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紅綾餤與過往事 “啊?”宋清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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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宋清歡一時間未曾反應過來,“不用,這種事情,怎好讓周行哥哥來幫忙呢,我和凡煙兩個人,就足夠了。”
她向來覺得,像他這般的男子,是不應該踏足廚房這樣的地方的。
“我為何不能幫忙?”周行那骨節分明的手指,捏著白瓷小勺,一雙桃花眼,卻是直勾勾瞧著宋清歡。
“那什麽,常言道:君子遠庖廚嘛。”宋清歡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她可以去調戲別人,卻會對別人看著自己而害羞。
看著她眼神躲閃,耳尖微紅的模樣,周行垂眸,片刻之後,才說道:“君子遠庖廚,是指君子不要造殺孽,但凡有血氣的東西,都不要去殺它,並不是君子要遠離廚房。”
他說話的聲音,清清冷冷,恰似滴水入江,又似寒冰乍破,聽著分明不帶任何感情,可就是讓人覺著好聽得緊。
認識他這樣久,很難聽到他說出這樣多的話,不疾不徐。
不知何時,宋清歡已經雙手支著下巴,看著他,靜靜的聽他說著這番話。
哪怕,這話是在指出她的錯誤之處。
等周行說完,宋清歡立馬捧著臉,又湊到他面前,感嘆道:“哇,周行哥哥真厲害,懂得這樣多,簡直就是博古通今,滿腹經綸,阿歡受教了。”
“……”
周行很想告訴她,其實這句話,不過只是個常識,但轉念一想,還是閉嘴了。
這位宋娘子,與別的小娘子不同。
與她說得越多,越容易引她說出一些奇怪的話來。
那些話,竟比一些男子所言,還要大膽。
“好了,周行哥哥,我先去忙,你喝完粥之後,就去歇著吧。”宋清歡也不再和他多說笑,轉身回了廚房去。
看著宋清歡的身影,消失在視線裏,周行又拿著勺子,繼續喝著碗裏的三仙粥。
那酸酸甜甜的滋味,蓋過了焦神曲本身的藥味,引得人胃口大開。
他似乎,越來越習慣待在河廣客棧的日子了。
即便這些日子,是偷來的短暫的閑適,可他還是一步一步的淪陷在了這樣的生活裏。
燭臺上,半截蠟燭還在燃燒著,燭淚順著蠟燭淌下,最終又凝結。
偶有不知從何處吹來的風,輕輕拂過燭火,照得人影輕晃。
孤影未成雙。
……
清明時節,楊花滿天,恰似春日飛雪。
一大早,河廣客棧還沒有開門,門口,便等了許多客人。
不為別的,只是因為聽說今日,河廣客棧有青團售賣。
對於這位宋娘子的廚藝,如今眾人已然是心服口服,昨日知她已然去采了艾草,便知她是要做青團的,所以搶了個大早,就怕又買不到。
周行本就住在臨街的房間,聽到外頭的聲音,推開窗戶,瞧著樓下的場面,皺眉沈吟了片刻,還是轉身,開門下了樓。
“周行哥哥。”
他剛到大堂,正好碰上從廚房裏出來的宋清歡。
身形嬌小的小娘子,手裏端著兩屜青團,眉眼含笑。
“我幫你。”
周行上前,要從她手裏將籠屜接過去,卻被宋清歡躲開了。
“周行哥哥,這個可重,還是我自己來。”她說道。
就周行這小模樣,分明就是一個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柔弱書生,還讓他搬籠屜?
讓他拿兩本書還差不多。
聞言,周行微微挑了挑眉頭,這小娘子,究竟將他想得多沒用了?
先前不讓他做重活兒,可以理解為小娘子擔心他手臂上的傷口,可已經過去了那樣久,他手臂上的傷口早已痊愈,他這才品出了些許不對勁兒。
難道在她看來,自己還不如她一個弱女子?
心裏陡然冒出這樣的想法,周行上前,不由分說的從宋清歡的手裏,接過了那兩屜青團。
“周行哥哥……”宋清歡手裏猛然一空,嚇得她極為擔憂的喊了一聲。
她好不容易才做出來的青團啊,撒了的話都是錢啊!
