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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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我不覺得一個人活著比死了更好,如果一個人真心要去死,我不會攔。
但是一個在自救和自毀邊緣掙紮的人,我也不能置之不理。這孩子除了韌帶松弛,肯定還有別的問題。
一個十九歲的大男孩,不應該瘦成那個樣子。我心裏有些猜測,順著這個猜測約他一起吃個午飯。
我破天荒地點了大飯店的外賣,約Poe一起吃。小孩兒舍不得拒絕我,但我看得出來他不想吃東西。
我問他:“你平時一天吃幾頓?”
小孩兒猶豫了一下,“一頓,也有時候兩天吃一頓。”
“為什麽?是有什麽困難嗎?”
“沒有,我不想吃。”
我拉過Poe的手,解開他袖口的扣子,把袖子推上去。他的左臂內測有一排疤,大大小小,新的舊的。
我沈默著把他的袖子整理好,扣子扣上,然後問他:“今天吃過了嗎?”
他看著我,眼睛又紅了,“沒。”
“那能不能陪我一起吃點?”
小孩兒咧嘴笑了,“好。”
這倒黴孩子真讓人操心。
這世上有很多可憐人,有很多聳人聽聞的苦難,但我們不能對任何人說:“這世上受苦的人多了,看看他們,你這不算什麽。”
每個人的苦難是不一樣的,跟別人對比沒有任何意義。我不讚成這種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心理安慰。
雖然Poe有著和張秋樹相似的童年和少年時期,但他現在的狀態更像少年時的我。
大學的時候,我學了很多有用沒用的東西,曾經很努力地自救過。所以我明白,我救不了任何人,每個人都只能自救。
Poe陪我吃了一頓飯。他吃得很少,比一兩飯多一小口,不到二兩。菜只嘗了一點,倒是不挑食。
我叮囑他:“要記得吃飯。”
Poe笑得很難過,“你是個好人。”
我覺得他快哭了。
39
張秋樹執著地賴在我家裏,躺在我床上,仿佛要在此紮根。
我就不明白了,工作狂轉性了?
“你不急著回去工作了?”
張秋樹慢條斯理地回答:“不急,我在休年假。”
呵,真有他的。
“最近來那些人還來煩你嗎?”
“觀光團少了,比如今天,就只有一個被摩托車撞了腿的。”
那個被摩托車撞了的男人戴著金絲邊眼鏡,穿著修身的襯衫西褲,就是走路一瘸一拐的。被今日的觀光團簇擁著來的時候還頗為羞赧,臉都紅了。
西褲褲腿擼不上去, 他只能脫了外褲。這下臉更紅了,也不知道是被圍觀的還是被我看的。
外傷都結痂了,他的膝蓋還有點腫,不敢屈膝,還挺疼的。
我給他做了個超聲波,他全程紅著臉看我。
最近來的觀光團少了,聯系我想約個會的人數也逐漸趨於穩定了。比如今天這個斯文俊秀又愛臉紅的,都沒跟我要聯系方式。
張秋樹……他還是別知道這些事了,不然就要醋漫金山了。
這狗男人極度雙標,他自己熱衷於享受別人的戀慕、追捧,甚至是覬覦,然而一旦有人對我有意思他馬上就會緊張起來,像只刺猬突然立起了一身刺。
問題是他這一身刺只紮我,對別人還是那個溫和有禮、文質彬彬、優雅體貼的Berg。就像他面對宿和風的時候,話說得特別好聽,他理智上也想得特別明白。
——但是這些都不妨礙他折騰我。
狗男人,呵。
40
躺夠了天數,張秋樹算是好起來了,也該回去上班了。我和他的“一月之約”還剩下一周。
我仔仔細細地給張秋樹寫了一份康覆訓練計劃,打印出來給他,又一個一個動作給他演示過了,準備送他回自己家。
對,打車送他,我又沒車。
張秋樹抱著我的枕頭耍賴,“我認床,會睡不好的。”
我嘴角抽搐,“滾,那是你自己家。”
“我不,我已經和這個枕頭有了深厚的感情。”張秋樹拒不收拾行李,還抱著我的枕頭在我床上打滾。
最終我堅持把他送回了他自己家,但是這個混蛋抱走了我的枕頭,還眼巴巴地看著我說:“其實我更想抱走你。”
可滾吧。
我的房租交到這個季度末,怎麽也得過完這陣子再考慮要不要搬去和他同居。
保養得再好,張秋樹也是快四十歲的人了。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折騰不起了,在向我低頭。
