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裴大頭,裴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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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樂當了七年寶貝,他爸死後他媽抱著他天天哭,“我的孩兒,爸爸走了我們怎麽辦啊我的孩兒,我可憐的孩兒啊,媽媽錯了,媽媽就不應該把你生下來遭這份罪。”
就這樣裴樂他媽哭過了他爸的頭七,然後就喝了農藥,躺地上抽抽了半天才把雙腿一蹬以一種非常瀟灑的方式走了,裴樂想了很久為什麽他會覺得他媽瀟灑,後來裴樂明白了,因為他媽眼一閉,腿一蹬,帶走了所有東西,只留下了他這個帶不走的東西。
裴樂這個寶貝兒孩兒守著她的屍體過了三天,最後還是因為親戚上門要債才發現這一家子就剩了個寶貝兒孩兒。
房子被抵了債,屋裏的家具都被那些親戚該拿的拿,該順的順,臨走前他們還會輕輕摸摸裴樂的腦袋——這孩子,可真是太可憐了。
沒了住的地方,裴樂去當了小叫花子,但是他胳膊腿兒都在,七歲,大字不識幾個,說自己父母死了也沒人信,就連旁邊一起乞討的都說他不專業,至少你應該往身上弄點兒傷再出來嘛。
這個地方不行,裴樂準備換個地方,恰好看見一輛車後面全放著豬,白白胖胖,長勢喜人,裴樂順勢鉆進了豬堆裏,他沒想到這些豬根本就不是拉往大城市的,而是拉到了一個名叫永樂鎮的鎮上。
裴樂不識字,不認路,從車上下來後兩眼一抹黑,小叫花子真就變成了小叫花子,走到哪兒臭到哪兒,臭了一路。
春天,萬物覆蘇,程易嘴饞,想去摸兩條魚,年輕人身體好,直接脫了衣服就往河裏跳,魚還沒摸到程易就看見一個黑乎乎的東西拿走了他放在岸邊的衣服。
程易怎麽都沒想到,這年頭居然還有賊偷衣服。
於是,在春風裏,程易完成了他人生第一次裸奔,他追著裴樂從河這頭跑到了河那頭,凍得他差點兒迎風尿三丈,丈丈不一樣。
“你他媽給老子站住!”程易盯著眼前那個黑乎乎的東西就想不明白了,這玩意兒怎麽能跑的比耗子還快且在鵝卵石遍布的河邊如履平地。
黑東西聽到程易的話,跑得更快了,那腳步簡直跟練了淩波微步一樣,程易光著屁股手還得捂著前邊,一個平衡沒保持好直接給黑東西行了個大禮——程易一個大馬趴沒趴下去,跪在了石頭上。
在這一瞬間,程易以為自己廢了,也不敢動,雙手也顧不上那點兒僅存的羞恥心直接撐在了地上,或許是因為程易太慘讓黑東西心生憐憫回頭是岸想當個好人,程易在一片撕哈聲中看見黑東西抱著自己的衣服走到了自己面前。
當時程易心想,如果自己摔一跤能渡化一個賊,這買賣絕對劃算,可沒想到黑東西走到他面前之後在一堆衣服裏挑挑揀揀最後把程易的內褲扔給了他之後自己抱著一堆衣服瀟灑離去。
程易氣的捶地,發誓自己以後再也不信佛。
“樂兒,想什麽呢?”
車上,裴樂在駕駛座發呆,旁邊的趙日天叫了好幾遍裴樂都沒反應,這種狀態就跟他媽說的一樣——魂兒被什麽東西勾走了,要是不及時把魂兒叫回來,這人很有可能就傻了。
趙日天和裴樂多年朋友,肯定不能讓裴樂坐以待斃,在叫了十多聲無果後趙日天揚起了手準備對裴樂來一個愛的撫摸。
結果手剛揚起來,裴樂就轉頭看了過來。
“你想幹什麽?”
趙日天:“……”
我他媽想救你,你信嗎?
趙日天從裴樂到永樂鎮就跟裴樂玩在了一起,用城裏話說這叫發小,用他們這兒的話說這叫光腿子朋友,用裴樂的話說就是,趙日天?誰啊?
然後趙日天就會笑瞇瞇地湊到裴樂面前做個自我介紹,“我啊,樂兒你又忘了,我!趙日天!你小弟!”
小弟的手要落不落,準備往大哥頭上放,大哥滿臉寫著高興,一雙丹鳳眼微微上挑的眼尾仿佛在訴說著他對趙日天的愛意。
但這麽多年,以趙日天對裴樂的了解,對方眼裏根本不是愛意,而是暴風雨之前的寧靜。
趙日天一直都知道,程易對於裴樂來說不一樣,如果他能勉強算得上是裴樂的朋友,那程易就是裴樂的祖宗。
可這位祖宗不幹好事兒,打架鬥毆進了監獄,整整七年,趙日天看著裴樂越來越壓抑,話越來越少,能動手絕不逼逼,好好兒的書不讀非得休學來守著程易這一畝三分地。
程易是個地頭蛇,裴樂之前,程易就是這一片的大哥。
而今天,絕對是一個值得放鞭炮的好日子,因為裴樂他祖宗,程易,今天出獄!