“我不是那般沒用。”周行手裏端著籠屜,看著她,緩緩說道。
聽了這話,宋清歡有一種心思被人戳穿的感覺,眼神一轉,又雙手合十,輕輕的拍了拍,笑靨如花,“我知道,周行哥哥最厲害了。”
外頭,姜凡煙已經先打開門,擺好了桌子。
兩張八仙桌拼接在一起,將籠屜置於桌上,就是最為簡易的攤位。
眾人都知道河廣客棧的規矩,買東西必須排隊,所以眾人早已自覺的排成了兩條長龍。
“各位客官,今日,河廣客棧所售青團,分為艾草和清明菜兩種大類,然後,又分為豆沙、鹹蛋黃肉松、花生芝麻三種口味,所以,若是想要每樣口味都來一個,就恰好是六個。大家可以根據自己喜歡的口味來進行購買。”
在開始售賣之前,宋清歡便站在人群裏,先把這事給說明了。
眾人一聽,頓時來了興致。
“宋娘子,無論是什麽口味,只要是你河廣客棧售賣的,自然不會差了去,我們啊,就是沖著你的手藝來的。”有人說道。
“就是,宋娘子的手藝,那自然是沒的說。”那人剛說完,有立馬有人附和。
“如此,清歡就在此謝過各位了。”宋清歡又站定了,左手握住右手,左拇指壓在右手拇指之上,屈膝下蹲,頷首,雙手下擺,給眾人行了一個禮。
三人配合有序,分工合作,周行負責收錢,宋清歡負責招攬客人,姜凡煙負責將客人要的青團給用紙盒裝起來,客人雖多,卻也不至於顯得手忙腳亂。
就在三人都忙著的時候,誰也沒有註意到,在街巷的拐角處,有個身影,盯著三人瞧了許久,才轉身離開。
宋清歡做的那些青團,只用了一上午的時間,便盡數賣了出去。
雖說勞累,可當她看到一上午所賺的錢,頓時覺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那賺的,都是錢啊。
錢是什麽?是她所追求的安全感的來源。
……
用過了午飯,宋清歡便吩咐姜凡煙關了客棧,掛上了有事外出的牌子,備下香燭紙錢,還有青團,帶著兩人,去給宋遠上墳。
梨花風起,清明已至,游子尋春,紛紛出城。
雖說已是午後,可鎮外,還是少不得進出的行人。
一路走來,人們知道宋清歡是去給宋遠上墳,都忍不住唏噓。
那樣好的人,卻說走就走了。
從眾人的只言片語裏,宋清歡反而越發的糊塗,實在猜不出那位宋遠,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
說他古道熱腸的也有,說他邪氣至極的也有,似乎在每個人的口中,聽到的評論,都不一樣。
這樣的人物,她卻沒有機會真正的認識,實在有些遺憾。
仲春的太陽,帶著暖意,照在人的身上,讓人也變得懶散,宋清歡和周行,默默的跟在姜凡煙的身後。
三人先直接上了山。
姜凡煙知道宋遠埋在何處,將兩人帶到了宋遠的墳前。
祭臺上,擺放著一壺酒,紅色的小箋邊緣,已經微微有些褪色,但依舊可見上面寫著的三個字——故人歸。
多少天涯未歸客,清明時節盡數歸。
在那酒壺的旁邊,一朵黑色山茶花,還正新鮮。
角落裏,還有幾個小酒壺,沒有貼著標簽,不知是哪位故人所贈。
甚至還有幾包糖果。
看到黑色山茶花時,誰也沒有註意到,周行的眼神,明顯的躲閃了一下。
“老掌櫃的故人,真的很懂他。”姜凡煙看著祭臺上擺放的那些祭品,唇角微微揚起。
她跟了老掌櫃好幾年,知道老掌櫃最喜歡的便是喝酒,也喜歡在高興或者不高興的時候,吃上一兩顆糖。
他總是對她說,只要嘗到甜味,就沒有什麽過不去的坎了。
在他走後,還有人記得他的習慣,應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在這些祭品中間,有一個小碟子,上面放著用紅色綾羅包裹著的糕點,引起了宋清歡的註意。
她蹲下身,將那盤糕點仔細打量了許久,才睜大了雙眼,忽而驚呼道:“這是……紅綾餤!”
