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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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酒吧出來,回到酒店後,沈高樓看起來依舊是懶洋洋的,情欲的滿足,稍稍改變了這個人。
當然只是一部分,畢竟另一部分,還在命令著方明月做這做那。
方明月洗完澡,倒在床上,他猶自心有餘悸地說:“幸好你剛剛沒讓我親你,否則我肯定以後見到你就跑。
你說多奇怪,你雖然好看,可無論是五官還是輪廓,都具有典型的男性特征,我當時竟然想親你。”
“我覺得這麽想,其實已經走進了歧路,因為親吻和性一樣,只是人體的一種本能,它並不會代表太多的東西,就是人體的自然反應罷了,”沈高樓翻了個身,枕在自己的手臂上,說:“但是我們的身體裏還有另一種本能,這種本能是根深蒂固的,因為它是5000多年發展的沈澱。
它就像是一個緊箍咒,戴在我們腦袋上,時刻提醒你,你只有愛一個人才能與之發生性關系,你應該忠誠於自己的伴侶,你應該友善待人等等等等類似的教條。
而維持這種本能運轉的,便是我們的理智,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裏,什麽事能做,什麽事不能做,通常有一個清晰的答案。
在我們的身體裏,這兩種本能時刻進行著對抗,贏的一方不會一直贏,輸的一方也不會永遠輸。
而你當時想親我,無非是前一種本能贏了而已。”
方明月不得不承認,自己被沈高樓說服了,他忍不住問:“你到現在為止,和多少人上過床?有沒有一百個?”
這人噗嗤笑了一聲,他抓起被子蓋在臉上,兀自笑個不停。
方明月覺得沈高樓是在嘲笑自己,這讓他有些惱羞成怒。
他從床上跳下來,撲到沈高樓身上,手伸進對方的被子底下,在那個關鍵位置狠狠捏了一下。
沈高樓發出一聲痛苦的慘叫,蹭地掀開被子。
方明月見此,趕緊往自己的床上逃,可他到底沒有逃過沈高樓的魔爪,在腳剛登上床面時,他就被沈高樓從後撲倒在床上,隨即屁股上挨了幾記響亮的巴掌。
他立刻試圖反擊,兩人從床上鬧到床下,又從床下滾回床上,最後四肢交纏,氣喘籲籲地癱倒在床上。
方明月轉頭問:“幾點了?”
“估計快一點了。”
“我們睡吧。”說著他松開纏在沈高樓腰上的大腿,拉起堆在腳底的被子,蓋在兩人身上。
沈高樓翻了個身,背對著他,很快睡著了。
方明月朝上扯了扯被子,將沈高樓從頭到腳裹好,眼睛一閉,也跟著睡了過去。
第二天早上,在他睡得正香的時候,沈高樓推了推他:“方明月,該起床了。”
方明月不情不願地睜開一只眼睛,盯著沈高樓近在咫尺的臉:“我好困怎麽辦?”
“你今天第一節 是什麽課?”
方明月回身從床頭摸到手機,點開看了看課表,重新轉向沈高樓:“語文。”
沈高樓笑著推開他的臉,罵道:“你為什麽忽然笑得這麽變態?”
方明月捂住臉,悶悶笑了幾聲,才說:“語文可以翹”
“那我們就把第一節 課翹了吧,”沈高樓打了個哈欠:“不過你得做好被老師叫到辦公室的準備。”
等方明月他們來到學校的時候,第一節 課已經結束了,他和唐季商量了一下周日出去玩的事,立即收獲了極其熱烈的響應。
他又聯系了孫嘉一,得到同意的回答後,便和唐季一起研究起周日的行程。
他滿懷期待地等待著周日的到來,這幾天他過得很愉快,除了日常被吵醒,不得不跑到沈高樓處避難之外,便再沒發生什麽讓人不喜的事。
周五,班主任範春江在下午上課前宣布,秋季運動會將在十月二十五號舉行,在周六放學前,務必確定好每個人要報的項目,由班長負責匯總提交。
校運會一直是十一班和十二班的主場,兩班都鉚足了勁想要爭奪獎牌榜第一,所以通常在比賽前幾天,就會進入對峙狀態。
方明月標槍玩的溜,他從小學便開始練習標槍。
以前曾有過拎著標槍追著體育老師紮的戰績,後來沒那麽渾了,最後一次將標槍對人,便是沈高樓那次,結果被對方收編成了保姆。
在去年的省運會裏,他甚至拿到了第三的成績。
縱觀學校的田徑場,想要找出比他玩的好的,基本不可能。
所以十一班在預測獎牌數的時候,早已把標槍納入其中。
除了標槍外,方明月還報了個1500湊數。
放學後方明月坐在食堂裏等待沈高樓,在那人坐下的瞬間,便迫不及待地問:“你報了什麽項目?”