趙日天以為,今天這種日子裴樂怎麽也要請個樂隊再鋪條紅毯來迎接程易,畢竟裴樂想了程易那麽多年,好不容易盼著人出來了,不說激動的風不流涕也淌吧那至少也應該哭一下表示表示。
可裴樂不,如果不是裴樂剛才發了那麽久的呆,趙日天都以為裴樂對程易出來不出來壓根兒就不在乎。
“我……”趙日天感覺自己的舌頭擰的跟麻花一樣,怎麽著都捋不直。
裴樂橫了趙日天一眼,小趙非常不爭氣的打了個哆嗦。
樂哥的眼不是眼,是寒風刀刀剮他臉。
在兩個人的期待中,鐵門緩緩打開,裴樂是真期待,趙日天是期待裴樂的期待。
程易出現在裴樂眼前的那一瞬間,裴樂雙眼直勾的盯著程易,手上的勁兒恨不得把方向盤跩下來當項鏈套程易脖子上。
“哥……”裴樂喃喃。
裴樂第一次見到程易是春天,程易進去是夏天,乍一看兩個人之間好像只隔了一個季節,可實際上是整整七年。
七年來,裴樂自認為自己愛慘了程易,也恨透了程易,程易為了另一個男人拋下了他,這個認知在裴樂腦子裏盤旋了七年,每每想到裴樂都恨不得吃程易的肉,喝程易的血來祭奠他長達十年的暗戀。
裴樂下車,身形蹌踉了一下,趙日天嘆了口氣,女人是紅顏禍水,男人是純禍水,裴樂被禍禍了那麽多年,這還沒發生點兒什麽,就只看見一下路都不平了,趙日天知道,裴樂喜歡程易,他媽說過,喜歡這種事情,要麽愛而不得,要麽得而不愛,兩者都容易讓愛人的那一方變成變態。
裴樂是前者。
太陽有些晃眼睛,程易微微瞇眼用手擋了一下陽光才看清楚朝著自己走過來的這個剃了個寸頭,左邊耳朵上還戴著個耳釘,眼睛還跟小時候一樣又細又長的人是從小就跟著他的那個小弟。
“裴大頭?”
裴樂身形一僵,快速跑到程易身前一把把程易摟進了懷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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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裴樂他媽哭過了他爸的頭七,然後就喝了農藥,躺地上抽抽了半天才把雙腿一蹬以一種非常瀟灑的方式走了,裴樂想了很久為什麽他會覺得他媽瀟灑,後來裴樂明白了,因為他媽眼一閉,腿一蹬,帶走了所有東西,只留下了他這個帶不走的東西。
裴樂這個寶貝兒孩兒守著她的屍體過了三天,最後還是因為親戚上門要債才發現這一家子就剩了個寶貝兒孩兒。
房子被抵了債,屋裏的家具都被那些親戚該拿的拿,該順的順,臨走前他們還會輕輕摸摸裴樂的腦袋——這孩子,可真是太可憐了。
沒了住的地方,裴樂去當了小叫花子,但是他胳膊腿兒都在,七歲,大字不識幾個,說自己父母死了也沒人信,就連旁邊一起乞討的都說他不專業,至少你應該往身上弄點兒傷再出來嘛。
這個地方不行,裴樂準備換個地方,恰好看見一輛車後面全放著豬,白白胖胖,長勢喜人,裴樂順勢鉆進了豬堆裏,他沒想到這些豬根本就不是拉往大城市的,而是拉到了一個名叫永樂鎮的鎮上。
裴樂不識字,不認路,從車上下來後兩眼一抹黑,小叫花子真就變成了小叫花子,走到哪兒臭到哪兒,臭了一路。
春天,萬物覆蘇,程易嘴饞,想去摸兩條魚,年輕人身體好,直接脫了衣服就往河裏跳,魚還沒摸到程易就看見一個黑乎乎的東西拿走了他放在岸邊的衣服。
程易怎麽都沒想到,這年頭居然還有賊偷衣服。
於是,在春風裏,程易完成了他人生第一次裸奔,他追著裴樂從河這頭跑到了河那頭,凍得他差點兒迎風尿三丈,丈丈不一樣。
“你他媽給老子站住!”程易盯著眼前那個黑乎乎的東西就想不明白了,這玩意兒怎麽能跑的比耗子還快且在鵝卵石遍布的河邊如履平地。
黑東西聽到程易的話,跑得更快了,那腳步簡直跟練了淩波微步一樣,程易光著屁股手還得捂著前邊,一個平衡沒保持好直接給黑東西行了個大禮——程易一個大馬趴沒趴下去,跪在了石頭上。
在這一瞬間,程易以為自己廢了,也不敢動,雙手也顧不上那點兒僅存的羞恥心直接撐在了地上,或許是因為程易太慘讓黑東西心生憐憫回頭是岸想當個好人,程易在一片撕哈聲中看見黑東西抱著自己的衣服走到了自己面前。
當時程易心想,如果自己摔一跤能渡化一個賊,這買賣絕對劃算,可沒想到黑東西走到他面前之後在一堆衣服裏挑挑揀揀最後把程易的內褲扔給了他之後自己抱著一堆衣服瀟灑離去。
程易氣的捶地,發誓自己以後再也不信佛。
“樂兒,想什麽呢?”