“紅綾餤?”向來喜怒不形於色的周行,也有些驚訝,“宋前輩的墳前,為何會出現紅綾餤?”
反倒是姜凡煙,似乎並沒有聽說過這種東西,又問道:“掌櫃的,這紅綾餤,是什麽?”
“紅綾餤,其實就是一種餅餌,將紅豆沙和著豬油,包裹進面粉裏,再用模具壓成各種形狀,進行烘烤,最後用紅綾包裹著,所以叫做紅綾餤。這種糕點,一般是官家將其作為禦賜的糕點,賞賜給新科進士,或者有功之臣。有詩雲:莫欺零落殘牙齒,曾啖紅綾餅餤來。所以,人們向來都以能夠吃上這種糕點為榮。”
宋清歡看著那碟紅綾餤,一字一句的解釋道。
聽完宋清歡的話,姜凡煙眉頭微蹙,眸子半闔,似乎在思索什麽,片刻之後,才聽她開了口:“掌櫃的,聽你這樣說,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或許與這紅綾餤有關。”
“什麽事?”宋清歡回過頭,看著她,滿眼期待。
“那是兩年前的事情了,我記得,那天晚上的天氣很冷,天上飄著大雪,整個桑野鎮,全是白茫茫一片,老掌櫃有事外出,還沒有回來,我就在客棧裏等他。
後來,老掌櫃回來的時候,帶了一個凍得面色青紫的書生。他醒過來之後,才告訴老掌櫃,他是進京趕考的考生。當時,老掌櫃親自給他做了飯,收留他住了一晚,還給了他一些盤纏。可第二天早上,那個書生卻不告而別,從此再無音訊。
因著這件事,老掌櫃還唏噓了許久,說不知那個書生究竟有沒有到京城,有沒有趕上考試。再後來,直到老掌櫃離世,都不曾聽過關於那個書生的消息。”
“如此說來,那書生,應該是已經高中了,所以才會送來這紅綾餤。”宋清歡聽聞這樣的結果,也很是高興。
不管怎麽說,自打她參悟了河廣客棧存在的意義之後,她是真的從心底裏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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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來覺得,像他這般的男子,是不應該踏足廚房這樣的地方的。
“我為何不能幫忙?”周行那骨節分明的手指,捏著白瓷小勺,一雙桃花眼,卻是直勾勾瞧著宋清歡。
“那什麽,常言道:君子遠庖廚嘛。”宋清歡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她可以去調戲別人,卻會對別人看著自己而害羞。
看著她眼神躲閃,耳尖微紅的模樣,周行垂眸,片刻之後,才說道:“君子遠庖廚,是指君子不要造殺孽,但凡有血氣的東西,都不要去殺它,並不是君子要遠離廚房。”
他說話的聲音,清清冷冷,恰似滴水入江,又似寒冰乍破,聽著分明不帶任何感情,可就是讓人覺著好聽得緊。
認識他這樣久,很難聽到他說出這樣多的話,不疾不徐。
不知何時,宋清歡已經雙手支著下巴,看著他,靜靜的聽他說著這番話。
哪怕,這話是在指出她的錯誤之處。
等周行說完,宋清歡立馬捧著臉,又湊到他面前,感嘆道:“哇,周行哥哥真厲害,懂得這樣多,簡直就是博古通今,滿腹經綸,阿歡受教了。”
“……”
周行很想告訴她,其實這句話,不過只是個常識,但轉念一想,還是閉嘴了。
這位宋娘子,與別的小娘子不同。
與她說得越多,越容易引她說出一些奇怪的話來。
那些話,竟比一些男子所言,還要大膽。
“好了,周行哥哥,我先去忙,你喝完粥之後,就去歇著吧。”宋清歡也不再和他多說笑,轉身回了廚房去。
看著宋清歡的身影,消失在視線裏,周行又拿著勺子,繼續喝著碗裏的三仙粥。
那酸酸甜甜的滋味,蓋過了焦神曲本身的藥味,引得人胃口大開。
