲了,他……這算回答嗎?
他的懷抱仿佛青水中漂浮的薄荷葉,清涼踏實,三年前他將沈溺在青水中的我救出時,也似這般抱著我,那時候他的臉上沾滿了水珠,霞光灑在上面,折射出七彩流光。
可能在那時候,便認定了吧,救命之恩,以身相許。
於他,救命之恩,當以身相許。
於承煜,救命之恩,當以命相抵。
承煜要幫助他尋找一個叫雷雨的刺客,如若不然,便留在東宮陪著他。
我說:“好,我答應你,不過我找到雷雨後,你也要守信放我出宮。”
他笑了笑:“天子諾,一言為定。阿沐,其實你不必一副視死如歸的模樣,雷雨嘛!他寧願自投羅網,也不會傷你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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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有原則的江湖人,為了兩個男人,破了我的原則,可幸,那兩個男人都是願意為我而死的,江湖義字當頭,我自然當為他們奮不顧身。
青水中央的白玉涼亭內,一個青衣墨發的男子抱著一個黑紗鬥笠的女子,男子的青絲在清風中吹亂了,女子的鬥笠在清風中吹落了。
兩個人兀自流淚,兀自神傷,他們此刻都希望挽留住彼此,都希望時間在此停滯。
青南的下巴抵住我的額頭,他說:“阿沐……你遲早會明白,你遠不及我喜歡你那般喜歡著我。只是,即便死過一次,我也沒說出來的勇氣。”他笑的蒼涼,又道,“我太了解你了,也太了解承煜,你們兩個人,要麽擦肩而過,不然一遇到,便要鬥個抵死方休。我知道你答應了他何事,放心去吧,我會給他一個交代。”
倘若我如青南一般了然,未蔔先知到他口中的交代是何意,那麽我今日肯定死也不會離開青水之南。
可惜我是凡人,既不會仙法,也不會戲法。
那時候我還為我終於收服了他而沾沾自喜,羞澀地將先前精心縫制的荷包塞進他手裏,甚至不敢看他拿到荷包的表情,鬥笠都未來得及戴上,就借著輕功逃開了。
宛寧聽聞我被攆到迎春院,即刻便來替我打抱不平,摩拳擦掌的模樣,好似下一秒就要沖進長樂宮將承煜揪出來掉打。這一次,我破天荒地沒有裝聖母好言相勸,反而慫恿道:“嗯,你說的對,去吧。”
宛寧手中的雞腿頓時不香了,她仰頭問:“去,去哪?”
我品著手碗裏的茶,慢悠悠地說:“長樂宮啊,你方才不是揚言要把承煜掉起來打替我出去麽?別猶豫了,快去。”
“阿沐,你變了,你從前不是這樣的。”她咬了一塊肥的流油的雞肉,邊嚼邊說,“唉,以前是我冤枉孫良娣了,她是個性情溫良堅貞不渝的好姑娘。你大抵還不曉得這件事……她死了。”
我口中的茶猛然噴了出來,“啥?死了?咋死的?咳咳……”想到我要為了青南學一學溫婉賢良,又端莊地將茶盞放下,心平氣和道,“願聞其詳。”
原來孫家千金並不喜風流倜儻氣宇軒昂的太子殿下,在嫁到東宮前便於閨中小廝暗通款曲,給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太子殿下戴了一頂比青水旁的桑樹還蒼翠欲滴的綠帽子。
丞相大人拿小廝的性命相逼,孫良娣忍辱負重,逼不得已嫁入東宮,與情郎多日不見,相思難耐,只得互通情書以解相思之苦。不料,東窗事發,被太子殿下發現,雷霆大怒之下將柔弱的孫良娣送回了娘家,待丞相定奪。
聽到這兒我笑笑:“這算什麽雷霆大怒?書中說‘天子之怒,伏屍百萬,流血千裏’,看來承煜還缺點兒君王氣度。”
宛寧放下啃得只剩骨頭的雞腿,豪邁地拿起酒盅一飲而盡:“誠然,太子殿下沒什麽氣度,可孫良娣卻是個性情中人。”
孫良娣身體力行地重現了古人“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錚錚鐵骨,她在回到丞相府的第三天,便拿著三尺白綾懸在梁上自戕而亡。
“啊!那……那個小廝呢?有沒有追隨她仙去?”我問。
宛寧悲傷地點點頭:“小廝雖身份低微,卻非薄情寡義之人,孫良娣懸梁的第三天,他便去了,去前還留下一句話,”宛寧泫然欲泣,拿出手帕擦了擦嘴上的油,“問世間情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許。”
我長長地嘆了口氣,“沒想到啊沒想到……我從前只聽說深宮女子明爭暗鬥,個個蛇蠍心腸,孫良娣她……”
以前我對她未甚留意,發覺她好時,已化作春泥。
以前我不愛看書,覺得書中的文字美則美矣,太酸澀太矯情,可愛情不就是那樣麽?
我正為孫良娣安然神傷之時,承煜走到院中,笑:“老遠就聞見肉香味兒,原來是你們在開小竈。”
宛寧邀請道:“嘗嘗,我哥哥從獵場打的山雞,特別嫩。”
我卻沒那麽地歡迎他,不鹹不淡地說:“不給他吃肉,良娣的頭七還未過,他該齋戒。”
宛寧靈敏的鼻子嗅到了空氣中的火藥味兒,識趣地留下半只山雞和幾壺好酒麻溜地跑了,走之前還說:“阿沐,重陽節時我來找你,咱們一塊登高哈!”
