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主動提出:為房東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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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3-7-7 15:34:27 字數:2063
要怎樣拒絕?
還真有些餓,不如先吃飯吧,跟飯菜又沒有沖突,何苦餓自個肚子。
吃飯中間,左小晴好聲好氣地跟莫火烈說,“莫大哥,你這樣做,會叫人抓住把柄,惹人說閑話的,最近負面新聞報道又特別多。”
她還是希望他們趕緊從她家裏搬出去。
“怕什麽,我們影子正不怕身子歪。”說倒了吧?
莫火烈是故意的。本來他的身子和影子都不正,他就是要占據左小晴的家,為了占據在她心目中的最高位置,才一定要死皮賴臉留下來。
“你一個弱女子,總被人左右,總不是辦法,不管你有什麽事情,我都可以幫你啊。”莫火烈“誘惑”左小晴。
“不管我有什麽事情?”左小晴當然動心,她就是有事情處理不了,怎樣對付蘇俊然,怎樣和龍傲明確表示她的態度:她不要受他的控制,她自己無法解決,恐怕都需要有人從中幫她的忙。
“是啊。”左小晴動心就好,莫火烈一副再真誠不過的模樣。
左小晴還真不好意思向莫火烈坦白。
左小晴的隱私,莫火烈卻已然打聽清楚,他看上去把握十足地試探,“四年前,你爸爸媽媽出了車禍,兇手卻一直逍遙法外,這個兇手就是蘇俊然。”
“你怎麽知道的?!”左小晴從來沒有和任何人提起過,除了幾年前跟那幾個警察報案。
“那就是我猜對了。”原來,莫火烈只是推理。
他輕松、自然,“你還天天和蘇俊然演什麽成雙成對的戲,被他調戲,幹脆報警,把他抓起來算了。”
解決一個男人是一個的。
“幾年前我報過警。警察說他有不在場的證據,是我看花眼了,或者精神和意識上有問題,把責任往國際巨星頭上推,應該是一種狂熱粉絲的另類行為。”左小晴又不是沒有試過。
“那我們就自己報仇,我替你做了他。”“做了”,就是殺掉蘇俊然。
“啊?”左小晴目瞪口呆。
蘇俊然的確最可惡,可以說是罪惡滔天,害死她的爸爸媽媽,讓她才14歲,還沒有成年,就孤獨一個人生活。
可是,法律,她基本上還是懂的,他不是故意殺人,只是在車禍後逃逸,罪不至死,而且判的刑都不會太重。
私自判一個人死刑,還是國際巨星,才是故意殺人的重罪。
而且,以暴治暴,以不是故意的暴,故意施暴,比蘇俊然的行徑更惡劣。
“不能殺人,你那是黑社會的做法。”左小晴慌忙搖頭,她心裏害怕,臉上便也帶出驚恐的表情。
“你打算怎麽辦?你出個主意,你只要有辦法,我就幫你。”他的辦法不行,莫火烈當然問左小晴的意思。
左小晴沒有主意,“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麽辦才好,才一直拖到現在。”
“但是,我希望是法律來懲罰他,而絕不是我們私底下報仇。”她強調。
“除非他自己承認,四年前你爸爸媽媽那件事就是他幹的,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莫火烈為左小晴分析。
“他有可能承認嗎?他現在承認了,也算自首,會輕判的。他又是國際巨星,估計各方面都會給他些面子,到最後很可能判緩刑,不了了之。”如果換成是他,就只有殺人。
左小晴不同意,他還是勸她往自己報仇的方向多考慮。
“自己承認?”左小晴眼前一亮,又迅速暗淡下去。
這恐怕還真的是唯一的辦法。可是,蘇俊然不可能自己承認吧?
