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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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的上海特別的炎熱,特別是中午,整個城市像個空城。丁顏大汗淋漓的走進咖啡廳,裏面的冷氣讓她舒了一口氣。
中午咖啡廳裏沒幾個人,幾個服務員閑在吧臺那笑聲的聊天,看丁顏進來滿臉是汗,其中一個小女孩迎上去說:“老板,你幹什麽去了?這滿臉是汗,我給你拿條毛巾去。”
“不用了,我一會自己去洗把臉。”她接過另一個人遞給她的涼水喝了兩口,然後放下包去後面洗臉。
“你不怕中暑嗎,大中午在外面。”出來時米特問。
“沒辦法,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辦。”
“什麽事情,又是因為那個男孩子嗎?”
丁顏看著他笑了笑說:“哪個男孩子?”
“就是開業那天來的男孩子。”
“你觀察的能力還挺強。”
米特聳聳肩,“Of course。”
其實這些天丁顏一直忙著找房子,準確的說是在找潘哲住的那棟樓對面的房子,還要能清楚的看到潘哲家的那一排。一般這樣的公寓小區,租客一般在年初陸陸續續搬進來,到中途很少有空房子。前幾天她過去問得時候正好有一家快到期了,但還想續租,丁顏就去和住客談判,她去找一個和這個差不多價錢的房子給租客,然後再給租客三千塊錢,雖然丁顏開得條件優厚,但租客看她這麽想租這個房子,應該是有什麽特殊的原因,便有些猶豫起來,心想是不是以後會有什麽好處。丁顏看他有些猶豫,便開始編了一段催人淚下的理由,所以非要租這個房子不可。租客聽她這麽說就答應了。
潘哲的第二部小說也寫完了,這次他只用了四個多月。他把初稿給出版社發過去,出版社很快就給了他回覆,說故事寫得不錯,讓他再看看哪些細節需要改一下的,沒有的話就可以出版了。第一本的銷量還不錯,所以這次出版社打算多印一些,再有,潘哲現在有了些小名氣,如果第二本買的也不錯的話,出版社打算給他辦一個簽售會。
晚上部門的領導請客吃飯,本來潘哲不想去的,可下午的時候鄰桌的同事說晚上最好別缺席,畢竟他是新來的,也是第一次參加這樣的聚會,更重要的是部門經理雖然平時很平易近人的樣子,但很愛計較一些小事情,要是他不去的話就是不給面子,潘哲只好下班跟著他們一起去了。
在編輯部工作的除了潘哲發過書,還有一個女孩子,叫莊言。她雖然才發一本書,但在寫作這一行已經有了名氣,主要是出版社對她的宣傳力度高,這也是她一直沒有離開出版社的原因。
大家都喝得盡興,潘哲坐在那比較沈悶,經理突然端起酒杯對潘哲說:“小潘,你現在也算小有名氣了,我看了你的作品,寫得不錯。要不要把你的作品授權給我們?放心,我們會幫你大力宣傳,保證你和莊言一樣紅。”
潘哲說:“我和那家出版社的合同還沒有到期。”
“那就等到期,然後和我們簽。”
“我無所謂的,只要作品別人能看到就行。”
“那就這麽說定了。來,我們先喝一杯。”經理站起身準備去和潘哲的杯子碰一下,“你怎麽喝的飲料。”對潘哲身邊的小李,“小李,給小潘倒上紅酒。”小李連忙叫服務員拿來一個幹凈的杯子給潘哲倒上紅酒。
大家鬧到十點多才從飯店離開,潘哲喝了一杯經理敬的酒後大家都開始敬他,他足足喝了有一瓶。回到家扒著馬桶吐了好一陣才覺得舒服點。
文濤端著水站在一旁說:“你不能喝幹什麽喝那麽多。”
潘哲坐在地上一點力氣也沒有,他微微的擡頭看了文濤一眼,然後抱住文濤的腿有些含糊不清的呢喃著,“文濤,我心裏好難過。我不想做你的弟弟,我是個女孩子該多好。”
文濤並沒有聽請他說什麽,放下杯子嘆了嘆氣將潘哲扶起來送回房間。文濤看著潘哲的睡臉,心裏替他擔憂著。總有一天他會離開潘哲,可潘哲還像個長不大的孩子依賴著他,他該怎麽辦呢。他將來結婚了總不能將潘哲帶在身邊吧。
文濤房間的手機響了起來,他剛要起身離開,潘哲一下子抓住他的手,嘴裏呢喃著,“哥,別走。。。哥。。。”
文濤只好又坐下輕輕的拍了拍他,“好,我不走。”然後幫他拉了拉毛毯。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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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咖啡廳裏沒幾個人,幾個服務員閑在吧臺那笑聲的聊天,看丁顏進來滿臉是汗,其中一個小女孩迎上去說:“老板,你幹什麽去了?這滿臉是汗,我給你拿條毛巾去。”
“不用了,我一會自己去洗把臉。”她接過另一個人遞給她的涼水喝了兩口,然後放下包去後面洗臉。
“你不怕中暑嗎,大中午在外面。”出來時米特問。
“沒辦法,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辦。”
“什麽事情,又是因為那個男孩子嗎?”
