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恨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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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3-8-23 22:56:10 字數:2085
“芝雅,你再心情不好,你跟警察叫什麽勁,不要這麽不懂事。”辛媽教育辛芝雅,慌忙上前阻攔她。
警察連忙起身告辭,對不講理的人,還有什麽好說的,他們還是撂下一句話,“配合民警工作,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有警察好心,“你也不能因愛成恨成這樣,放過別人,就是寬容你自己,不管這個男人有多麽優秀,人家不願意娶你,你就算嫁給了他,你嫁給一個不喜歡你的男人,反而才是毀了你自己一輩子。”
他身邊的警察輕輕捅一下他,幾個人很快離開辛家。
辛媽趁機再次勸導辛芝雅,“你就別想不開了,警察說得多好,‘旁觀者清’,人家有辦案經驗哪。”
“你就算嫁給龍傲,結婚以後他不喜歡你,對你不好,到處找女人,還不是坑了你自己,還不如嫁給個自食其力的普通老百姓,只要知冷知熱、疼你、愛你就行,我們家又不缺錢花。”這不倒貼麽?有錢人家樂意,怎麽了。
“媽,你少說風涼話。”辛芝雅就是不喜歡聽。
“我這怎麽叫風涼話呢,我完全是為了你好,我這個當媽的還能害我自個女兒嗎?。”“可憐天下父母心”,辛芝雅卻不領情。
辛媽也是無奈哪,“龍傲不肯娶你,你還非得上趕著嫁給他怎麽的?再上趕著嫁他,也不能讓他娶你啊。”
“在婚禮上我們辛家的面子丟得還不夠呀,報紙、網絡鋪天蓋地都在報道這件事,你爸在人前都擡不起頭來,現在的生意也受影響,因此不好做了。”她愁眉苦臉。
聽到這些,辛芝雅更恨,“我那天如果能順順當當嫁給龍傲,不就什麽事情都沒有了,我們倆一結婚,我很快就會懷孕——”
“你還好意思說,你為什麽騙龍傲,弄成跟他上過床的假象,騙他說你有了他的孩子——”辛媽始終不理解。
辛芝雅解釋過許多遍,辛媽這樣提,更多的只是抱怨。
這還用問哪,“不這樣做,他肯這麽快就跟我結婚嘛。”
“上趕的不是買賣。”辛媽批評辛芝雅,“天底下好男人多得是,追求你的也有很多,你怎麽偏偏就認準龍傲了呢?!”真是冤孽。
“我就是喜歡龍傲,誰能有他有本事。”再看好,龍傲也不可能再跟她辛芝雅有瓜葛。
辛芝雅的報覆心理特別重,還就纏住龍傲不放了,“別讓我知道龍傲要跟哪個女人結婚,我非得到現場去破壞他的好事不可,哪怕是只能給他添點堵,我都高興。”
“你這又是何苦呢,我看他對你是死了心,你跟他糾纏不清,跟他鬧,只能讓你自己沒面子,讓我們辛家也跟著你丟臉——你還有大好的生命和青春時光要過呀,你過好你自己的日子比什麽都好,就是對他最大的報覆。”辛媽只是為了辛芝雅好。
“最可恨的就是顏美姬這個臭女人,居然敢破壞我的婚事,我一定不會放過她。”辛芝雅恨不得立刻殺了顏美姬,這樣的心十分強烈。
她只是找不到替她幹這種事又保得住密、能夠做得滴水不漏的人,她也怕把自己送進監獄,把她自己搭進去。
“你別幹傻事啊。”“知女莫若母”,“顏美姬不是普通人物,人家可是大明星,警察眼睛裏可不揉沙子,你出點兒什麽事,你讓我這個當媽的將來依靠何人,還活不活哪。”
“行了,行了,我還什麽都沒有幹呢,只是在口頭上說說,你就咒我‘出點兒什麽事’,有你這樣當媽的嗎,我保證我不幹犯法的事,這總行了吧。”不僅只是向辛媽下保證,辛芝雅真的不敢幹。
“我不幹犯法的事,照樣整垮顏美姬。”豁出去了,此不共戴天的大仇不報非君子,不是,非她辛芝雅。
她轉身上樓,懶得再羅嗦,還是想想怎樣對付顏美姬更有用。
辛媽望向辛芝雅的背影長嘆。
可以想見,警察自然也會找上莫火烈,“聽說,你最近在盡全力收購LL演藝公司,還使用雇傭別人跟LL總裁龍傲談判等手段,勢在必得,是吧?”
