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44章

關燈
第四十四章王翦

白婉嫁過去不久就有孕。等到趙王在贏悼的“幫忙”下逃回趙國時,白婉的兒子已經滿月了。

白婉的兒子大名叫王翦。

一聽這個名字白起和秦王都楞住了。再查了查王旭的祖籍,終於確定了白起這位女婿就是歷史上的王翦之父。但現在的王翦能不能成為歷史上的王翦,那還真的有待商榷。

當然,王翦有白起這麽個外祖父,前程差不了。要看的就是他自己的本事。

王旭高興哪,人家老婆出身名門不說,過門不到一年就生了兒子,簡直是不能更棒。他有才華是真的,恨不得立即讓兒子成為文武全才。

王翦苦逼啊。他明明活到八十多歲壽終正寢,一朝回到解放前,重生了。

他爹倒還是上輩子的爹,老媽檔次一下子提高了。

他老娘是白起的女兒啊。只要是個秦國人,沒有一個不佩服白起的。白起幾乎是這個時代所有秦人的信仰。

但他目前來說,只聽過這位外祖父的大名,沒有見過其人。他天天被自家爹抱著聽老爹念文章。他上一世的童年甚至青年時光都是這麽苦逼的。

白起其實看過他,他看外孫的時候,外孫還沒能睜開眼睛呢。

白起說他清閑,那是相比戰爭時期。他連自家嬌花兒子都顧不上管,哪裏顧得上還遠了一層的外孫?

等他忙完自家手頭的事情,再看女兒外孫時,“早慧”的王翦同學已經會說話了,爹娘什麽的流利的很,甚至居然能和阿父念幾句書。

白起對著這個呆呆的看著自己的小胖孩微微一笑,將他抱了起來。

王旭平時也就是對著兒子擺擺架子,對著老婆都沒有擺過,更別說岳父。白起能喜歡自己兒子絕對是天大的造化。

白起沒有什麽哄小孩手腕,看到小孩似乎挺喜歡他,於是對女兒說道:“外孫似乎挺喜歡我,我把他帶回去兩天?”

白婉和老公一個想法,對著三歲(實際上不滿兩歲)的兒子叮囑要聽話,不許哭雲雲,利落的讓父親把兒子帶走了。

王翦對於這功利的兩口子簡直無語。

他根本不是喜歡白起,而是覺得白起和他想象中的很不一樣才一直看他的。

不過,跟著白起也好,可以逃過自家鏗鏘老子的念書大法。

白起讓人把他帶到鹹陽宮!

王翦不由問道:“大父,我們不回家嗎?”

白起笑道:“這不回家了嗎?你到家可乖乖的,知道嗎?”

王翦驚疑不定,但嘴上甜甜答應。

秦王知道他居然把外孫帶到宮中無奈極了:“這麽點的小娃娃,半夜不見阿娘,絕對恐怖。”

白起哈哈大笑:“小白不是剛好在麽,也只有他沒事,照顧一下孩子也沒什麽。”

於是還沒想明白這一切腫麽了的王翦就被打包給了贏白。

贏白眉頭狠狠地皺著:“蒙郎,這誰家小孩啊?”

蒙恬笑道:“這是你外甥王翦,國主讓婢子送過來的。”

贏白沒有再說話,輕輕看了一眼王翦。

王翦歪著頭看他。

“我是贏白,你阿娘的阿弟。”贏白對王翦說道。

“那你為什麽不姓白?”王翦奶聲奶氣的問道。

“因為,我叫白。”贏白回答道。

王翦心中更疑惑,但不得不裝可愛:“我阿娘姓白。”

“我的父親是你阿娘的父親,所以他姓白。”贏白唇邊含笑:“離開你阿娘,很想念她吧?”

王翦立刻說道:“阿娘讓我乖乖聽話,我很乖的。”

贏白眼中笑意加深:“你自幼聰慧,我知道的。”說完便吩咐婢子帶他去玩耍。王翦心中一群草泥馬狂奔而過。

贏白把小崽子弄走了這才心情爽快了點。

只有王翦裝著八十歲的老頭子靈魂頂著萌正太外表苦逼的和婢女玩……捉迷藏。

看到他跑來跑去臉蛋紅撲撲的,婢子笑瞇瞇的說道:“哎呀,小主子這是活潑可愛啊。據說當年王子白就不願意玩這個游戲,誰和他玩他生誰的氣。”

王翦覺得自己成了一朵飽受風雨打擊的嬌花,這要哭了好嗎?

贏白忙完自己的事情就笑瞇瞇的看外甥苦著臉跑來跑去,讚揚的摸他一把狗頭:“小賤真是活潑可愛,阿舅待你去找阿公。”

別以為你笑咪咪的我就沒有聽出你叫我小賤嗎?王翦狠狠的想。

贏白這貨把小孩抱在懷裏,笑瞇瞇的:“小賤,在我面前你不用裝傻逼了,我知道你能聽懂。我是你舅舅,不會害你。我阿父是你阿公,對你也很疼愛。我的王父身為一國之君,自然不會和你一個小孩計較。其他人你就得註意了。沒有人要弄死你,但是你過得好不好就在自己的機靈程度。明白?”

“等等!”王翦覺得自己真的忍不住了:“你說你王父?你是誰?”

“我是你舅舅。”贏白說道:“我的兩個父親,一個是你阿公,一個是秦王,現在明白了?”

王翦點頭:“明白,我阿公是你義父。”

贏白:明白你個頭!

“我阿公和國主關系真好。”王翦看到這個自稱是他舅舅的少年神色不虞,連忙補救了一句。

贏白淡淡地說道:“他們是夫妻,怎麽會關系不好?剛說你聰明,你怎麽犯上傻了?”

王翦已經無語了。

他確定他沒有聽錯,贏白說的的確是夫妻。

怎麽會是夫妻?就算白起長得非常的美麗,他也是個男人啊。這個世界怎麽了?

贏白唇邊泛起淡淡的笑意:“小乖,想吃什麽?”

王翦嘴快了一把:“我想吃什麽就有什麽?”

贏白笑問:“你想吃什麽?”

王翦訕笑:“舅舅說什麽就是什麽。”

作者有話要說: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