“1500和4*400接力。”沈高樓說。
方明月楞了一下:“你練過接力嗎?”
“沒練過,”沈高樓從他的餐盤裏夾了塊肉,邊吃邊說:“但是其中一位接力隊員骨折了,所以只能讓我這個閑人上了。”
“你這是一不小心就進了王牌戰隊啊,”方明月忍不住想笑,可又有些擔心。
十二班組建的那支4*400接力隊是學校的王牌戰隊之一。
之所以說是王牌,是因為這支隊伍曾在省運動會中取得了第一名,在學校引起了好一番轟動。
而這也正是他擔憂的原因,不說進了新隊伍後需要磨合,便是肩上的壓力,也足夠大了。
萬一比賽失利,想必大部分人都會覺得這是沈高樓的責任,就是團隊成員,也難免要這麽想。
而即使贏了,也不會有人把功勞算在他身上。
思及到此,他頓時沒有了食欲。
他把肉全部夾到沈高樓碗裏,便放下筷子,有些無奈地說:“你難道沒有想過後果嗎?”
“想什麽後果,肯定會贏啊,”沈高樓說道。
聽沈高樓的語氣,仿佛贏就是如吃飯一般極其簡單的事。
方明月也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麽了,每次當他以為自己觸摸到了沈高樓傲慢的頂點,那人都會用行動告訴他:“我還可以更膽大包天一點。”
沈高樓瞥了眼他剩下的大半碗飯,問道:“怎麽不吃了?不合胃口嗎?”
“不想吃,我請你去吃串串吧,順便把自行車騎回來,”方明月想到油辣噴香的串串,立刻有些意動。
他站起身,不顧沈高樓的想法,搶過那人的飯碗,與自己的碗摞在一起,拿起來便往餐具回收處走。
沈高樓跟在他身後,到了食堂外,那人把書包往他懷裏一扔,轉向了通往小賣部的路。
走到一半,沈高樓突然回頭說:“你給我念一念語文課文吧?”
“什麽?”方明月瞬間瞪起眼睛,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明天我們要學《蜀道難》,我想提前預習一下,”沈高樓朝書包看了看:“快點。”
“別人會把我當傻子。”方明月的臉垮下去,但還是拿出了語文課文,翻到《蜀道難》,張了張嘴,終於不情不願地讀了起來。
“蜀道難,唐李白,”方明月盯著課本看了幾秒,尷尬地跑上前,指著“噫籲嚱”三個字問:“這讀什麽?”
“yīxūxī。”
“噫籲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蠶叢及魚……魚什麽?”方明月瞟了沈高樓一眼,見他神色不渝,腦中靈光一閃,將課本塞回書包,拿出手機在網上找到一篇帶拼音的,然後繼續不明其意地讀了下去。
整篇讀完後,他只覺得比跑完1500米還累,因為他完全不明白這些拗口的文字都是什麽意思。
再往下看了一眼,他眼前一黑,只見這首詩最下面寫著《高中必背詩篇之一》。
又給沈高樓讀了兩遍後,兩人坐上出租車,沈高樓也終於放過了他,低頭玩起了手機。
方明月自從坐上車後,便往窗邊一靠,盡力想讓自己看起來毫無存在感,以防沈高樓又說出什麽莫名的要求。
他看著路邊飛速倒退的風景,過了一會兒,便感覺有些無聊。
他向沈高樓那邊瞥了一眼,見對方玩得認真,不由湊了過去。
看到這人手機上的內容,他不由有些驚訝。
原來沈高樓並沒有玩手機,他正在試圖將那篇佶屈聱牙的古詩翻譯出來。
感受到身邊的動作,沈高樓刷地按滅了屏幕。
他朝方明月看過來,過了幾秒後,似乎終於辨認出眼前之人是誰,於是方明月只見他呼出一口氣,緊繃的神色也慢慢放松下來。
沈高樓重新打開手機,繼續做起了翻譯。
“你把我當成了別人?”