“聽說?聽誰說的?你們警察不能以聽說為執法依據吧?。”莫火烈是不打算承認。
“我們沒有執法,只是在了解情況。主要還是聽LL演藝公司的龍總自己說的。”警察不以簡單地聽說盤問人,指出“聽說”來源自受害方,可以作為根據。
“他的話能信麽,我跟他是有些過節,我也不至於在他的婚禮打算槍殺他呀。”警察用意何在,他們的來意,莫火烈當然能夠猜得到。
這些話顯然被警察抓住把柄,他們質問:“你怎麽知道我們是為有人槍殺龍總的案子而來?還有,你明明在到處找買家賣你的幾個公司,還聯系幾個公司投資,全心全力打算收購LL,你否認得了?你以為我們查不到證據嗎?”
莫火烈冷笑一聲,故意明顯放松身體,“人家龍傲是大名人,他的這麽大事到處都在傳,誰不知道。”
“我收購不收購LL,我在生意場上耍些什麽小手段,這些都只是生意,與殺人無關,殺人是何等罪過?。”莫火烈他底氣十足地反駁。
他自己從來不親手殺人,也不親口向殺手直接下達對某個仇人的“必殺令”。
更何況這一次他的確還沒有動作。
警察卻有意“贓栽陷害”,莫火烈當然不幹,“有本事你們調查去,查到證據,查出是我有意謀殺他,直接來逮捕我,別現在當我是嫌疑人似的審問我,我不接受,不歡迎。”
他還立馬抱怨,“龍傲怎麽不死呢,命真大。”
沒有真憑實據,警察只好退出莫火烈租住的左小晴家的對門。
他們感嘆,“有錢人就是脾氣大啊,這種有錢人的案子真不好調查,一個個的都不肯配合和協助,就連受害人那邊也一樣。”
所有的矛頭還是指向莫火烈。
“新聞界娛樂版經常報道,莫火烈跟龍傲搶一個女演員左小晴,還有照片為證,他收購LL演藝公司,據傳說左小晴也是起因。”雖然不足以作為直接證據,卻是一條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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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雅,你再心情不好,你跟警察叫什麽勁,不要這麽不懂事。”辛媽教育辛芝雅,慌忙上前阻攔她。
警察連忙起身告辭,對不講理的人,還有什麽好說的,他們還是撂下一句話,“配合民警工作,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
有警察好心,“你也不能因愛成恨成這樣,放過別人,就是寬容你自己,不管這個男人有多麽優秀,人家不願意娶你,你就算嫁給了他,你嫁給一個不喜歡你的男人,反而才是毀了你自己一輩子。”
他身邊的警察輕輕捅一下他,幾個人很快離開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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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算嫁給龍傲,結婚以後他不喜歡你,對你不好,到處找女人,還不是坑了你自己,還不如嫁給個自食其力的普通老百姓,只要知冷知熱、疼你、愛你就行,我們家又不缺錢花。”這不倒貼麽?有錢人家樂意,怎麽了。
“媽,你少說風涼話。”辛芝雅就是不喜歡聽。
“我這怎麽叫風涼話呢,我完全是為了你好,我這個當媽的還能害我自個女兒嗎?。”“可憐天下父母心”,辛芝雅卻不領情。
辛媽也是無奈哪,“龍傲不肯娶你,你還非得上趕著嫁給他怎麽的?再上趕著嫁他,也不能讓他娶你啊。”
“在婚禮上我們辛家的面子丟得還不夠呀,報紙、網絡鋪天蓋地都在報道這件事,你爸在人前都擡不起頭來,現在的生意也受影響,因此不好做了。”她愁眉苦臉。
聽到這些,辛芝雅更恨,“我那天如果能順順當當嫁給龍傲,不就什麽事情都沒有了,我們倆一結婚,我很快就會懷孕——”