他似乎,越來越習慣待在河廣客棧的日子了。
即便這些日子,是偷來的短暫的閑適,可他還是一步一步的淪陷在了這樣的生活裏。
燭臺上,半截蠟燭還在燃燒著,燭淚順著蠟燭淌下,最終又凝結。
偶有不知從何處吹來的風,輕輕拂過燭火,照得人影輕晃。
孤影未成雙。
……
清明時節,楊花滿天,恰似春日飛雪。
一大早,河廣客棧還沒有開門,門口,便等了許多客人。
不為別的,只是因為聽說今日,河廣客棧有青團售賣。
對於這位宋娘子的廚藝,如今眾人已然是心服口服,昨日知她已然去采了艾草,便知她是要做青團的,所以搶了個大早,就怕又買不到。
周行本就住在臨街的房間,聽到外頭的聲音,推開窗戶,瞧著樓下的場面,皺眉沈吟了片刻,還是轉身,開門下了樓。
“周行哥哥。”
他剛到大堂,正好碰上從廚房裏出來的宋清歡。
身形嬌小的小娘子,手裏端著兩屜青團,眉眼含笑。
“我幫你。”
周行上前,要從她手裏將籠屜接過去,卻被宋清歡躲開了。
“周行哥哥,這個可重,還是我自己來。”她說道。
就周行這小模樣,分明就是一個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柔弱書生,還讓他搬籠屜?
讓他拿兩本書還差不多。
聞言,周行微微挑了挑眉頭,這小娘子,究竟將他想得多沒用了?
先前不讓他做重活兒,可以理解為小娘子擔心他手臂上的傷口,可已經過去了那樣久,他手臂上的傷口早已痊愈,他這才品出了些許不對勁兒。
難道在她看來,自己還不如她一個弱女子?
心裏陡然冒出這樣的想法,周行上前,不由分說的從宋清歡的手裏,接過了那兩屜青團。
“周行哥哥……”宋清歡手裏猛然一空,嚇得她極為擔憂的喊了一聲。
她好不容易才做出來的青團啊,撒了的話都是錢啊!
“我不是那般沒用。”周行手裏端著籠屜,看著她,緩緩說道。
聽了這話,宋清歡有一種心思被人戳穿的感覺,眼神一轉,又雙手合十,輕輕的拍了拍,笑靨如花,“我知道,周行哥哥最厲害了。”
外頭,姜凡煙已經先打開門,擺好了桌子。
兩張八仙桌拼接在一起,將籠屜置於桌上,就是最為簡易的攤位。
眾人都知道河廣客棧的規矩,買東西必須排隊,所以眾人早已自覺的排成了兩條長龍。
“各位客官,今日,河廣客棧所售青團,分為艾草和清明菜兩種大類,然後,又分為豆沙、鹹蛋黃肉松、花生芝麻三種口味,所以,若是想要每樣口味都來一個,就恰好是六個。大家可以根據自己喜歡的口味來進行購買。”
在開始售賣之前,宋清歡便站在人群裏,先把這事給說明了。
眾人一聽,頓時來了興致。
“宋娘子,無論是什麽口味,只要是你河廣客棧售賣的,自然不會差了去,我們啊,就是沖著你的手藝來的。”有人說道。
“就是,宋娘子的手藝,那自然是沒的說。”那人剛說完,有立馬有人附和。
“如此,清歡就在此謝過各位了。”宋清歡又站定了,左手握住右手,左拇指壓在右手拇指之上,屈膝下蹲,頷首,雙手下擺,給眾人行了一個禮。
三人配合有序,分工合作,周行負責收錢,宋清歡負責招攬客人,姜凡煙負責將客人要的青團給用紙盒裝起來,客人雖多,卻也不至於顯得手忙腳亂。
就在三人都忙著的時候,誰也沒有註意到,在街巷的拐角處,有個身影,盯著三人瞧了許久,才轉身離開。
宋清歡做的那些青團,只用了一上午的時間,便盡數賣了出去。
雖說勞累,可當她看到一上午所賺的錢,頓時覺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
那賺的,都是錢啊。
錢是什麽?是她所追求的安全感的來源。
……
用過了午飯,宋清歡便吩咐姜凡煙關了客棧,掛上了有事外出的牌子,備下香燭紙錢,還有青團,帶著兩人,去給宋遠上墳。
梨花風起,清明已至,游子尋春,紛紛出城。
雖說已是午後,可鎮外,還是少不得進出的行人。