沈高樓苦笑一聲:“我忘了旁邊是你了。”
方明月摟住他的肩膀拍了拍,從這些天的相處,他已經對沈高樓有了一定的了解,這是個極其好強的人。
這種人,絕不會將傷痛輕易展示給別人,因為他們最不需要的便是別人的憐憫。
而對於沈高樓來說,那個痛便是家庭,父母離異,又被新家庭掃地出門,所有的生活開銷都只能靠自己。
平時他將這痛用創可貼貼了起來,絕不允許任何人看見。
所以,其他同學只知道他喜歡逃課,卻並不知道他逃課出去其實是為了打工。
但是這樣一來,在十一班和十二班同學的眼裏,難免會把他當成一個天才,一個不用學習,也能門門優秀的天才。
那天方明月問出的“你為什麽要當體育生”,恐怕就是沈高樓最不想聽到的問題,卻是每個體育生,都會忍不住關註的事情。
於是沈高樓也只能裝作自己是天才,來避免他人跑來探究自己的生活,從而發現他最不願讓人看見的一面——一個起早貪黑,為生活、為學業奔波的苦命人。
一個普通人,卻不得不在一群成績墊底的體育生中間假裝自己是天之驕子,這樣的生活,方明月只要想想,就已經覺得很累了。
正當他沈浸在傷感中時,沈高樓甩開他的胳膊,面無表情地說:“你耽誤我打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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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只是一部分,畢竟另一部分,還在命令著方明月做這做那。
方明月洗完澡,倒在床上,他猶自心有餘悸地說:“幸好你剛剛沒讓我親你,否則我肯定以後見到你就跑。
你說多奇怪,你雖然好看,可無論是五官還是輪廓,都具有典型的男性特征,我當時竟然想親你。”
“我覺得這麽想,其實已經走進了歧路,因為親吻和性一樣,只是人體的一種本能,它並不會代表太多的東西,就是人體的自然反應罷了,”沈高樓翻了個身,枕在自己的手臂上,說:“但是我們的身體裏還有另一種本能,這種本能是根深蒂固的,因為它是5000多年發展的沈澱。
它就像是一個緊箍咒,戴在我們腦袋上,時刻提醒你,你只有愛一個人才能與之發生性關系,你應該忠誠於自己的伴侶,你應該友善待人等等等等類似的教條。
而維持這種本能運轉的,便是我們的理智,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裏,什麽事能做,什麽事不能做,通常有一個清晰的答案。
在我們的身體裏,這兩種本能時刻進行著對抗,贏的一方不會一直贏,輸的一方也不會永遠輸。
而你當時想親我,無非是前一種本能贏了而已。”
方明月不得不承認,自己被沈高樓說服了,他忍不住問:“你到現在為止,和多少人上過床?有沒有一百個?”
這人噗嗤笑了一聲,他抓起被子蓋在臉上,兀自笑個不停。
方明月覺得沈高樓是在嘲笑自己,這讓他有些惱羞成怒。
他從床上跳下來,撲到沈高樓身上,手伸進對方的被子底下,在那個關鍵位置狠狠捏了一下。
沈高樓發出一聲痛苦的慘叫,蹭地掀開被子。
方明月見此,趕緊往自己的床上逃,可他到底沒有逃過沈高樓的魔爪,在腳剛登上床面時,他就被沈高樓從後撲倒在床上,隨即屁股上挨了幾記響亮的巴掌。
他立刻試圖反擊,兩人從床上鬧到床下,又從床下滾回床上,最後四肢交纏,氣喘籲籲地癱倒在床上。
方明月轉頭問:“幾點了?”
