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早晨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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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一大早,還在被窩裏熟睡的洛恩和周公的約會約了一半,就被雷默斯非常不人道,非常慘絕人寰地從被窩裏提了出來。

拜托!系統可以不睡覺,可是……(╯‵□′)╯︵┻━┻

沒人性!沒公德!壓榨奴隸的奴/隸主!

面對洛恩帶著巨大起床氣的各種抗議,雷默斯只是非常鬼畜地一笑,得意的把手指湊到嘴唇邊,故作神秘,然後一字一頓地,慢悠悠地吐出幾個字來:“系。統。懲。罰。”

於是乎,洛恩困意頓時就被趕走了大半。

那種羞恥的懲罰游戲什麽的,洛恩自覺還是消受不住。

雖然時間還是清晨,但是,因為早上哨崗換班,街道上還是零零星星的,有人存在。然後,一大早起來,準備換班的雄性們就看到了這樣的景象:一邊走一邊打著哈欠的洛恩,還有在前面雄赳赳氣昂昂趕路的雷默斯。

有些讓人覺得奇特的,那就是看上去弱不禁風的洛恩,今天早晨居然背著一把巨大的……呃……

天哪,這個黝黑黝黑,看上去煞是嚇人的菜刀算是什麽型號?

……

由於森林的覆蓋率非常之高,早上的森林中,空氣裏總是彌漫著一股水汽的味道,淡甜淡甜,伴隨著花朵開放的香氣,還有小漿果成熟之後甜膩腐敗的味道,感覺異常地清新。

樹枝上,草葉中,屬於清晨的露水滾來滾去,反射著太陽的微光,讓整片廣袤的草地都濕漉漉的同時,竟然也變得璀璨起來。

當到達目的地時,兩人的腳踝算是都濕了,涼涼滑滑的,感覺甚是奇怪。

“這樣太軟綿綿了,空有力氣也是不行的呦。”輕輕松松地接下了洛恩劈過來的一劍,雷默斯像是嘲笑道,隨即就是手腕一翻,看似力道十足的劍刃就被挑得飛了起來,在半空中劃出一條有形的弧線。

單單只是看氣勢的話,借助著有如神助一般的巨劍,洛恩確確實實把手裏的劍揮舞得虎虎生風。出現在巨劍前的雷默斯看起來,居然顯得不堪一擊了起來。

不過。

手指一按,手腕一翻,手臂一轉,就像是變魔術一樣,似乎馬上就要落到雷默斯身上的劍刃在剎那之間,就改掉了它原有的軌跡,斜斜地對著天空飛去。

時間甚至還夠雷默斯動作暫停,嘴裏非常不留情面地毒舌上幾句。

“切!”

費了很大的力氣才穩住手裏的劍,目光閃爍之間,洛恩看向雷默斯的目光變了變。

雷默斯表現得簡直太輕松了,你張飛吃豆芽表現得還要張飛吃豆芽。

更可惡的是,雷默斯臉上,那不屑一顧的樣子。

起先,在洛恩對著石頭揮了幾次劍之後,雷默斯主動要求,讓洛恩把自己當對手的時候,洛恩還擔心會不會傷到系統。不過事實證明……很明顯,他想多了。

順帶收獲嘲諷一枚。

“嘛,雖然這麽說不好聽,如果用你們的話講,我吃過的鹽,明顯比你吃過的飯還要多呢。”又夾住洛恩劈過來的一劍,雷默斯搖了搖頭,“力量外洩得厲害,空有力氣,卻沒有方法有什麽用?”

故技重施,又是一翻掌,這一次,直接把洛恩手裏的劍打得脫了手。而且這還沒完,又是一拳從空擋處,像是毒蛇一樣的鉆了進來,在就要打上洛恩的面門時,又變成了彎曲的手指。

一個腦瓜崩。

雷默斯最喜歡的休閑運動之一。

力氣很大,位置很準,彈得洛恩腦門上直冒星星。

如此反覆。

劍如果被打飛了的話,雷默斯就主動跑去,撿起來,然後交還給洛恩,而且每次得手,雷默斯的首選位置,都是洛恩的腦門。在一個小時間,洛恩不知道被雷默斯得手了多少次,腦門上也不知道被彈了多少次。

總之,就是彈紅了。

最後心疼的居然成了雷默斯。

見到洛恩腦袋上紅紅的一片,卻還是靠靠地握著手裏的劍,咬住下嘴唇,一副不甘心的模樣,心一軟,雷默斯主動地叫了停。

心裏挺不是滋味。

“哼……沒想到你居然這麽厲害。”放下手裏的劍,將它收進了雷默斯提供的空間,洛恩憤憤地賭氣,“別跟我說你一點外掛也沒開?!”

“啊,作為初學者來說,你已經做的很棒了,就別這麽自怨自艾了嘛。”手指一甩,兩份已經在前一個晚上做好,又被雷默斯微波加熱了一趟的食物就飛了出來,落在草地上。

從兩份食物中拾起一份,雷默斯啃了上去,然後轉移話題,“說起來,還多虧了你的廚藝教導,現在部落裏,夥食水平貌似已經很不一樣了不是嗎?這可是你的功勞嘛。”

“哼……少拍馬屁,今天一大早,就把我從被窩裏拖起來什麽的,這筆賬我還沒和你算呢!”

