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4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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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麽樣的影響。如果我當時做另一種選擇的話,有沒有可能成為他的朋友呢,或者只能做點頭之交?事到如今,我仍舊不知道我當初是否做對。事實是,那次經歷成了他與我共同的噩夢,以至於我甚至不願去回憶那些細節。於他,當時最艱難的應該是穿過那片沙漠找到我的具體位置並且不被我發現;於我……

辛苦建立的防禦系統十分鐘內分崩離析;埋伏在暗處的數名頂級殺手瞬間血濺當場;心腹的野獸更是與他對視不到一秒便反撲過來。最清晰的的觸感是那獸中之王尖銳的牙齒抵在我頸部最脆弱的地方。而那時溫斯頓格蘭蒂先生,站在不足一米遠的地方,冷色的眼睛淡淡看著我。

該死的同十二歲那晚同樣的溫和謙恭而尊貴!絕望過嗎?不!

就算身手遠比不上他,我還是賭他不會殺我。我贏了。在感到有溫熱液體開始往外滲出時,他叫了停。忍不住地微笑起來,我看見他的視線落在一旁書桌上。那上面有他親愛的未婚妻寫給我的親筆信,為了讓我確認身份,還特地蓋上格蘭蒂家族的徽章。

本來是期待看他勃然變色的,但還是低估了他。他所有動作,不過是燒了那封信,取過“火神之舞”放入口袋,轉身,回去。把整個狗血的現場扔給我。或者該說是,他的原意是要把我扔在這個狗血現場,如果我沒有昏了頭向他提醒我的存在。但該死的我偏偏提醒了,所以他回頭看我,很給面子沒把我打成豬頭,而是極為技巧地將我分筋錯骨讓我成了一灘爛泥。從後來恢覆的狀況來看,只能說,他對人體解剖很有研究。感謝他替我通知我的助手和醫生。

有句話怎麽說?假如有人打了你一巴掌,那麽將另一邊的的臉送上去叫他打另一巴掌?父親的理解是,第一巴掌是失誤,第二巴掌就該是誘敵,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真正的大餐在後頭。父親是真真正正做到了這一點的,否則我堪培拉家早成了沒落貴族。

但是我不行。我做不到同樣程度,無論從能力來講還是從心狠手辣來講。

撐死了,我只會在第一巴掌之後還他一拳頭。所以半年後我的痊愈也就意味著回禮的開始。這之間發生的事情太多,我們千方百計調查對方,然後行動。

他犯罪我阻撓,或者我犯罪他阻撓,再或者我們共同犯罪爭搶同一樣事物。某種程度上來講那些暗箱操作才是他的正職。所有的行動都是類似的,精確的情報加上合理的分析以及最終付諸實施,結果或好或壞,值得慶幸的是我再沒出現過第一次那樣子的慘敗。在此過程中我們一步步了解對方,各方面,包括愛好和思維邏輯。

我了解到他對女人的興趣比不上男人,他也清楚我骨子裏頑固的騎士精神。在和他對抗的過程中,我堅持的首要原則就是,絕對不使用動物,即使動物在某些方面比人或機器有著明顯的優越性。說實話我一度懷疑他擅長催眠術,尤其對動物,所以我找過最好的催眠師,但他們告訴我這種行為需要時間。

難以置信,絕對的難以置信。

我只能想到邪眼,魔女的邪眼,瞬間勾魂。為此我專門調查過格蘭蒂家族的血統。沒有得到我想要的東西,卻意外地順藤摸瓜發現他在中國的部分生活。在那裏他有個很好的情人,有一幫感情不錯的朋友,並且做一些對當地治安很有些影響的事情。

這些是可以想象的,這是他的方式。即使是在歐洲,他還是有些以暗地裏幫助他為副業的兄弟,那是他哥哥都幾乎無法完全知曉的網絡。那邊的調查我僅止於此,對於政治我沒有太多的興趣,更不願意卷入國際政治糾紛。

在他去中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專心於我的正事,重新關註他時才發現他似乎陷入了不小的麻煩。居然宣布與格蘭蒂脫離關系。我知道他對於親人的關愛是超乎尋常的,否則難以為他之前的林林總總找到借口。可是他現在放棄了自己的姓氏!更令我驚異的是他此次行動如此的——拖沓,僅僅將狀態維持在“可以逃命”,這根本不像他!

