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某人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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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最後,洛恩還是屈服了。

被汗水侵染透的衣服被一件一件地褪下來,露出了衣服之下溜滑溜滑的皮膚和一天天好起來的身材。不過,要相信山頭的在一年裏,風都可是很大的,即使是太陽還是一如既往地明媚,可是在身上都是濕漉漉的情況下,被大涼風一吹,頓時就是幾個大噴嚏。

頓時羞恥心什麽的也都顧不得了,飛快地將褲子也褪下來,然後提溜起雷默斯遞過來的一團,稍微地確認了一下正反,就胡亂地套了上去。

雷默斯就在一邊抱著手,嘴角帶笑地看著。

衣服褲子什麽的都是簡單的一件,褪下容易,要穿上去相對也很容易。雖然慌亂是慌亂了點,不過勝在速度。很快,雷默斯遞過來的一團被揉成鹹菜一樣的貨色就被洛恩套了上去。

整理整理簡單的領口,扯了扯褲帶,手指翻動之間,就把用野獸筋脈做成的帶子打出了一個漂亮的結。感覺稍微有點不對,睜開眼睛,銀白色的瞳孔很快就落到了領口的深v上。

伸出手掏弄了幾下,呦,還真松,風甚至都可以從中鉆進去,然後再很風騷地從下擺竄出來。

這就奇了怪了,記得衣服的領口應該都沒有這麽深的才對,現在的情況,開口都已經開到胸骨結束的位置了,汗噠噠地皮膚什麽的,也露出來了不少。

咬了咬腮幫子上的肉,眼神什麽的瞟到了那邊又開始裝四處看的雷默斯身上。

餵,裝著四處看風景也沒用,看風景有特殊的技巧也沒用,其中的那些小心思什麽的,不用猜也能知道。

算了。

“呼,其實就在這種地方換衣服才更容易感冒吧?”肩膀一聳,笑容一扯,尾巴一甩,還是一個看上去挺陽光的少年。

眼神不由自主地就又往領口直飄:“特別是這種還在漏風的領口的話?”

眉頭一挑,尾巴一晃,意味深長。

說起來,尾巴和耳朵這兩塊地方,在剛剛穿成個獸人的時候,洛恩還完全沒有辦法靈活地掌握控制這兩個地方的肌肉,為此,還冒出了不少笑話。諸如走在半路上,尾巴突然就像紅旗一樣升起來了呀,或者是本來打算轉下耳朵聽下那邊的聲音,結果不小心用力過度抽了筋,結果一整天耳朵都在發抽似的顫之類的……

咳咳,求別提好嗎?這些都是黑到不能再黑的黑歷史了。

至少現在,洛恩已經能夠完全靈活地應用這兩個部位,而且能夠很準確地借助它們,來表達一些比較難表達的情緒了。

“哈,總比沒有換好吧,濕漉漉的才更容易感冒,嗯?”話這麽說,可是洛恩都能很明顯地感覺到,雷默斯的眼神啥的,別的地方都不跑,專盯著領口的深v看。

等等……目光往下走了……

“再給我看下,傷。”紅色的身影頓時就在洛恩的目光裏消失了。

當洛恩再次看到雷默斯的時候,才發現雷默斯已經單膝跪了下來,左手已經抓住了自己的衣服下擺,正在往上掀起。

感覺涼風嗖嗖地,吹到了小腹處,洛恩扶住了額頭:“看了不也沒有幫助嗎?那道傷肯定是會留疤了。”

“不。”雷默斯一臉認真地擡頭,“作為雄性的話,有那麽點紀念可能會比較帥氣。”

臥槽,這是什麽口味。

被雷到了的洛恩飛快地捂住了衣服的下擺。

“今天天氣挺好。”畢竟張弛有度也是有必要的,雷默斯也沒有繼續再去逼著洛恩,站起身的同時,瞥向了天空中形狀不斷變換著的雲朵,有心無心地吐出來一句。

那邊洛恩已經握上了黑長直的柄,手中用力,黑色的巨劍就已經被單手握了起來,劍鞘向後一甩,劍身就被洛恩扛在了肩膀上。看上去,比起其他獸人來說依舊不壯實的洛恩,肩膀上扛著一把重量又重,樣子也挺能嚇唬人的大家夥,要是在大庭廣眾下亮出來,挺是吸引眼球。

“再來?”

宿主意外地好學。

劍也拿在手裏使了幾個月,在用得越來越順手的同時,洛恩也隱隱約約地覺得,這件本來不屬於這個世界的東西,好像出現了一些連他自己也說不清楚的變化。

洛恩看不出來的變化,雷默斯倒是看得很清楚。

在剛剛把這把以前宿主的遺物交給洛恩的時候,雖然當時劍看起來也是威風凜凜,可是總覺得少了那麽些銳氣。

雷默斯記得很清楚,在當時,劍身上的魔紋可是暗淡無光的,哪像現在,偶爾的光韻在紋路之間流轉的同時,淡淡地壓迫感自然而然地,就從最中央的紋理上流淌了出來,向著四方擴散。

也難怪曾經的那個宿主有心無心,曾經對著自己談到過:“武器如果沒有人使用的話,就也沒了靈魂。”

如果真的按照這個態勢下去的話,參考著曾經那一位的成長速度,再過上那麽兩年,洛恩說不定還真的能獨自完成最終任務。

頓時就覺得前途一片光明有木有

“你都已經換衣服了。”在驚嘆了一下果然如此,又喜滋滋地幻想了一下未來之後,雷默斯將眼神收了回去,順勢就坐了下來,“再出一身汗的話,我可就沒有多帶給你換的衣服了,所以,駁回。”

“你不是還有系統功能嗎?”洛恩不放棄,“從我的房間裏拿一件衣服什麽的,應該還是能辦到的吧?”