承煜笑了笑,撩起袍子坐在石凳上,他拿起銀筷要夾肉。
我手指輕輕一動,想將他的筷子打掉,他居然順著我的力氣,輕而易舉的夾到了肉,然後勁頭偏轉,反手將肉餵進了我嘴裏。
我憤怒地看著他,嚼也不嚼便將肉吐在地上。
他見狀調笑道:“功夫不錯,氣性太大。”
“你的孫良娣都死了,你還有心情吃肉?”我不可思議地問,“難道是被豬油蒙了心,還是被永蝶迷的暈頭轉向?”
承煜擡眼瞥著我,不緊不慢地飲下一盅酒。
他的動作無需刻意,王室的高貴典雅都是浸透在骨子裏的,和孫良娣血濺梁上的風骨一般,是我這種混跡於江湖的小刺客模仿不來的。可我相信,我們江湖也有江湖的義氣。
承煜笑笑,道:“她死了,我就沒有心情吃肉了?這是何道理?”
“她嫁進東宮,便是你的妻。是你拆散了一對有情人,是你將她交送到娘家,這件事多多少少與你有關聯,她既為你的枕邊人,死了都不值得你哭一哭麽?”
“阿沐,你說的都不對。”承煜笑著搖頭,“第一,她是我的妾,你才是我的妻。第二,拆散有情人的不是我,而是孫丞相,是他將女兒當做籌碼嫁來的,她與人私通,我如此做法已經仁至義盡了。如果將她留下,她一定會死得更慘。還有……阿沐,什麽人死了都不值得我哭,東宮現在有太子妃、良娣,將來也會有昭訓奉儀,倘若每一個死了我都要難過的茶不思飯不想,那麽我不配當大晉的儲君。”
說著,承煜夾起一只肥碩的雞腿,不由分說地塞進我嘴裏。
“第三,作為東宮的太子妃,你不能挑食,本太子夾給你的肉不能吐,要吃!”
我麻木地嚼著雞肉,眼中灼灼燃燒的怒火隨著他理智的話漸漸地平息,終歸話糙理不糙,歷代有哪個皇子不是一鼓作氣將兄弟們一一鏟除後登上王位的。
書上說“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他沒有倒退或者後悔的餘地。
佛渡眾生,卻唯獨截了他們這樣的人的路,苦海無涯,無法回頭,那是宿命吧。
承煜一心想要開導我,看我悶悶不樂的樣子,他笑著說:“你個姑娘,想那麽多做什麽?不然這樣,我給你念首詩吧。”
我點點頭,吟詩好,不知書生的墨氣能不能煞煞我身上刺客的殺氣。
承煜轉身抽出我腰間的短劍,看見上面刻的字,他的桃花眼開的更加招搖了。
短劍在他手中猶如一支潑墨的筆,洋洋灑灑,“公子王孫逐後塵,”他一個箭步,飛燕般躍到院子中的空地上,短劍在地上擦出一道迸射的火星。
“綠珠垂淚滴羅巾。”
他的嗓音沙啞,仿佛感傷落淚過似的,或許他心裏也和我一樣對孫良娣的烈性深感敬畏,但他沒辦法和我一樣大膽的說出來。
短劍在他手裏,全然舞出另外一種感覺,劍在他手,我未至邊塞,便仿佛已經看到邊塞沙沙作響的胡楊,兩軍陣前在狂風中湧動的旗幟。
氣勢,是氣勢!
他的一個點地旋身,揚手折腕間都散發著所向無敵的氣勢。黃沙滾滾,大浪濤濤,都無法壓制住他的氣勢。
劍風掃過院子裏的棗樹,震的樹葉都在發抖戰栗,他心中仿佛藏著一股極大的苦悶,將舞劍當做一種發洩,將所有的心境全都蘊含在一招一式中。
他驀然停下,風聲竟隨著他的節奏停滯,短劍從他的手中毫無征兆地脫落,仿佛鬥牛一般直直地刺在地上,一尺長的劍鋒埋在地下,僅留著劍柄在風中孤傲地站著,上面刻著的“煜”字在霞光普照下熠熠生輝。
隔著些許距離,我聽見他釋然般吐出一口濁氣,然後淡淡道:“侯門一入深似海,從此蕭郎是路人。”
詩有起承轉合,最後兩句最為抒情,可他卻將最後極為重要的兩句念的最輕,前面是驚濤駭浪,最後是雨過天晴。念的最輕的,或許放在心上卻是最重的。
我們江湖稱劍使得高秒的叫“劍俠”,以他這等水平,足以傲視群俠,不光光在“劍”中精彩,什麽刀客槍聖,都敵不過他的一劍。事到如今,我真正服了他天下第一的名頭。
他在那裏站立良久,冷風將他的白袍揚起,額前的碎發遮住了他深邃的眼睛。他笑了笑,笑容夾著淡淡的憂傷,或許他不想笑,但在笑與哭之間,他別無選擇,猶如困獸。
承煜陡然擡頭,朝我說:“阿沐……你不是想知道愛情麽?
愛情啊,是它。”他寬大的袖子一甩,一根閃閃發光的冰糖葫蘆赫然出現在手中,他走過來,遞給我。
我疑惑地接過,是它,愛情是冰糖葫蘆?這個說法我聞所未聞。
他仍舊笑著,一雙桃花眼說不出的孤獨。
後來我明白了他的意思。愛情好比冰糖葫蘆,有著一層華麗甜美的糖衣,吸引著無數癡男怨女,而一層薄薄的糖衣下,是山楂無盡的酸澀。酸甜酸甜,不酸不甜。
“侯門一入深似海,從此蕭郎是路人。”
我忽然又不喜歡看書了,有些事忘記了很好,有些道理不曉得更好。最好,談笑風生不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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