因為不是單獨一人?因為有人需要他的保護?還是因為對手不可反擊不可傷害?我花了盡量短的時間來查明盡量多的真相,在反應過來之前,我已經決定幫他,甚至千裏迢迢跑到非洲幫他找來那該死的紅草,天知道那玩意兒對我毫無吸引力。

事情解決地還算幹凈,我撿了個大人情。

找個酒肉朋友很容易,找個真心待自己的人很難,找個真心信任自己的敵人更難。失去了溫斯頓格蘭蒂這個強勁而有趣的對手,連我的秘書都可以發現我無聊到想去搶劫盧浮宮。為了祖祖輩輩的名譽,我的私人助理放我大假並且順手將我打包寄往中國。開門放我進去的是他的現任小情人,上次在我那兒見過一面,如果沒記錯的話,好像叫談之。看見我的時候他沒有丁點吃驚,側身讓我進門,然後打電話通知溫尼。

很冷靜的一個年輕人,但是在我們的世界裏缺少自保能力,這是上次就很明顯的事實,這方面他連溫尼未成年的養子都比不上。

我很好奇像溫尼那樣危險的人怎麽會跟他在一起。對於我的到來他們沒問什麽,只是把他們的養子趕到學校宿舍,然後將空出的房間收拾給我。共同生活了十多天,我才發現溫尼仍然有我從未看過的一面。

最意外的他居然是個完全素食主義者,當我提出時談之解釋說並非“完全”,只是因為不久前一個“意外”才有的短期癥狀。至於原因,看他們兩個臉色怪異,我沒問。

他們的日常生活很簡單,跟普通同居者無異。眼看著在談之身邊溫尼以往人前偽裝的貴族氣幾乎徹底消失甚至有時相當的孩子氣,我以為他們最起碼是有一定感情基礎的。談之在一個酒吧裏做調酒師,偶爾溫尼會去等他下班。我親眼見過一位美女過來搭訕,隨便聊了幾句後,溫尼起身到吧臺前跟談之說了點什麽,然後摟著那位美女離開。

那晚我一直坐在角落裏觀察談之,想從他臉上找到哪怕一星半點的異常情緒,但是我失望了。

回家後洗完澡出浴室,我看見談之逍遙地窩在沙發裏,雙腿架在茶幾上,腿上擱了臺筆記本電腦。

藍說今晚會回來,但是發現他鑰匙丟家裏了,所以在為他等門。

談之這麽說明。我不懂。這是情侶之間的相處方式嗎?他們確定是在同居而非同住?以我在性方面的經歷,我真的想不通。

睡了不知多久,我聽見客廳裏傳來聲響。站在開了條縫的門側,我以父親的人格發誓沒有偷窺癖。我只是想知道,在單獨相處的時候,他們是否會有類似於嫉妒之類的感情。

溫尼伸手要關電腦,被談之擋住,反手一肘子擊過去;溫尼順勢接過,把他往懷裏帶,談之放下電腦掙紮著站起身,大腳一伸就往溫尼臉上踩,被溫尼抄住,往前一撲,兩人齊刷刷倒在地毯上滾了一陣,又摟著躺了一陣,溫尼說句什麽,談之爬起來進了廚房,溫尼順理成章的接管了那臺電腦以同樣的姿勢窩進沙發。

我愕然。剛才的情景不帶情欲,你咬了我的鼻子,我就咬你的下巴,太像兩個小獸填飽肚子後的消食運動。

終於明白了元帥,明白了那頭背叛我的獅子。他原本就是個異類,披上了人皮回旋在世界的夾縫中,溫和地對待旁人,心卻在無盡的虛無中縹緲。但他是幸運的,世界何其之大,他竟然能夠找到他的同伴,於撕咬撕鬥中廝守。

我死心,徹底放棄說服他重新出山的打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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