“估計快一點了。”
“我們睡吧。”說著他松開纏在沈高樓腰上的大腿,拉起堆在腳底的被子,蓋在兩人身上。
沈高樓翻了個身,背對著他,很快睡著了。
方明月朝上扯了扯被子,將沈高樓從頭到腳裹好,眼睛一閉,也跟著睡了過去。
第二天早上,在他睡得正香的時候,沈高樓推了推他:“方明月,該起床了。”
方明月不情不願地睜開一只眼睛,盯著沈高樓近在咫尺的臉:“我好困怎麽辦?”
“你今天第一節 是什麽課?”
方明月回身從床頭摸到手機,點開看了看課表,重新轉向沈高樓:“語文。”
沈高樓笑著推開他的臉,罵道:“你為什麽忽然笑得這麽變態?”
方明月捂住臉,悶悶笑了幾聲,才說:“語文可以翹”
“那我們就把第一節 課翹了吧,”沈高樓打了個哈欠:“不過你得做好被老師叫到辦公室的準備。”
等方明月他們來到學校的時候,第一節 課已經結束了,他和唐季商量了一下周日出去玩的事,立即收獲了極其熱烈的響應。
他又聯系了孫嘉一,得到同意的回答後,便和唐季一起研究起周日的行程。
他滿懷期待地等待著周日的到來,這幾天他過得很愉快,除了日常被吵醒,不得不跑到沈高樓處避難之外,便再沒發生什麽讓人不喜的事。
周五,班主任範春江在下午上課前宣布,秋季運動會將在十月二十五號舉行,在周六放學前,務必確定好每個人要報的項目,由班長負責匯總提交。
校運會一直是十一班和十二班的主場,兩班都鉚足了勁想要爭奪獎牌榜第一,所以通常在比賽前幾天,就會進入對峙狀態。
方明月標槍玩的溜,他從小學便開始練習標槍。
以前曾有過拎著標槍追著體育老師紮的戰績,後來沒那麽渾了,最後一次將標槍對人,便是沈高樓那次,結果被對方收編成了保姆。
在去年的省運會裏,他甚至拿到了第三的成績。
縱觀學校的田徑場,想要找出比他玩的好的,基本不可能。
所以十一班在預測獎牌數的時候,早已把標槍納入其中。
除了標槍外,方明月還報了個1500湊數。
放學後方明月坐在食堂裏等待沈高樓,在那人坐下的瞬間,便迫不及待地問:“你報了什麽項目?”
“1500和4*400接力。”沈高樓說。
方明月楞了一下:“你練過接力嗎?”
“沒練過,”沈高樓從他的餐盤裏夾了塊肉,邊吃邊說:“但是其中一位接力隊員骨折了,所以只能讓我這個閑人上了。”
“你這是一不小心就進了王牌戰隊啊,”方明月忍不住想笑,可又有些擔心。
十二班組建的那支4*400接力隊是學校的王牌戰隊之一。
之所以說是王牌,是因為這支隊伍曾在省運動會中取得了第一名,在學校引起了好一番轟動。
而這也正是他擔憂的原因,不說進了新隊伍後需要磨合,便是肩上的壓力,也足夠大了。
萬一比賽失利,想必大部分人都會覺得這是沈高樓的責任,就是團隊成員,也難免要這麽想。
而即使贏了,也不會有人把功勞算在他身上。
思及到此,他頓時沒有了食欲。
他把肉全部夾到沈高樓碗裏,便放下筷子,有些無奈地說:“你難道沒有想過後果嗎?”
“想什麽後果,肯定會贏啊,”沈高樓說道。
聽沈高樓的語氣,仿佛贏就是如吃飯一般極其簡單的事。
方明月也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麽了,每次當他以為自己觸摸到了沈高樓傲慢的頂點,那人都會用行動告訴他:“我還可以更膽大包天一點。”
沈高樓瞥了眼他剩下的大半碗飯,問道:“怎麽不吃了?不合胃口嗎?”