“你肯付系統硬幣的話。”雷默斯玩弄著頭發看洛恩,笑得像個守財奴:“要價一百個一次,不許還價,商店系統不歸我這個人格管。”

洛恩居然回答得很幹脆:“我付。”

反正現在身上這件也是各種穿不慣,而且隨便算算的話,自己好歹也攢了千把個硬幣了,稍微奢侈那麽一回,也就奢侈上那麽一回吧。

誰家孩子沒敗過家。

“不執著新身體了?”

“切。”手裏的劍被一翻,重新落回了地面,“都用了這麽久了,再換,我現在嫌麻煩。”

說真的……新身體什麽的……有段時間的確一直是在追求過,可是,和雷默斯談上戀愛之後,洛恩有點驚訝地發現,再提到這碼子事情的時候,他已經開始越來越不感冒起來。

畢竟……雷默斯喜歡上的,可是這個自己曾經自暴自棄過的形象,而且也是用這個身體和雷默斯有過的第一次不是嗎?

說到底,現在存著硬幣,無非就是每次完成任務時,雷默斯商店裏的

東西實在是太奇葩,再加之有存著有備無患的心態,所以慢慢攢起來,也就攢起來了。

“啊,如果你一定要堅持的話,那就沒辦法了。”

被很能催人睡覺的和暖陽光一照,雷默斯打了個哈哈,從草地上爬起來,懶洋洋地站在了洛恩的面前,困呼呼地,擺出了一個很是裝逼,很看不起人的迎戰姿勢。

兩手慵懶倦怠地插袋子裏,仰頭望天,滿不在乎,嘴裏還念叨“今天天氣真是適合旅游的說。”

看起來是一副沒有把對手看在眼裏,很是招惹仇恨的架勢,可是知道雷默斯的能力,洛恩並沒有在乎雷默斯懶散的架勢,手裏緊了緊,然後弓下身體……

這混蛋一樣的領子!特麽果然又漏風了!

“要上了哦?”和雷默斯這邊比起來,洛恩雙手握住劍柄,擺出架勢,怎麽看都是一副如臨大敵的模樣,頓時,對比啥的,頓時就顯得異常鮮明。

“來吧。”

說是適合旅游的天氣,這一點還真的沒錯。今天的太陽出得看似是挺大,可是實際上一點也不曬人,暖和溫柔的陽光覆蓋在大地上,曬得人特別舒服。

再加上時不時會從皮膚上飄過去的陣風——這種天氣果然就是旅游的絕好時機。

而且有人貌似已經開始實踐了。

“艾瓦,快點。”頭上頂著一頂巨大的皮質帽子,克麗斯爾側過身子,向著後方呼喚著。

“知道了!馬上!”

被克麗斯爾這麽一喊,門很快地就被推開了。小鞋子在地板上踏出歡快的蹬蹬蹬協奏曲,紫紅顏色的頭發一跳一跳,然後在克麗斯爾的面前一躍,就撲進了懷裏。

“旅游?!”在胸前擡起腦袋,隨頭發顏色的眼眸興奮地望向克麗斯爾,滿是期待。

紫紅顏色的瞳孔很少見,即使是在這個種族繁多的世界也是一樣。本來就是深沈神秘的紫色,再搭配上作為獸人,自然會在強光下變成一條線的瞳孔,看起來的感覺很是詭異。

“嗯,去旅游。”一搓艾瓦頭上的毛,克麗斯爾像是變魔術一樣,從背後也掏出一個同款式的小皮帽,給自家弟弟戴上。

得了東西,小孩開心了,雙手扶著皮帽子的邊緣,跟在克麗斯爾的身後傻呵呵地笑,天真不懂事之類,全部實打實地寫在了臉上。

“克麗斯爾大人,您真的打算在這個時候……”就快要走到了陽光下,背後的聲音卻讓克麗斯爾留下了腳步。

一轉身,一瞅,是個部下。

“大的東西,包括保密工作,我都已經處理好了,你們不用擔心。”知道對方是在擔心什麽,克麗斯爾滿不在乎地一揮手,“神殿裏後續的事務就交給你們,有事再和我聯系,這點簡單的事情,做得到吧?”

“可是,您這個時候萬一出了意外……在下認為不妥。”下半句噎了下去。

說白了就是一句話,您可是我們的頭頭,萬一你要是出了什麽問題,那我們這群小兵豈不是……

“廢話真多。”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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