一邊說著,一邊也拿起自己面前的那份,解開不知道是由於某人的惡趣味,還是因為什麽原因,被雷默斯在上面加上的包裝,埋頭苦吃。

由於早晨被拖起來的時間實在太早,因此,這個時候,太陽其實也只是剛剛出來而已。暖洋洋的太陽光從遠處的山頭開始,鋪天蓋地地灑了下來,為陽光普照下,出現所有事物都抹上了一層淡淡的亮色邊緣。

這個地方是不久之前,在剛從城市回來後,洛恩出來采藥時,偶爾發現的。

離部落不算太遠,越過一層層並不算高大的樹林,靠近山頂,撥開叢叢的灌木,頓時柳暗花明。

難以想象,在半山腰上,居然還有這麽一塊平坦的腹地,除了偶爾從地底凸起的巨石,放眼望去,盡是綠油油的,仿佛要滴出水來的草地,還有草地之上不斷盛開的不起眼花朵。

美不勝收。

於是乎,很自然的,這裏就成為了雷默斯和洛恩……唔,應該算是經常約會的地方吧。

此時,已經酒足飯飽的兩人正坐在草地上,很默契,不約而同地抱起膝蓋,身子縮成一團,坐著,眺望著遠方向海洋一樣舞動,沙沙的聲音不絕於耳的樹林,似乎都若有所思。

“吶,雷默斯,他們都怎樣了?”盯著樹林看,看久了,自然就會無聊,洛恩用手在草地上不斷畫著圓圈,向著雷默斯坐著的方向,不自覺地挪了挪屁股。

上次去城市采購之後,回來的路途倒是出人意料的平靜,那麻煩的一行人也沒有再繼續爭吵,一路上野獸的襲擊也幾乎沒有。踏著一路上鮮花的香氣,帶著一空間雜七雜八的物事,比預定的時間足足提前了好久,一行人就已經回到了出發的地點。

歡迎,慶祝,然後一切就趨於平靜。

在昨天,雷默斯交給洛恩這把劍之前,洛恩每天的生活之類,又重新變得平凡而有規律起來。

每天上山采采藥,替部落的族人煮煮飯,做做雷默斯發布的簡單任務,和自己的男朋友每天去山上約約會什麽的。日子過得簡簡單單,而又平淡。

幾乎就快要覺得,自己是一直生活在這個世界的人了。

唯一的不同,恐怕就是在前段時間,珀爾臉色變得日益陰沈,然後,簡單的和雷默斯交涉了一番,就帶著伯德,離開了部落,說是去了另外一個獸人的城市。

明面上的理由是伯德當保鏢用。

“應該快回來了吧。”雷默斯仰望天空,含糊不清地回答。

“嗯。”

又是一場只有兩個人,氣氛之類的種種都還很到位的約會,在清晨的陽光下,粉紅泡泡很快就到處飛了出來。

簡直太幸福。

也許是因為洛恩的確是有舞刀弄槍的天賦,又或者是因為雷默斯給的這個金手指真的威力強勁。只是一個月之後,雖然還是一點也傷不到雷默斯,連衣服的邊角也碰不到,不過,雷默斯已經沒有辦法像一開始一樣,異常輕松地將洛恩的攻擊化解了。

臉上的表情也稍稍變得嚴肅了起來。

單手從直刺過來的劍刃邊緣劃過,借著這股勢頭,像是踩中什麽東西一樣,腳下一滑,身體一偏的同時,另一只手握緊拳頭,對準就在面前的寬闊劍身打了過去。

金鐵交擊一樣的清脆聲響之後,黑色的巨劍又飛了出去。

“今天也到此為止吧。”望著洛恩捂著震麻的虎口,望著自己的一臉幽怨相,雷默斯失笑的同時,彎腰撿起地上的劍,滿不在乎一樣地掂量了兩下,然後交還宿主。

“噢。”含含糊糊地答應了一聲,接過劍,也懶得收回去,整了整新做的帶子,然後,洛恩反手就將劍背在了背上。

經過這一個月,部落裏的族人基本也習慣了每天早上,洛恩背著這麽一口大兇器招搖過市的情況了。既然回頭率已經不那麽高,在雷默斯的建議下,洛恩幹脆就隨身把劍背在了背上。

“幹的不錯。”面對著宿主坐下,順手吃了下腦袋上的豆腐。

也不知道是憑著一股犟勁還是什麽,除了一開始的幾天,洛恩會哭天喊地要死要活以外,這一個月下來,洛恩奇跡般的都堅持了下來,而且目光某種覆雜的決心一天比一天強烈。

這些都被系統全看在了眼裏。

心痛當然心痛,看著自家弱氣的宿主背著這麽大一口劍,天天被自己虐待,期間很多次,雷默斯也想過是不是應該稍微放寬一點要求。可是,每次一想到最後洛恩需要面對的家夥,還有珀爾越來越難看的臉色,雷默斯都會覺得渾身一個激靈。

那種時候,身為系統的他,可是沒有辦法幫助洛恩的。

最後要面對的東西已經是沒辦法改了的東西,即使雷默斯能夠幹預靠近最後那一步的路程,也改變不了最後的結果。

要是失敗的話……

呸……不吉利,現在洛恩不還在努力著嗎?雖然這孩子還什麽都不知道。

扯下一根草莖,在無名指上纏繞了一圈,松開手的時候,嫩綠的葉片又重新恢覆了原本的形狀,彈進了草叢裏。

雷默斯的腦袋裏突然飄過某位前任宿主,唔,大概是那位最後要他當郵遞員的那位吧。

雄心勃勃的話語還在耳邊呢。

“哼……神……也殺給我看麽。”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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