車上,裴樂在駕駛座發呆,旁邊的趙日天叫了好幾遍裴樂都沒反應,這種狀態就跟他媽說的一樣——魂兒被什麽東西勾走了,要是不及時把魂兒叫回來,這人很有可能就傻了。
趙日天和裴樂多年朋友,肯定不能讓裴樂坐以待斃,在叫了十多聲無果後趙日天揚起了手準備對裴樂來一個愛的撫摸。
結果手剛揚起來,裴樂就轉頭看了過來。
“你想幹什麽?”
趙日天:“……”
我他媽想救你,你信嗎?
趙日天從裴樂到永樂鎮就跟裴樂玩在了一起,用城裏話說這叫發小,用他們這兒的話說這叫光腿子朋友,用裴樂的話說就是,趙日天?誰啊?
然後趙日天就會笑瞇瞇地湊到裴樂面前做個自我介紹,“我啊,樂兒你又忘了,我!趙日天!你小弟!”
小弟的手要落不落,準備往大哥頭上放,大哥滿臉寫著高興,一雙丹鳳眼微微上挑的眼尾仿佛在訴說著他對趙日天的愛意。
但這麽多年,以趙日天對裴樂的了解,對方眼裏根本不是愛意,而是暴風雨之前的寧靜。
趙日天一直都知道,程易對於裴樂來說不一樣,如果他能勉強算得上是裴樂的朋友,那程易就是裴樂的祖宗。
可這位祖宗不幹好事兒,打架鬥毆進了監獄,整整七年,趙日天看著裴樂越來越壓抑,話越來越少,能動手絕不逼逼,好好兒的書不讀非得休學來守著程易這一畝三分地。
程易是個地頭蛇,裴樂之前,程易就是這一片的大哥。
而今天,絕對是一個值得放鞭炮的好日子,因為裴樂他祖宗,程易,今天出獄!
趙日天以為,今天這種日子裴樂怎麽也要請個樂隊再鋪條紅毯來迎接程易,畢竟裴樂想了程易那麽多年,好不容易盼著人出來了,不說激動的風不流涕也淌吧那至少也應該哭一下表示表示。
可裴樂不,如果不是裴樂剛才發了那麽久的呆,趙日天都以為裴樂對程易出來不出來壓根兒就不在乎。
“我……”趙日天感覺自己的舌頭擰的跟麻花一樣,怎麽著都捋不直。
裴樂橫了趙日天一眼,小趙非常不爭氣的打了個哆嗦。
樂哥的眼不是眼,是寒風刀刀剮他臉。
在兩個人的期待中,鐵門緩緩打開,裴樂是真期待,趙日天是期待裴樂的期待。
程易出現在裴樂眼前的那一瞬間,裴樂雙眼直勾的盯著程易,手上的勁兒恨不得把方向盤跩下來當項鏈套程易脖子上。
“哥……”裴樂喃喃。
裴樂第一次見到程易是春天,程易進去是夏天,乍一看兩個人之間好像只隔了一個季節,可實際上是整整七年。
七年來,裴樂自認為自己愛慘了程易,也恨透了程易,程易為了另一個男人拋下了他,這個認知在裴樂腦子裏盤旋了七年,每每想到裴樂都恨不得吃程易的肉,喝程易的血來祭奠他長達十年的暗戀。
裴樂下車,身形蹌踉了一下,趙日天嘆了口氣,女人是紅顏禍水,男人是純禍水,裴樂被禍禍了那麽多年,這還沒發生點兒什麽,就只看見一下路都不平了,趙日天知道,裴樂喜歡程易,他媽說過,喜歡這種事情,要麽愛而不得,要麽得而不愛,兩者都容易讓愛人的那一方變成變態。
裴樂是前者。
太陽有些晃眼睛,程易微微瞇眼用手擋了一下陽光才看清楚朝著自己走過來的這個剃了個寸頭,左邊耳朵上還戴著個耳釘,眼睛還跟小時候一樣又細又長的人是從小就跟著他的那個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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