他在恐慌,喜歡我的人比我年輕,更比他年輕,他怕自己競爭不過。很多人喜歡他,卻依舊沒能讓他獲得自信。
我和他之間,沒有誰對誰錯,沒有誰對不起誰,也不該是誰向誰低頭。我不想他這樣。
41
張秋樹認識我的時候,我二十四歲,剛出社會沒兩年,也不是名牌大學畢業生,來到大城市生活得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他二十八歲,工作穩定事業有成。他的年薪超過了在我老家一個普通工薪階層一輩子的積蓄。
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這裏的年輕人吃的喝的玩的,是我見都沒見過的檔次。這並不誇張。
我老家不是鎮裏村裏更不是山裏,只是一個經濟發展滯後不止一兩點的小城市。在享受生活這方面更是落後於這樣吸引年輕人前來打拼的大都市十年。
我本身並不合群,沒有呼朋喚友的聚會,也不想出去玩,視線所及之處全都是家長裏短。我爸管這叫學會生活、學會生存,然後一個勁地催我找對象。
“你都二十三了,該找對象就找吧,結婚之前怎麽也得處兩年啊。別這事兒還讓爸著急。”
我在老家工作了一年,把職業證明考下來之後義無反顧地投向了大城市。我爸很驚訝,他很驚訝的是我就這樣留在大城市了。
我不合群,不喜歡說話,沒什麽朋友,沒有志向,不上進,甚至沒什麽精氣神,在他眼裏就是“過了今天沒明天”的德行,不像是會在競爭激烈的大城市打拼出來的年輕人。
他想得沒錯,知子莫若父,他判斷最正確的一點就是“過了今天沒明天的德行”。我那時候正在不太想活的邊緣,他給我的壓力很大,我不能結婚,我喜歡男人。
哪怕我在大學期間上下求索地探究如何自救,依舊敗在了老父親苦悶的眼神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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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一個人活著比死了更好,如果一個人真心要去死,我不會攔。
但是一個在自救和自毀邊緣掙紮的人,我也不能置之不理。這孩子除了韌帶松弛,肯定還有別的問題。
一個十九歲的大男孩,不應該瘦成那個樣子。我心裏有些猜測,順著這個猜測約他一起吃個午飯。
我破天荒地點了大飯店的外賣,約Poe一起吃。小孩兒舍不得拒絕我,但我看得出來他不想吃東西。
我問他:“你平時一天吃幾頓?”
小孩兒猶豫了一下,“一頓,也有時候兩天吃一頓。”
“為什麽?是有什麽困難嗎?”
“沒有,我不想吃。”
我拉過Poe的手,解開他袖口的扣子,把袖子推上去。他的左臂內測有一排疤,大大小小,新的舊的。
我沈默著把他的袖子整理好,扣子扣上,然後問他:“今天吃過了嗎?”
他看著我,眼睛又紅了,“沒。”
“那能不能陪我一起吃點?”
小孩兒咧嘴笑了,“好。”
這倒黴孩子真讓人操心。
這世上有很多可憐人,有很多聳人聽聞的苦難,但我們不能對任何人說:“這世上受苦的人多了,看看他們,你這不算什麽。”
每個人的苦難是不一樣的,跟別人對比沒有任何意義。我不讚成這種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心理安慰。
雖然Poe有著和張秋樹相似的童年和少年時期,但他現在的狀態更像少年時的我。
大學的時候,我學了很多有用沒用的東西,曾經很努力地自救過。所以我明白,我救不了任何人,每個人都只能自救。
Poe陪我吃了一頓飯。他吃得很少,比一兩飯多一小口,不到二兩。菜只嘗了一點,倒是不挑食。
我叮囑他:“要記得吃飯。”
Poe笑得很難過,“你是個好人。”
我覺得他快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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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秋樹執著地賴在我家裏,躺在我床上,仿佛要在此紮根。
我就不明白了,工作狂轉性了?
“你不急著回去工作了?”