“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莫火烈的話,言猶在耳。
還有,“到最後很可能判緩刑,不了了之。”這種話,左小晴也得慎重考慮。
如果法律輕判蘇俊然,“不了了之”,既然是法律規定的,也沒辦法。
只要他肯承認,就算是為爸爸媽媽伸張了正義。
不管怎麽樣,絕對不可以為了洩私憤,就憤而殺人,鑄成大錯。
更何況,蘇俊然那個人,就是有些玩世不恭,除了撞死她的爸爸媽媽,然後駕車逃逸外,看上去也沒有什麽其他大毛病,花不花心不關她的事,對她還是挺好的。
在她的家裏,還有那麽多他從國外帶回來的各種禮物,滿眼皆是。
“讓我找個機會,先探探他的口風。”四年前的罪惡,兩條人命,蘇俊然不至於全然不放在心上,都忘記了。
“你們千萬不要胡來啊。”這件事因她而引起,左小晴不想把自己送進監獄,雖然她不確定她算不算犯罪,是從犯,還是叫唆犯,等等,反正她不要殺人。
“不管有什麽事,我都幫你。”莫火烈重申。
這也就是說,他肯定不走了,要先在左小晴家住下來。
左小晴有辦法攆走莫火烈嗎?沒有。
人家很可能是殺人不眨眼的主兒,她可不敢往深裏得罪。
那還有什麽可說的,非得住不可,就住唄。
辛芝雅的父母找到龍傲,要和他面對面好好談談,“最近,有關你和一個女演員的負面新聞挺多啊。這可不是什麽好事。”
“娛樂八卦還不都這樣,把沒有的事當成有事,真實情況他們反而從來不報道。這也是為《天下醫妃》作廣告,宣傳手段的一種。您二位別介意。”龍傲承認只是為了宣傳。
其實,他心裏這個恨,辛芝雅自己幹的事,這家夥自己不承認,卻讓辛爸辛媽來指責他,可真夠損的。
他也不想想,辛芝雅替他說過多少只是考慮到宣傳的需要這一類“好話”,她向辛爸辛媽隱瞞實情,還不完全是為了他們兩個人“好”。
實話實說的話,恐怕辛爸辛媽就不會來向龍傲逼婚,而是主動退婚。
“反正不管怎麽說,為了粉碎這種謠言,不利於你和芝雅的婚事的傳聞,你和芝雅應該站出來,表示親熱,表示關系很好,你們倆早日結婚,就是最好的證明。”辛爸辛媽豈能不知道,辛芝雅早就盼望跟龍傲結婚的那一天,他們當然要找個理由,最大程度滿足女兒的心願。
“我最近工作很忙——”找這個理由,最簡單。
“工作忙不是理由。”也很容易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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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有些餓,不如先吃飯吧,跟飯菜又沒有沖突,何苦餓自個肚子。
吃飯中間,左小晴好聲好氣地跟莫火烈說,“莫大哥,你這樣做,會叫人抓住把柄,惹人說閑話的,最近負面新聞報道又特別多。”
她還是希望他們趕緊從她家裏搬出去。
“怕什麽,我們影子正不怕身子歪。”說倒了吧?