“你還好意思說,你為什麽騙龍傲,弄成跟他上過床的假象,騙他說你有了他的孩子——”辛媽始終不理解。
辛芝雅解釋過許多遍,辛媽這樣提,更多的只是抱怨。
這還用問哪,“不這樣做,他肯這麽快就跟我結婚嘛。”
“上趕的不是買賣。”辛媽批評辛芝雅,“天底下好男人多得是,追求你的也有很多,你怎麽偏偏就認準龍傲了呢?!”真是冤孽。
“我就是喜歡龍傲,誰能有他有本事。”再看好,龍傲也不可能再跟她辛芝雅有瓜葛。
辛芝雅的報覆心理特別重,還就纏住龍傲不放了,“別讓我知道龍傲要跟哪個女人結婚,我非得到現場去破壞他的好事不可,哪怕是只能給他添點堵,我都高興。”
“你這又是何苦呢,我看他對你是死了心,你跟他糾纏不清,跟他鬧,只能讓你自己沒面子,讓我們辛家也跟著你丟臉——你還有大好的生命和青春時光要過呀,你過好你自己的日子比什麽都好,就是對他最大的報覆。”辛媽只是為了辛芝雅好。
“最可恨的就是顏美姬這個臭女人,居然敢破壞我的婚事,我一定不會放過她。”辛芝雅恨不得立刻殺了顏美姬,這樣的心十分強烈。
她只是找不到替她幹這種事又保得住密、能夠做得滴水不漏的人,她也怕把自己送進監獄,把她自己搭進去。
“你別幹傻事啊。”“知女莫若母”,“顏美姬不是普通人物,人家可是大明星,警察眼睛裏可不揉沙子,你出點兒什麽事,你讓我這個當媽的將來依靠何人,還活不活哪。”
“行了,行了,我還什麽都沒有幹呢,只是在口頭上說說,你就咒我‘出點兒什麽事’,有你這樣當媽的嗎,我保證我不幹犯法的事,這總行了吧。”不僅只是向辛媽下保證,辛芝雅真的不敢幹。
“我不幹犯法的事,照樣整垮顏美姬。”豁出去了,此不共戴天的大仇不報非君子,不是,非她辛芝雅。
她轉身上樓,懶得再羅嗦,還是想想怎樣對付顏美姬更有用。
辛媽望向辛芝雅的背影長嘆。
可以想見,警察自然也會找上莫火烈,“聽說,你最近在盡全力收購LL演藝公司,還使用雇傭別人跟LL總裁龍傲談判等手段,勢在必得,是吧?”
“聽說?聽誰說的?你們警察不能以聽說為執法依據吧?。”莫火烈是不打算承認。
“我們沒有執法,只是在了解情況。主要還是聽LL演藝公司的龍總自己說的。”警察不以簡單地聽說盤問人,指出“聽說”來源自受害方,可以作為根據。
“他的話能信麽,我跟他是有些過節,我也不至於在他的婚禮打算槍殺他呀。”警察用意何在,他們的來意,莫火烈當然能夠猜得到。
這些話顯然被警察抓住把柄,他們質問:“你怎麽知道我們是為有人槍殺龍總的案子而來?還有,你明明在到處找買家賣你的幾個公司,還聯系幾個公司投資,全心全力打算收購LL,你否認得了?你以為我們查不到證據嗎?”
莫火烈冷笑一聲,故意明顯放松身體,“人家龍傲是大名人,他的這麽大事到處都在傳,誰不知道。”
“我收購不收購LL,我在生意場上耍些什麽小手段,這些都只是生意,與殺人無關,殺人是何等罪過?。”莫火烈他底氣十足地反駁。
他自己從來不親手殺人,也不親口向殺手直接下達對某個仇人的“必殺令”。
更何況這一次他的確還沒有動作。
警察卻有意“贓栽陷害”,莫火烈當然不幹,“有本事你們調查去,查到證據,查出是我有意謀殺他,直接來逮捕我,別現在當我是嫌疑人似的審問我,我不接受,不歡迎。”
他還立馬抱怨,“龍傲怎麽不死呢,命真大。”
沒有真憑實據,警察只好退出莫火烈租住的左小晴家的對門。
他們感嘆,“有錢人就是脾氣大啊,這種有錢人的案子真不好調查,一個個的都不肯配合和協助,就連受害人那邊也一樣。”
所有的矛頭還是指向莫火烈。
“新聞界娛樂版經常報道,莫火烈跟龍傲搶一個女演員左小晴,還有照片為證,他收購LL演藝公司,據傳說左小晴也是起因。”雖然不足以作為直接證據,卻是一條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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