丁顏看著他笑了笑說:“哪個男孩子?”
“就是開業那天來的男孩子。”
“你觀察的能力還挺強。”
米特聳聳肩,“Of course。”
其實這些天丁顏一直忙著找房子,準確的說是在找潘哲住的那棟樓對面的房子,還要能清楚的看到潘哲家的那一排。一般這樣的公寓小區,租客一般在年初陸陸續續搬進來,到中途很少有空房子。前幾天她過去問得時候正好有一家快到期了,但還想續租,丁顏就去和住客談判,她去找一個和這個差不多價錢的房子給租客,然後再給租客三千塊錢,雖然丁顏開得條件優厚,但租客看她這麽想租這個房子,應該是有什麽特殊的原因,便有些猶豫起來,心想是不是以後會有什麽好處。丁顏看他有些猶豫,便開始編了一段催人淚下的理由,所以非要租這個房子不可。租客聽她這麽說就答應了。
潘哲的第二部小說也寫完了,這次他只用了四個多月。他把初稿給出版社發過去,出版社很快就給了他回覆,說故事寫得不錯,讓他再看看哪些細節需要改一下的,沒有的話就可以出版了。第一本的銷量還不錯,所以這次出版社打算多印一些,再有,潘哲現在有了些小名氣,如果第二本買的也不錯的話,出版社打算給他辦一個簽售會。
晚上部門的領導請客吃飯,本來潘哲不想去的,可下午的時候鄰桌的同事說晚上最好別缺席,畢竟他是新來的,也是第一次參加這樣的聚會,更重要的是部門經理雖然平時很平易近人的樣子,但很愛計較一些小事情,要是他不去的話就是不給面子,潘哲只好下班跟著他們一起去了。
在編輯部工作的除了潘哲發過書,還有一個女孩子,叫莊言。她雖然才發一本書,但在寫作這一行已經有了名氣,主要是出版社對她的宣傳力度高,這也是她一直沒有離開出版社的原因。
大家都喝得盡興,潘哲坐在那比較沈悶,經理突然端起酒杯對潘哲說:“小潘,你現在也算小有名氣了,我看了你的作品,寫得不錯。要不要把你的作品授權給我們?放心,我們會幫你大力宣傳,保證你和莊言一樣紅。”
潘哲說:“我和那家出版社的合同還沒有到期。”
“那就等到期,然後和我們簽。”
“我無所謂的,只要作品別人能看到就行。”
“那就這麽說定了。來,我們先喝一杯。”經理站起身準備去和潘哲的杯子碰一下,“你怎麽喝的飲料。”對潘哲身邊的小李,“小李,給小潘倒上紅酒。”小李連忙叫服務員拿來一個幹凈的杯子給潘哲倒上紅酒。
大家鬧到十點多才從飯店離開,潘哲喝了一杯經理敬的酒後大家都開始敬他,他足足喝了有一瓶。回到家扒著馬桶吐了好一陣才覺得舒服點。
文濤端著水站在一旁說:“你不能喝幹什麽喝那麽多。”
潘哲坐在地上一點力氣也沒有,他微微的擡頭看了文濤一眼,然後抱住文濤的腿有些含糊不清的呢喃著,“文濤,我心裏好難過。我不想做你的弟弟,我是個女孩子該多好。”
文濤並沒有聽請他說什麽,放下杯子嘆了嘆氣將潘哲扶起來送回房間。文濤看著潘哲的睡臉,心裏替他擔憂著。總有一天他會離開潘哲,可潘哲還像個長不大的孩子依賴著他,他該怎麽辦呢。他將來結婚了總不能將潘哲帶在身邊吧。
文濤房間的手機響了起來,他剛要起身離開,潘哲一下子抓住他的手,嘴裏呢喃著,“哥,別走。。。哥。。。”
文濤只好又坐下輕輕的拍了拍他,“好,我不走。”然後幫他拉了拉毛毯。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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