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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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

作者有話要說: 放假嘍~更新速度會加快一些~請大家不要嫌棄的支持~~~

雨淅淅瀝瀝的下著,一直沒有停。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大黑貓的血才止住了。恢覆了人形的清漠,皺著眉頭,捂著自己的傷口,始終處於昏睡狀態。

秦半仙換下了滿是血漬的衣服,走出門外。只見紅衣的骨妖站在雨裏,背對著自己。一如當年那個還是人類的他一樣,滿身的落寞,怎麽都散不去。

見到秦半仙出來,清名也沒有說話,多年的默契,他知道清漠是沒事了。秦半仙走到他身邊,清了清嗓子,說道:“記得多年前,你也如那只大貓一樣,倔強的很。怎麽勸,就是不肯聽。”清名沒有說話。閉上眼睛,任雨水打在身上。“你這面具,戴的太久了。別說是他,就連我都認不得你了。”

“認不得也好,也沒想著他還尋我。有些情仇,渡不過來世。”清名說道。

秦半仙嘆了口氣:“罷了罷了……待清漠醒了,就帶他回去吧。”說罷,便轉身離開了。

清名低下了頭,一只手放在面具上,記得上一次摘下面具,是那人離開的時候,說是想看看自己本來的面目。而現在,自己本來的面目,自己也不記得了。似乎是想了許久,清名緩緩摘下了面具。

那是一張足以傾國傾城的臉,看起來只有不到二十的年紀,精致的雙眸,高挺的鼻梁,兩眉間一點美人痣,雖有些稚嫩,但那張臉卻是無法形容的漂亮,漂亮的怕是就連女子見了就要羨慕幾分。而此時此刻,這張有些稚氣未脫的面容和身上妖艷的大紅袍子格格不入。

終是摘下了這面具,我還是,想讓你尋到我的吧。淚水爬滿了清名的整張臉,無聲的哭泣,怕是最讓人心疼的。

雨停了之後,清漠才醒來。一睜眼就是坐在身旁的紅衣骨妖,有些慘白的漂亮臉龐。清漠毫無血色的臉上泛起了一絲笑容:“你這張臉,還真是有些禍國殃民呢。比女子還漂亮。”

清名替他掖了掖被子,不動聲色道:“就當你是誇我了。面具戴的久了,難免有些悶得慌。”繼而語氣轉為責備,“你呀,就算是妖,也別以為就死不了了。這一次要不是秦半仙,你早就灰飛煙滅了。”

清漠笑著說:“那我可要多謝那個老家夥了,上一次見他,也是百年前了,說起來他還給我算了一卦呢。我從來是不信命的,可想不到,這次他還算的挺準。”

清名擡起頭,帶著些嘲諷的神情說:“要不你給我講講,你離開這一百多年的故事吧。”

清漠正襟危坐,就像是早就想要給人講講這故事了,連兩只黑色的貓耳朵都豎了起來:“在那一世,他本是個征戰塞外的將軍。說起來,這兩世都是他救了我。”

臘月的北方,總是寒冷的很,常是大雪紛飛,幹冷的風颯颯的呼嘯而過,打的身上都有些疼。習慣了南方溫潤的日子,對北方的紛紛大雪,總有些好奇和些許忌憚。那一年我離開了江南,朝了北方去。臨走前去了鬼市,秦半仙給我算的那一卦,我也並無在意。因為那個時候,我總是不信對於妖來說,有什麽情可言。

可惜還沒安定下來,我便被那些殺妖的小道士們發現了,他們人多,我受傷很重,便一路逃到了塞外。逃到了他剛剛大勝的戰場上。適逢他帶著將士們回營,遇到了路邊受傷的我。我還能清楚的記得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一身戎裝,騎在馬上,居高臨下的看著我,可看我的眼神,一如現在,那麽溫潤。

我記得他帶我回了軍營,替我療傷。其實我的傷,只要過段時間便可自行痊愈。可我還是任性的享受著他親自替我包紮傷口的感覺。這種感覺很微妙,我從來沒遇到過。我突然想了解他,想知道他究竟是什麽樣的人。

那一場仗,他打的很是漂亮,大獲全勝。回京前他曾問我家在哪。我告訴他,我沒有家。我記得當時他笑了起來,和我說:“和我回京,可好?”我一直覺得,他對我也是有感覺的。

我隨了他回了京,皇帝賞了他白銀千兩,這是他英勇驍戰的獎賞。然而他卻在回府的路上,把一大筆白銀都分贈給了貧苦百姓。我問他這是何必,這些錢,本就是屬於他的。他卻只是笑笑說:“他們更需要這些銀兩。”他笑的很清淡,和他身上帶血的鎧甲很不相符。我一度覺著,他本不應是征戰沙場的人。他應該是來自江南的,溫柔的翩翩公子。

回到將軍府,他留了他屋旁的一間屋子給我。府裏的家具並不如那些達官顯貴般奢侈,更多的是一份淡雅。我記得他脫掉鎧甲後,換了一襲素凈的白衣。他的面容本就是清清秀秀的,身子也並不如其他將士一般健壯,沒了鎧甲顯得更清瘦了些。這一身白衣就更襯得像文官一般,很難想像,年紀輕輕的他本是殺敵無數的將軍。

有時候他就帶我去城裏轉轉,給我講一些有趣的故事,我們總是笑的前仰後合。我記得他特別喜歡臨街的一個小茶館,總是喜歡坐在靠窗的位子上,親手泡一壺茶,我不明白為何他一個大將軍竟也有如此雅興。我也曾笑著評價他說:“你就像個文弱書生一般了。”而他也笑著告訴我說:“若有來生,我倒真希望就去那江南,做個文人,不再舞刀弄槍。我父親就死在了戰場上,母親也隨之傷心離世,我成了孤兒。皇上念父親的忠誠,便從小讓我留在宮裏習武,其實我也是不想再打打殺殺的。”

他曾送我一把扇子,是青色的描金骨扇,他告訴我,那是他去世的娘留給他的。

“我常年打仗,而我娘生前就是個溫柔的人,忌憚這些場面。這扇子,我就送給你吧,保護好它,別讓它沾了血腥味。”我忘不了他說這話時滿臉的幸福,也想得到娘親生前於他而言,定也是十分溺愛的。

於是那扇子我一直帶在身邊,本想叫他題些字給我,他卻推托說他一個帶兵打仗的,不怎麽會寫字。我找來了紙墨筆硯,和他說:“那我教你如何?”

他很高興,說這府裏都是粗人,也沒人教他些什麽。於是我便教他寫字,我還記得我第一次教他,寫的是他的名字。楚梓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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