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19章我不要當蛆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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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少,既然小少爺執意要跟著你走,我還是得給二小姐打個電話說一聲。”

老王剛要拿出電話,就被駱修能制止了。

他一手摟著小屁孩兒,一手捂住老王的手機。“還是不要告訴她的好。今天她加班,好像有個外景拍攝。晚點我送孩子回去,你也可以把車開去保養保養。”

老王躊躇片刻,答應了駱少的提議。

夢夢終於上了大兵的車。可是他扒著車窗,眼睛一直盯著牽著媽媽手的小梅。駱修能看出他有心事,難道這小子在密謀什麽不祥的事情!

“說吧,你是怎麽知道我的電話號碼?又是怎麽打給我的?”駱修能發動車子,瞟一眼身旁這個思維超前的小人兒。

夢夢嘟著小嘴巴,一雙圓眼睛眨巴眨巴,最後才靠在座位上失落道:“我今天太強勢,讓小夥伴生氣了!”

“哦!”駱修能會意的點頭,猜出個事情的大概。“是不是送大恐龍的那個小夥伴跟你鬧掰了?”

夢夢一個側頭,猛然的瞪道:“你怎麽知道?她說自己不是企鵝!卻非說我是大棕熊!”夢夢惱怒的撅著嘴。

瞧著夢夢生氣的樣子,駱修能卻無比愉快。

早就打量了他的衣著,此刻駱修能都懷疑兒子會不會被夢初給捂壞了。Z市的冬天又不下雪,裹這麽嚴實,男孩子哪有這麽嬌氣。

“你穿的一身棕色,又裹的這麽厚。說你像大棕熊也沒錯嘛。”

“我才不是大棕熊!”夢夢加大嗓音,對某人的評價並不滿意。

一個蹙眉,駱修能的大背頭在擋風玻璃的遮擋下,看起來特別順滑。他開車的姿勢也端正有型。此刻對著夢夢低沈道:“男子漢需要有氣度!量小非君子,無度不丈夫。如果太小肚雞腸,女孩子一定不會喜歡。”

夢夢似懂非懂,眨巴著眼睛吞吞吐吐道:“那,那麽要怎樣才算有氣度?”

夢夢與大兵接觸下來,他覺得大兵就是一個很有氣度的人。外表威風稟稟,內涵又這麽渾厚。夢夢知道他非常討媽咪的喜歡。

然而夢夢還沒有領教到,這位氣度非凡的人,原來醋量也是非常之大的。

受夢夢小隊長恩寵的大兵,勾唇一笑,“該出手時就出手,該幫忙時就幫忙。但不能太粘!

有一位當代男模曾經說‘如果一個男人太依靠一個女人,那這個男人就會喪失對理想的追求,失去鬥志,變得懶惰。如果你懶惰下來,就會變得邋遢,談吐隨意,品味下降;最後意志消沈,成為了一個一無是處的人。”

他扭頭看著夢夢,“你說,一個一無是處的人,誰會喜歡?除非那個人更加的一無是處,甚至就是社會的蛆蟲。”

夢夢捂住小臉蛋,驚呼道:“蛆蟲!好可怕!我不要當蛆蟲!”

某人突然意識到自己對一個四歲小孩講的太深奧了。輕咳兩聲,他伸手撫摸著夢夢的頭,安慰道:“你是誰?你可是夢二小姐生的!你那麽聰明,不會變成蛆蟲。”

好像聰明的人都不會列入蛆蟲那一類種。更何況搬出夢二小姐,夢夢瞬間就像打了雞血,覆活指數迅漲。

二十分鐘以後,白色的布加迪停到一棟大廈前,駱修能指著12樓道:“那裏有全市最好吃的蛋糕。你請客,我買單,如何?”

夢夢一拍即合道:“好!我承諾過要請你吃草莓蛋糕。雖然媽咪不能親自給我們做,我卻不能失言。男子漢大丈夫,要言出必行。”

駱修能又不得不佩服夢初的教育手段。兒子在她的嚴加管教之下,還是很有發展前途的。一個點頭,他讚成道:“沒錯,君子就要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我不覺得難追。只要你肯努力,我相信媽咪是會喜歡你的!”

一個俯視下去,那張小臉顯得無比認真。剛剛才說男子漢要有氣度,所以大兵不能生氣。他臉上掛笑,只得點頭讚成。

夢夢沒的說錯。他本來就在討夢初喜歡,如果連小孩子的話都不肯承認,那才真是裝傻。

一大一小顏值爆表的倆人,乘著電梯上了12樓。迎面便走來兩個女服務員進行接待。

“哇,誰家小孩長的這樣可愛!還牽著一個畫裏走出的爸比!”一個紮著丸子頭的女服務員叫道。

接而另一個上前便捏捏那張白嘟嘟的小臉蛋,也樂道:“真的好可愛!萌萌噠的小主兒,請問你坐哪裏呀?”

夢夢先是一臉怨念,被別人欺負捏了臉,大兵也不幫他擋一下。後聽到喊他小主兒,他又笑呵呵的指著窗邊的那張白木桌,“那裏!”答的非常爽朗。

兩個花癡似的女生對著駱修能笑眼瞇瞇,急忙迎著兩位帥客過去。

後來看二位坐姿端正又不失優雅,還講起了流利的英文,小女生們便恭敬起來。

一杯加冰拿鐵,一杯香蕉蜂蜜奶昔;草莓蛋糕一份,抹茶蛋糕一份。屬於男子漢的第一次約會這才正式開始。

夢夢一邊吃著蛋糕,一邊給駱修能講著在英國的故事。駱修能這才知道夢初一個人帶他其實很幸苦。

剛開始夢初並沒有請保姆,挺著大肚子上班,還要回家做飯。夢初的廚藝不好,除了咖啡、果汁和烘烤小餅幹,其實她的中餐做的非常糟糕。

後來請了一位英國婦人,幫忙照顧她的飲食起居。那也是她懷孕八個月後的事。夢夢兩歲後,婦人回鄉下帶自己的孫子,夢初才通過學院老師的介紹,請了菊。

夢夢告訴駱修能,她非常喜歡那個叫菊的姐姐。其中的一個原因便是她做的飯非常好吃。夢夢喜歡吃米飯,他並不喜歡吃羊排。只因啃咬羊排非常帶勁兒,看著被啃光的排骨,他會認為自己非常強壯。

這個理由差點讓駱修能笑噴。兒時的駱修能就不喜歡吃包子皮,因為他覺得裏面的肉都吸收了面粉的水分。如果吃了包子皮,會不會讓自己變成幹屍。

此刻駱修能開始愛上這個孩子。他相信,這一定是他今生最完美的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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