張秋樹慢條斯理地回答:“不急,我在休年假。”
呵,真有他的。
“最近來那些人還來煩你嗎?”
“觀光團少了,比如今天,就只有一個被摩托車撞了腿的。”
那個被摩托車撞了的男人戴著金絲邊眼鏡,穿著修身的襯衫西褲,就是走路一瘸一拐的。被今日的觀光團簇擁著來的時候還頗為羞赧,臉都紅了。
西褲褲腿擼不上去, 他只能脫了外褲。這下臉更紅了,也不知道是被圍觀的還是被我看的。
外傷都結痂了,他的膝蓋還有點腫,不敢屈膝,還挺疼的。
我給他做了個超聲波,他全程紅著臉看我。
最近來的觀光團少了,聯系我想約個會的人數也逐漸趨於穩定了。比如今天這個斯文俊秀又愛臉紅的,都沒跟我要聯系方式。
張秋樹……他還是別知道這些事了,不然就要醋漫金山了。
這狗男人極度雙標,他自己熱衷於享受別人的戀慕、追捧,甚至是覬覦,然而一旦有人對我有意思他馬上就會緊張起來,像只刺猬突然立起了一身刺。
問題是他這一身刺只紮我,對別人還是那個溫和有禮、文質彬彬、優雅體貼的Berg。就像他面對宿和風的時候,話說得特別好聽,他理智上也想得特別明白。
——但是這些都不妨礙他折騰我。
狗男人,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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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夠了天數,張秋樹算是好起來了,也該回去上班了。我和他的“一月之約”還剩下一周。
我仔仔細細地給張秋樹寫了一份康覆訓練計劃,打印出來給他,又一個一個動作給他演示過了,準備送他回自己家。
對,打車送他,我又沒車。
張秋樹抱著我的枕頭耍賴,“我認床,會睡不好的。”
我嘴角抽搐,“滾,那是你自己家。”
“我不,我已經和這個枕頭有了深厚的感情。”張秋樹拒不收拾行李,還抱著我的枕頭在我床上打滾。
最終我堅持把他送回了他自己家,但是這個混蛋抱走了我的枕頭,還眼巴巴地看著我說:“其實我更想抱走你。”
可滾吧。
我的房租交到這個季度末,怎麽也得過完這陣子再考慮要不要搬去和他同居。
保養得再好,張秋樹也是快四十歲的人了。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折騰不起了,在向我低頭。
他在恐慌,喜歡我的人比我年輕,更比他年輕,他怕自己競爭不過。很多人喜歡他,卻依舊沒能讓他獲得自信。
我和他之間,沒有誰對誰錯,沒有誰對不起誰,也不該是誰向誰低頭。我不想他這樣。
41
張秋樹認識我的時候,我二十四歲,剛出社會沒兩年,也不是名牌大學畢業生,來到大城市生活得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他二十八歲,工作穩定事業有成。他的年薪超過了在我老家一個普通工薪階層一輩子的積蓄。
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這裏的年輕人吃的喝的玩的,是我見都沒見過的檔次。這並不誇張。
我老家不是鎮裏村裏更不是山裏,只是一個經濟發展滯後不止一兩點的小城市。在享受生活這方面更是落後於這樣吸引年輕人前來打拼的大都市十年。
我本身並不合群,沒有呼朋喚友的聚會,也不想出去玩,視線所及之處全都是家長裏短。我爸管這叫學會生活、學會生存,然後一個勁地催我找對象。
“你都二十三了,該找對象就找吧,結婚之前怎麽也得處兩年啊。別這事兒還讓爸著急。”
我在老家工作了一年,把職業證明考下來之後義無反顧地投向了大城市。我爸很驚訝,他很驚訝的是我就這樣留在大城市了。
我不合群,不喜歡說話,沒什麽朋友,沒有志向,不上進,甚至沒什麽精氣神,在他眼裏就是“過了今天沒明天”的德行,不像是會在競爭激烈的大城市打拼出來的年輕人。
他想得沒錯,知子莫若父,他判斷最正確的一點就是“過了今天沒明天的德行”。我那時候正在不太想活的邊緣,他給我的壓力很大,我不能結婚,我喜歡男人。
哪怕我在大學期間上下求索地探究如何自救,依舊敗在了老父親苦悶的眼神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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