“不想吃,我請你去吃串串吧,順便把自行車騎回來,”方明月想到油辣噴香的串串,立刻有些意動。
他站起身,不顧沈高樓的想法,搶過那人的飯碗,與自己的碗摞在一起,拿起來便往餐具回收處走。
沈高樓跟在他身後,到了食堂外,那人把書包往他懷裏一扔,轉向了通往小賣部的路。
走到一半,沈高樓突然回頭說:“你給我念一念語文課文吧?”
“什麽?”方明月瞬間瞪起眼睛,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明天我們要學《蜀道難》,我想提前預習一下,”沈高樓朝書包看了看:“快點。”
“別人會把我當傻子。”方明月的臉垮下去,但還是拿出了語文課文,翻到《蜀道難》,張了張嘴,終於不情不願地讀了起來。
“蜀道難,唐李白,”方明月盯著課本看了幾秒,尷尬地跑上前,指著“噫籲嚱”三個字問:“這讀什麽?”
“yīxūxī。”
“噫籲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蠶叢及魚……魚什麽?”方明月瞟了沈高樓一眼,見他神色不渝,腦中靈光一閃,將課本塞回書包,拿出手機在網上找到一篇帶拼音的,然後繼續不明其意地讀了下去。
整篇讀完後,他只覺得比跑完1500米還累,因為他完全不明白這些拗口的文字都是什麽意思。
再往下看了一眼,他眼前一黑,只見這首詩最下面寫著《高中必背詩篇之一》。
又給沈高樓讀了兩遍後,兩人坐上出租車,沈高樓也終於放過了他,低頭玩起了手機。
方明月自從坐上車後,便往窗邊一靠,盡力想讓自己看起來毫無存在感,以防沈高樓又說出什麽莫名的要求。
他看著路邊飛速倒退的風景,過了一會兒,便感覺有些無聊。
他向沈高樓那邊瞥了一眼,見對方玩得認真,不由湊了過去。
看到這人手機上的內容,他不由有些驚訝。
原來沈高樓並沒有玩手機,他正在試圖將那篇佶屈聱牙的古詩翻譯出來。
感受到身邊的動作,沈高樓刷地按滅了屏幕。
他朝方明月看過來,過了幾秒後,似乎終於辨認出眼前之人是誰,於是方明月只見他呼出一口氣,緊繃的神色也慢慢放松下來。
沈高樓重新打開手機,繼續做起了翻譯。
“你把我當成了別人?”
沈高樓苦笑一聲:“我忘了旁邊是你了。”
方明月摟住他的肩膀拍了拍,從這些天的相處,他已經對沈高樓有了一定的了解,這是個極其好強的人。
這種人,絕不會將傷痛輕易展示給別人,因為他們最不需要的便是別人的憐憫。
而對於沈高樓來說,那個痛便是家庭,父母離異,又被新家庭掃地出門,所有的生活開銷都只能靠自己。
平時他將這痛用創可貼貼了起來,絕不允許任何人看見。
所以,其他同學只知道他喜歡逃課,卻並不知道他逃課出去其實是為了打工。
但是這樣一來,在十一班和十二班同學的眼裏,難免會把他當成一個天才,一個不用學習,也能門門優秀的天才。
那天方明月問出的“你為什麽要當體育生”,恐怕就是沈高樓最不想聽到的問題,卻是每個體育生,都會忍不住關註的事情。
於是沈高樓也只能裝作自己是天才,來避免他人跑來探究自己的生活,從而發現他最不願讓人看見的一面——一個起早貪黑,為生活、為學業奔波的苦命人。
一個普通人,卻不得不在一群成績墊底的體育生中間假裝自己是天之驕子,這樣的生活,方明月只要想想,就已經覺得很累了。
正當他沈浸在傷感中時,沈高樓甩開他的胳膊,面無表情地說:“你耽誤我打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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