一路走來,人們知道宋清歡是去給宋遠上墳,都忍不住唏噓。
那樣好的人,卻說走就走了。
從眾人的只言片語裏,宋清歡反而越發的糊塗,實在猜不出那位宋遠,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
說他古道熱腸的也有,說他邪氣至極的也有,似乎在每個人的口中,聽到的評論,都不一樣。
這樣的人物,她卻沒有機會真正的認識,實在有些遺憾。
仲春的太陽,帶著暖意,照在人的身上,讓人也變得懶散,宋清歡和周行,默默的跟在姜凡煙的身後。
三人先直接上了山。
姜凡煙知道宋遠埋在何處,將兩人帶到了宋遠的墳前。
祭臺上,擺放著一壺酒,紅色的小箋邊緣,已經微微有些褪色,但依舊可見上面寫著的三個字——故人歸。
多少天涯未歸客,清明時節盡數歸。
在那酒壺的旁邊,一朵黑色山茶花,還正新鮮。
角落裏,還有幾個小酒壺,沒有貼著標簽,不知是哪位故人所贈。
甚至還有幾包糖果。
看到黑色山茶花時,誰也沒有註意到,周行的眼神,明顯的躲閃了一下。
“老掌櫃的故人,真的很懂他。”姜凡煙看著祭臺上擺放的那些祭品,唇角微微揚起。
她跟了老掌櫃好幾年,知道老掌櫃最喜歡的便是喝酒,也喜歡在高興或者不高興的時候,吃上一兩顆糖。
他總是對她說,只要嘗到甜味,就沒有什麽過不去的坎了。
在他走後,還有人記得他的習慣,應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在這些祭品中間,有一個小碟子,上面放著用紅色綾羅包裹著的糕點,引起了宋清歡的註意。
她蹲下身,將那盤糕點仔細打量了許久,才睜大了雙眼,忽而驚呼道:“這是……紅綾餤!”
“紅綾餤?”向來喜怒不形於色的周行,也有些驚訝,“宋前輩的墳前,為何會出現紅綾餤?”
反倒是姜凡煙,似乎並沒有聽說過這種東西,又問道:“掌櫃的,這紅綾餤,是什麽?”
“紅綾餤,其實就是一種餅餌,將紅豆沙和著豬油,包裹進面粉裏,再用模具壓成各種形狀,進行烘烤,最後用紅綾包裹著,所以叫做紅綾餤。這種糕點,一般是官家將其作為禦賜的糕點,賞賜給新科進士,或者有功之臣。有詩雲:莫欺零落殘牙齒,曾啖紅綾餅餤來。所以,人們向來都以能夠吃上這種糕點為榮。”
宋清歡看著那碟紅綾餤,一字一句的解釋道。
聽完宋清歡的話,姜凡煙眉頭微蹙,眸子半闔,似乎在思索什麽,片刻之後,才聽她開了口:“掌櫃的,聽你這樣說,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或許與這紅綾餤有關。”
“什麽事?”宋清歡回過頭,看著她,滿眼期待。
“那是兩年前的事情了,我記得,那天晚上的天氣很冷,天上飄著大雪,整個桑野鎮,全是白茫茫一片,老掌櫃有事外出,還沒有回來,我就在客棧裏等他。
後來,老掌櫃回來的時候,帶了一個凍得面色青紫的書生。他醒過來之後,才告訴老掌櫃,他是進京趕考的考生。當時,老掌櫃親自給他做了飯,收留他住了一晚,還給了他一些盤纏。可第二天早上,那個書生卻不告而別,從此再無音訊。
因著這件事,老掌櫃還唏噓了許久,說不知那個書生究竟有沒有到京城,有沒有趕上考試。再後來,直到老掌櫃離世,都不曾聽過關於那個書生的消息。”
“如此說來,那書生,應該是已經高中了,所以才會送來這紅綾餤。”宋清歡聽聞這樣的結果,也很是高興。
不管怎麽說,自打她參悟了河廣客棧存在的意義之後,她是真的從心底裏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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