莫火烈是故意的。本來他的身子和影子都不正,他就是要占據左小晴的家,為了占據在她心目中的最高位置,才一定要死皮賴臉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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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左小晴動心就好,莫火烈一副再真誠不過的模樣。
左小晴還真不好意思向莫火烈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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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輕松、自然,“你還天天和蘇俊然演什麽成雙成對的戲,被他調戲,幹脆報警,把他抓起來算了。”
解決一個男人是一個的。
“幾年前我報過警。警察說他有不在場的證據,是我看花眼了,或者精神和意識上有問題,把責任往國際巨星頭上推,應該是一種狂熱粉絲的另類行為。”左小晴又不是沒有試過。
“那我們就自己報仇,我替你做了他。”“做了”,就是殺掉蘇俊然。
“啊?”左小晴目瞪口呆。
蘇俊然的確最可惡,可以說是罪惡滔天,害死她的爸爸媽媽,讓她才14歲,還沒有成年,就孤獨一個人生活。
可是,法律,她基本上還是懂的,他不是故意殺人,只是在車禍後逃逸,罪不至死,而且判的刑都不會太重。
私自判一個人死刑,還是國際巨星,才是故意殺人的重罪。
而且,以暴治暴,以不是故意的暴,故意施暴,比蘇俊然的行徑更惡劣。
“不能殺人,你那是黑社會的做法。”左小晴慌忙搖頭,她心裏害怕,臉上便也帶出驚恐的表情。
“你打算怎麽辦?你出個主意,你只要有辦法,我就幫你。”他的辦法不行,莫火烈當然問左小晴的意思。
左小晴沒有主意,“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麽辦才好,才一直拖到現在。”
“但是,我希望是法律來懲罰他,而絕不是我們私底下報仇。”她強調。
“除非他自己承認,四年前你爸爸媽媽那件事就是他幹的,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莫火烈為左小晴分析。
“他有可能承認嗎?他現在承認了,也算自首,會輕判的。他又是國際巨星,估計各方面都會給他些面子,到最後很可能判緩刑,不了了之。”如果換成是他,就只有殺人。
左小晴不同意,他還是勸她往自己報仇的方向多考慮。
“自己承認?”左小晴眼前一亮,又迅速暗淡下去。
這恐怕還真的是唯一的辦法。可是,蘇俊然不可能自己承認吧?
“除此之外,沒有別的辦法。”莫火烈的話,言猶在耳。
還有,“到最後很可能判緩刑,不了了之。”這種話,左小晴也得慎重考慮。
如果法律輕判蘇俊然,“不了了之”,既然是法律規定的,也沒辦法。
只要他肯承認,就算是為爸爸媽媽伸張了正義。
不管怎麽樣,絕對不可以為了洩私憤,就憤而殺人,鑄成大錯。
更何況,蘇俊然那個人,就是有些玩世不恭,除了撞死她的爸爸媽媽,然後駕車逃逸外,看上去也沒有什麽其他大毛病,花不花心不關她的事,對她還是挺好的。
在她的家裏,還有那麽多他從國外帶回來的各種禮物,滿眼皆是。
“讓我找個機會,先探探他的口風。”四年前的罪惡,兩條人命,蘇俊然不至於全然不放在心上,都忘記了。
“你們千萬不要胡來啊。”這件事因她而引起,左小晴不想把自己送進監獄,雖然她不確定她算不算犯罪,是從犯,還是叫唆犯,等等,反正她不要殺人。
“不管有什麽事,我都幫你。”莫火烈重申。
這也就是說,他肯定不走了,要先在左小晴家住下來。
左小晴有辦法攆走莫火烈嗎?沒有。
人家很可能是殺人不眨眼的主兒,她可不敢往深裏得罪。
那還有什麽可說的,非得住不可,就住唄。
辛芝雅的父母找到龍傲,要和他面對面好好談談,“最近,有關你和一個女演員的負面新聞挺多啊。這可不是什麽好事。”
“娛樂八卦還不都這樣,把沒有的事當成有事,真實情況他們反而從來不報道。這也是為《天下醫妃》作廣告,宣傳手段的一種。您二位別介意。”龍傲承認只是為了宣傳。
其實,他心裏這個恨,辛芝雅自己幹的事,這家夥自己不承認,卻讓辛爸辛媽來指責他,可真夠損的。
他也不想想,辛芝雅替他說過多少只是考慮到宣傳的需要這一類“好話”,她向辛爸辛媽隱瞞實情,還不完全是為了他們兩個人“好”。
實話實說的話,恐怕辛爸辛媽就不會來向龍傲逼婚,而是主動退婚。
“反正不管怎麽說,為了粉碎這種謠言,不利於你和芝雅的婚事的傳聞,你和芝雅應該站出來,表示親熱,表示關系很好,你們倆早日結婚,就是最好的證明。”辛爸辛媽豈能不知道,辛芝雅早就盼望跟龍傲結婚的那一天,他們當然要找個理由,最大程度滿足女兒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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